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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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及应急管理工作
食药监局职能
(一)负责执行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 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 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 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 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食品 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 和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 (二)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 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 落实;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 险监测计划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4.5.1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医疗救护队尽快赶赴现 场;组织专家根据事件原因、性质、危害程度、 波及范围等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发展趋势,并提 出下一步防范措施。现场指挥部在征求专家组意 见后,确定具体应急方案。 4.5.2救援。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医护人 员对健康损害人员进行医疗救治,根据“分级救 治”的原则,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医 护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救护。接受事件健 康损害者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当地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报告事件情况。
6、负责人及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7、申请人及其相关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 8、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9、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 流程的文件; 10、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1、食品安全知识问答答卷。
12、申请乳制品经营项目的经营者,还需同 时提交《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安全承诺责任 书》,经营乳制品含婴幼儿乳粉的还需同时提 交所经销婴幼儿乳粉近半年的法定检验机构出 具的质检报告; 申请散装食品经营项目的,需同时提交散装 食品近半年内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 13、变更法人、变更经营项目、变更经营场 所的,须提交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变更经营场 所的,还须同时提交新场所的场地使用证明、 新场所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
3 预测预报
食品安全事件预防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 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各相关部门要对存 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 重点场所、重点地区进行检测,及时提醒 消费者,或定期负责向社会发布安全预警 信息,并加强重点监控。
4 应急响应
4.1 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24小时值 班制度,指定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都要制定联络员、 联络电话,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4.2 食品安全信息要按照各级负责、条块结 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并抄送同级有 关部门。
3、提交的健康证明必须有两个月 以上的有效期;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 必须有六个月以上的有效期; 4、所提交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受 理人员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5、所有提交材料,公司企业必须 加盖印章确认,个体经营者负责人要 签字确认。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条件和卫生 防护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墙壁、地面应当采用不透水、不吸潮、易冲洗的无毒 防霉材料建造; 二、墙裙由浅色瓷砖或相当材料建成,高1.5米以上; 三、顶角、墙角和地角呈弧形,内窗台呈斜坡式或采用无 窗台结构; 四、地面应当有1-2%的坡度和良好的排水系统; 五、供水系统良好,用水充足并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 六、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防止在贮存、生产中产生 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七、接触待加工食品、原料与成品的工具、容器区分标志 明显; 八、生产加工场所和个人生活设施严格分开,生产加工用 工具和容器必须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九、生产加工场地、设施和设备不得用于生产加工非食品。
4.4 食品安全事件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 级预警标准时,县政府要向有关单位和部 门发出通知,加强监测工作;达到Ⅳ级预 警标准时,当地乡、镇政府应立即启动本 级政府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报告情况; 达到Ⅲ级预警标准时,县政府立即启动本 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报告情况;达到Ⅱ 级以上预警标准时,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 动本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 报告情况。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 器械标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 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 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 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 学品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 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完善行 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 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2.2 职责分工
县教育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 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食品安全 事件发生地公安机关对事件涉嫌刑事犯罪 的侦查、鉴定工作,维护好事发地社会治 安。 县民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件伤亡人员的安 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证救援人员、 物资的运输和受伤人员的疏散。 县农牧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果和 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对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 害肉、酒类产销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 毒事件现场卫生学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加强预防,防控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 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重大食品安 全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质准备。 1.4.2分级负责,部门协作。根据食品安全事件的 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实 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乡镇按照 本预案规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1.4.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 全事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 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严格 控制事件危害蔓延,减轻危害后果。
(八)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 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履行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九)指导食品、药品相关协会开展工作; 协调指导全县中药产业开发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 员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3 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4.3.1Ⅰ级(特大):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出现 500人以上健康损害症状; 4.3.2Ⅱ级(重大):一次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或出现300人以上、5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或 在学校、幼儿园等公共餐饮场所和县、乡(镇)重 要活动期间发生影响重大、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 事件; 4.3.3Ⅲ级(较重):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 或出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健康损害症状。 4.3.4Ⅳ级(一般):无人员死亡,一次出现50人 以上、100人以下的健康损害症状。
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件违 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 工环节食品安全事件的技术检查和事件原因的调 查处理等工作。 县粮食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重大 粮油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 鉴定工作。 县财政局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给予经费物资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由主管领导负责,组建相应的 应急指挥体系。
4.5.3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现场 指挥部应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 提出终止应急工作请示,经上一级应急指 挥部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 态。
5 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采 取措施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5.1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各级应急指挥部要及时 写出调查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并抄送应急指 挥部成员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报告主要内 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 亡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情况;应急救援参加单 位、投入人员和设备情况;应急救援过程、经费 决算、实际效果;诱发事件或应急救援不力的主 要责任单位和个人。
