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消费税论文
税务会计实训报告消费税
税务会计实训报告消费税消费税是指对特定消费品或者服务的销售额或者数量进行征税的一种税种。
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由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支付。
消费税的征收方式可以根据销售额或者数量进行计算,也可以根据商品的类别进行分类征收。
消费税的征收对象主要包括烟草、酒精饮料、汽车、高档消费品等。
这些商品或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是奢侈品或者对健康有害的产品,因此征收消费税旨在限制其消费,保护公众健康,调节社会消费结构。
消费税的税率一般会根据商品的性质和价格水平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会设定不同的税率档次。
消费税的征收方式可以采取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即按照销售额或数量的一定比例进行征税,例如销售额的10%作为消费税。
定额税率则是按照商品的类别或者规格设定固定的税额,不考虑销售额的大小。
消费税的征收主体一般是国家或地方政府,征收的税款会用于满足政府的财政需求。
消费税的征收方式可以通过增值税制度、销售税制度或者特别税制度等来实施。
在中国,消费税主要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
消费税的征收对经济和社会有一定的影响。
首先,征收消费税可以改变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使其更加理性地消费。
高消费税的征收会增加商品的价格,降低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从而减少对特定商品的需求。
其次,消费税的征收可以为政府提供财政收入,用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最后,消费税的征收可以通过调节消费结构,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然而,消费税的征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首先,消费税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较大,可能加重其负担。
因为消费税是按照商品的价格征收的,而低收入人群在购买必需品时可能会受到较大影响。
其次,消费税的征收可能会导致商品价格的上涨,进而影响通货膨胀的控制。
此外,消费税的征收需要一套完善的监管和管理机制,以防止逃税和偷税行为的发生。
在实际操作中,税务会计人员需要对消费税的征收进行核算和申报。
首先,税务会计人员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税率和征收方式等信息。
有关消费税的认识论文精选范文
有关消费税的认识论文精选范文推荐文章安徽大学论文格式热度:网络安全教育论文范文热度:工商本科毕业论文热度:网络安全教育参考论文热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论文热度:消费税是我国为了保障财政收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调节社会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引导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等方面,而开征的,有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是店铺带来的关于消费税的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消费税的论文篇1:《浅谈旅游消费税收政策》一、旅游消费及其拉动内需的特点与税收政策刺激旅游消费的着力点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建立的经济特区主要是投资特区,意在吸引投资;而今像海南国际旅游岛,则重在吸引消费,称之为旅游消费特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扩大内陆沿边开放,支持内陆城市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允许沿边重点口岸、边境城市、经济合作区在人员往来、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实行特殊方式和政策。
”这说明旅游消费特区建设可能会不断推进,相应地对旅游消费的刺激作用将更猛更有效。
制约旅游消费的主要因素有居民的收入水平、闲暇时间及旅游消费产品的吸引力等方面。
尽管我国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在不断提高,但由于养老、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刚性支出的存在,尤其对这些支出预期的存在,仍使部分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村居民因收入水平不足而不“能”消费,或即使暂时有消费能力也不“敢”消费;由于带薪休假制度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以及每年假期过于集中导致出行难,旅游产品吸引力还不够、旅游环境还有待完善导致旅游体验较差,使居民不“愿”消费。
作为国家主要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之一,税收制度和政策对促进旅游业发展以及旅游消费的扩大和升级具有重要影响。
税收制度安排与政策设计的优化,是促进旅游生产力发展、提升旅游产业内涵质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的重要途径。
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旅游市场的活力进一步被激发,要素活跃度明显增强,税收政策在促进旅游业发展,相应刺激旅游消费方面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会计-消费税会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研究论文设计
消费税会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研究摘要一般说来,人们通过生产活动造出来的产品都要收取消费税,这是每个国家必须征收的消费代价。
对于我们特色的社会国家,也必须要征收消费税,只有如此才能维持市场的正常运作。
征收的税费的方法各有其特点,我国主要实行价内税。
这种方式的征收从1994年就开始实行,到如今经过这么多年的改革和完善,它所占的比例也在逐年的增加。
进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国的消费税也在发生了关键的改革时期。
这种税费的影响了我国的经济总量,它的地位重大,但也存在税率、征收范围、优惠政策和监管制度等诸多问题,此文对此问题,提出了一些个人看法,并结合问题缺陷找出解决方法。
关键字:消费税、税率、征收范围、解决方法AbstractConsumption tax is a typical indirect tax,It is the government's tax on goods. In our country,Consumption tax only in the taxable consumer goods production, processing and import link tax . Set up a consumption tax in 1994,to the development in 2015,The status of consumption tax is only next to the value added tax, enterprise income tax, business tax, and become the fourth major categories of taxes . On 2016, Camp changed to increase the release of the policy, the tax rate of consumption tax will change, will have a major reform of the consumption tax. The consumption tax in our country, although very important, but there are also many problems, the tax levy scope, preferential policies and supervision system, this article on this issue, and put forward some personal opinions, and combined with the problems to find solutions.Key words: consumption tax,rate,collection range,solution目录绪论1. 