中国航海史概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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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中国航海事业的发展
他奠定了航海事业后来的发展。
(1)初期阶段:封建主义制度确立后航海工具逐渐成熟,在此期间开辟了印度洋远洋航海。
(2)发展阶段:中国海运事业的初期阶段主要是原始社会的航海和奴隶制时期的航海。段和繁荣阶段
(3)平徊阶: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我国航海事业发展到了繁荣阶段航海知识与技术得到进一步提高。
3.中国海运业的发展
中国的海运业发展经历了由经济建设初期到“大跃进”时期的海运业再到文革时期的海运业和改革开放后的海运业。
明代初期,造船业十分发达,而且制造技术和船只生产量都居于当时世界各国的前列,是发展水平较高的手工业部门。造船的种类有海上远航用的大型海船,海上或者江河作战用的战船、运粮的浅船、航行在江河的快船等。明初官营造船业规模最大的是南京的龙江船厂,还设有龙江宝船厂,专门为郑和下西洋制造大型高级海船。福建的福州船厂是专门生产防倭船只的。广东新会东莞船厂专门制造海上战船。
1405年7月11日,明成祖即派遣郑和等率领船队进行规模浩大的海洋出使,除政治目的外,也是为了拓展海外贸易。郑和首次出使,率领士卒27800人,修造大船62艘,他既是明朝奉敕的使臣又是船队军兵的统帅。他们经南海入西洋,途经苏门答腊、阿鲁(亚鲁)、旧港(三佛齐国)、满剌加(马六甲)、小葛兰(奎隆),达到印度半岛西海岸的古里国。此后,明成祖在位时期,又先后六次遣郑和率舟师出使南海西洋至西域诸国,远至今西亚与东非,史料上记载的所经国家多至30余个。郑和的远航,在古代中国对外关系史和航海史上都是罕见的壮举,同时,也使郑和认识到海洋以及海权的重要。他曾向明仁宗进言:“欲国家富强,不可置海洋于不顾。财富取之于海,危险亦来自于海上”。“一旦他国之君夺得南洋,华夏危矣”。同时,他还提出:目前,中国舰队战无不胜,可用之扩大经商,制服异域,使其不敢觊觎南洋。郑和的海洋观和海洋思想,即使以现代的政治和历史眼光来看,应当说也是正确的,但可惜的是并没有引起明王朝统治者的重视。
(5)衰落时期:15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在世界历史上是封建主义开始解体,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重要时期,但是清王朝反而因循守旧,反对变革,逆时代潮流而动。面对着资本主义在西欧的兴起与在世纪范围内的扩张,中国封建统治者,在政治、经济、思想上顽固维护晚期封建主义统治,拼命压制在中国出现资本主义萌芽,极力推行闭关锁国的落后政策,一次又一次地错过了历史发展的大好时机。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航海事业也逐渐走向了衰落。
(4)全胜时期和鼎盛时期:1405~1433年,史称“明初时期”。这一时期,国力强盛,经济富裕,在宋元时代丰富的航海遗产和历史惯性的推动下,明代统治者出于巩固自身地位、扩大国际影响、满足物质享受的需要,曾集中举国资财,先后派遣宦官郑和率领当时世界上最庞大的官方远洋船队七下西洋,遍访亚非各国,从而,将中国古代航海事业推向前所未有的顶峰时期。
中国航海史概论论文
关键词:航海事业,中国航权,海运业
摘要:中国的航海事业经历了初期阶段、发展阶段、平徊阶段、繁荣阶段、全胜阶段、鼎盛阶段、衰落阶段等。中国航权在20世纪80年代有过丧失,包括沿海贸易权,内河航行权,内港权等。中国航运业曾经遭到垄断,随着抗日战争的胜利新中国的成立中国的海运业得到了发展。
