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谈谈新劳动合同法下试用期法律适用指引
关于劳动合同法下的试用期的司法解释
关于劳动合同法下的试用期的司法解释劳动合同法是中国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对试用期也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国家最高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生效后,用于考察劳动者能力和适应工作的一段时间。
下面将就劳动合同法下的试用期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试用期的设立是合法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主要用于考察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与企业的适应程度,试用期的设立符合雇主对雇员的选择权和雇员对雇主的选择权的需要。
其次,试用期工资待遇应与正式员工待遇相同。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待遇和劳动条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员工应享受正常的劳动权益,如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上述规定支付试用期工资,可以依法要求其支付试用期工资的差额。
再次,试用期期满后可以续订或变更为正式劳动合同。
试用期期满后,劳动合同可以续订或变更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继续办理劳动合同手续且不提出解除合同,试用期将自动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续订或变更合同时,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劳动条件和薪酬待遇等方面的内容。
最后,试用期不能作为违法解雇的借口。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工资支付、工时制度等合法请求而予以解雇。
同时,试用期满劳动者被解雇,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遣散费,并履行其他法定或约定的清偿义务。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设立和实施有明确规定,试用期是为了考察劳动者能力和适应度的一段时间。
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应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待遇和劳动条件,试用期期满后可以续订或转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能作为违法解雇的借口。
对于劳动者而言,要充分了解自己在试用期内的权益和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也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试用期相关义务,给予劳动者公正的考察和评价。
2024年《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二篇)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二)试用期是劳动关系中的一种特殊阶段,针对新员工进行较长时间的工作表现评估和适应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延长试用期的时间,试用期一经到期即为正式的劳动合同生效。
试用期的最长期限的设立,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权利。
其次,《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试用期工资待遇的问题。
根据该法规定,试用期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同岗位正式员工的60%,并应当符合最低工资标准。
这一条款的制定,旨在保护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能够获得较为公平的工资待遇,避免用人单位低价压榨劳动者。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对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应当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其中,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培训和指导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试用期也为劳动者逐渐适应岗位提供了时间和机会。
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态度将在试用期内得到全面的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图书出版社、新闻机构、医院等特殊行业的劳动合同进行了特殊规定。
对于这些行业的试用期,不受6个月的最长期限限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总的来说,《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限制了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场景。
试用期作为劳动关系中的特殊阶段,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了相互了解和适应的机会,旨在平衡双方的权益,增强劳动关系的稳定性。
同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也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表现,为自身的职业发展和正式合同的签订打下良好的基础。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是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用人单位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
新劳动合同法下企业试用期的含义及案例解析修订版
新劳动合同法下企业试用期的含义及案例解析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对劳动者的责任承担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因处于试用期内而产生的劳动争议已经越来越多,如试用期被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偏低、试用期辞职被要求赔偿用人单位招录费用等等,本文以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为依据,结合司法实践中最容易出现的有关试用期的案件类型,就试用期内所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以便于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能够认识和理解试用期的相关法律政策,更好的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一、试用期的概念及期限规定根据《高级汉语词典》的解释,“试用”是使某人受到一段时期的检验或试工以便能确定这人是否适合于做某事,“试用期”是指在正式使用之前的应用期间,看是否合适。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中规定:“按照《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期限规定得更加具体,《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国新劳动法案例分析:试用期与正式期的法律界定与认定分析
中国新劳动法案例分析:试用期与正式期的法律界定与认定分析引言: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础,试用期与正式期的法律界定和认定在劳动关系中至关重要。
中国新劳动法(即2019年修改的《劳动法》)对试用期和正式期的界定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实践中还是存在一些争议。
本文将对试用期和正式期的法律界定与认定进行分析,并参考一些实际案例进行探讨。
一、试用期的法律界定与认定:1.《劳动法》对试用期的界定:根据中国新劳动法第12条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生效前,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相互考察的期限。
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2.试用期的认定标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的认定主要根据以下两个方面:(1) 合同约定:劳动合同应在书面形式上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开始和结束时间、试用期的工资待遇等。
(2) 实际履行:在实际工作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试用期的事实,通常可根据劳动合同、入职手续等材料来认定。
案例分析:案例一:某公司与员工签订1年合同,合同明确规定自即日起试用期为3个月。
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可以认定员工处于试用期。
案例二:某公司与员工签订半年合同,但合同没有明确试用期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如果员工在入职后享受了试用期工资待遇,可以认定员工处于试用期。
二、正式期的法律界定与认定:1.《劳动法》对正式期的界定:根据中国新劳动法第14条规定,试用期满,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即进入正式期。
劳动者继续工作的,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另有约定的情形外,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2.正式期的认定标准:正式期的认定主要根据以下两个方面:(1) 试用期满: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的试用期届满即自动转为正式期。
