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伤保险基础知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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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王某的伤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2、七种属于工伤的情形
工伤情形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备注
广义的“三工因素”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与工作紧密相关
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 伤害原因与履行职责有关
2
课程内容
• 《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十大变化 • 工伤定性的实务操作 •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 工伤事故处理中的疑难问题 • 工伤风险防范与责任转嫁
一、《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十大变化
• 扩大了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 丰富了工伤保险的征缴方式 • 增设了“亡羊补牢”规则 • 确立了基金先行支付制度 • 调整了工伤认定的情形
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须是国家职业病目录里面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 伤害或失踪须因工作原因
• 请问,孟某是否属于工伤?
案例二
• 2008年9月1日,李某应聘成为某五金制品厂一名工人,双方约定试用期3 个月,试用期满办理各项社会保险。11月19日上午,李某在工作中受伤 ,右手小拇指被冲床压断。工厂立即派人将其送到医院治疗,并垫付医 疗费两万余元。工厂经详细的事故调查,确定事故原因是李某在乘带班 师傅离开之际擅自开动冲床,从而导致事故发生。这种做法违反了工厂 《车间操作规定》中关于工人试工阶段必须由带班师傅现场指导方可开 动压力车床,禁止独自操作的规定。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 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
第10条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 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 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 之积。
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规定。
《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3条 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4条 商贸、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浴以及文体娱乐等小型服务业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按 照营业面积的大小核定应参保人数,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 纳工伤保险费;也可以按照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5条 小型矿山企业可以按照总产量、吨矿工资含量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6条 本办法中所列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的具体计算办法,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定。
1、工伤认定的关键
1、一个关系
工伤前提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三工因素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
工伤认定的 四个关键点
3.无过错原则
劳动者是否有过错不影响工伤定 性,但自杀或自残的不属于工伤
4.举证责任倒置 用人单位举证证明不是工伤
在实践中,工伤认定有扩大化倾向
案例一
• 孟某技校焊接专业毕业后,到某实业公司应聘,在该企业 工地接受焊接操作考核时发生飞溅物伤及左眼,导致左眼 失明。孟某认为自己是工伤,实业公司应当给自己工伤待 遇。
旧条例
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 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 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 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 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 工伤保险费。
2、丰富了工伤保险征缴方式
新条例
旧条例
第10条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 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 位缴费费率之积。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工伤构成要件对比
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对比
6、提高了工伤赔付标准
• 提高了工亡待遇标准 • 提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亡补助金标准新旧对比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新旧标准对比
7、缩减了工伤处理程序
二、工伤定性的实务操作
• 工伤认定的关键 • 7种属于工伤的情形 • 3种视同工伤的情形 • 3种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
新《工伤保险条例据国际劳工组织(ILO)统计,全球每年发生工伤死亡人数 为110万,超过由于道路交通平均每年死亡的99.9万人,由于 暴力死亡的56.3万人,由于战争死亡的50.2万人和由于爱滋 病死亡的31.2万人。
• 由于工伤致残,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经济损失,职业 病医药费和丧失劳动力的抚恤费的总和,占世界GDP的4%。
旧条例
第60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 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 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 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 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 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 付费用。
4、确立了基金先行支付制度
5、调整了工伤认定的情形
• 补充完善了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工伤范围 • 调整了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
• 提高了工伤赔付标准 • 简化了工伤处理程序 • 减轻了单位赔付负担 • 加重了违法的法律责任 • 减少了停享工伤待遇情形
1、扩大了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新条例
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 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 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 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 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 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 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 纳工伤保险费。
• 像李某这种因违章操作而受伤,属于工伤吗?
案例三
• 2010年1月,某电器公司焊工王某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称其于2009年7月28日16时50分左右,在公司从事焊接工作时,铁屑飞 入右眼,当时感觉无碍,用于揉了一下继续工作,17时下班后直接回 家,晚上右眼疼痛。第二日在医院取出直径08mm的铁屑。电器公司经 调查发现,王某夜间有时在外承揽焊接业务,其本人也承认此事,但 否定当晚在外工作。为查明案情,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还专程前往 医院咨询。根据眼科专家意见,铁屑进入眼睛一般情况下当时会有明 显感觉,但也有例外情况。
3、增设了“亡羊补牢”规则
新条例
第62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 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 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 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 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 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 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 付新发生的费用。
2、七种属于工伤的情形
工伤情形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备注
广义的“三工因素”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与工作紧密相关
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 伤害原因与履行职责有关
2
课程内容
• 《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十大变化 • 工伤定性的实务操作 •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 工伤事故处理中的疑难问题 • 工伤风险防范与责任转嫁
一、《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十大变化
• 扩大了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 丰富了工伤保险的征缴方式 • 增设了“亡羊补牢”规则 • 确立了基金先行支付制度 • 调整了工伤认定的情形
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须是国家职业病目录里面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 伤害或失踪须因工作原因
• 请问,孟某是否属于工伤?