2.中国航海主权的丧失
鸦片战争以后,西方侵略者夺得在中国沿海五口通商特权,但不久发现若不能侵入内河,仍无法占领中国广大内陆市场,达不到倾销商品和掠夺原料的目的。故于1854年,首由英国向清政府提出修改旧约,增辟通商口岸,允许洋船进入内河,免征内地税等项,法、美、俄随声附合。清政府认为“是直欲于五口之外别生窥伺侵占之意”,严词拒绝。英、法便以“亚罗号船事件”和“马神父教案”为借口,于1856年10月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武装占领广州城,又北上攻陷了天津、北京。英国送致各国驻华公使的照会说:这次战争的目的是:“坚持要允许英国臣民自由上溯中国各大江河ຫໍສະໝຸດ Baidu到位于它们两岸的各大商业城市去”。法国说:“我们的商人得沿大江河航行,在大的消费中心开行设业”。显见英、法侵略者是以盘踞广州,攻陷京、津为手段,而目的是以武装夺取中国的内河航行主权。战争中清政府张惶失措,妥协投降,于1858年6月13日,派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与英、法、美、俄分别签订了《天津条约》。英国夺得了在长江一带各口俱可通行的特权。其他三国分别得到可派军舰游弋长江,中外共管航道设施,洋人帮办海关,洋货进入内地税金全免,准许鸦片公开进口等权。至1861年3月25日,清政府委派江西布政使张集謦,与英使参赞巴夏礼,将《天津条约》中准英船通航长江的规定具体落实,便在九江签订了《长江各口通商暂订章程》10款,因有未尽事宜,于10月9日又订了《长江各口通商暂行章程》12款。同日,与非交战国也签订了《通商各口通共章程》。1862年11月再订《长江通商统共章程》。至此,赋与外国领事和洋人有操纵海关,管理长江航运的特权,对洋船内侵大开绿灯,形成各侵略者共管长江的局面,内河航行主权丧失净尽。同时,并通告各口岸“一切办法,南北各海口均照长江一律办理”。把丧权辱国的长江模式,推广到全国江海水域。
他奠定了航海事业后来的发展。
(1)初期阶段:封建主义制度确立后航海工具逐渐成熟,在此期间开辟了印度洋远洋航海。
(2)发展阶段:中国海运事业的初期阶段主要是原始社会的航海和奴隶制时期的航海。段和繁荣阶段
(3)平徊阶: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我国航海事业发展到了繁荣阶段航海知识与技术得到进一步提高。
3.中国海运业的发展
中国的海运业发展经历了由经济建设初期到“大跃进”时期的海运业再到文革时期的海运业和改革开放后的海运业。
明代初期,造船业十分发达,而且制造技术和船只生产量都居于当时世界各国的前列,是发展水平较高的手工业部门。造船的种类有海上远航用的大型海船,海上或者江河作战用的战船、运粮的浅船、航行在江河的快船等。明初官营造船业规模最大的是南京的龙江船厂,还设有龙江宝船厂,专门为郑和下西洋制造大型高级海船。福建的福州船厂是专门生产防倭船只的。广东新会东莞船厂专门制造海上战船。
1405年7月11日,明成祖即派遣郑和等率领船队进行规模浩大的海洋出使,除政治目的外,也是为了拓展海外贸易。郑和首次出使,率领士卒27800人,修造大船62艘,他既是明朝奉敕的使臣又是船队军兵的统帅。他们经南海入西洋,途经苏门答腊、阿鲁(亚鲁)、旧港(三佛齐国)、满剌加(马六甲)、小葛兰(奎隆),达到印度半岛西海岸的古里国。此后,明成祖在位时期,又先后六次遣郑和率舟师出使南海西洋至西域诸国,远至今西亚与东非,史料上记载的所经国家多至30余个。郑和的远航,在古代中国对外关系史和航海史上都是罕见的壮举,同时,也使郑和认识到海洋以及海权的重要。他曾向明仁宗进言:“欲国家富强,不可置海洋于不顾。财富取之于海,危险亦来自于海上”。“一旦他国之君夺得南洋,华夏危矣”。同时,他还提出:目前,中国舰队战无不胜,可用之扩大经商,制服异域,使其不敢觊觎南洋。郑和的海洋观和海洋思想,即使以现代的政治和历史眼光来看,应当说也是正确的,但可惜的是并没有引起明王朝统治者的重视。
