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加分细则
安徽农业大校院两级管理试点学院目标考核试行办法
安徽农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试点学院目标考核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安徽农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学校以建设高水平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农业大学为总体目标,按照以目标考核为主、突出实绩,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学院进行目标考核评价,通过对试点学院实施目标考核管理,积极推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激发学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责权统一、职责分明、目标管理、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
学校职能部门分工协同,科学制定学院目标,健全评价考核监督机制;试点学院围绕学校总体目标和学院的目标任务,建立学院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推动学院的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二、目标任务试点学院根据学校建设的总体目标,确定本学院发展目标,主要有以下八项任务:(一)本科生教学。
不断提高本科生质量,组织本学院的教学建设研究与改革、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执行。
规范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计划有效执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培养符合社会需求,体现特色的高质量高素质的人才。
(二)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
加强学科的优化,整合学院的力量和资源,着力打造学科特色和品牌,省部级重点学科的数量获得突破和增加,加强学科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在全国同类学科中的地位;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学校和学院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的权责关系,发挥研究生工作在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科研及社会服务。
建立以质量为导向,兼顾规模的科研评价体系,培养和加强优势科研领域和方向,促进科研团队的建立和发展,科研平台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
增强跨学院、跨学科的协同创新能力,提升科研水平。
以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建设和发展为重点,不断拓展产学研深度,提高服务能力,扩大服务影响,协调好教学、科研和服务的关系,挖掘资源,提高效率。
(四)人才队伍。
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在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的国家级等高层次人才获得突破和增加,青年优秀人才不断涌现,建立高水平师资队伍。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通过参预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所获得的学分,旨在鼓励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大学生参预国家级、省级或者校级科研项目,可获得相应学分。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国家级科研项目: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预,可获得5学分;(2)省级科研项目: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预,可获得3学分;(3)校级科研项目: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预,可获得2学分。
2. 创新实践活动大学生参预创新实践活动,如科技竞赛、创业项目等,可获得相应学分。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国家级科技竞赛:获得一等奖、特等奖,可获得5学分;获得二等奖、三等奖,可获得3学分;(2)省级科技竞赛:获得一等奖、特等奖,可获得3学分;获得二等奖、三等奖,可获得2学分;(3)校级科技竞赛:获得一等奖、特等奖,可获得2学分;获得二等奖、三等奖,可获得1学分;(4)创业项目:参预创业项目并通过评估认定,可获得2学分。
3. 学术论文大学生在学术期刊或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可获得相应学分。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SCI、EI收录论文: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可获得5学分;(2)核心期刊论文: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可获得3学分;(3)其他期刊论文: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可获得2学分。
4. 社会实践大学生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服务、社会调研等,可获得相应学分。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参预校内志愿者活动累计100小时以上,可获得2学分;(2)参预校外志愿者活动累计100小时以上,可获得3学分;(3)参预社会调研项目并通过评估认定,可获得2学分。
三、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应活动后,需填写认定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如项目证书、论文发表证明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成立认定委员会,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
审核结果需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学生。
大学推免生综合评价加分细则
大学推免生综合评价加分细则一、创新创业及学术能力加分创新创业及学术能力加分是符合要求的各项竞赛、活动、论文及发明专利加分之和,其最高值为10,超出部分不予计算。
注:①、类赛事由安徽省教育厅认定并发布;②如赛事最高奖为一等奖,则一等奖等同于特等奖,以此类推;③B类赛事中部分全国性竞赛如有省赛,参照A、B类赛事的校级赛事标准加分。
(二)不同赛事获奖加分可累计,同一赛事多次获奖(包括同一级别赛事多次获奖和同一赛事不同级别多次获奖)不重复计算,只取加分最高的一次。
(三)不在A、B类赛事范围内的国家或省级的重要创新创业竞赛或活动,由学校相关主管部门依据赛事的重要程度,参照上述“(一)创新创业竞赛及学术竞赛加分规则”提出建议加分方案,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提前公布;不在A、B类赛事范围内的国际、国家或省级的专业学术竞赛,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依据赛事的重要程度,参照上述“(一)创新创业竞赛及学术竞赛加分规则”确定加分规则,提前公布并报学校备案;A、B类赛事中如有分类不合适的赛事,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或学院可提出改进建议,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提前公布。
注:①此项加分不累计,每人只取加分最高的一次;②项目必须已结题或者通过中期检查。
(五)发表所学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和获所学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可获得加分,加分可累计,其具体加分规则如下:注:①论文和专利成果必须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②论文和专利成果必须来自于作者本人在学校开展的科学研究工作。
