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宋代丧葬习俗举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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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丧葬习俗举隅(上)

张邦炜

在宋代的各种丧葬习俗中,良俗、陋俗兼而有之。当时盛行的火葬,便是一大良俗。至于陋俗,则以避回煞、看风水、烧纸钱、做道场四种最具代表性。本文拟对这四种习俗及其盛行原因作些剖析。

一、避回煞

回煞又称丧煞或归煞。按照迷信的说法,人死后其魂气将于固定的日子归家,到时有凶煞出现,危及家人,一定要举家躲避。这一陋俗并非自古而然。南宋俞文豹《吹剑录全编》四录称:

避煞之说,不知出于何时?

他从唐代吕才《百忌历》中发现有所谓《丧煞损害法》,此后“世俗相承,至期必避之”。其实,这一陋俗已见于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卷上《风操篇》:

偏傍之书,死有归杀,子孙逃窜,莫肯在家,画瓦书符,作诸厌胜。丧出之日,门前燃火,户外列灰,祓送家鬼,章断注连。

颜氏赓即加以痛斥:

凡如此比,不近有情,乃儒雅之罪人,弹议所当加也。

宋代避煞之风遍及各地,经济最为发达、文化程度最高的江浙地区尤其盛行。南宋洪迈《夷坚志》乙志卷19《韩氏放鬼》称:

江浙之俗信巫鬼,相传人死则其魄复还,以其日测之,某日当至,则尽室出避于外,名为避煞。命壮仆或僧守其庐,布灰于地,明日视其迹,云受生为人为异物矣。

临安府作为南宋的“首善之地”,此风居然不减于外地。每当所谓回煞之日,“京城乃倾家出避”。“而俗师以人死日推算,如子日死,则损子午卯生人。”于是“虽孝子亦避,甚至妇女皆不敢向前”,[1]演出了一幕幕儿子躲父亲、妻子躲丈夫的闹剧。

回煞纯属迷信,已被事实戳穿,当时人曾有记述。以下两件事,即是其例证。

例一:在波阳(江西波阳县),韩氏家族有位妇女死去,回煞之日,举家逃避,请了个名叫宗达的僧人留宿家中。夜半,“房中有声呜呜然,久之渐厉”。宗达不免心中恐惧,只顾念经“至数十过”。天快亮,韩氏子弟归来,得知此情,与宗达一道,“执仗而入”。但见一物,长约四尺,“首带一瓮,直来触人”。宗达举仗便打,“瓮即破,乃一犬呦然而出”。原来,韩氏子弟离家关门前,这只狗已潜入房中,见瓮中有糠,“伸首※之,不能出,故戴而号呼耳。”宗达亲身经历此事,才对“疑心生暗鬼”这句谚语有所领悟。[2]

例二:在绍兴(今属浙江),有个赵希棼,以“不避煞”而闻名。他从两个方面对避煞之说提出质疑:从在世的儿子方面看,“安有执亲之丧,欲全身远害而扃灵柩于空屋之下”;从去世的父亲方面看,“又岂有人父而害其子者”。此说不近情理,显而易见。何况举家避煞之日正是歹徒行窃之时,以致“金银珠宝之类皆为所窃”。赵希棼根本不相信回煞之说,他在父亲死后的回煞之日,“乃独卧苫块中”,结果“终夕帖然无事”。俞文豹对赵希棼称赞备至,认为改变回煞陋习,长辈责任重大。他说:

此惟老成经历,平时以此诏其子弟,庶几临时不为俗师所惑。[3]

二、烧纸钱

纸钱有寓钱、冥钱、冥财、楮钱、纸镪、钱纸等多种称呼,指烧给死者或鬼神的钱形纸片,来源于汉代的瘗钱。《新唐书》卷109《王玙传》称:

汉以来葬丧皆有瘗钱,后世里俗稍以纸寓钱为鬼事。至是,玙乃用之。

汉代丧家埋钱于坟内,目的是供死者所用。《汉书》卷59《张汤传》载:“盗发孝文园瘗钱。” 如淳解释道:

