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专享】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理解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指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发起设立,以单一企业的直接融资为资金投向,在指定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统一登记托管,在合格投资者之间公开交易,在指定渠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投资载体。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一种新型的直接融资“产品包”,其创设宗旨是为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一个绿色高效的直接融资方式,是一种特殊目的载体(SPV),具有明确的法律性质及制度安排,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资产独立于发起管理人和其他参与方的固有资产,在法律形式上起到风险隔离和破产隔离的作用。
这是银监会为理财资金对接直接融资开辟的一条高速公路,由此不再需要依靠信托、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机构走那些所谓的“羊肠小道”,其目的是要通过创建一种具有一定流动性、可市场估值、信息披露更加透明的金融工具,逐步替换非标债权资产,以进一步提高理财投资的标准化程度。
从中国整个资产管理市场的发展脉络来看,无通道、标准化、可估值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将引导原本就广泛存在的表外融资正式转入“阳光化”运行,进一步引导理财资金直接服务实体经济。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和银行理财资管计划推出的主要目的是在银行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之间,建立起防火墙,建立一条完全独立于银行自营业务的直接融资管道。
而要建立起银行理财业务与自营业务的栅栏,需要风险隔离、风险可计量与投资者可承受三个方面的要件。
投资者到底承担多大风险,要透明公允。
“计划”净值化的基础上其所投资的“工具”要可交易、可估值,即通过动态管理与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处于资产端,解决基础资产如何从非标转向标准化的问题。
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则处于资金端,实现银行理财与自营业务的风险隔离。
而银行在资金端和资产端,分别承担不同角色,在资金端担任理财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为理财客户管理风险和收益,收取管理费。
在资产端担任工具发起管理人的银行在募集资金后投资于某一融资企业,通过管理融资项目风险和收益,以及连续报价和信息披露等服务,获得工具的管理费用。
对金融理财产品的理解
对金融理财产品的理解金融理财产品是指由金融机构发行的用于投资和理财的各类金融产品。
它们以不同的形式和特点满足投资者的不同需求,包括存款、基金、债券、股票等。
对金融理财产品的理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金融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是投资者考虑的首要因素。
存款是最为安全的理财产品,由于存款具有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保障。
而其他金融理财产品如基金、债券、股票等的安全性则相对较低,投资者需要对其风险进行充分的认知和评估,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性是投资者选择的重要考虑因素。
不同类型的金融理财产品具有不同的收益水平和风险特点。
存款的收益相对较低,但安全可靠;基金、债券、股票等的收益相对较高,但风险也相应增加。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选择合适的金融理财产品,以获取相应的收益。
金融理财产品的流动性也是投资者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不同类型的金融理财产品在流动性方面存在差异。
存款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投资者可以随时支取本金和利息;而基金、债券、股票等的流动性相对较低,需要在特定的市场交易时间和交易规则下进行买卖。
因此,投资者在选择金融理财产品时需要综合考虑资金的流动性需求。
金融理财产品的期限也是投资者需要关注的内容。
不同类型的金融理财产品具有不同的期限特点。
存款的期限一般较为灵活,可以选择较短的期限或较长的期限;而基金、债券、股票等的期限相对较长,投资者需要有较长的投资时间来获取预期的收益。
因此,投资者在选择金融理财产品时需要根据自身的投资时间安排和理财目标进行选择。
金融理财产品的透明度和费用也是投资者需要重视的方面。
透明度高的金融理财产品能够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让投资者能够更好地了解产品的特点和风险。
此外,投资者还需要关注金融理财产品的费用水平,包括申购费、赎回费、管理费等。
合理的费用水平能够提高投资者的收益率,因此投资者在选择金融理财产品时需要对费用进行综合评估。
理财直融工具表内业务
理财直融工具表内业务(最新版)目录一、理财直融工具概述二、理财直融工具的表内业务三、理财直融工具表内业务的优势四、理财直融工具表内业务的风险五、理财直融工具表内业务的发展趋势正文一、理财直融工具概述理财直融工具是一种创新的金融产品,旨在为投资者提供一种直接投资于实体经济的渠道。
通过理财直融工具,投资者可以将资金直接投向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从而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
与此同时,理财直融工具也能够为项目方提供便捷的融资途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理财直融工具的表内业务理财直融工具的表内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筛选:理财直融工具平台会对项目进行严格的筛选,确保投资者能够投资到优质的项目。
2.风险评估:平台会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3.产品设计: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平台会设计出符合投资者需求的理财产品。
4.投资咨询:平台会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投资咨询服务,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项目,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5.资金监管:平台会对资金的流向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资金能够用于指定的项目。
三、理财直融工具表内业务的优势理财直融工具的表内业务具有以下几个优势:1.高收益:由于理财直融工具直接将投资者的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因此能够为投资者带来更高的收益。
2.低风险:理财直融工具会对项目进行严格的筛选和风险评估,因此能够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3.高透明度:理财直融工具的表内业务会定期向投资者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让投资者对项目的情况有更清晰的了解。
四、理财直融工具表内业务的风险虽然理财直融工具的表内业务具有较低的风险,但是也存在以下几个风险:1.项目风险:由于项目的实际情况可能会出现变化,因此可能会导致项目的失败,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2.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下降。
3.法律风险:由于理财直融工具的表内业务涉及到多个法律法规,因此可能会存在法律风险。
直接融资有哪些种类及基本特征
直接融资有哪些种类及基本特征直接融资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从而弥补了间接融资的不足。
以下是由店铺整理的直接融资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直接融资的简介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对称。
亦称“直接金融”。
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的资金融通方式。
在这种融资方式下,在一定时期内,资金盈余单位通过直接与资金需求单位协议,或在金融市场上购买资金需求单位所发行的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单位使用。
商业信用、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均属于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是资金直供方式,与间接金融相比,投融资双方都有较多的选择自由。