③高水平论文由学院按成果价值进行界定加分。
二、文艺及体育素质加分文艺及体育素质加分是符合要求的文化艺术竞赛或活动、体育竞赛的加分之和,其最高值为5,超出部分不予计算。
(一)文化艺术竞赛或活动加分规则:竞赛情况加分入选国家队参加国际比赛并获得前三A类赛事(体育类)冠军2A类赛事(体育类)亚军、B类赛事(体育类)冠军1A类赛事(体育类)季军、B类赛事(体育类)亚军、0.5A类赛事(体育类)前8名、B类赛事(体育类)季军、学校运动会前三名0.25(三)不同赛事获奖加分可累计,同一赛事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包括同一级别同一项目赛事多次获奖和同一赛事同一项目不同级别多次获奖)不重复计算,只取加分最高的一次。
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F)实施细则
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F)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 F)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为加强基金管理,保证基金实施效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以下简称SRF)面向安徽农业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二、三年级各专业学生,是学校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金以立项方式进行资助,资助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半。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基金的主要资助范围:1.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2.实践教学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3.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4.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5.社会调查项目;6、其他以学生为主体的专门性项目。
第四条 SRF项目基金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也接受校内外捐赠。
基金实行专项管理。
基金项目实行课题制管理,根据项目类型、规模以及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实行成本补偿式和定额补助式两种资助方式。
学校每年度拟资助创新项目课题100项左右。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任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副主任,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为成员的SRF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负责项目基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全校创新项目的指南发布、受理申请、组织评审、批准资助并对资助项目实施管理,包括审核项目研究计划与经费预算,检查项目工作进展与经费使用情况,核准结题并组织评议等。
各学院应成立SRF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SRF的开展与项目的具体指导。
第六条SRF项目的立项、遴选和管理工作遵循“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和“平等竞争、科学民主、激励创新”的运行机制,接受师生的监督。
第七条立项项目结题后,经项目管理委员会终审确认,主持人和参与学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另行公布)获得创新学分;指导教师可取得相应工作量。
第二章申请、立项与结题第八条SRF项目申请需符合下述条件:1、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安徽大学生创业相关优惠政策
安徽大学生创业相关优惠政策1创业扶持政策体系2创业培训体系4创业服务体系安徽芜湖:优惠政策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为鼓励省内外高校毕业生落户芜湖就业创业,芜湖市在建设“人才特区”和“创业特区”中,制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营造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
今年前10个月,该市已接收高校毕业生1.49万人,超过去年全年水平。
全国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汇总江西:高校学生休学创业最多可保留7年学籍,财政每年注入1000万元资金充实青年创业就业基金,每年重点支持1000名大学生返乡创业。
天津:对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开辟“绿色通道”支持自主创业。
浙江杭州: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资助金额的额度从原来的最高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实行房租补贴机制”——大学生创业园所在城区政府为入园企业提供两年50平方米的免费用房,对在创业园外租房用于创业的,由纳税地财政在两年内按标准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四川:大学生创业可享有万元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和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福利。
福建:2014—2017年,引领3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在全省各地和高校扶持建设50个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
每年为1000名创业大学生提供孵化服务,评选资助一批优质大学生创业项目。
江苏南京:河西金融集聚区的专项资金将由每年6000万元,扩充至每年1亿元。
建邺区财政将每年安排3000万元,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扶持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凡在建邺区工商登记注册的初始创业大学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补贴。
凡经市级验收评定为“大学生创业园”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奖励补贴。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标题: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大学为了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创新活动,对学生在创新实践中所获得的学分进行认定和评定的具体规定。
这一细则的出台,旨在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同时也为学生在未来的学习和就业中提供更多的机会和优势。
一、认定标准1.1 学生参与的创新活动必须符合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
1.2 学生在创新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果必须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创新性,能够为学校或社会带来一定的价值。
1.3 学生在创新活动中所展现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也将被纳入认定标准中。
二、认定流程2.1 学生参与创新活动后,需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和成果,包括项目报告、论文、实践报告等。
2.2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生的创新成果进行评审,评定其是否符合认定标准,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2.3 学生可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流程,申请认定学分,学校将在一定时间内对学生的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和通知。