(2) 继续工作:劳动者试用期届满后继续工作,可以认定进入正式期。
案例分析:案例一:某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继续工作,且工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可以认定员工进入正式期。
案例二:某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停止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2024年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二篇)
2024年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明确指出,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但其时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此理解不足,导致在试用期约定上存在违规行为。
以下就试用期的定义、作用以及如何在劳动合同中正确约定试用期进行阐述。
所谓试用期,亦称适应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旨在双方相互了解、选择的考察期,时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该期间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双方评估是否适合建立长期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明确指出,试用期的约定属于可选条款,而非必备条款,是否约定由双方协商确定。
但一旦约定,就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应遵循以下原则:1. 试用期的约定应由双方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强制规定。
2. 试用期时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 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下的,试用期时长应根据合同期限相应调整:____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____天;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____天。
对于两年以上的合同,试用期可在六个月内约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完成特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4. 试用期的约定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得单独计算。
即试用期结束后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则该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5.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工种改变的劳动者。
续订劳动合若劳动者工种未变,则不再约定试用期。
6. 试用期不得延长。
双方在试用期内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以延长试用期的方式进行考察。
《劳动法》还规定,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试用期的延伸阅读,有观点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并无必要。
劳动合同法解读试用期的规定5篇
劳动合同法解读试用期的规定5篇篇1一、试用期的定义与目的试用期,又称为考察期或适应期,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在正式建立劳动关系前,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设立试用期的目的在于给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适应对方的机会,以便在试用期内评估双方是否适合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二、试用期的相关规定1. 试用期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 试用期的适用对象: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
对于无试用期或已满试用期的劳动者,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
3. 试用期的工资待遇: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应不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 试用期的解除与终止: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需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案例分析以某公司为例,该公司与一名新员工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公司发现该员工并不适合岗位要求,遂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告知劳动者,并说明解除原因。
此外,公司还需支付该员工在试用期内提供的劳动报酬。
四、总结与建议1. 明确试用期期限: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合理确定试用期,避免因试用期过长或过短而影响双方的权益。
2. 合理设定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明确录用条件,并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
3. 保障劳动者权益: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试用期”的法律规定及操作技巧
“试用期”的法律规定及操作技巧试用期是指劳动合同约定的一段时间,用于双方互相了解并评估对方是否适合继续工作的阶段。
在中国,试用期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试用期的时限、解雇程序和试用期工资等方面。
首先是试用期的时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的具体时长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确定,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试用期的时限,那么默认为一个月。
其次是解雇程序。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员工的表现和工作需要,提前解雇员工。
然而,解雇试用期内员工仍需遵循一定程序和规定。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在满足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雇条件下,提前通知员工并与其进行沟通。
其次,在解雇时应当支付试用期工资的全额,并履行与试用期工作相关的其他义务。
最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
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也是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员工支付薪资。
试用期工资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相同或者相近工种、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对于员工来说,要顺利度过试用期,还需要一些操作技巧。
首先,要尽快了解和适应公司的文化和规章制度,熟悉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尽量避免出现工作上的失误。
其次,要积极主动地全面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争取在试用期内展现自己的潜力和价值。
此外,要与同事和上级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争取获得他们的认可和支持。
最后,要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尽量避免产生劳动纠纷和冲突。
总的来说,试用期在劳动合同中是一个相对灵活的阶段,它为员工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能力的机会,同时也给用人单位提供了更长时间去评估员工的能力和适应程度。
明确了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的时限和解雇程序,并掌握本文提到的操作技巧,能够更好地应对试用期中的各种挑战,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020年新劳动法试用期规定_2409
2020 年新劳动法试用期规定《劳动法》第 21 条规定,劳动合同能够商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出 6 个月。
关于这一规定,许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实不完整理解,因此在商定试用期时违犯相关规定。
那么,什么是试用期,它有什么作用,劳动合同中怎样才能正确的商定试用期呢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互相认识、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商定的不超出 6 个月的观察期。
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互相观察,以决定能否成立劳动关系。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能够商定试用期。
“能够”二字表示,劳动合同中商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磋商条款,能否商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磋商确立。
