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转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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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转正流程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员工转正管理流程
员工转正考核细则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试用转正考核流程,确保员工转正考核工作规范、有效、有章可循,现根据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试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试用期转正新员工以及岗位异动转正的考核。
第3条相关定义
1、本细则中所称的被考核人员是指已达到约定试用期限的转正新员工和岗位异动转正员工。
2、本细则所称的重大工作事件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形成书面文件和记录的重大奖惩事件。
第4条相关人员的职责
1、被考核人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
(1)收集被考核人工作表现信息、相关资料和记录。
(2)对被考核人进行初步审核,做出评价并提交上级主管复核。
2、所在部门的主管副总
(1)负责部门经理级别员工的转正初审考核,做出评价并提交总经理复核。
(2)参与员工试用期转正鉴定。
3、人力资源部
(1)收集被考核人工作信息,相关资料和记录。
(2)负责组织员工的转正考试,参加考核会评工作。
(3)整理、统计及汇总考核数据和信息。
(4)传报、审核、审批与发布考核结果。
(5)考核结论面谈。
第2章员工转正考核管理
第5条员工试用期限
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总监级为6个月),在连续工作80天后(总监级160天)可以提出转正申请,参与转正考核。
第6条员工提前转正要求
员工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优秀,自己或直接上级可以提出转正申请,填写“提前转正申请表”。提出转正申请前,转正试用期最短不得少于一个月(总监为三个月)。“提前转正申请表”须按规定逐级审核批准,并提交试用期个人工作业绩报告。
第7条试用期转正条件
1、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通过岗位培训以及公司统一转正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在60分以
上。
3、通过直接上级和间接上级的考核,经人力资源部审查合格。
4、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态度、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试用期间没有因出现个人故意行为和重大失职行为而受到严重惩罚。
5、符合以上条件者方可办理转正手续。
第8条转正考核时间规定
1、一般情况下,员工在试用期间满80天后可以提出转正申请,参与考核并根据公司统一确定的入职时间参加考试。各考核部门和人员应在员工提出转正申请10个工作日内(不能超过员工的试用期最后一日)完成所有考核项目,并作出考核决定。
2、转正考核结果须在每月10日前报送财务部,10日以后报送无效。造成转正人员工资计算错误的,有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第3章员工转正考核形式和内容
第9条员工转正考核形式
员工转正采取上级主管考核评价和转正考试来两种形式:
1、试用期转正必须采取上级评价和转正考试两种形式;
2、岗位异动转正可采取上级主管评价考核形式。
第10条上级评价
根据员工试用期间的表现,可分为直接上级主管和间隔上级二级考核体系,按员工岗位的不同,从企业文化符合度、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胜任能力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设定不同的权重和考核标准,具体考核内容详见“员工试用转正考核表”。
员工试用转正考核表
姓名:部门:
职位:
入职时间:试用期满时间:部门主管:
第11条转正考核
员工转正考核主要分为公共考试和专业考试两种形式。
1、公共考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并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司企业文化、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等,公司所有试用员工必须通过考试方可转正。
2、专业考试由用人部门根据岗位性质自行举办,确定试题范围和考试内容,主要考核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
3、转正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4、直接上级评价、间接上级评价、人事考核、考试成绩等各项考核成绩合计为总成绩。根据岗位不同,各权重比例如下表所示。
各岗位不同考核主体评分权重比例表
第12条考核成绩结果的运用
1、95~100分,批准转正,并可提高职级或薪级。
2、85~94分,根据实际情况按试用期工资的10%~30%加薪。
3、71~84分,批准转正,按岗位或级别确定工资。
4、60~70分,正常转正,延长试用期15~60天,或降低工资待遇。
5、59分及以下,不符合要求,辞退或降级降职重新试用。
第4章转正考核流程
第13条考核通知
1、人力资源部于每月5日前统计当月被考核人员名单。
2、人力资源部考核专员开具“转正考核通知”,分发至各被考核人所在部门,通知被考核人及相关负责人做好转正考核准备。
3、“转正考核通知”于每月6月下达,分发至各具体部门,由具体部门主管领导通知被考核人员参加考核。
第14条被考核人填写“转正申请表”
被考核人根据“转正考核通知”填写“转正申请表”,在自我评价中详细填写试用期间的工作业绩和自我工作评价等内容,交至人力资源部。
第15条被考核人直接上级、间隔上级进行考核评价
人力资源部将被考核人填写好的“转正申请表”及“员工试用转正考核表”交给员工的直接和间隔上级进行考核评价,员工上级领导按考核表要求作出考核评价并签署意见。
第16条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进行人事考核评价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填写“人事考核评价表”,组织被考核人进行转正考试,统计考试成绩,签署考核意见,按相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给出考核意见,最后备案并通知财务部调整被考核人转正后的薪资待遇。
第17条考核结论通知与考核面谈
正式考核结论形成后,人力资源部开具“转正考核结论通知”并下发至被考核人和其所在部门,安排考核结论面谈。
第5章附则
第18条未按时间要求提交转正申请的,若导致转正延误,后果自负。
第19条人力资源部在办理员工转正考核的过程中,若发现申请人不符合转正要求,将不予办理转正考核手续,并追究部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