消费税的概述1.1消费税的目的和作用1.2消费税的特点2. 消费税的应用2.1消费税的计算公式2.1.1一般情况下的计征2.1.2从量计征2.2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和税率3. 消费税存在的问题3.1征收范围过窄3.2税率结构不存分3.3征税的优惠政策过少3.4征税的监管力度过松4. 完善消费税的解决办法4.1扩大征收范围并调整税率4.2加强优惠政策4.3培养专业人才总结参考文献致谢附表A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绪论在很多久以前,这种消费税就已经存在,在那些存在用手工打造的工艺产品的时期这种税费就已经开始有了萌芽。
消费税学习心得范文(2篇)
消费税学习心得范文消费税是一种对消费品和服务征收的税收,它不同于其他税种,如所得税和增值税,因为它直接影响到消费者购买商品和享受服务的成本。
在学习消费税的过程中,我对消费税的特点、运作方式和影响因素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形成了一些学习心得。
首先,我发现消费税的征收方式是多样的。
有些国家选择对消费品的价值或数量征收一定比例的税费,例如日本的销售税和中国的营业税;而其他国家则选择对特定商品或服务征收消费税,例如烟草、酒精和汽车等。
这种多样性使得不同国家的消费税制度存在差异,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考虑因素和执行方法。
其次,我认识到消费税的征收对经济有重要影响。
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可以通过提高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来征收。
这会导致消费者购买力的下降,从而减少消费和投资。
另一方面,消费税也可以为政府提供一笔可观的税收收入,用于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在制定消费税政策时,需要权衡税收收入的增加和对经济的影响。
第三,我了解到不同的消费税率对不同社会群体的影响是不同的。
一般来说,消费税会对低收入人群产生更大的负担,因为他们往往需要把大部分收入用于基本生活费用。
对于已经贫困的人群来说,若没有相应的减免政策或补助措施,消费税会使他们的生活负担更重。
因此,政府需要考虑如何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税负,以保障社会公平。
最后,我认识到国际经济间的消费税差异和竞争影响消费者行为。
在全球化的今天,消费者可以通过跨境购物和电子商务等方式购买不同国家的商品和服务。
因此,消费税的差异会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一些消费者可能会选择购买价格更低的海外商品,以避免较高的消费税负担。
这对国内产业和零售商造成了竞争压力,同时也呼吁各国之间加强合作,减少税收差异和提高税收收入。
总之,学习消费税让我进一步了解了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对经济和社会的重要影响。
消费税的多样性、经济影响、社会公平和国际竞争等问题都需要政府和学者们继续探讨和解决。
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也应该了解消费税的原理和运作,以做出更明智的消费决策。
学士学位论文—-会计浅谈我国消费税的发展
分类号编号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浅谈我国消费税的发展Discuss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nsumption Tax in our Country申请学位:管理学学士系别:会计系专业:会计学班级:文会12S-3姓名:学号:201290709352指导老师:))2014年6月1日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浅谈我国消费税的发展姓名:导师:2014年6月1日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院(系):会计系[摘要] 尽人皆知,消费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大。
消费税作为我国三大税种之一,不论是就其在我国税种中的地位还是对国家税收的作用而言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和消费税有关的一切政策、措施都值得我们去关注。
针对我们正在日益发展壮大的消费体系,消费税的发展至关重要,对消费税的改革呼声不断。
马克思主义教会我们要与时俱进,实事求是,我国消费税的一些政策已经明显不适合当代社会的消费体系。
本文从我国消费税的概念出发,通过一些实际的调查分析来研究消费税的作用、特征、征收模式以及通过与外国征收消费税的形式进行比较来发现我们的缺陷和不足,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提出相应的几点建议,以更加完善我们的消费税征收体系,使其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更加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发展;改革目录一、消费税概述 (1)(一)消费税的定义 (1)(二)消费税的特点 (1)(三)消费税的作用 (1)二、我国消费税的征收情况 (2)(一)消费税的纳税人 (2)(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2)(三)消费税征收模式 (3)三、我国消费税征收出现的不足 (3)(一)消费税税目少且不合理,与当代社会发展不相符 (3)(二)不合理的消费税税率,影响生产消费 (3)(三)实行价内税的消费税问题凸显 (4)(四)征收环节单一 (4)四、完善征收消费税的建议 (4)(一)研究经济发展现状,增加税目 (4)(二)调整税率,促生产消费 (5)1.调整现有的消费品税率 (5)2.调整新增的消费品税率 (5)(三)实行价外征收消费税 (5)(四)实行多环节征收消费税 (6)五、总结 (6)参考文献 (7)一、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的定义我国在一九九四年税改中新增的税即消费税是一种流转税,是对消费者购买消费品这种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的论文3000字结课
消费税的论文3000字结课目前国家颁布了诸多关于增值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而适用于消费税的优惠政策却很少。
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尽可能地降低消费税的纳税成本,对于增加企业营业利润,实现其财务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如何对消费税进行纳税筹划:(一)已纳税款扣除的筹划税法规定,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进口的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而且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
因此企业采购应税消费品,应尽可能从其生产厂家按出厂价购入,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从商业企业购入而额外多支付的成本,而且也可以实行已纳税款抵扣制,降低企业的税负。