三、认定范围3.1 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包括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多个领域,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选择适合的创新活动。
3.2 学生在参与创新活动时,可结合课程学习和实践经验,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于实际项目中,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
3.3 学校将根据学生所取得的创新成果和学分认定标准,给予相应的学分奖励,并将认定结果纳入学生的学业成绩中。
四、认定依据4.1 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依据包括创新活动的成果、参与程度、团队合作能力等多个方面。
4.2 学生需在创新活动中积极参与,主动探索和实践,展现出自己的创新思维和能力。
4.3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创新成果和表现,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评定学生的创新学分,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认定。
五、认定效益5.1 创新学分认定将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实践平台,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5.2 学生通过参与创新活动并获得认定学分,将在未来的学习和就业中具有更多的竞争优势和机会。
创业政策安徽鼓励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出台
安徽鼓励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出台1.国家层面户籍、学籍管理: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金融机构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给予财政贴息。
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2.安徽层面安徽大学毕业生创立的初创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微企业,可享受一次性5000—10000元补助。
给予创业房租、水电费补贴,开展青年创业信用贷款试点,为大学生提供30-300万元的“无担保、无抵押”贷款。
3.合肥乐业空间层面除上述优惠政策外,合肥乐业空间还有额外的大礼包:免费办理工商注册、IT运维等服务在我们这里只是标配;高配的服务还包括政策咨询、法律咨询、创业培训课程、行业专家指导、知识产权服务、项目资源对接等10多项优质内容等你来领取!大学生村官创业最高可贷300万近日,《2015中国大学生村官发展报告》发布,报告指出,截至2014年,全国共有近2万多名大学生村官共创办创业项目近17000个,领办合办合作社4293个,为农民群众提供就业岗位22万多个。
可见,肩负着激发农村活力的大学生村官已经成为了农村创业的生力军。
为鼓励大学生村官创业,《行动计划》专门针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制定了扶持优惠政策,通过政府支持、社会募集等方式筹集专项扶持资金,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提供借贷、融资和补助等支持。
符合相关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由青年创业引导资金提供10—300万元信用贷款。
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科研学分实施办法
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科研学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科学素质的培养,保证学生科研活动评定更加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活动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素质拓展模块的一部分,整体安排2学分。
第三条大学生科研活动管理由教务处总负责,具体管理由校团委负责。
第四条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科技普及与推广活动,支持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活动。
学生科技活动的内容包括:参加国家级(以国家名义,部、委联办)、省级、校级的科技竞赛和科技活动,参与学校支持的科研项目研究,发表学术论文等。
第五条评分细则:类型项目获奖等级学分备注科技普及与推广活动学术科技类讲座、培训等活动(科研型、科普类、学术指导型等)参与0.5/次每听一场讲座要有一篇15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手写)科学研究活动发表论文国家级正式学术刊物第一作者 2第一作者以下依次乘系数80%、60%、40% 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省级正式学术刊物第一作者 2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第一作者 1.5公开发行的市级及以上报纸(理论版)第一作者1-2院级刊物(理论版)第一作者0.5 编撰正式出版的图书 2.0调查报告参与省级及以上的科研调查活动 1.5形成6000字以上调查报告。
省级科研调查报告需有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
参与学校组织的科研调查活动0.8科研项目主持项目校级及以上 2须通过结题院级 1参与研究校级以上0.8院级0.5参与教师科研 1科技转让、科技制作、发明及其它类型专利技术转让 2已被采用、注册为认定标准开发转让 2专利 2一般性研制 1科技学术竞赛省级及以上获任何奖 2经选拔后参赛未获奖 1.5 市级和校级特等奖 2一等奖 1.5二等奖 1.2三等奖0.8经选拔后参赛未获奖(纪念奖、鼓励奖、优秀奖等)0.4 学院级特等奖和一等奖 1.0二、三等奖0.5鼓励奖或优秀奖0.3参加未获奖0.2第六条在一学年中,一名学生参加多项科技活动所得的课外学分可以累加。
安徽大学生创业政策
安徽大学生创业政策安徽支持就业创业新措出台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涉及社会资本孵化基地补贴、网络创业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就业创业政策、新创业失败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内容。
通知提出,社会资本、民营企业或高校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的孵化基地,为初次创业的劳动者提供生产经营场地或创业服务平台,场地租金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型场地平均租金的80%,物业费用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型场地平均物业费的70%,且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可根据在基地孵化9个月以上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户数,3年孵化期内按照每户每年3000元的标准申请孵化基地补贴。
通知针对高校毕业生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推出了一系列就业创业政策。
如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扶持补贴等;面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创业成功补贴、求职补贴等。
对免费举办大型校园招聘会的高校,根据签约毕业生人数给予校园招聘会补贴;对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并符合一定条件的用人单位给予就业补贴。
新创业失败人员将获得社会保险补贴。
