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药的申报与审批.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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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报 告
出具药品检 验报告
省局审查资料 提出审查意见
30工作日内
符合规定
报送国家药审中心, 通知申请人
不符合规定发 《审批意见通知件》
国家药审中心对省局的意 见和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不完善
要求申请人在4个月内一次 性补充资料
160日
国家药审中心审评补充资料
拟定技术审评意见及相关资料
20日
SFDA审批
载明相应生产范围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提出仿制药 注册申请 4.新药监测期已届满பைடு நூலகம்5.专利期届满前2年
(三)仿制药申报限制
1.新药监测期、新药临床公告期、新药保护 期、新药过渡期、中药品种保护期内的品 种
2.在中国专利期届满前2年可提出申请 3.正式授予国家保密的品种
(四)仿制药的申报要求 1.基本原则: 同质性(药学等效、生物学等效) 可替代性 择优性
方法:通过验证性的临床试验进行生物等效性评 价。
• 口服固体制剂:生物等效性试验--18-24例 • 需要用工艺和标准控制药品质量的中药、化学
药,应当进行临床试验,病例数至少为100 : 至少100例 • 生物制品:III期临床试验
适宜的质量控制措施 ①原料药、辅料的质量 ②制剂的处方工艺 ③经验证的生产工艺 ④可接受的质量标准
重点关注被仿对象的选择: 对被仿制药进行系统研究评价,充分把握安全有效
性信息,特别是上市后的安全性信息。 选择: ①首先原研企业 ②其次是通过比较,择优选取
(五)仿制药申报资料 1.《药品注册申请表》 2.《药品研制情况申请表》 3.申报资料目录 4.按项目编号排列的申报资料
(六)基本申请流程
仿药一致 ⑥外形、辅料、包装等方面可不同
生物等效性评价: 含义:系指一种药物的不同制剂在相同实验条件下,
给予相同剂量,其吸收速度和程度没有明显的差异, 以此评价同种药物不同制剂的内在质量是否相等。 具有生物等效的不同制剂,理论上可产生基本相同 的临床效应。 生物等效性是药监部门批准仿制药品的一个重要依 据。
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 向省级药监部门报送临床前研究资料和
药物实样



省局形式审查



5日内
合格


省局药品认证中心
发受理通知书
不合格
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说明理由
5日内
生产现场 核查
初步审查 申报资料
5日内
现场核查研 制情况、 原始资料
抽样 3批
药检所检验样 品、复核标准
生产现场 检查报告
申报资料
区别与“模仿药”(Me Too 药)
指与某种已知药物具有相仿药效构象,且作用于相 同酶或受体,而产生类似效果的化合物。
是在不侵犯被模仿药物专利的前提下进行的专利边 缘创新。
如:西咪替丁--H2受体阻断剂 Me Too 药:雷尼替丁、法莫替丁…… “模仿药”需按新药申报
(二)申请人资质
1.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 2.申请的药品与《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范围一致 3.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新增剂型在取得
• 确定核查时间及核查员,发出《药品注册 现场核查通知书》。
• 申请人可以提出变更时间及人员回避要求 • 省局提前2天告知被核查单位,并通知现场
核查员
现场核查程序
• 申请现场核查单位应及时与确定的核查员 联系
• 申请现场核查单位应做好充分准备 1、研究所用的设备、仪器 2、原始材料(发票、工艺、质量、稳定性等
仿制药的申报与审批
(一)什么是仿制药
仿制药:仿制国家已批准正式生产,并收载于国家药品标准中的药物品种。 • 仿制药的定义:
与商品名药在剂量、安全性和效力(strength)(不管如何服用)、质量、 作用(performance)以及适应症(intended use)上相同的一种仿制品 (copy)。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国家标准”--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所制定。颁布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以 及生产工艺等的技术要求,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 其他药品标准。 范围:中药-9类,化学药-6类,生物制品-15类
所有涉及的研究原始记录、图谱、照片 ) 3、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4、主要研究者应在现场 5、中试产品 6、稳定性研究样品
现场核查方法
1、查看现场、询问有关人员、调阅相关资料、记录、图 片等。
2、核查员可以对研制的现场设备、仪器以及相关文件、 凭证和原始记录等进行照相或者复制,作为现场核查 报告的附件。 要求被查单位负责人在有关说明和复印件上签字。 若被核查单位拒绝回答或提供相关资料,核查组应 及时向省局报告,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可以停止检 查,形成详细书面意见(被核查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单 位盖章,被考核单位可提出陈述意见)报省局。
现场核查
•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省、自治 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 法对申报药物研制情况及条件进行核查, 对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 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组织对试制的样品进 行检验。
• “现场考察”
现场核查程序
• 药品注册申请人申请,报送《现场核查申 请表》
• 省局受理5日内对申报资料和原始记录进行 审查(原始资料审查也可与核查同时进行)
仿品种而不是仿标准!
2. 根本要求:通过目标性很强的确定性研究, 实现药学等效性,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质量标 准的一致性。
–仿标准的局限性:仅针对具体处方工艺的产品,主 要解决质量均一性的问题。
3. 措施:加大工艺可行性评估、杂质评估要求 力度(方法验证、批次分析、杂质定性等)
药学等效评价: ①相同的活性成分 ②相同的剂型 ③相同的给药途径 ④相同的剂量规格或浓度 ⑤相同的质量--主药含量、纯度、均一性、稳定性要与被
不批准
审批意见通知件
批准
10日送达
10日送达 批准
临床试验批件
药品批准文号
完成临床试验
国家药审中心进行审核
20日
SFDA审批
不批准
审批意见通知件
10日送达
10日送达 批准
药品批准文号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
• 现场核查定义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所受理药品注册申请
品种的研制、生产情况及条件进行实地确证, 以及对品种研制、生产原始记录进行审查,并 做出是否与申报资料相符评价的过程。 •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药物 的研制情况及条件进行核查,对申报资料进行 形式审查,并对试制的样品进行检验。 (《药 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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