同时须注意的是允许抵扣已纳税款的消费品的用途应符合税法规定的范围,如用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用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化妆品等,就可以实行税款抵扣制,而用外购已税酒精生产的白酒,用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小汽车则不允许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二)将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筹划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其他方面指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集资、赞助、广告、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在税法上,用于这些方面应作为视同销售处理,缴纳消费税。
在计算消费税时,计税销售额依次有3种选择:1.按纳税人当月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2.当月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或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3.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而这3种价格哪种对企业最有利呢?举例如下:假设某摩托车生产企业A只生产一种摩托车。
某月将自产摩托车100辆赠送给摩托车拉力赛赛手使用,属于上述“馈赠”行为,应纳消费税。
有关于税务专业论文精选
有关于税务专业论文精选企业经营范围的扩大和涉税事项的不断增多,我国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企业税务管理越来越受到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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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税务专业论文范文一:发票在企业税务管理中的作用一、发票在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在我国税收征管体系中,发票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征管、税款的确定和征收以及税收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发票和税收相挂钩,是中国税收征管的一大特色,“以票控税”已经成为税务机关开展工作的根本点和普遍共识,发票在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
(一)准确纳税准确纳税是指严格遵从税收法律、法规,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同时又使企业享受应该享受的政策。
发票的开具时间是企业纳税义务产生时间,发票是企业进行税金核算、纳税申报的依据,取得和开具的发票是否合法合规,直接关系到企业税款的确定,影响纳税申报工作的准确性,正确使用发票能使企业享受到应该享受的政策。
例如:未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使用发票,造成当期多交增值税,并且进项税金长期无法抵扣。
有家供电设备安装公司,成立当月,就承接一项154万元设备安装业务,设备由安装公司提供,由于公司刚成立,垫付购买设备的资金不足,于是要委托方预付购货款,委托方要求其开具发票才付款。
该公司开具了11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税金159829元,银行收到把款项后,公司按940171元作预收款入账,159829元做“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入账。
因发票开出,纳税义务成立,当月在没有1分钱进项税额的情况下,按159829元缴纳了税款。
该公司财务认为,进项税额终能扣除的。
等定制设备到货已隔4个月,没想到设备到货的当月没有销项,这15.98万元进行税额无法抵扣,只能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账户挂账。
以后几个月由于销售收入较少,累计销项税金小于15.98万元,挂账在“待抵扣进项税额”的进项税额一直没有全部抵扣。
从该案例的直接原因看,业务部门对开票时限不甚了解,开票和纳税之间关系不明白,误认为只要是预收款,就不用纳税。
有关消费税的论文
有关消费税的论文消费税因其征税范围的选择性、征收方法的灵活性、税率设计的差别性及税收负担的可转嫁性等特点,成为中外学者普遍认同的“良税”,同时也成为各国政府重要的宏观调控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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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消费税的论文范文一:消费税纳税论文一、上述计算公式存在的问题1.和现行会计存货盘存制度不一致上述外购、委托加工收回、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会计上是作为存货来管理和核算的。
众所周知,为了加强对存货的实物管理和保证账实相符,期末要进行财产清查,即将会计账簿记录上的存货期末账面数量和实地盘点的实际数量核对。
企业确定存货的期末账面数量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实地盘存制,另一种是永续盘存制。
实地盘存制又称定期盘存制,是指企业平时只在账簿中登记存货的增加数,不记减少数,期末根据清点所得的实存数,计算本期存货的减少数(如该存货用于生产即本期生产领用的存货数量)。
计算公式如下:本期领用的存货数量=期初存货账面结存数量+本期购进的存货数量-期末存货账面结存数量(即假定期末存货实存数量就是存货的账面数量,账实相符)使用这种方法平时的核算工作比较简便,但不能随时反映各种存货的收发结存情况,不能随时结转成本,并把存货的自然和人为短缺数隐含在发出数量之内;同时由于缺乏经常性资料,不便于对存货进行计划和控制,所以实地盘存制的实用性较差。
通常仅适用于一些单位价值较低、自然损耗大、数量不稳定、进出频繁的特定货物。
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是指企业设置各种数量金额的存货明细账,根据有关凭证,逐日逐笔登记存货的收发领退数量和金额,随时结出账面结存数量和金额。
账面结存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期末存货账面结存数量=期初存货账面结存数量+本期购进的存货数量-本期领用的存货数量采用永续盘存制,可随时掌握各种存货的收发、结存情况,有利于存货管理。
为了核对存货账面记录,永续盘存制亦要求进行存货的实物盘点。
盘点一般于期末进行,并编制实存账存对比表,保证账实相符,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消费税论文
浅谈消费税税目税率的合理性摘要:经济的飞速发展带动了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税已成为世界各国的主要税种,但是在不同的国家,消费税的具体征税项目以及税率的制定都有所不同。
本文将针对中国的消费税的相关税目及其税率的合理性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我国消费税进一步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消费税;税目;税率;合理性;建议一、我国消费税现状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课征的一种商品税。
消费税根据其课征范围的广度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世界各国广泛实行的税种。
根据荷兰克劳森教授搜集的129个国家的资料,没有开征消费税的不到10个,我国也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设置了消费税。
一般来说,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与居民消费相关的最终消费品和消费行为。