初次创业的劳动者,所创企业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不满3年,且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经核定后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所创企业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补贴资金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安徽政策红利:就业创业迎来“政策春天”日前,安徽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促进创业政策含金量高在校大学生可以休学创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离岗创业……此次发布的30条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既着眼新常态下就业形势的新特点、创业工作的新变化,又立足应对经济下行和结构调整中的失业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既贯彻国家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又结合安徽省实际进行突破和创新。
安徽省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
安徽省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
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
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北京贷款金额:最高50万,且由区财政进行贴息优惠政策:由区财政进行贴息。
除拥有北京《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外,持有北京户口的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想要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合伙开发创办小型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青岛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两人及以上团队创业的可放宽到20万元贷款方式: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对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同级财政据实全额贴息上海贷款金额:5万至30万元。
安徽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安徽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安徽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安徽省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企业注册登记方面金融贷款方面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
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
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
3、利率优惠。
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
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业的毕业生、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安徽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在鼓励毕业生创业方面,高校毕业生初始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吸纳3人以上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助,其中个人自主创业的按5000元标准补助,合伙经营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
补助资金用于抵缴企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水电、场租等生产经营成本性支出。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学生在大学期间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获得一定学分的认定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激励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
一、认定标准1.1 科研项目参与大学生可以通过参与科研项目,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发表论文等方式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项目参与度、论文质量、论文发表情况等。
1.2 创新实践项目大学生可以参与创新实践项目,如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通过项目的完成情况、实践成果等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实践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等。
1.3 学术竞赛获奖大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学术竞赛并获得奖项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竞赛级别、获奖情况、竞赛项目的创新性等。
二、认定程序2.1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报告、论文、竞赛获奖证书等。
2.2 提交申请学生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如科研处、创新实践中心等。
2.3 评审认定学校相关部门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认定,评审标准按照认定标准进行评定。
2.4 结果通知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通知学生是否获得创新学分的认定。
三、学分使用3.1 学分累计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可以将其累计到学位课程中,作为选修课程或学分补充。
3.2 学分转换学生还可以将创新学分转换为学分积累,用于申请奖学金、评优评先等。
3.3 学分认定记录学校将对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进行记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激励机制4.1 奖励措施学校可以根据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学术荣誉称号、奖学金等。
4.2 指导支持学校可以提供专业的指导支持,帮助学生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水平。
4.3 宣传推广学校可以通过宣传推广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制度,激发更多学生参与创新活动,提高整体创新氛围。
五、监督与评估5.1 监督机制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认定过程的公正、公平。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所获得的学术成果进行评估和认定,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学分奖励,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认定标准1. 学术成果要求(1) 科研项目:大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如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
(2) 创业项目:大学生参与创业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如获得投资、实现营收等。
(3) 创新竞赛:大学生参与创新竞赛并获得一定奖项,如国家级奖项、省级奖项等。
(4) 社会实践: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如社会调研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等。
