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涵洞工程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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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施工人员安排 (2)
三.施工进度安排 (2)
四、施工方法 (3)
(一)倒虹吸施工 (3)
(二)雨水管涵施工 (6)
五、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9)
六、文明施工、环保保证措施 (10)
(一)、保持原交通畅顺的措施 (10)
(二)、路面卫生与路况维护 (11)
(三)、空气污染控制 (12)
(四)、噪音控制及震动控制 (12)
(五)、水质污染的控制 (13)
(六)、强光污染 (13)
(七)、余泥运输管理 (13)
(八)、文明施工方面的承诺: (13)
七、管线保护措施 (14)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涵洞有2座1-Φ1.5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倒虹吸、6座φ1.0m雨水管涵,2座φ1.5m 雨水管涵,2座φ0.8m雨水管涵。

1-Φ1.5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倒虹吸位于里程K9+380和K12+820两处,长度分别为27.08m和33.2m,进出口均采用竖井,竖井位置均设置盖板,每个斜井设置2块盖板,拦污栅仅设置在进口竖井。

基础采用C20混凝土,涵身采用C30钢筋混凝土,涵顶至路床范围及涵身两侧采用中粗砂回填。

φ1.0m雨水管涵位于里程K9+100、K9+260、K9+540、K12+535、K12+660、K13+840,长度依此分别为20m、36m、40m、60m、40m、40m;φ1.5m雨水管涵位于K13+170、K13+320,长度分别为86m、60m,φ0.8m雨水管涵位于K11+395、K11+645,长度分别为40m、36m,雨水管涵进口均采用沉沙井,出口采用八字墙,基础及管座采用C15混凝土,管节采用C25钢筋混凝土,帽石采用C20混凝土,管顶上0.5m范围及涵身两侧采用中粗砂回填。

二.施工人员安排
三、施工进度安排
涵洞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2017年7月20日~2009年9月20日,共62日历天。

四、施工方法
(一)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倒虹吸施工
1、概况
1-Φ1.5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倒虹吸位于里程K9+380和K12+820两处,长度分别为27.08m和33.2m,进出口均采用竖井,竖井位置均设置盖板,每个斜井设置2块盖板,拦污栅仅设置在进口竖井。

基础采用C20混凝土,涵身采用C30钢筋混凝土,涵顶至路床范围及涵身两侧采用中粗砂回填。

2、施工工艺流程
3、施工工艺
1)、测量放线
⑴、组织测量队按设计院提供的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复核无误后建立工程测量控制网,对工程进行点面相结合的测量控制。

⑵、进行施工放样测量,定出涵洞中线,定出水准基准点作为整个工程的控制点。

每次测量均要闭合,严格控制闭合误差。

2)、基坑开挖:
本工程的开挖深度较小,拟用1:1放坡开挖。

⑴、施工临时排水
①、地表排水:管槽外两侧筑小土堤截水,以防地表水倒灌入施工管槽内。

⑵、沟槽开挖用挖掘机进行,人工配合。

沟槽开挖的土方经筛选,土质符合回填需要的可堆在现场备用。

其余的用自卸汽车外运弃置,边开挖边清运。

⑶、在开挖前,沟槽的断面、开挖的次序和临时堆土的位置由现场施工人员向机械操作手和土方工详细交底。

在挖土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在现场指挥,并应经常检查沟槽的净空尺寸和中心位置,确保沟槽中心偏移符合规范要求。

为保证槽底土壤不被扰动或破坏,在用机械挖土时应避免超挖,当挖掘机挖至设计标高前20~30cm时用人工开挖,检修平整。

开挖要保证连续作业,衔接工序流畅,分段开挖,每段长约10m,以减少塌方或破坏土基,避免意外事故。

如管坑开挖后发现基础以下土质有异,则应立即通知设计人及时作出基础处理。

基坑基底承载力要求大于设计要求,如局部承载力不满足要求,采取措施加固。

基坑开挖后坑底泥浆及浮土要清除,超挖深部分要用砖碎砂填平夯实,新填土部分应先按规定处理好路基后,再开挖管坑。

⑷、基坑的安全保护措施
①、在基坑内两侧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并使用抽水泵将积水抽到施工排水系统中。

②、由于施工现场用地有限,挖出的土方应随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在基坑顶,以免加重土坡压力和阻碍施工。

③、基坑开挖不得超挖,如发现有超挖情况应回填石粉、砂,并给予夯实。

④、在坑顶沿线设截水堤,防止坑顶渗水影响坑壁稳定。

⑤、施工时应注意观察坑缘顶面土有无裂缝,坑壁有无松散、塌落现象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⑥、坑缘边留有护道,静载距坑缘不少于0.5m,动载不少于1.0m。