可是,只需磋商商定试用期,就一定恪守相关试用期的规定。
依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商定试用期要履行以下六点规定:依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商定试用期要履行以下六点规定:(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方同等磋商商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出 6 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限期的长短来确立试用期,即劳动合同限期在 6 个月 ( 半年 ) 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出 15 天; 劳动合同限期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出 30 天; 劳动合同限期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出 60 天。
假如劳动合同限期在两年以上,能够在 6 个月内商定试用期。
以达成必定工作任务为限期的劳动合同或许劳动合同限期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商定试用期。
注意,若是公司同职工签署了整一年的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不可以超出两个月而不是一个月。
由于依据法律知识,在一个数字后边出现了以上、以下、之内、之外 ,, 这样的字眼时,都表示包含本数,也就是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要包含整一年。
同理,公司的规章制度里往常写“职工连续旷工五天以上( 含五天 ) 视同辞职,这个“ ( 含五天 ) ”实际上是剩余的,“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原来就是包含“五天”的。
2024年《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二篇)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的一个重要阶段。
试用期的目的是为了让雇主和雇员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判断是否适合彼此并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本文将深入探讨《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的内容和要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意味着雇主在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不能超过这个时间段,否则将违反法律规定。
试用期的最长期限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防止雇主滥用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试用期满后,双方继续办理劳动合同的手续。
这意味着试用期满后,如果雇主和雇员都愿意继续合作,他们需要重新办理劳动合同的手续,包括签订书面合同等。
试用期满并不意味着自动转为正式雇佣关系,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同的签订。
在试用期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雇主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并防止雇主以过低的薪酬待遇试用期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试用期期间,劳动者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条件和待遇。
这意味着在试用期期间,雇主不能歧视试用期员工,应当给予他们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和工作条件,包括休假、工作时间、保险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六款的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试用期工作者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受到不公正的解雇,则雇主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防止雇主滥用试用期解雇员工。
总的来说,《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试用期的相关内容和要点。
试用期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延长试用期的情况,试用期满后需要重新办理劳动合同手续,试用期期间劳动者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试用期解雇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雇主和劳动者在进行试用期合作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2024年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
2024年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法,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约定的一段时间,用于双方互相了解、试用是否适合工作的期限。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有权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进行评估,同时员工也有权评估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和待遇。
以下是根据现行中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常见规定。
请注意,具体规定可能因各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1. 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但规定试用期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具体试用期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根据企业的需要和工作性质来确定。
2. 工资和待遇:在试用期内,员工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和待遇。
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因试用期而降低员工的工资水平或剥夺其享受福利待遇。
3. 劳动关系:试用期期间双方均享有相同的权益和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一切与正式员工相同的义务,包括支付工资、工作环境保护、劳动安全等。
4. 解雇和终止合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有权解雇员工。
双方在试用期内亦可协商终止劳动合同。
然而,试用期内的解雇和终止仍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为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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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试用期规定
新劳动法试用期规定
中国新劳动法于2020年1月1日实施,对劳动者试用期的规
定进行了明确和强化。
以下是新劳动法中关于试用期的主要规定:
1. 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权益,包括工资待遇、工时制度、休假制度等。
试用期结束后,劳动者将转为正式员工。
2.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参考因素包括工作能力、品德素质等。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者反馈评价结果,并与劳动者共同商定工作表现改进方案。
3.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不得降低劳动者的工作标准。
如需调整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和工作标准,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及时签订书面协议。
4. 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合理的工作安排和休息休假权益。
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加班,加班需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5. 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6. 若试用期内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劳动争议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维护自身权益。
综上所述,新劳动法中的试用期规定明确了试用期的最长期限、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和用人单位的责任义务。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
同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提高自身能力和综合素质,以便能够顺利转为正式员工,享受更多的权益和保障。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最新解读.doc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最新解读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最新解读(二),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