(5)衰落时期:15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在世界历史上是封建主义开始解体,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重要时期,但是清王朝反而因循守旧,反对变革,逆时代潮流而动。面对着资本主义在西欧的兴起与在世纪范围内的扩张,中国封建统治者,在政治、经济、思想上顽固维护晚期封建主义统治,拼命压制在中国出现资本主义萌芽,极力推行闭关锁国的落后政策,一次又一次地错过了历史发展的大好时机。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航海事业也逐渐走向了衰落。
(4)全胜时期和鼎盛时期:1405~1433年,史称“明初时期”。这一时期,国力强盛,经济富裕,在宋元时代丰富的航海遗产和历史惯性的推动下,明代统治者出于巩固自身地位、扩大国际影响、满足物质享受的需要,曾集中举国资财,先后派遣宦官郑和率领当时世界上最庞大的官方远洋船队七下西洋,遍访亚非各国,从而,将中国古代航海事业推向前所未有的顶峰时期。
中国航海史概论论文
关键词:航海事业,中国航权,海运业
摘要:中国的航海事业经历了初期阶段、发展阶段、平徊阶段、繁荣阶段、全胜阶段、鼎盛阶段、衰落阶段等。中国航权在20世纪80年代有过丧失,包括沿海贸易权,内河航行权,内港权等。中国航运业曾经遭到垄断,随着抗日战争的胜利新中国的成立中国的海运业得到了发展。
2.中国航海主权的丧失
鸦片战争以后,西方侵略者夺得在中国沿海五口通商特权,但不久发现若不能侵入内河,仍无法占领中国广大内陆市场,达不到倾销商品和掠夺原料的目的。故于1854年,首由英国向清政府提出修改旧约,增辟通商口岸,允许洋船进入内河,免征内地税等项,法、美、俄随声附合。清政府认为“是直欲于五口之外别生窥伺侵占之意”,严词拒绝。英、法便以“亚罗号船事件”和“马神父教案”为借口,于1856年10月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武装占领广州城,又北上攻陷了天津、北京。英国送致各国驻华公使的照会说:这次战争的目的是:“坚持要允许英国臣民自由上溯中国各大江河ຫໍສະໝຸດ Baidu到位于它们两岸的各大商业城市去”。法国说:“我们的商人得沿大江河航行,在大的消费中心开行设业”。显见英、法侵略者是以盘踞广州,攻陷京、津为手段,而目的是以武装夺取中国的内河航行主权。战争中清政府张惶失措,妥协投降,于1858年6月13日,派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与英、法、美、俄分别签订了《天津条约》。英国夺得了在长江一带各口俱可通行的特权。其他三国分别得到可派军舰游弋长江,中外共管航道设施,洋人帮办海关,洋货进入内地税金全免,准许鸦片公开进口等权。至1861年3月25日,清政府委派江西布政使张集謦,与英使参赞巴夏礼,将《天津条约》中准英船通航长江的规定具体落实,便在九江签订了《长江各口通商暂订章程》10款,因有未尽事宜,于10月9日又订了《长江各口通商暂行章程》12款。同日,与非交战国也签订了《通商各口通共章程》。1862年11月再订《长江通商统共章程》。至此,赋与外国领事和洋人有操纵海关,管理长江航运的特权,对洋船内侵大开绿灯,形成各侵略者共管长江的局面,内河航行主权丧失净尽。同时,并通告各口岸“一切办法,南北各海口均照长江一律办理”。把丧权辱国的长江模式,推广到全国江海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