5)、地基承载力
基坑开挖完成后、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测,地基承载力要求需大于等于200kpa;检测完成,符合设计要求后,由相关部门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6)、倒虹吸基础施工
首先模板进行支设,对模板的尺寸、标高、板面平整度、模板支撑的固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出现大的尺寸偏差或松动,要及时纠正和加固,并将板面清理干净。

浇注砼分两次施工,第一次浇注以高于基础底20cm;第二次浇注剩余部分。

浇筑过程中需振捣密实,直至无气泡、不下沉为止;
7 )、涵管安装
准确测放基础中线及边线、水平控制标高按图纸要求。

机械人工配合对涵管进行安装,安装前先铺设止水带,涵管沉降缝位置必须和基础沉降缝位置对齐,每隔6m设置一道沉降缝,涵管吊装完成后在管涵接口处进行密封,预埋钢筋、现场浇筑混凝土。

⑵、竖井施工
竖井采用大块钢模版施工,钢筋加工及安装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按照图纸施工;混凝土浇筑施工同管节基础混凝土施工、竖井混凝土浇筑前,必须检查预埋踏步钢筋位置是否准确,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竖井施工完成后,回填土前,必须对竖井及管节进行渗透量每10m 管长不超过8kg/h的24小时闭水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回填。

6)、锥坡基础、锥坡、隔水墙砌筑、洞口铺砌的浆砌片石砌筑
⑴、浆砌片石应采用座浆法砌筑。

⑵、片石中部厚度应不小于15cm,不得采用薄的及卵石状的石块。

镶面石的表面应较大旦平整,需要时应加以修凿。

角隅石应经选择,大致方正。

⑶、石料在使用前必须浇水湿润,表面如有泥土、水锈应清洗干净。

⑷、砂浆采用拌和机拌和,具有适宜的和易性和流动性,其稠度为4~7cm。

⑸、不得采用灌浆方法砌石。

竖缝较宽时,可在砂浆中塞以小石块,但不得在底座上或
石块的下面用高于砂浆层的小石块支垫。

用小石于混凝士填塞竖缝时,应以扁铁捣实。

砌体应分层砌筑;砌体较长时应分段分层砌筑。

两相邻工作段的砌筑高差应不超过1.2m,每层应大体找平,分段位置应尽量设在沉降缝或伸缩缝处。

石块应长短相间,交错排列,上下层竖缝应错开至少8cm。

但不能在丁石的上方或下方布设竖缝。

砌筑上层石块时应避免振动下层石块。

砌筑工作中断后再行砌筑时,原砌层表面应加以清扫和湿润。

外圈定位行列和转角石,应选择表面较平整及尺寸较大的石块;每一石块的尖锐凸出部分应在砌筑前敲去。

⑹、外圈与里圈的砌石应交错结合,相邻两层的竖缝应错开。

水平及竖向缝宽,用水泥砂浆砌筑时不宜大于4cm;用小石于混凝土砌筑时可为3~7cm。

⑺、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毛石每皮高度宜控制在300~400mm;灰缝厚度宜控制在20~30mm。

⑻、勾缝及养生
①、勾缝前应认真清理缝槽并用水冲洗。

湿润。

②、勾缝时,缝应嵌入砌缝内2cm深。

对于砌片石勾缝时,应嵌入砌缝2cm以上。

③、当勾缝工作完成和砂浆初凝后,砌体表面应刷洗干净,并用浸湿的草帘、草袋等加以覆盖,在7天内经常洒水,使砌体保持湿润。

④、在砌体养生期内应避免碰撞或振动。

7)、基坑回填
⑴、回填材料为中粗砂。

⑵、箱涵、八字墙等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开始回填。

⑶、两侧回填对称、水平等高分层进行,外侧需要用轻型设备夯实,密实度要求大于95%。

(二)雨水管涵施工
1、概况
φ1.0m雨水管涵位于里程K9+100、K9+260、K9+540、K12+535、K12+660、K13+840,长度依此分别为20m、36m、40m、60m、40m、40m;φ1.5m雨水管涵位于K13+170、K13+320,长度分别为86m、60m,φ0.8m雨水管涵位于K11+395、K11+645,长度分别为40m、36m,雨水管涵进口均采用沉沙井,出口采用八字墙,基础及管座采用C15混凝土,管节采用C25钢筋混凝土,帽石采用C20混凝土,管顶上0.5m范围及涵身两侧采用中粗砂回填。