与其他税种比较,消费税具有如下特点:一、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三、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四、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五、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我国1994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选择了11类应税产品,主要包括: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石、鞭炮及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此后,在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06年3月21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中,对我国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税目由原来的11个税目,经增加调整后为14个税目。
即扩大了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新设成品油税目;为有利于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引导消费和节约木材资源,增加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目;为了鼓励节约使用木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增加实木地板税目;为了合理引导消费,间接调节收入分配,增加高尔夫球及球具项目;为了体现对高档消费品的税收调节,增加高档手表税目。
但是这种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设计是否合理还有待实践的检验。
消费税论文9篇
消费税论文消费税论文9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都不陌生吧,借助论文可以有效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
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论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消费税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费税论文1消费税是商品税中对消费品和特定消费行为按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
从我国消费税的征收实践上看,主要对特定的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课税,其征收具有较强的选择性。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制度逐渐出现了征收范围欠合理、税率结构不够精细,调节力度不充分、课税环节相对单一靠前等问题。
本文建议应时调整征税范围,进一步精细化税率设置结构,将部分消费税征税环节后移,并对消费税是否作为地方税或是中央地方共享税做出讨论。
1我国现行消费税概述我国现行的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在建国初期征收的货物税、20世纪50年代征收的商品流通税和1958年至1973年征收的工商统一税,以及1973年至1983年征收的工商税中相当于货物税的部分,1983年至1994年征收的产品税,其中部分税目具有消费税性质,只不过一直未命名为消费税,或没有单独成为一个税种。
1994年税制改革时我国设置了单独的消费税,它由原产品税脱胎出来,与实行普遍征收的增值税配套,对特定种类的消费品进行特殊调节。
20xx年12月15日经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并且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该条例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20xx年12月15日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以上两个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我国现行消费税的基本规范,其修订情况如下:20xx年11月29日起经国务院批准,提高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20xx年12月1日起,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的消费税税目,取消汽车轮胎消费税税目,取消酒精消费税税目,“酒及酒精”消费税品目相应改为“酒”,并按照相关消费税政策执行;取消含铅汽油消费税的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消费税税率征收消费税;20xx年2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20xx年10月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的消费税,将“化妆品”消费税税目名称变更为“高档化妆品”;20xx年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气车在零售环节加征10%的消费税。
消费税论文
浅议我国消费税【摘要】我国消费税体制自颁布以来,虽然有过调整,但是随着社会消费水平的提高,其突显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公众关注,所以消费税的改革也是大势所趋。
本文针对现行消费税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及对策。
【关键词】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率;征税环节一、现行消费税存在的问题在我国,消费税是一种流转税,间接税,它是同增值税相互配合而设置的,是在对某些需要特殊调节的消费品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再征收一道消费税,从而形成了一种交叉调节的体系。
我国现行消费税属于特别消费税,选择部分消费品征税。
(1)立法层次有待提高。
我国现行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而非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层次不高,效力不强。
(2)计税方法上存在不合理。
现行计税方法包括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及两者复合征收三种,其中在从量定额征收情况下,消费税税额不会随应税消费品的价格变化而变化。
这显然不符合现实情况,具有不合理性。
(3)征税范围有待调整。
现行消费税选择了14个税目,但是这其中包括一些生产资料(比如酒精),甚至生活必需品,而仍有一些高档消费品和消费行为以及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和消耗资源的消费品,却未纳入征税范围。
(4)有些税率需要调整。
消费税的作用之一是抑制某些消费行为引导人们正确消费。
树立良好的消费观念。
但是仅从税率上看,根本没有发挥作用。
在现行消费税中,比如木制一次性筷子等。
税率相对偏低,只有5%,达不到相应的保护资源的目的,需要调整。
(5)征税环节需要拓宽。
现行消费税在征税环节主要集中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等环节。
在这些环节征税还是容易造成税款流失,给国家造成损失,因此,拓宽征税环节也是必然的趋势之一。
(6)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上也存在不合理。
目前,对于已纳消费税扣除仅包括外购和委托加工环节,且只对11项允许扣除,还不得跨税目进行,这就导致部分存在重复缴纳消费税的现象,具有不合理性。
(7)消费税与价格的关系需要改变。
消费税会计处理论文
消费税会计处理论文企业要做到正确缴纳消费税,就必须充分掌握消费税的处理技巧,故对有关消费税会计处理办法介绍如下:(1)交纳消费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2)企业生产的需要交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在销售时应当按照应交消费税额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实际交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生销货退回及退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如按规定不予免税或退税的,应视同国内销售,按上款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或抵偿债务、支付代购手续费等,应视同销售进行会计处理。
