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授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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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体授信原则
2016年我行交通运输行业总体信贷政策是“重点支持,积极介入”。除传统固定资产贷款外,结构化融资、股权投资基金、PPP方式等创新融资模式是2016年交通运输行业金融产品的总体导向。对于投资金额较大和我行不能单独承贷的交通项目,鼓励组成银团贷款。
重点支持中国铁路总公司及获得中国铁路总公司授权并具有贷款主体资格的铁路局(铁路公司),或由其参股承建列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或铁路“十三五”规划客运专线、煤炭运输通道、重要枢纽车站建设等铁路建设项目的项目公司;重点支持以收费权质押的高速公路固定资产贷款,对公路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应按照实际养护成本合理测算,从严控制,严禁挪用于公路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具有规模及经营优势的民航运输业及重点城市的大型枢纽机场;受国际环境下滑影响较大,谨慎介入水上运输业。
(二)区域授信政策
铁路方面重点选择铁道部及哈尔滨、沈阳、北京、郑州、济南、上海、成都、昆明、乌鲁木齐、武汉铁路局、广铁集团和青藏铁路等优质铁路项目;公路方面重点支持中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以及上升为国家规划层级的区域;港口重点支持位于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东南沿海四大港口群主体港口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大型港口企业、国内外知名码头运营和投资商及其下属子公司;航空运输方面重点支持国航、南航和东航三大国有航空公司及其子公司、山东航空、海南航空、四川航空等航空公司,经济发达地区的枢纽及干线机场。
(三)客户授信政策
1.重点支持类
铁路运输子行业:重点支持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下属18家铁路局(铁路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属三大运输公司(即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快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由国家发改委批复、中国铁路总公司(含18家路局/公司)主导的纳入国家铁路网规划的国家重点项目;四纵四横客运专线主干线项目;综合运输大通道内既有干线的复线建设及电气化改造项目;项目财务评价指标良好,测算达产后货运量一般不低于1500万吨/年,客运量一般不低于1000万人次/年。
道路运输子行业:本指引道路运输子行业主要指公路运输,重点支持省交通主管部门、省高速公路集团、省综合性交通投资集团及核心下属企业;国家高速公路和省级主干线高速公路公司的项目法人;省会和计划单列的机场高速的项目法人; 资产负债率≤80%。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即71118网)、“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规划中的高速公路项目、列入京津冀总体规划和交通专项规划的重大公路建设项目、京津冀三地主要城市间高速公路项目、机场高速公路项目;国家高速公路项目、省级主干线高速公路、省会和计划单列市的机场高速公路项目、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项目;省交通主管部门、省高速公路集团、省综合性交通投资集团主导投资的项目;东部地区高速公路加密项目、改扩建项目、债务重组项目;连接中西部发达城市、旅游景点城市高速公路项目;其他股东背景好、权责明晰、有明确还款现金流的PPP高速公路项目;要求项目建成后通车年份交通量测算值一般应不低于10000辆/日,西部地区在项目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并获得中央财政补贴的前提下可适度放宽至8000辆/日。
航空运输子行业:重点支持国航、南航、东航、山东航空、海南航空、四川航空等航空公司及其下属航空子公司,资产负债率≤75%;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上、经济发达地区的枢纽及干线机场;主流航空公司控股的大型飞机维修企业,以及技术含量高、综合实力强的专业化飞机维修企业。
2.适度支持类
铁路运输子行业:适度支持定价较高、综合收益水平较好的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或中国铁路总公司授权铁路局(铁路公司)与各省、市政府共同出资成立的合资铁路公司,优选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铁路公司)控股、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效益良好的优质企业,资产负债率≤80%。“四纵四横”客运专线连接线项目;山西、陕西、内蒙、新疆煤炭外运通道建设项目;地方政府主导的与国家铁路联网的、客货流充足的铁路项目。
道路运输子行业:省级非主干线高速公路项目法人;非省会和计划单列市机场高速公路项目法人;省内主干线一级收费公路项目法人;资产负债率≤80%。国有投资背景、有客运和货运优势、车流量可观、经济测算良好且具备还款能力的省内主干线一级收费公路项目。
水上运输子行业:对于航运企业,适度支持借款人或借款人股东为央企,行业从业经验丰富,管理运营水平先进,运输合同充足稳定,现金流充沛,经营盈利,资产负债率≤75%,控制运力规模在30万载重吨(散货)以上。对于港口企业,适度支持借款人为中型以上沿海港口的国有综合性港务集团或大型内河港口港务集团(含下属核心股份公司),重点港口的优质业主码头企业,经营情况稳定,管理水平先进,资产负债率≤75%;所经营港口为沿海重要干线港或内河
枢纽港,其中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在1亿吨以上,企业现有泊位利用率(年实际吞吐量/设计吞吐量)不低于90%;对于内河港口企业,货物吞吐量在6000万吨以上,企业现有泊位利用率不低于60%。
航空运输子行业:适度支持有一定规模、经营成熟的低成本航空公司(吉祥、春秋等),资产负债率≤75%。所在城市经济发展相对较快、旅游资源丰富、股东实力较强、年旅客吞吐量在100-500万人次之间的中型机场。运营成熟、有稳定作业量、盈利模式稳定、相关证照(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通用航空器适航证等)齐全的通用航空公司。经营成熟、政府支持的航空产业园项目。
3.压缩退出类
铁路运输子行业:压缩退出地方铁路投资公司,对于代表地方政府出资参(控)股铁路项目、主要负责铁路项目的土地拆迁整理等工作的地方政府性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应按政府融资平台企业的标准准入。不得介入铁路总公司系统内不属于铁路运输上下游产业链的多元化公司、三产公司、附属公司;经济不发达地区、人口规模较少、由地方政府主导的城际铁路项目;支线路、断头路、自备路铁路项目;货源不足、货运量不足的货运铁路项目;未列入国家铁路网布局规划的项目。
道路运输子行业:不得介入收费权不明晰的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不得介入非收费公路、非地方政府或交通管理部门主导投资的公路项目及项目法人授信(已实施燃油附加费改革的地区内公路建设视同收费公路)。不得介入投资方出资能力不足、行业经验不足、路权取得不规范、自有资金不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违规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完整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