2. 学分认定要求(1) 科研项目:根据项目难度和学术水平,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1-3学分。
(2) 创业项目:根据项目规模和商业价值,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1-3学分。
(3) 创新竞赛:根据竞赛级别和获奖情况,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1-3学分。
(4) 社会实践:根据实践项目的深度和影响力,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1-3学分。
3. 申请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关创新创业活动后,填写申请表格,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证书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成立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评估学术成果的水平和学分认定的等级。
(3) 学校认定: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院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复核,并最终决定学分认定的结果。
(4) 公示和申诉:学校公示认定结果,学生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学校将重新评估申请材料并做出最终决定。
4. 学分使用规定(1) 学分累计: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将计入学生的学分总数,用于毕业学分的累计。
(2) 学分转换:学生可以将创新学分转换为选修课学分或者专业课学分,根据学生的个人需求和学校规定进行转换。
(3) 学分上限:学生在大学期间累计获得的创新学分有一定的上限,超出上限的学分将不计入学生的学分总数。
安徽省大学生创业政策
安徽省大学生创业政策安徽省大学生创业政策放宽预备期营业执照范围。
凡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行政审批而暂不能提交审批文件、证件的,工商机关可在该经营范围后标明“筹备”字样,颁发筹备期营业执照。
明确创业扶持群体。
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贷款贴息(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行业除外)。
创业园区优惠政策。
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依法兴办实体的,除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外,还免缴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减半缴纳场地费,适当减免水电费,减免部分从减半缴纳的场地费中支付;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给予相应期限社保补贴;招用城市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就业奖励;对3年孵化期满后出园的微型企业,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提供二次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对从事农林牧渔项目创业的,符合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给予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返乡创业和本土创业达到一定规模的,享受招商引资同等优惠政策。
建立创业扶持资金。
3年内全市建立1亿元创业扶持专项资金。
建立创业实训基地。
认定一批创业成功的典型企业,培育一批创业实训基地,为创业培训合格者提供3-6个月创业实训。
对经过实训基地培训且在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每人500元给予实训基地一次性补贴。
安徽省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评价与展望当前形势下,高校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大学生就业渠道多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已经被公认为就业方式之一。
安徽省大学生规模和数量不断增长,就业压力不断加大,加强就业服务指导,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优化扶持政策,有效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快大学生创业队伍的不断增长。
创新创业指标积分标准
获得北京文化创意大赛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的企业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
6分
二等奖
4分
三等奖
3分
单项奖
2分
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主办的“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决赛(主体赛)
一等奖
2020年起
获奖项目第一创始人
12分
1.获奖项目第一创始人(唯一)需与参赛时填报的项目第一创始人一致。
12分
申请人及所在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PDF格式):
参赛项目获奖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花名册和核心团队人员花名册(法人如发生变更,需提供相应变更证明材料)。
二等奖
9分
三等奖
6分
2
市科委指导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北京地区总决赛暨中国∙北京创新创业大赛(季)总决赛和行业决赛
一等奖
2.获奖项目所属企业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二等奖
9分
三等奖
6分
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相关单位主办的“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
一等奖
2020年起
获奖项目第一创始人
6分
二等奖
4分
三等奖
2分
重要完成人(第4-6完成人)
10分
3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特等奖
核心完成人(第1-15完成人)
12分
重要完成人(第16-30完成人)
11分
其他完成人(第31-50完成人)
10分
一等奖
核心完成人(第1-5完成人)
12分
重要完成人(第6-10完成人)
11分
其他完成人(第11-15完成人)
10分
二等奖
核心完成人(第1-3完成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加分细则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教务处的相关规定,创新创业加分细则如下:
一、科技创新竞赛类
(1)国家级及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3分。
(2)校级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二、创新创业实践类
(1)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通过学校审核的,可根据项目难度加分,加分上限不超过5分。
(2)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团队,取得一定经济收益的,可根据创业成果加分,加分上限不超过5分。
三、创业实践能力培养类
(1)参加过学校组织的创业实践教育课程,每学期可获得1分的加分。
(2)完成过学校或社会组织组织的创业实践任务,可获得1-3分不等的加分,具体加分数量视任务难度而定。
(3)参加过学校或社会组织组织的创业实践活动,可获得1-2分不等的加分,具体加分数量视活动难度和完成情况而定。
以上是安徽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加分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请以学校相关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