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步工作法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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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文件
叙委组〔2008〕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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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民政局
关于在全县村级组织中推行民主议事决策七步工作
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
为扩大基层民主,使基层组织的决策更加科学、规范,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村级组织中统一实施民主议事决策七步工作法,凡涉及村级经济发展规划、村务财务预决算、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重点项目和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都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和决策,以切实促进村级组织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制度建设,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阳光决策,不断扩大基层民主,规范村务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打造阳光村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决策原则
落实民主议事决策要遵循以下五项原则,即:在村党支部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确定推进实施事项的原则;符合大多数群众意愿实事求是的原则;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和坚持各种会议详实记录的原则。
三、决策事项
村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集体经济年度财务预算和收益分配方案;各项投资建设工程,村级接待费及其它大额支出项目;上级下拨救灾、救济资金及实物的发放原则与发放办法;救挤对象的审查确定;集体粮田、菜田、果园、山场、林地等合同招投标方案,集体房屋、土地、山林、水库等财产承包、变更及租赁方案;集体大型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理方案;村庄建设规划、道路、水利等公益事业项目立项、建设承包及经费筹集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建设承包方案;《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修改;其它涉及村民切身利益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
四、决策程序
村级组织在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决策前,必须通过以下七步程序进行决策:
(一)深入调查,听取民意。决定重大事项前,发放征求意见表或由村两委干部分头深入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二)因地制宜,酝酿方案。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政策和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召开村两委会议,开展讨论研究,形成初步方案。
(三)民主讨论,争取支持。利用每月一次的党日活动时间或专题召开会议将初步方案提交党员、村社干部和村民代表讨论,征求他们的意见,补充完善方案,争取得到大家的支持、理解并确定正式方案。
(四)报告上级,审核把关。将补充完善后的方案的合法性、政策性、可行性等上报乡镇政府,提请审核把关。
(五)通过方案,公示公告。待乡镇政府审核把关反馈意见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报经上级审核把关后的方案进行表决,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要邀请全村党员、知名人士列席村民代表会(不参加表决)。表决后要采取书面、公开栏、广播等形式将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方案,在全村进行公示公告。
(六)支部指导、村委实施。在村党支部的指导下,村民委员会按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推选5名村民代表组成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督。
(七)公开结果,接受质询。事项办结后,进行工作总结和财务决算,如实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和质询。
同时,认真做好每个事项决策过程的记录记载,有关资料的保存和运用。
五、要求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民主议事决策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定本乡镇“村级重大事项民主议事决策七步工作法”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对所属村级组织民主议事决策制度落实的督导工作,认真落实民主议事决策七步工作法的相关规定,凡未按照实施意
见规定执行七步工作法的,要追究相关事项实施责任人的相关责任,以严肃强制措施引导农村干部增强民主议事决策意识和依法执政履职意识。
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
叙永县民政局
2008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