2、施工工艺流程
3、施工工艺
1)、测量放线:
⑴、组织测量队按设计院提供的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复核无误后建立工程测量控制网,对工程进行点面相结合的测量控制。

⑵、进行施工放样测量,定出涵洞中线,定出水准基准点作为整个工程的控制点。

每次测量均要闭合,严格控制闭合误差。

3)、基坑开挖:
本工程的开挖深度较小,拟用1:1放坡开挖。

⑴、施工临时排水
①、地表排水:管槽外两侧筑小土堤截水,以防地表水倒灌入施工管槽内。

⑵、沟槽开挖用挖掘机进行,人工配合。

沟槽开挖的土方经筛选,土质符合回填需要的可堆在现场备用。

其余的用自卸汽车外运弃置,边开挖边清运。

⑶、在开挖前,沟槽的断面、开挖的次序和临时堆土的位置由现场施工人员向机械操作手和土方工详细交底。

在挖土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在现场指挥,并应经常检查沟槽的净空尺寸和中心位置,确保沟槽中心偏移符合规范要求。

为保证槽底土壤不被扰动或破坏,在用机械挖土时应避免超挖,当挖掘机挖至设计标高前20~30cm时用人工开挖,检修平整。

开挖要保证连续作业,衔接工序流畅,分段开挖,每段长约10m,以减少塌方或破坏土基,避免意外事故。

如管坑开挖后发现基础以下土质有异,则应立即通知设计人及时作出基础处理。

基坑基底承载力要求大于设计要求,如局部承载力不满足要求,采取措施加固。

基坑开挖后坑底泥浆及浮土要清除,超挖深部分要用砖碎砂填平夯实,新填土部分应先按规定处理好路基后,再开挖管坑。

⑷、基坑的安全保护措施
①、在基坑内两侧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并使用抽水泵将积水抽到施工排水系统中。

②、由于施工现场用地有限,挖出的土方应随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在基坑顶,以免加重土坡压力和阻碍施工。

③、基坑开挖不得超挖,如发现有超挖情况应回填石粉、砂,并给予夯实。

④、在坑顶沿线设截水堤,防止坑顶渗水影响坑壁稳定。

⑤、施工时应注意观察坑缘顶面土有无裂缝,坑壁有无松散、塌落现象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⑥、坑缘边留有护道,静载距坑缘不少于0.5m,动载不少于1.0m。

4)、地基承载力
基坑开挖完成后、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测,地基承载力要求需大于等于150kpa;检测完成,符合设计要求后,由相关部门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5)、基础、管座砼浇筑
⑴、基础、管座混凝土选用商品混凝土。

⑵、涵洞基础每6m设一道沉降缝。

⑶、浇筑砼先浇筑排水管道平基混凝土,平基砼严格按平水控制桩取面、铺设、振捣、找平,注意在管中线至两侧各20cm左右取平,其余可留粗糙面,以便和管座混凝土接合。

6)、管道安装
⑴、待管道平基砼达到强度后即可进行管道安装,由于管径较大,为便于施工操作,采用吊机配合下管。

⑵、下管时,使管的中心线基本位于设计管道中心线,然后沿管的边线拉一条小帆线,作为调校圆管控制线。

⑶、调整管中心及高程时,必须将管子垫稳卡牢,必要时可在管两侧设撑杆,避免发生滚动。

管道安装就位后,用混凝土预制块楔稳,然后装设管座砼模板,模板装好后即可浇筑管座混凝土,管座混凝土应用插入式振动器振捣,保证管座混凝土密实度。

⑷、管节接头采用1:2水泥砂浆抹带,然后涂30cm 沥青两层。

⑸、圆管涵管节沉降缝用沥青麻丝填充,上半圈从外面塞模进去,下半圈从里面塞模进去,然后安装防水层,具体见防水层打样。

7)、洞口施工
先浇筑洞口的端墙、翼墙基础的砼(砼为C10),再按设计浇筑端墙、翼墙墙身的砼(砼为C15),然后进行洞口以及隔水墙铺砌(浆砌片石等级为7.5号)。

砼的模板、钢筋、浇筑按相关施工工艺。

8)、基坑回填
⑴、回填材料为中粗砂。

⑵、管基础、八字墙等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开始回填。

⑶、两侧回填对称、水平等高分层进行,外侧需要用轻型设备夯实,密实度要求达到95%。

五、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中实行二级技术交底制,第一级交底为公司工程部组织由公司总工程师对项目部总工程师、施工员、质安员及其他施工管理人员的交底,第二级交底为项目总工程师对作业班组、操作人员的交底,涉及工艺要求、操作要点、质量标准。