瘞,埋也。埋錢於園陵,以送死也。

直到南朝时期,仍有坟内埋实钱的习俗。《南史》卷76《吴苞传附僧巖传》载,僧巖临死前,对其弟子说:

吾今夕当死,壶中大钱一千,以通九泉之路,腊烛一挺,以照七尺之尸。

以纸钱代替实钱,始于何时?有始于五代、始于唐代、始于魏晋三种不同的说法。欧阳修《新五代史》卷17《晋家人传·论》将“寒食野祭而焚纸钱”作为五代“礼乐崩壊”的主要例证之一。南宋曽三异《同话録·纸钱》断言:

纸钱起自唐时。

唐代封演则称:

纸钱魏晋以来始有其事。今自王公逮于匹庶,通行之矣。[4]

在这三种说法中,以纸钱始于魏晋、盛行于唐代之说比较可信。唐代张籍《北邙行》诗曰:

寒食家家送纸钱, 乌鸢作窠衔上树。[5]

白居易《寒食野望吟》诗云:

风吹旷野纸钱飞,古墓累累春草绿。[6]

这些都是唐代民间烧纸钱较普遍的例证。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仍将烧纸钱视为不合礼法,“习礼者羞之”。[7]

宋代烧纸钱之风更盛,这类记载在《夷坚志》中便不少。如丙志卷11《施三嫂》载,梧州(今属广西)州民张元中为死去的施三嫂“买纸钱一束,焚于津湖桥下”。丁志卷卷5《灵泉鬼魋》载,建阳(福建建阳县)王田功的田仆“共买纸钱焚之”,以祭鬼。支甲卷4《项明妻》载,余干(江西余干县)山民项明为其亡妻胡氏,“焚纸镪数百束”。支志景卷2《孔雀逐疠鬼》载,宜黄(江西宜黄县)人邹智明为疠鬼“买楮币,聚焚于庭”。在宋元话本《快嘴李翠莲记》中,李翠莲说:

沙板棺材罗木底,公婆与我烧钱纸。

反映了民间烧纸钱风气之盛。为了适应民间的这一需求,当时出现了“凿钱为业”[8]的工商业者。纸钱还只是纸明器中的一种,此外还有纸碗、纸碟、纸瓶、纸盂、纸马之类。因此,南宋赵彦卫说:

(明器)今之以纸为之,谓之冥器,钱曰冥财。[9]

在北宋的开封和南宋的杭州都有专门出售包括纸钱在内的纸明器的商店,称“纸马铺”。

北宋某些士大夫支持并参与烧纸钱。如北宋理学家邵雍“春秋祭祀,约古今礼行之,亦焚楮钱”。程颐对此感到奇怪,邵雍辩护道:

明器之义也。脱有益,非孝子顺孙之心乎?[10]

岂止邵雍而已,宋孝宗在淳熙年间为其养父宋高宗办丧事时也如此。谏官上疏反对,“以为俗用纸钱”,“恐非圣主所宜”。宋孝宗将其奏疏掷之于地,并反问道:

邵尧夫(即邵雍)何如人,而祭先亦用纸钱! 岂生人处世如汝,能日不用一钱否乎?[11]

对于是否应当烧纸钱,士大夫的看法很不一致。朱熹的弟子说:“先生每祭不烧纸”,未必是事实。须知朱熹有“祀天神则焚币,祀人鬼则瘗币”的说法,何况他还发表过支持烧纸钱的言论:

国初言礼者错看,遂作纸衣冠而不用纸钱,不知衣冠、纸钱有何间别?……鬼神事繁,无许多钱来埋得![12]

而杜衍则以“不焚纸币”[13]而闻名。钱若水的态度与杜衍相同,吕南公因而写下《钱邓州不烧楮镪颂》:

古之用币以礼神祇,后之罪士为多则假之以请祷禳祈,假之不已则翻楮代焉而弗支,是故罪者

满世而莫救其罪。[14]

从中不难看出,吕南公“深恶夫寓钱以徼福者”。[15]司马光也反对烧纸钱,其出发点是送钱财比烧纸钱实用。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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