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
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
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德国《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
意大利法律规定,一般工人的试用期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术人员为三个月,企业管理人员为六个月。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
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在试用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几点:(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
2020新版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YOUR LOGO2020新版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相关规定The state maintains social and economic order by enacting laws, and contracts sig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protected by the state.专业合同系列,下载即可用2020新版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相关规定说明:本合同书的作用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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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不得超过3个月;2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已在本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的劳动者,如果工作岗位未发生变化,不再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
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中国新劳动法案例分析: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的界定
中国新劳动法案例分析: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的界定在中国新劳动法中,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的界定是劳动法律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准确界定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的有效性,对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益和义务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讨论,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的概念。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
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合同在一定期限内约定终止的合同,而无固定期限合同则是没有约定终止时间的合同。
试用期是在劳动合同开始执行前,雇主与被雇佣人达成的一种安排,用于双方互相了解和评估对方是否适合工作。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雇主或被雇佣人往往对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的界定存在一定的困惑。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定律,我们将结合以下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一:A公司与B先生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
然而,B先生在试用期满后只工作了一个月,A公司便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了合同。
在这个案例中,A公司的行为涉嫌违规操作。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而且,试用期期满后,雇主不能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试用期内发现被雇佣人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
所以,B先生有理由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案例二:C公司与D小姐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月的试用期。
然而,在试用期满后,C公司以不适应工作为由解除了合同。
对于这个案例,C公司的做法是符合劳动法律要求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期满后,如果被雇佣人确实不适应工作,雇主有权解除合同。
因此,D小姐无法要求C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两个案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雇主不能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合同。
新员工试用期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新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和适应而设立的一段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新员工试用期的法律规定,包括试用期的期限、工资待遇、解除条件、法律后果等内容,旨在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试用期期限1. 试用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用期工资待遇1. 工资支付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 工资支付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四、试用期解除条件1.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谈谈新劳动合同法下试用期法律适用指引
谈谈新劳动合同法下试用期法律适用指引谈谈新休息合同法下试用期法律适用指引作者李迎春律师用人单位与休息者在实行休息合同的进程中,因处于试用期内而发生的休息争议曾经越来越多,如试用期被随意解除休息合同、试用期工资偏低、试用期辞职被要求赔偿用人单位招录费用等等,本文以休息合同法的最新规则为依据,结合司法实际中最容易出现的有关试用期的案件类型,就试用期内所触及的一些法律效果停止归结剖析,以便于用人单位以及休息者可以看法和了解试用期的相关法律政策,更好的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加不用要的休息争议。
一、试用期的概念及期限规则依据«初级汉语词典»的解释,〝试用〞是使某人遭到一段时期的检验或试工以便能确定这人能否适宜于做某事,〝试用期〞是指在正式运用之前的运用时期,看能否适宜。
«休息部办公厅对<关于休息用工管理有关效果的请示>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休息者树立休息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商定的不超越六个月的调查期。
休息部«关于实行休息合同制度假定干效果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中规则:〝依照«休息法»第21条的规则,休息合同可以商定不超越六个月的试用期。
休息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越十五日;休息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越三十日;休息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越六十日。
〞«休息合同法»对试用期期限规则得愈加详细,«休息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则:休息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一个月;休息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二个月;三年以上固活期限和无固活期限的休息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越六个月。
另外,除了企业员工试用期外,还有两种试用期,一是国度公务员的试用期,依照«国度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则,机关新录用的国度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时期实行试用期工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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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合同)谈谈新劳动合同法下试用期法律适用指引谈谈新劳动合同法下试用期法律适用指引谈谈新劳动合同法下试用期法律适用指引作者李迎春律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因处于试用期内而产生的劳动争议已经越来越多,如试用期被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偏低、试用期辞职被要求赔偿用人单位招录费用等等,本文以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为依据,结合司法实践中最容易出现的有关试用期的案件类型,就试用期内所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以便于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能够认识和理解试用期的相关法律政策,更好的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一、试用期的概念及期限规定根据《高级汉语词典》的解释,“试用”是使某人受到一段时期的检验或试工以便能确定这人是否适合于做某事,“试用期”是指在正式使用之前的应用期间,看是否合适。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中规定:“按照《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期限规定得更加具体,《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另外,除了企业员工试用期外,还有两种试用期,一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