案例二
• 2008年9月1日,李某应聘成为某五金制品厂一名工人,双方约定试用期3 个月,试用期满办理各项社会保险。11月19日上午,李某在工作中受伤 ,右手小拇指被冲床压断。工厂立即派人将其送到医院治疗,并垫付医 疗费两万余元。工厂经详细的事故调查,确定事故原因是李某在乘带班 师傅离开之际擅自开动冲床,从而导致事故发生。这种做法违反了工厂 《车间操作规定》中关于工人试工阶段必须由带班师傅现场指导方可开 动压力车床,禁止独自操作的规定。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 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
第10条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 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 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 之积。
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规定。
《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3条 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4条 商贸、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浴以及文体娱乐等小型服务业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按 照营业面积的大小核定应参保人数,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 纳工伤保险费;也可以按照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5条 小型矿山企业可以按照总产量、吨矿工资含量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6条 本办法中所列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的具体计算办法,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定。
1、工伤认定的关键
1、一个关系
工伤前提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三工因素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
工伤认定的 四个关键点
3.无过错原则
劳动者是否有过错不影响工伤定 性,但自杀或自残的不属于工伤
4.举证责任倒置 用人单位举证证明不是工伤
在实践中,工伤认定有扩大化倾向
案例一
• 孟某技校焊接专业毕业后,到某实业公司应聘,在该企业 工地接受焊接操作考核时发生飞溅物伤及左眼,导致左眼 失明。孟某认为自己是工伤,实业公司应当给自己工伤待 遇。
旧条例
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 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 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 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 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 工伤保险费。
2、丰富了工伤保险征缴方式
新条例
旧条例
第10条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 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 位缴费费率之积。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工伤构成要件对比
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对比
6、提高了工伤赔付标准
• 提高了工亡待遇标准 • 提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亡补助金标准新旧对比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新旧标准对比
7、缩减了工伤处理程序
二、工伤定性的实务操作
• 工伤认定的关键 • 7种属于工伤的情形 • 3种视同工伤的情形 • 3种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
新《工伤保险条例据国际劳工组织(ILO)统计,全球每年发生工伤死亡人数 为110万,超过由于道路交通平均每年死亡的99.9万人,由于 暴力死亡的56.3万人,由于战争死亡的50.2万人和由于爱滋 病死亡的31.2万人。
• 由于工伤致残,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经济损失,职业 病医药费和丧失劳动力的抚恤费的总和,占世界GDP的4%。
旧条例
第60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 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 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 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 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 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 付费用。
4、确立了基金先行支付制度
5、调整了工伤认定的情形
• 补充完善了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工伤范围 • 调整了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
• 提高了工伤赔付标准 • 简化了工伤处理程序 • 减轻了单位赔付负担 • 加重了违法的法律责任 • 减少了停享工伤待遇情形
1、扩大了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新条例
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 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 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 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 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 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 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 纳工伤保险费。
• 像李某这种因违章操作而受伤,属于工伤吗?
案例三
• 2010年1月,某电器公司焊工王某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称其于2009年7月28日16时50分左右,在公司从事焊接工作时,铁屑飞 入右眼,当时感觉无碍,用于揉了一下继续工作,17时下班后直接回 家,晚上右眼疼痛。第二日在医院取出直径08mm的铁屑。电器公司经 调查发现,王某夜间有时在外承揽焊接业务,其本人也承认此事,但 否定当晚在外工作。为查明案情,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还专程前往 医院咨询。根据眼科专家意见,铁屑进入眼睛一般情况下当时会有明 显感觉,但也有例外情况。
3、增设了“亡羊补牢”规则
新条例
第62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 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 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 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 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 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 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 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