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的,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产品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企业逾期末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企业实际交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交税款。
受托方接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生产成本”、“自制半成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代扣代交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有关消费税问题研究的论文
有关消费税问题研究的论文消费税主要是对特定范围的一些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在我国很多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消费税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消费税的论文篇一:《试论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与区别》【摘要】增值税与消费税是我国流转税体系中两大主体税种,都对货物的流转征税,两者相似之处较多,但也有显著区别。
文章对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与区别进行了归纳与分析。
【关键词】增值税;消费税;计税依据;征税环节;税款抵扣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38号、539号印发了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
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第50号令、第51号令印发了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在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因为消费税与增值税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
为了保持两个税种相关政策和征管措施之间的有效衔接。
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同时,修订了《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增值税与消费税均对货物的流转征税,两者既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财务人员应明确增值税与消费税的交叉关系,准确把握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与区别。
一、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额与销售数量相结合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主要在于:第一,增值税与消费税都对有形动产货物征收(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的流转征收营业税)。
第二,消费税是对增值税货物中14类应税消费品征收,这14种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的同时计征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同时是增值税纳税人。
第三,增值税采取从价计征,消费税主要也是采取从价计征,且从价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与增值税计税依据大体相同。
2024年消费税学习心得范文(2篇)
2024年消费税学习心得范文在2024年,消费税被引入并成为一种重要的税收工具,对于社会各界的影响深远。
我作为一名研究生,对消费税的学习与研究,使我对这一新的税收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在这里,我将分享我对2024年消费税的学习心得。
首先,我了解到消费税是一种通过对商品和服务的销售环节进行征税的税收制度。
与以往的税收制度相比,消费税有许多优势。
首先,消费税可以提高税收的公平性。
因为消费税是按照商品和服务的实际消费情况来征税的,所以对于富有的人来说,他们消费的更多,缴纳的消费税也更多,相对贫穷的人来说,他们消费的相对较少,缴纳的消费税也较少。
这使得税收更加公平合理。
其次,消费税还可以提高税收的效益。
相比之下,所得税是对个人或企业的所得征税,这需要征税机关进行复杂的个人所得统计和税收申报工作,工作量相对较大。
而消费税则相对简单,只需征税机关对商品和服务的销售环节进行监管,减轻了税务机关的负担,提高了税收的效益。
此外,消费税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调节。
消费税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如果商品和服务的消费税较高,那么其价格也会相应上涨;反之,如果消费税较低,那么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也会相应下降。
通过调整消费税的高低,可以对不同类型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差异化调节,达到促进经济发展和调整收入分配的目的。
在学习消费税的过程中,我还了解到国际经验对于制定和实施消费税制度非常重要。
根据我所了解到的国际经验,消费税的征收与管理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
例如,日本的消费税制度已经实施多年,在征收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以供其他国家参考。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状况不同,所以针对自己国家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也是很重要的。
针对我国的情况,我认为在实施消费税制度时,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引导,确保企业能够了解消费税的收费规则和税务申报流程。
其次,要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税收意识,使他们能够主动遵守税法,履行纳税义务。
税务会计实训报告消费税
税务会计实训报告消费税消费税是指政府根据商品和服务的销售额或数量征收的一种税收。
它是一种间接税,即由生产和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企业向消费者收取,并由企业向政府上缴。
消费税是一种重要的税收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对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消费税的征收对象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
商品包括各类日常消费品、奢侈品以及烟酒等特殊商品。
服务包括餐饮、旅游、金融、娱乐等各类服务性行业。
消费税的税率一般根据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和价值而定,通常以百分比形式表示。
消费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照销售额征收,另一种是按照销售数量征收。
按照销售额征收的消费税适用于大部分商品和服务,税率通常在5%到20%之间。
按照销售数量征收的消费税适用于一些特殊商品,如烟草、酒精等,税率一般较高。
消费税作为一种税收方式,具有一定的优点和缺点。
其优点在于可以通过提高税率来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对于一些高消费品可以采取高税率,以减少过度消费;对于一些低消费品可以采取低税率,以促进消费增长。