1.3 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 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 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 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并造成 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以及 由本县发生,涉及外县行政区域或者需由 县人民政府负责的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的应对工作适用本预案。
4.5基本应急程序 各级应急指挥部得到食品安全信息后,应 初步确定事件性质、级别,提出是否启动 应急预案、启动哪一级预案的建议,逐级 上报,并请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决定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后,应急指挥 要尽快组织实施,成立由应急指挥部成员 单位、地方政府领导参加的现场指挥部, 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应急管理
庆城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庆政办发〔2012〕221号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救助体系 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切实提 高救助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 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重大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庆阳市食品安全事 件应急预案》和《庆城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预案》。
5.2县民政局要做好事件伤亡人员及其家属Fra Baidu bibliotek安抚 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5.3对重大和特大食品安全事件,由县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或专家组, 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 5.4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对食品安全事件隐瞒、 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阻碍他人报告,或未采取积极有效地及时救援和 调查处理,或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 作有重大疏漏,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失当,索赂 受贿,包庇事件责任者等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 任。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成立庆城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以 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食品安 全事件应急工作。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总 指挥,县卫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发改 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公安 局、民政局、交通局、农牧局、商务局、 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粮食局、财政 局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三、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注意 事项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填写必须规范,表格 所有项目填写完整,填写内容不得随意涂改,涂 改处必须由涂改人签字确认; 2、申请书内的食品安全技术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 管理工作人员一栏,若是个体工商户,可由业主 一人担任;若是公司企业等,负责人、食品安全 技术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则需三 人以上分别担任;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 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 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 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 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指导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四品一械 许可主要是场所及法人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须知
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新设立食品经营者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复印件;已具有合法主体资质的经营者提交营业 执照复印件; 3、《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和《经营乳制品 和散装食品现场检查表》; 4、《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场 地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
二、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 程序:
1、新设立企业(个体)先办理名称预先核 准; 2、下载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并 由辖区食品监督管理所或稽查局现场核查 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和《经 营乳制品和散装食品现场检查表》。 3、将上述第一至第十二项所列材料准备齐 全后,到县政务大厅一楼办理()。
食药监局职能
(一)负责执行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 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 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 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 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食品 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 和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 (二)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 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 落实;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 险监测计划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4.5.1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医疗救护队尽快赶赴现 场;组织专家根据事件原因、性质、危害程度、 波及范围等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发展趋势,并提 出下一步防范措施。现场指挥部在征求专家组意 见后,确定具体应急方案。 4.5.2救援。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医护人 员对健康损害人员进行医疗救治,根据“分级救 治”的原则,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医 护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救护。接受事件健 康损害者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当地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报告事件情况。
6、负责人及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7、申请人及其相关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 8、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9、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 流程的文件; 10、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1、食品安全知识问答答卷。
12、申请乳制品经营项目的经营者,还需同 时提交《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安全承诺责任 书》,经营乳制品含婴幼儿乳粉的还需同时提 交所经销婴幼儿乳粉近半年的法定检验机构出 具的质检报告; 申请散装食品经营项目的,需同时提交散装 食品近半年内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 13、变更法人、变更经营项目、变更经营场 所的,须提交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变更经营场 所的,还须同时提交新场所的场地使用证明、 新场所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
3 预测预报
食品安全事件预防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 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各相关部门要对存 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 重点场所、重点地区进行检测,及时提醒 消费者,或定期负责向社会发布安全预警 信息,并加强重点监控。
4 应急响应
4.1 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24小时值 班制度,指定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都要制定联络员、 联络电话,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4.2 食品安全信息要按照各级负责、条块结 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并抄送同级有 关部门。
3、提交的健康证明必须有两个月 以上的有效期;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 必须有六个月以上的有效期; 4、所提交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受 理人员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5、所有提交材料,公司企业必须 加盖印章确认,个体经营者负责人要 签字确认。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条件和卫生 防护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墙壁、地面应当采用不透水、不吸潮、易冲洗的无毒 防霉材料建造; 二、墙裙由浅色瓷砖或相当材料建成,高1.5米以上; 三、顶角、墙角和地角呈弧形,内窗台呈斜坡式或采用无 窗台结构; 四、地面应当有1-2%的坡度和良好的排水系统; 五、供水系统良好,用水充足并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 六、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防止在贮存、生产中产生 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七、接触待加工食品、原料与成品的工具、容器区分标志 明显; 八、生产加工场所和个人生活设施严格分开,生产加工用 工具和容器必须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九、生产加工场地、设施和设备不得用于生产加工非食品。
