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轨电车·技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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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
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以《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管理办法》为上位办法的基础上,为了规范成都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的技术管理行为,明确技术管理职责,加强现代有轨电车的建设、运营和开发项目等的技术管理,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担项目(现代有轨电车、市政工程及我公司承担的物业开发项目等)的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章体系构成
第三条工作界面划分
(一)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技术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技术部的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工作。
(二)技术部牵头公司日常技术管理工作,其它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总经理职责
批准公司的技术管理制度,决策技术管理重大事项。
第五条技术部分管副总经理职责
(一)全面负责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确定公司技术管理目标,组织建立公司的技术管理体系,组织编制有关技术管理文件,持续改进、完善相关技术管理制度。
(三)组织对重大技术问题审查,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技术决策。
第六条技术部职责
(一)在技术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制订公司的技术管理目标,制订公司技术管理办法与工作程序,健全公司技术管理体系,完善技术管理制度。
(二)收集、整理国家、省市工程建设领域的现行法规、规范、规程和相关规定,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现行规范开展技术管理工作。
(三)作为公司技术管理的牵头部门,指导与协助各部门开展技术管理工作。
(四)按照公司《技术变更管理办法》及时组织审查重大技术变更。
(五)牵头公司的科研,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
用归口管理。
(六)在分管副总经理的指导下开展重大技术方案论证工作。
(七)参与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调查。
(八)负责公司无法决策的技术问题的收集、初审组织及向地铁公司的技术联席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的申报
工作。申报程序按照地铁公司《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等六个制度的通知》执行。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
(一)建立部门(单位)技术管理体系,根据本办法编制部门(单位)的有关技术管理文件,规范技术管理行为。
(二)根据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做好施工技术管理、运营技术管理和开发项目等的技术管理工作。
(三)参与可研、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章相关制度
第八条和本办法配套相关制度主要包括《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等六个制度的通知》、《有轨电车公司设计管理办法》、《有轨电车公司技术变更管理办法》、《有轨电车公司技术改造管理办法》等。
第九条本办法由技术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