此外,消费税的征收相对简单,不需要过多的行政成本。
然而,消费税也存在一些缺点,如可能增加商品价格,对低收入人群造成一定的负担,也可能导致一些企业的生产成本上升。
在国际上,各国对消费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有所不同。
一些国家采用单一税率征收消费税,如新加坡的7%消费税;一些国家则采用多档税率征收,如日本的8%和10%消费税。
此外,一些国家还会对某些特定商品或服务进行免税或减税政策,以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
在我国,消费税是一项重要的税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我国对烟草、酒类、汽车、高档消费品等进行消费税征收。
消费税的税率根据不同商品的性质和价值而定,税率一般在5%到45%之间。
同时,我国还对某些特殊商品实行差别化税率,以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和促进产业发展。
消费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方式,在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消费税的征收对象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征收方式有按销售额和按销售数量两种。
消费税消费税(2篇)
第1篇一、引言消费税,作为一种特殊的税收,是对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费。
在我国,消费税的征收始于1994年,经过多年的调整和完善,已成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消费税的定义、作用、征收范围、税率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消费税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提供参考。
二、消费税的定义消费税,是指对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费。
它以消费品的销售额或消费行为为计税依据,按照一定的税率征收。
消费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特定性: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是特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如烟草、酒类、高档化妆品等。
2. 一次性:消费税是在消费品生产、销售或消费环节征收,一次性征收。
3. 税负转嫁:消费税的税负最终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提高消费品价格。
4. 财政作用:消费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三、消费税的作用1. 调节消费结构:通过征收消费税,可以抑制部分消费品的过度消费,引导消费者形成合理的消费结构。
2. 优化资源配置:消费税可以促使企业减少对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的生产,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3. 增加财政收入:消费税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有助于提高国家财政实力。
4. 体现社会公平:消费税可以调节收入分配,对高收入者征收较高税率的消费税,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
5. 促进环境保护:消费税可以引导消费者选择环保产品,减少环境污染。
四、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我国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普通消费品:如卷烟、酒类、高档化妆品等。
2. 汽车类: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3. 高档消费品:如金银首饰、高档手表等。
4. 贵重物品:如珠宝玉石、古玩字画等。
5. 特定消费行为:如购买彩票、赌博等。
五、消费税的税率我国消费税的税率分为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
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消费品,定额税率适用于部分消费品。
1. 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根据不同消费品的特点,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10%、15%和20%。
浅析消费税法经济调节功能的论文
浅析消费税法经济调节功能的论文浅析消费税法经济调节功能的论文无论人们是否注意到,消费税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确实在日益突显。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对世界上128个国家进行调查,其中有1l9个国家征收消费税[1]。
而且,从世界各国实施消费税的情况来看,消费税有扩大的趋势,如美国的增税方案重点放在消费税,日本则把改革中推行的增值税正名为消费税。
消费税吸引人们的除了其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外,更多的是其对社会生活特别是对经济生活的:调节功能。
一、消费税法的调节功能税法的功能是由其内在的特有的属性所决定的。
关于税法的特性或特征,在税法理论上有不同的认识。
仔细分析可知,税法和其他部门法相比,其独有的本质特征是其经济性。
税法的经济性体现在:第一,税法直接调整经济领域的特定经济关系,即税收关系;第二,税法能反映经济规律,从而能够引导市场主体从事合理的经济行为,不断地解决效率与公平的矛盾;第三,税法是对经济政策的法律化,它通过规范经济杠杆,促进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2]。
税法的经济性特征决定了税法的社会功能主要体现为税收保障与经济调节。
税法的经济调节功能是指税法通过规范税这一调节手段,引导和促进社会经济活动,以调节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
消费税法的经济调节功能是消费税法通过对少数特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课税,以引导消费,从而影响社会生产、流通、分配等经济活动,实现国家特定经济政策目标的功用与效能。
消费税法经济调节功能是法律利益冲突平衡功能的具体体现。
法律作为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规范体系,它必须对各种利益作出合法与否的界定,并尽可能平衡各种利益关系,提供解决各种利益冲突的标准和途径,形成有序而相对稳定的利益格局。
庞德在谈到法的任务时指出:“在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安排人类行为时,必须考虑到这种欲望或要求[3]。
”法律的利益平衡功能主要表现为:对各种利益的重要性作出估计或衡量,为协调利益冲突提供标准。
税务会计论文案例范文2篇
税务会计论文案例范文2篇税务会计论文范文一: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析在企业会计中,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税务会计的主要内容是税务活动,而财务会计主要是确认企业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并对其进行计量和记录。
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要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对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关系的差异进行协调。
一、对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差异进行协调的作用所有的财务会计制度指的是全面的核算与监督企业已经完成的资金运动,并将经济信息提供给信息使用的主体。