2、隐蔽工程实行三级验收制度:班组自检→项目部质安员检验→公司质安员检验。

三级验收合格后方可报监理工程师检验。

3、严格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验收、检测,未经验收、检测合格的工
序不得放行。

4、质安员有权制止任何违反施工规程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施工。

5、保证测量放线的精度,定期对轴线控制桩进行复核,防止人为原因变动导致桩位位移或受破坏,影响测量的精度。

各结构面标高的测放,应做到“一测、二复、三检”保证测量精度,确保工程质量。

6、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包括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班组长参加的的现场安全管理小组,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做好安全日检记录,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

7、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坚持对施工队伍在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8、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类违章行为及时纠正。

9、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护栏、洞口盖板等,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恢复。

10、作业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杆件和余料、废料等都应随时清理回收,并且将钉子拔掉或打弯再分类集中堆放。

11、基坑顶及到坑边2m范围内不得堆放材料、什物或其它设备。

12、在基坑边沿长度的围护方向设置护栏。

要做好临边作业、“四口”防护工作,采用护栏、盖板、安全网等加以防护。

13、砼浇筑时搭设的流槽或泵管支架必须牢固可靠。

14、起重设备应有稳定的基础,钩、链、绳等符合规定,有限位、防超负荷、超速和失灵保护装置,安设防闸瓦过度磨损的警铃自动断电保护装置,钢丝绳的安全使用要符合有关规定,勤加检查。

禁止在6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大雾恶劣天气下从事吊装作业。

15、现场临时电线路按规范要求布设,必须由持证的专职电工上岗操作,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各类电器设备均安设安全保险装置,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

六、文明施工、环保保证措施
(一)、保持原交通畅顺的措施
1、积极与各级行政及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在本工程各通道入口处设置标志牌,指示行人、车辆通行,各通道入口处夜间设置警示灯。

2、在施工范围与公共交通范围之间用围蔽板分隔,防止非施工车辆及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在施工围蔽、护栏上及施工区前来车方向前设置警示标志及警示灯,以策安全。

3、设立专职维持交通人员队伍,在施工期间24小时值班,配合交警工作,指挥附近车辆和行人通行,同时在各阶段施工路口安排专职维持交通人员值班。

4、施工材料堆放及机械设备的停放一律在施工范围内,不占用行车通道,保证公共交通车辆顺利通行,不阻塞交通。

5、机械进退场及施工作业,尽量选择行车较少的时段进行,避免交通高峰期占用车道。

6、施工前将现场交通疏解方案报业主及交警部门审批。

成立交通协调管理小组,为使交通组织方案全面落实、责任到人,成立相应的交通协调管理小组。

7、施工现场的标志要醒目,夜间配有安全警示灯和反光标志牌。

设置临时交通引导标志和禁令标志。

在路口设置提示性标志和引导性标志;在施工路段设置相应的禁令标志。

8、做好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

在工程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提高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野蛮施工,切实落实交通组织方案。

9、在施工期间每天的交通高峰期,施工单位必须向交通台等传媒报告路面实时交通状况。

10、在工地施工通道出入口设置洗车槽,配置高压枪,严格要求车辆驶出工地前要进行冲洗,避免将砂泥夹带出马路。

11、安排专人负责路况维护工作,对因施工造成的路面破损、凹陷等及时进行修补,确保路况完好。

12、每天安排专人清扫施工现场及附近的道路、街道,并给现场的机动车道淋水,以减少工地的尘土。

(二)、路面卫生与路况维护
1、施工现场的余泥及时清运,余泥外运将由散体物料运输单位运输,不雇用无余泥排放证的车辆运送余泥,不乱倒余泥。

2、流塑质土必须封闭运输或经过晾干后才能装运,不能简单地水土混装。

3、汽车装土必须低于车箱高度,并用帆布遮盖,防止土方掉漏及粉尘污染。

4、在工地出入口设置洗车槽,配置高压枪,严格要求车辆驶出工地前要进行冲洗,避免将砂泥夹带出马路。

5、安排专人清扫施工现场及附近的道路,同时配备一台洒水车进行施工范围及周边的
防尘洒水工作。

6、专人负责路况维护工作,对因施工造成的路面破损、凹陷等及时进行修补,确保路况完好。

(三)、空气污染控制
1、动力机械多使用电动工具,减少内燃机械的使用。

2、施工内燃机械遵照国家要求进行年审,废气检测合格后才可投入使用,不允许使用超标车辆投入运行中,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排放。

