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药的申报与审批.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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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报 告
出具药品检 验报告
省局审查资料 提出审查意见
30工作日内
符合规定
报送国家药审中心, 通知申请人
不符合规定发 《审批意见通知件》
国家药审中心对省局的意 见和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不完善
要求申请人在4个月内一次 性补充资料
160日
国家药审中心审评补充资料
拟定技术审评意见及相关资料
20日
SFDA审批
载明相应生产范围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提出仿制药 注册申请 4.新药监测期已届满பைடு நூலகம்5.专利期届满前2年
(三)仿制药申报限制
1.新药监测期、新药临床公告期、新药保护 期、新药过渡期、中药品种保护期内的品 种
2.在中国专利期届满前2年可提出申请 3.正式授予国家保密的品种
(四)仿制药的申报要求 1.基本原则: 同质性(药学等效、生物学等效) 可替代性 择优性
方法:通过验证性的临床试验进行生物等效性评 价。
• 口服固体制剂:生物等效性试验--18-24例 • 需要用工艺和标准控制药品质量的中药、化学
药,应当进行临床试验,病例数至少为100 : 至少100例 • 生物制品:III期临床试验
适宜的质量控制措施 ①原料药、辅料的质量 ②制剂的处方工艺 ③经验证的生产工艺 ④可接受的质量标准
重点关注被仿对象的选择: 对被仿制药进行系统研究评价,充分把握安全有效
性信息,特别是上市后的安全性信息。 选择: ①首先原研企业 ②其次是通过比较,择优选取
(五)仿制药申报资料 1.《药品注册申请表》 2.《药品研制情况申请表》 3.申报资料目录 4.按项目编号排列的申报资料
(六)基本申请流程
仿药一致 ⑥外形、辅料、包装等方面可不同
生物等效性评价: 含义:系指一种药物的不同制剂在相同实验条件下,
给予相同剂量,其吸收速度和程度没有明显的差异, 以此评价同种药物不同制剂的内在质量是否相等。 具有生物等效的不同制剂,理论上可产生基本相同 的临床效应。 生物等效性是药监部门批准仿制药品的一个重要依 据。
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 向省级药监部门报送临床前研究资料和
药物实样
申
请
生
省局形式审查
产
现
场
5日内
合格
检
查
省局药品认证中心
发受理通知书
不合格
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说明理由
5日内
生产现场 核查
初步审查 申报资料
5日内
现场核查研 制情况、 原始资料
抽样 3批
药检所检验样 品、复核标准
生产现场 检查报告
申报资料
区别与“模仿药”(Me Too 药)
指与某种已知药物具有相仿药效构象,且作用于相 同酶或受体,而产生类似效果的化合物。
是在不侵犯被模仿药物专利的前提下进行的专利边 缘创新。
如:西咪替丁--H2受体阻断剂 Me Too 药:雷尼替丁、法莫替丁…… “模仿药”需按新药申报
(二)申请人资质
1.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 2.申请的药品与《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范围一致 3.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新增剂型在取得
• 确定核查时间及核查员,发出《药品注册 现场核查通知书》。
• 申请人可以提出变更时间及人员回避要求 • 省局提前2天告知被核查单位,并通知现场
核查员
现场核查程序
• 申请现场核查单位应及时与确定的核查员 联系
• 申请现场核查单位应做好充分准备 1、研究所用的设备、仪器 2、原始材料(发票、工艺、质量、稳定性等
仿制药的申报与审批
(一)什么是仿制药
仿制药:仿制国家已批准正式生产,并收载于国家药品标准中的药物品种。 • 仿制药的定义:
与商品名药在剂量、安全性和效力(strength)(不管如何服用)、质量、 作用(performance)以及适应症(intended use)上相同的一种仿制品 (copy)。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国家标准”--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所制定。颁布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以 及生产工艺等的技术要求,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 其他药品标准。 范围:中药-9类,化学药-6类,生物制品-15类
所有涉及的研究原始记录、图谱、照片 ) 3、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4、主要研究者应在现场 5、中试产品 6、稳定性研究样品
现场核查方法
1、查看现场、询问有关人员、调阅相关资料、记录、图 片等。
2、核查员可以对研制的现场设备、仪器以及相关文件、 凭证和原始记录等进行照相或者复制,作为现场核查 报告的附件。 要求被查单位负责人在有关说明和复印件上签字。 若被核查单位拒绝回答或提供相关资料,核查组应 及时向省局报告,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可以停止检 查,形成详细书面意见(被核查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单 位盖章,被考核单位可提出陈述意见)报省局。
现场核查
•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省、自治 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 法对申报药物研制情况及条件进行核查, 对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 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组织对试制的样品进 行检验。
• “现场考察”
现场核查程序
• 药品注册申请人申请,报送《现场核查申 请表》
• 省局受理5日内对申报资料和原始记录进行 审查(原始资料审查也可与核查同时进行)
仿品种而不是仿标准!
2. 根本要求:通过目标性很强的确定性研究, 实现药学等效性,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质量标 准的一致性。
–仿标准的局限性:仅针对具体处方工艺的产品,主 要解决质量均一性的问题。
3. 措施:加大工艺可行性评估、杂质评估要求 力度(方法验证、批次分析、杂质定性等)
药学等效评价: ①相同的活性成分 ②相同的剂型 ③相同的给药途径 ④相同的剂量规格或浓度 ⑤相同的质量--主药含量、纯度、均一性、稳定性要与被
不批准
审批意见通知件
批准
10日送达
10日送达 批准
临床试验批件
药品批准文号
完成临床试验
国家药审中心进行审核
20日
SFDA审批
不批准
审批意见通知件
10日送达
10日送达 批准
药品批准文号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
• 现场核查定义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所受理药品注册申请
品种的研制、生产情况及条件进行实地确证, 以及对品种研制、生产原始记录进行审查,并 做出是否与申报资料相符评价的过程。 •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药物 的研制情况及条件进行核查,对申报资料进行 形式审查,并对试制的样品进行检验。 (《药 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