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者和教育对象关系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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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实践活动的思想政治教育,本质上就是思想政治教育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的实践互动,教育者与教育对象的关系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对基本关系。自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创立至今,学界围绕思想政治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关系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形成了不同的理论观点,至今尚有学术争鸣,本文拟就这一问题做一些探讨,以促进对这一问题的深化研究。
一、思想政治教育者和教育对象关系的既有观点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办[2005]64号文件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对象、学科领域、学科属性进行了明确规定,指出思想政治教育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方法,专门研究人们思想品德形成、发展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培养人们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学科。可以看出,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两个方面:思想形成和发展的规律、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实际上,这两个规律分别是立足于教育对象和教育者的角度讲的,思想形成和发展规律主要是从教育对象的角度讲的,思想政治教育规律主要是从教育者的角度讲的,这两个规律辩证地统一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之中。由此看来,思想政治教育者和教育对象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要素,二者的关系直接影响着具体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实践开展及其成效。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与教育对象的关系问题,是思想政治教育学必须解决的基本问题之一,也是一个存有争议的前沿话题。就二者的关系而言,当前学术界主要有三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概念出发,认为教育者是主体,教育对象是客体。[1](P88)这种主客体说主张教育者是主体,同时尊重教育对象的主体性,在学术界得到普遍认同。但是,这种观点在理论上的主客
体二分,对于整个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来说,只是体现了其中的一个过程或方面。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以教育对象思想品德的提高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提出“教育对象是教育过程的主体,教育者发挥主导作用”的主导主体论。[2]这种观点承认教育对象的主体地位,但这种地位是由教育者规定的。第三种观点认为,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之间互为主客体(双主体说),即从施教过程方面来说,教育者是主体,教育对象是客体;而从受教过程方面来看,两者的地位又是相反的。双方的影响作用是双向的,分别构成互为主客体的两个认识活动循环圈。[3]这种观点强调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两极各自的主体性,把活动过程中两个统一的过程割裂开来分析,相对于整个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过程而言,其实质仍是主客体说。
由此看来,上述三种观点都有其局限性。思想政治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两者都是人,而人特有区别于物的主观能动性。要使思想政治教育顺利完成,必须把教育对象和教育者看做是平等的主体。因此,有学者从主体性模式出发,以民主平等的主体际关系和双向互动为基础,提出了新型的“主体(教育者)——客体(教育资料)——主体(教育对象)”模式,即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说。它包含两种关系的统一:一是教育者与教育对象都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二者构成了“主体——主体”的关系;但二者都是因为对方而存在的,有一定程度的客体性,因此又是主体和客体的有机统一体,有主体——客体关系。二是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二者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是复数的主体。教育资料作为共同的客体,与其构成“主体——客体”的关系;但教育资料背后又有其创造者和设计者,因此又包含了主体——主体关系。[4](P357)可以说,主体间性理论为
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者和教育对象关系探析
□廖礼彬
摘要: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之间的关系问题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一个历来存在争议的话题。思想政治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思想政治教育学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关系。思想政治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二者双向互动,辩证统一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之中。正确认识这种关系对于我们当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及其学科建设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教育者;教育对象
作者简介:廖礼彬,四川外语学院后勤集团党总支副书记。(重庆400031)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968(2012)01-0019-04
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和方法指导。因此,深入研究思想政治教育者和教育对象的关系,有助于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不断发展。
二、思想政治教育者和教育对象的关系分析
学术界普遍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者是指依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对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思想品德施加教育影响的个体或群体,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发动者、组织者和实施者。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就是指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思想政治教育者施加教育影响的对象,即受教育者。思想政治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二者辩证统一,构成一个基本问题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其具体关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与教育对象的矛盾区分。思想政治教育要解决的基本矛盾,是教育对象思想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解决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者向教育对象灌输、传播适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思想、政治观点和道德规范来实现的。在解决这一矛盾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过程中,教育者与教育对象在诸多方面彼此区分。
首先,二者在地位、角色上是相互区分的。就二者的矛盾来说,教育者处于主动地位,居于矛盾的主要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调控着整个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进行。教育对象则居于矛盾的次要方面,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思想政治教育的成败。就思想政治教育的阶级性而言,思想政治教育者是特定社会或特定阶级的代言人,而教育对象则是思想、政治观点和道德规范等的“被控制者”。
其次,二者在素质上是相互区分的。一般而言,思想政治教育者都要经受一定社会或阶级的严格挑选、培训、锻炼和考核的环节和过程。因此,教育者必须认同和接受社会要求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和道德规范,进而形成教育者自身的、符合和代表特定社会和阶级的思想政治素质,这相比教育对象而言在素质水平上是有很大优势的。同时,教育对象在未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之前,甚至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和教育之后,其思想政治素质状况与特定社会或阶级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之间仍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差异,甚至是根本对立的。
最后,二者在活动方式上是相互区分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是通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促使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或阶级所要求的思想政治品德。这一目的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者必须完成培养统治阶级所需要的人才的任务。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任务则受制于思想政治教育者的任务,是被培养者,二者是教与学的关系。
2.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对教育对象的主体指导性。教育者制约着教育对象思想品德的发展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根据一定阶级的思想、政治、理论观点对教育对象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的传播、品德的塑造。从本质上讲,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作为代表执政阶级意志专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来讲,他自身具有阶级属性,因而会用一定的社会要求教育、影响教育对象。教育者始终代表着社会的要求并直接决定对教育对象施加影响的方向,主导着教育对象思想品德发展的方向。
教育者影响着教育对象的思想发展速度。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传递信息,起主导作用。思想政治教育者的主要任务是要使教育对象顺利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对象从思想“现有”水平向“应有”水平的提高和转变。因此,教育者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关系到教育对象思想发展的速度。俗话说,“名师出高徒”,“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在一般情况下,教育者层次高、素质好,教育对象的思想转变就大,其发展速度就快。
教育者是教育对象自我教育积极性的激发者。自我教育是调动教育对象积极性的重要方法,教育对象自我教育积极性的发挥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能否顺利进行并达到预定目标的关键。但是,这种积极性不是自发产生的,它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教育者的激发,否则,教育对象就不易产生自我教育的需要。可以说,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只要教育者主导作用完全正确地得到发挥,就能根据教育对象身心发展规律创造条件,使教育对象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3.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对象对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能动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和特征,具体表现在一个人具体活动的目的性、计划性、行动的选择性、对事物发展的预见性等方面。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对象不是消极地接受灌输和传播,而是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育者的活动,实现教育对象对教育内容的过滤选择和能动接受。
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思想能够能动地反映教育者所传授的社会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对象通过积极的社会实践,能够对自身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和思想政治教育者及其所施加的教育影响进行自我认识,然后自我反省,从而了解自身的思想政治品德状况与社会发展所要求的思想政治品德之间的差距,激发参与和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并在不同程度上自觉调节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同教育者灌输的思想、观点、理论达到统一。
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对象作为认识主体具有能动的选择性。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可以根据自己原有知识储备,以自己已有的文化结构、心理结构、道德价值体系等作为参照物,根据个人兴趣等积极主动地、有选择地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