所谓的税务会计指的是反映和监督纳税人应缴税款的缴纳、申报货值,二者相互联系、互有交叉。
在计划经济时代,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具有较高的重叠性,这是由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主体比较单一。
然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会计信息使用者越来越多,税务会计信息和财务会计信息的使用主体可以是债权人,也可以是政府和投资者。
由于投资主体的不同,对于会计信息的使用有着不同的要求,从而加大了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水平越来越高,要对企业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差异进行协调。
只有二者具有高度的协调性,才能使国家税收管理的成本降低,有利于对经济结构进行优化,有利于帕累托最优的形成。
不仅如此,对二者的差异进行协调也有利于企业制度和结构的优化,使企业的税收标准和纳税风险降低。
二、企业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主要差异(一)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具有不同的组成要素企业税务会计的基本要素有4个,而企业财务会计的基本要素有6个,主要有费用、利润、负债和资产几个方面。
与此同时,税务会计与企业的应缴纳税款有着直接的关系,例如应纳税额和纳税所得。
(二)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具有不同的目标税务会计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保障企业的依法纳税。
财务会计的主要目标是将有效的决策参考信息提供出来,推动企业的发展。
企业税务会计是一种管理活动,也就是反映和监督纳税人应缴税款的缴纳、申报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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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税务会计》结课论文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浅谈消费税的纳税筹划姓 名 储 涛学 号 20093059382所属学院 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班 级 093会计8班授课教师 丁启军摘要:消费税是国家为了调整消费税征纳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而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对部分消费品所征收的一道价内税,企业缴纳消费税的多少,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利益,作为消费税纳税人,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科学有效地筹划其应缴纳的消费税,实现最大的财务利益,已成为纳税人比较关注的问题。
对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方法很多,本文主要从加工方式的合理选用、计税依据的选择、高税负的规避、临界点的测定等方法分析税收筹划,尽可能降低消费税的纳税成本,使企业价值最大化。
关键词:消费税税收筹划一、消费税税收筹划的意义目前,国家颁布了诸多关于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而关于消费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却较少。
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尽可能降低消费税的纳税成本,对于增加企业营业利润,实现其财务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税收筹划又称为纳税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收法规的前提下,纳税人为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或委托纳税代理人,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策划,以充分利用税法所提到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确切地说,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现行消费税的纳税范围包括5类消费品:(1)过度消费会对人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一次性筷子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及高档手表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5)只具有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等。
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税负,谋求合法的经济利益,有必要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对税负不同的多种纳税方案实施优化选择,能动的利用税收杠杆,充分发挥税收筹划作用。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很多企业仍不具备消费税筹划的技术和能力,而是以偷漏税款等手段减轻税负。
而这一切恰恰说明企业有必要对消费税进行合理的筹划,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
另外,对消费税进行合理的筹划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
筹划理论和实践的发展程度实际上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资金、成本和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三要素,而对消费税在内的各种税种的筹划正是为了实现三要素的最佳效果。
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消费税筹划,是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措施对于消费税的筹划方法很多,本文主要探讨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进行税收筹划由于应税消费税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所处的流转环节不同,其计税依据也有所不同,如果纳税人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正确选择了合理的加工方式,就会相应地减少应缴纳的消费税,降低自己的税负。
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对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主要有自营和委托加工(即外包)两种方式。
纳税人以自营方式生产应税消费品时,所缴纳的消费税是以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而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时,所缴纳的消费税则是以受托方当期同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并由受托方进行代扣代缴的,二者的计税基数是不同的。
通常情况下,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往往要低于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并且受托方计税价格低于应税消费品实际销售价格的差额部分,是不缴纳消费税的,这样,纳税人通过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应税消费品,往往会节约一定数额的消费税,并且在受托方与委托方存在着关联关系的情况下,受托方收取的委托加工费可能会更低,使得代扣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也会降低,纳税人获取的税收利益会更大。