4.4 食品安全事件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 级预警标准时,县政府要向有关单位和部 门发出通知,加强监测工作;达到Ⅳ级预 警标准时,当地乡、镇政府应立即启动本 级政府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报告情况; 达到Ⅲ级预警标准时,县政府立即启动本 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报告情况;达到Ⅱ 级以上预警标准时,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 动本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 报告情况。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 器械标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 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 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 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 学品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 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完善行 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 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2.2 职责分工
县教育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 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食品安全 事件发生地公安机关对事件涉嫌刑事犯罪 的侦查、鉴定工作,维护好事发地社会治 安。 县民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件伤亡人员的安 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证救援人员、 物资的运输和受伤人员的疏散。 县农牧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果和 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对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 害肉、酒类产销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 毒事件现场卫生学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加强预防,防控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 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重大食品安 全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质准备。 1.4.2分级负责,部门协作。根据食品安全事件的 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实 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乡镇按照 本预案规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1.4.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 全事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 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严格 控制事件危害蔓延,减轻危害后果。
(八)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 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履行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九)指导食品、药品相关协会开展工作; 协调指导全县中药产业开发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 员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3 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4.3.1Ⅰ级(特大):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出现 500人以上健康损害症状; 4.3.2Ⅱ级(重大):一次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或出现300人以上、5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或 在学校、幼儿园等公共餐饮场所和县、乡(镇)重 要活动期间发生影响重大、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 事件; 4.3.3Ⅲ级(较重):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 或出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健康损害症状。 4.3.4Ⅳ级(一般):无人员死亡,一次出现50人 以上、100人以下的健康损害症状。
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件违 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 工环节食品安全事件的技术检查和事件原因的调 查处理等工作。 县粮食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重大 粮油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 鉴定工作。 县财政局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给予经费物资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由主管领导负责,组建相应的 应急指挥体系。
4.5.3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现场 指挥部应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 提出终止应急工作请示,经上一级应急指 挥部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 态。
5 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采 取措施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5.1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各级应急指挥部要及时 写出调查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并抄送应急指 挥部成员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报告主要内 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 亡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情况;应急救援参加单 位、投入人员和设备情况;应急救援过程、经费 决算、实际效果;诱发事件或应急救援不力的主 要责任单位和个人。
1.3 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 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 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 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并造成 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以及 由本县发生,涉及外县行政区域或者需由 县人民政府负责的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的应对工作适用本预案。
4.5基本应急程序 各级应急指挥部得到食品安全信息后,应 初步确定事件性质、级别,提出是否启动 应急预案、启动哪一级预案的建议,逐级 上报,并请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决定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后,应急指挥 要尽快组织实施,成立由应急指挥部成员 单位、地方政府领导参加的现场指挥部, 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应急管理
庆城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庆政办发〔2012〕221号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救助体系 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切实提 高救助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 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重大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庆阳市食品安全事 件应急预案》和《庆城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预案》。
5.2县民政局要做好事件伤亡人员及其家属Fra Baidu bibliotek安抚 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5.3对重大和特大食品安全事件,由县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或专家组, 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 5.4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对食品安全事件隐瞒、 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阻碍他人报告,或未采取积极有效地及时救援和 调查处理,或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 作有重大疏漏,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失当,索赂 受贿,包庇事件责任者等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 任。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成立庆城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以 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食品安 全事件应急工作。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总 指挥,县卫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发改 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公安 局、民政局、交通局、农牧局、商务局、 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粮食局、财政 局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三、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注意 事项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填写必须规范,表格 所有项目填写完整,填写内容不得随意涂改,涂 改处必须由涂改人签字确认; 2、申请书内的食品安全技术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 管理工作人员一栏,若是个体工商户,可由业主 一人担任;若是公司企业等,负责人、食品安全 技术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则需三 人以上分别担任;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 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 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 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 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指导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四品一械 许可主要是场所及法人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须知
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新设立食品经营者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复印件;已具有合法主体资质的经营者提交营业 执照复印件; 3、《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和《经营乳制品 和散装食品现场检查表》; 4、《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场 地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
二、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 程序:
1、新设立企业(个体)先办理名称预先核 准; 2、下载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并 由辖区食品监督管理所或稽查局现场核查 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表》和《经 营乳制品和散装食品现场检查表》。 3、将上述第一至第十二项所列材料准备齐 全后,到县政务大厅一楼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