3、合理调配施工机械,避免集中使用大量施工机械,造成局部环境污染。

4、每天有专人负责,用机动洒水车给施工便道和现场的机动车道定期淋水,以减少工地的尘土。

5、水泥仓、现场搅拌点设于远离民居的施工现场下风位,并采用防尘围蔽,减少扬尘以及对附近绿化植被的污染。

6、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须经常洒水防治粉尘。

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要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7、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地的管理,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及时清运。

8、运输车辆加蓬盖,出装卸场地前须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

(四)、噪音控制及震动控制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并依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

2、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保养,尽量使其噪音降低到最低水平。

3、严格控制各种施工机具(如土方施工机械、空压机等)的噪音,对不符合噪音标准的汽车、机械严禁使用。

4、发电机房设于远离民居的施工现场,采用砖砌加砼顶盖的封闭式结构,在发电机上安装消音装置。

5、发电机、压路机、空压机等噪音、震动源设备的设置应远离民居,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并将噪音源作单独的围闭隔离。

6、高噪声作业区远离声敏感点,对个别影响较严重的施工场地,采取临时隔音围护结构或吸声隔声屏障。

7、严格执行夜间施工规定,尽量减少夜间施工,若为加快施工进度或其他原因必需安排夜间施工的,须先到有关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后进行,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噪音,禁止夜间使用高噪音、高震动设备,减轻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五)、水质污染的控制
1、施工范围内,道路两侧设排水边沟。

将排污系统的位置图纸上报监理工程师,同时应征得环保部门的同意,严禁施工污水污染环境。

2、把施工和生活产生的污水排入污水沉淀池,经三级沉淀后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系统或环保部门允许排放的其他地方,严禁随处排放污水及将含有污染物质或可见悬浮物的水排入河涌、水道或排水系统。

(六)、强光污染
对光污染严重的焊接工作等,安排在白天进行。

夜间施工不使用高强亮度的照明设备,照明范围限制于施工作业范围,避免施工照明对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不良影响。

(七)、余泥运输管理
1、施工现场的余泥及时清运,余泥外运将由经车管部门、余泥排放部门及市容管理处联合审验合格的散体物料运输单位运输,不雇用无余泥排放证的车辆运送余泥,不乱倒余泥。

5、流塑质土必须封闭运输或经过晾干后才能装运,不能简单地水土混装。

6、汽车装土必须低于车箱高度,防止土方掉漏。

7、所有运输散体物料的运输车辆均符合广州市对散体运输车的规定,不污染场内和城市道路。

8、我司自行办理余泥排放许可证,所有余泥运输车都保证车容整洁。

(八)、文明施工方面的承诺:
1、所有投诉问题保证在8小时内予以整改、答复。

2、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保证在8小时内予以整改,并以书面形式答复。

3、保证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落实,责任到人、有奖有罚。

4、工程施工后,在道路工程通车前拆除工地围栏、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5、无条件接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有关文明施工的监督。

6、依法施工,办理有关手续后方进行施工。

七、管线保护措施
部分道路段设有照明路灯和路侧电力线路,道路边埋设有通讯光(电)揽和其它管道,施工期间须做好管线保护措施,
开工前安排专业人员对施工范围内原有管线作全面探查,了解原有专业管线的走向和位置,如有管线或其它障碍物与设计相碰,则及时知会现场监理、业主和设计单位,制定合理的方案后才进行施工。

不作迁移的管线,施工期间须做好保护措施(悬吊、支护、增设保护层等),并加强检测,确保邻近管线不受施工的影响。

1、设立专门的管线保护小组,并配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严格按管线图纸施工。

2、对管线部位,须有明显标志,施工人员须熟悉本段管线位置。

3、各保护管线小组的领导在施工前,要全面检查各项保护措施是否落实。

4、加强教育,对全体人员讲清楚保护管线的重要性,明确要求。

5、凡不听从指挥乱开挖造成管线损坏者,除受经济行政处分外,按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6、施工期间施工范围内如发现地下不明管线,及时向现场监理工程师报告,向该管线的所有者查清有关的位置和现状,制定处理方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7、临时改移的管线在完工后改移回原位。

8、对临近作业区的管线,特别是重要的电力、通信等专业管线,施工期间必须及时与管线权属部门联系,加强保护,并按管线权属部门要求做好监测。

9、对作业区附近的架空管线,施工期间尤其是机械作业时,须加强标识、夜间设置警示灯,并安排专人指挥作业,避免机械作业对管线造成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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