【举例说明】某酒业公司签订一份80000千克的粮食白酒订单,合同规定的不含税价格为2000000元,白酒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成本为500000元,加工成本为440000元。
若酒业公司自行生产该批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为480000[2000000×20%+80000×2×0.5];若酒业公司将白酒外包给一家白酒厂生产,假设委托加工费用与自营加工成本相同,受托方按组成计税价格进行代扣代缴消费税,这样,酒业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为315000元[(500000+440000)÷(1-20%)×20%+(80000×2×0.5)],如果酒业公司收回白酒后不再进行加工,而将白酒直接交付给定货单位,就不需要再缴纳消费税了,从而酒业公司可节约消费税165000元[480000-315000]。
同时,由于纳税人所缴纳的消费税,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纳税人缴纳消费税的多少,还将直接影响其税后净收益。
承前例,假设该酒业公司适用的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在采用委托加工方式时,由于所缴纳的消费税是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纳税人所缴纳的这部分消费税是不需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因此,其税后净收益为499150元[(2000000-500000-440000-315000)×(1-33%)],而采用自营加工方式,其税后净收益则为142710元[2000000-500000-440000-480000-480000×(7%+3%)]×[(1-33%)]。
需重申一点,如果委托加工费用高于纳税人自营加工成本时,企业需要事先通过测算可接受的加工费最高限额来判别是否选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应税消费品。
可接受的加工费最高限额是根据产品预计销售额×(1-消费税税率)-材料成本来确定的。
当委托加工费用低于可接受的加工费最高限额时,企业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应税消费品税负就会降低,反之,税负就会加重。
例如,某化妆品公司将一批价值为2100000元的原材料,委托外单位加工成应税化妆品,合同规定的委托加工费为700000元,企业收回后按售价4200000元直接对外销售,消费税税率为30%,受托方无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合同规定按组成计税价格进行代扣代缴消费税。
由于受托方收取的委托加工费用700000元小于化妆品公司可接受的加工费最高限额840000元[4200000×(1-30%)-2100000],因此,化妆品公司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化妆品比较有利,这样,可节约消费税60000元[4200000×30%-(2100000+700000)÷(1-30%)×30%)]。
(二)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我国现行的消费税计税办法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三种类型,不同的计税方法有不同的计税依据。
进行消费税筹划时,在计税依据方面大有文章可做。
其一,包装物押金的筹划。
对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包装物均应并入销售额中计征消费税。
但如果包装物并未随同产品销售,而是借给购货方周转使用,仅仅收取包装物押金的话,只要此项押金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1年)退回,可以不并入销售额计算纳税。
因此,企业可以在情况允许时采用出借包装物的方式,一方面有助于减少计税依据,降低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在归还押金之前,企业可以占有这部分押金的利息。
如某企业销售商品100件,每件售价500元,其中含木质包装箱价款50元,如果连同包装物一并销售,销售额为50000元。
若消费税税率为10%,应纳消费税税额为5000(50000×10%=5000)元。
如果企业不将包装物随同消费品出售,而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法,规定要求购货方在6个月内退还,就可以节税427.35[50×100÷(1 17%)=427.35]元,实际纳税4572.65(5000-427.35)元,此外企业还可以从银行获得这5000元押金所孽生的利息。
其二,关联企业转移定价筹划。
消费税的重要特点是单环节计税,即仅对生产环节计税,对流通环节和终极消费环节则不计税。
因此,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如果以较低的销售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则可以降低销售额,从而减少应纳消费税税额。
而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由于处在销售环节,只需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这样可使集团的整体消费税税负减轻,但增值税税负不变。
如某企业生产铂金首饰,今年初投资成立了独立核算的首饰销售公司,其产品的流转过程改变为本部将生产的铂金首饰批发给首饰销售公司,再由首饰销售公司实施对外销售。
假设铂金首饰市场价格是每克158元,而总部供应给首饰销售公司的批发价是每克128元,低于市场价格30元,其增设销售环节的结果是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减少了30元。
由于铂金首饰是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且消费税税率为10%,因此某企业的这项税务筹划取得了每克铂金首饰减少消费税3元的节税效果。
其三,税率的筹划。
具体而言:(1)选择低税率的原料及工艺进行筹划。
不同原料生产的酒,消费税的税率是不相同的,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最高,其他酒则低。
所以,可尽量用其他酒的原料(如果品、野生植物等)生产酒,少用粮食白酒的原料生产酒。
另外,同一种原料生产的工艺不同,其消费税的税率也不同。
一般蒸馏法要比过滤方法制出的酒税率高。
同样是大米,经加温、糖化、发酵后,采用压榨酿制的酒属黄酒,如果经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酒却属于粮食白酒。
为了降低税负,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改变旧工艺开发新的流程,尽量采用非蒸馏方法生产酒。
另外以白酒为酒基的配制酒、泡制酒相对应的税率过高,所以在配制酒、泡制酒(包括制药酒)可尽量用黄酒作酒基。
(2)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筹划。
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应分开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未分别核算的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这就要求企业健全会计核算,按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
如果为达到促销效果,采用成套销售方式的,可以考虑将税率相同或相近的消费品组成成套销售。
如可以将不同品牌的化妆品套装销售,而如果将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为0)和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组成一套销售,就会大大增加企业应纳的消费税。
同样,将税率为20%的粮食白酒和税率为10%的药酒组成礼品套装销售也是不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