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二、试用期和见习期、学徒期的区别关于学徒期与试用期,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的规定,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试用期和学徒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
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
劳动部办公厅对《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中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随着毕业分配制度的变革,企业用工制度的变化,实践中见习期制度已经不多见,将慢慢退出历史舞台。
三、新、旧法关于试用期规定的细微变化(一)试用期期限的变化。
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期限较以往的规定更加具体:1、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下的试用期限:旧法: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新法: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试用期限:旧法: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可得出结论,二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可达六个月。
新法: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有关试用期适用的变化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旧法:没有具体规定,可以约定试用期。
新法: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不能重复约定试用期的适用旧法: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新法: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使工作岗位或工种发生变化,或者劳动者离职后重新入职,都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四、用人单位以其它形式或口头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口头或以其他形式(如在入职登记表或员工手册中载明试用期)与劳动者约定三个月或六个月试用期,但不签订劳动合同。
这种口头或者以其它形式约定的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认为该劳动者试用合格,就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解除劳动关系。
笔者认为,用人单位该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往往会处于被动地位而导致败诉。
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根据该规定,我们可以知道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劳资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存在于劳动合同期限中,双方没有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当然不可能存在,所谓皮之不附,毛将焉存?案例:张某于2007年1月份入职深圳某电子厂,该厂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但张某入职时填写的入职登记表下面有一行备注: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
另外电子厂的《员工手册》中也规定:凡是新入职的员工,试用期均为三个月。
张某工作二个多月后,公司以张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将张某辞退,张某不服,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电子厂虽在入职登记表及员工手册中规定试用期,但并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该试用期不存在,双方为事实劳动关系,电子厂将张某辞退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析: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如果还在入职登记表或员工手册中载明试用期,而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
首先,在入职登记表或员工手册中载明的试用期无效,视为无试用期,其次,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超过一年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五、用人单位只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大量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在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该劳动者。
用人单位这样做的目的往往是为了规避法律,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方便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案例:小王新入职某贸易公司,公司人事主管告诉小王,为了考察小王的工作能力,先签订一个三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期间月薪1500元,三个月试用期满,如果小王能够为公司带来新的订单,公司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式合同期工资为2000元。
如果三个月试用期小王没有达到公司规定的业绩,公司将不正式聘用小王,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解析:劳动合同法为了制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的权益,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本案中公司与小王签订的是一个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按照法律规定,该试用期是不成立的,视为公司与小王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
六、试用期内是否需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的习惯性做法,劳动者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也常常错误认为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
实际上,劳动关系一旦建立,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外的“特殊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试用期工资如何确定由于劳动法对试用期的规定非常原则,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条款,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利用试用期的“模糊规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试用期演变成了“白干期”“廉价期”,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获得的劳动报酬非常低廉,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不低于”原则,首先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试用期工资的最底线,其次,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即如果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则二者取其高。
八、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随时辞退员工?很多用人单位均存在一个错误的认识,认为在试用期内完全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不单单损害劳动者的权益,也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可见,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负有举证义务,需举证证明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即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两倍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