而且,对投资者来说收益较高,对筹资者来说成本却又比较低。
但由于筹资人资信程度很不一样,造成了债权人承担的风险程度很不相同,且部分直接金融资金具有不可逆性。
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这种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即为直接融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从而弥补了间接融资的不足。
直接融资是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融资形式。
直接融资的工具:主要有商业票据和直接借贷凭证、股票、债券。
直接融资的种类直接融资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互相提供的,和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资金融通形式,其主要表现为两类:一类是提供商品的商业信用,如企业间的商品赊销、分期付款等,这类信用主要是通过提供商品实现资金融通;另一类是提供货币的商业信用,如在商品交易基础上发生的预付定金、预付货款等,这类信用主要是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的货币,以实现资金融通。
伴随着商业信用,出现了商业票据,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国家信用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资金融通活动,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国家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来筹措资金,如发行国库券或者公债等。
金融工具通俗理解
金融工具通俗理解
金融工具可以通俗理解为用于资金融通交易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主要包括股票、债券、期货等。
这些工具是在金融市场中可交易的金融资产,可以用来证明贷者与借者之间的融通货币余缺的书面证明。
金融工具的基本要素包括支付的金额和支付条件,例如票面金额、期限、利息率等。
它们是资金缺乏部门向资金盈余部门借入资金,或发行者向投资者筹措资金时所依据的书面文件。
这些文件确定了债务人的义务和债权人的权利,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
金融工具具有双重性质:对于工具的发行者(借款者),它是一种债务;对于投资者(贷款者),它是一种金融资产。
因此,金融工具是金融市场交易的对象,是随信用关系的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的。
在现代错综复杂的资金融通关系中,为了适应多种信用形式的需要,产生了商业票据、银行存款凭证、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全面准确的信息,可查阅金融学相关书籍或咨询专业人士。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备注:
(1)银行通过理财计划认购理财直融工具的份额,并在中央结算公司登记该份额,就能在其提供的业务平台上进行双边报价及转让
(2)单个理财计划只能对应单个企业债权融资
(3)单家银行管理的所有理财计划持有任一直融工具份额比例不超过该直
融工具总份额的80%
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区别于传统债券
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也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债券品种,原因如下:
其推出的目的是为了实现银行理财投资的非标类融资的标准化,所以它在几个方面不同于一般债券品种:
(1)目前来看它的投资主体仅限于此次试点的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它的交易不能脱离银行理财管理计划独立进行。
目前来看,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至少涉及发
起管理人、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作为投资者的银行理财管理计划、融资企业、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主体。
(2)其融资主体和融资投向上可能有较为严格的限制,目前具体的信息披露还不够,但预计监管机构对通过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进行融资的资金投向会进行明确的规范;
(3)期限,一般来讲,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主要是替代原有的通道业务,所以预计工具的期限会以中短期为主。
利率上可能因非标转标准,使得高于一般债券,低于一般非标融资利率。
(4)债权融资工具具有私募性质,类似于没有交易平台的保险债权计划,但由于中央结算公司为其提供一个交易转让平台之后,则类似于为保险债权计划提供一定流动性。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包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提高企业知名度
工具在商业银行理财计划为投资 人的公开市场发行,有利于提高 企业知名度,为后续融资和发展 打下基础。
符合要求的企业主体
融资企业评级标准
评级要求:由银监会认可的五大评级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 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 服务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企业主体信用级别为AA(含) 以上,以下需要有担保。
与在公开市场发债相比投资者较为确定 ,发行成功率高。
❖中间成本低
无需通过信托公司等中间机构,基 本没有中间成本,间接降低了企业 的综合融资成本。
❖ 可分次发行
一次工具注册成功后,在注册额 度内可于不超过一年的期限内分 次发行。
理财直接融 资工具业务 主要优势
❖ 融资效率高
此工具为银监会创新产品,整个业务 流程短,从企业发起申请到募集资金
融资企业的行业
两高一剩行业(包括但不限于钢铁、水泥、煤炭、电解铝等)非行业龙头不能做; 行业方面:负面清单制, 类不能 做; 银监会平台名单内企业不能做(房地产)
客户群体
企业集团客户群体: 以集团为发行主体,融资期限3年 目前利率区间集中于3.5%~8%之间。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概述-交易结构
041 初期仅限于银行理财管理计划
A银行
B银行
投 资
设立
设立
者
银行理财管理计划
银行理财管理计划
投资
包商 发起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SPV) 银行
发起管理人
登记、托管、流转交易
中央结算公司
登记托管人
为企业提供 融资
资产
直接融资工具简介
除省级投融资平台外,部分城市也开始组建投资控股集团,争取以存量资产换增量资金。 2010年11月20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 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融 资平台公司通过发行市政项目建设债券直接融资。
因此,建议各级政府、企业,抓住目前的有利时机,通过资本市场上诸多的融资工具 为自己融得所需资金,加快自身发展,并锁定企业长期融资成本。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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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直接融资工具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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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企业融资方式一览
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 者运用一定的金融工具 直接形成债权债务或股 权关系的行为
企业融资
直接融资
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发 展债券市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目前,存款准备金率已达21.50%的历史高位,1年期银行贷款利率已达6.56%,5年 期以上银行贷款利率更是达到7.05%,业内人士预计今年内还将有1-2次的加息。
2011年初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从宽松转为紧缩,目前短期内要获得大额的银 行贷款将面临较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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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行程序
与国家发改委沟通,征求专业司局对 项目的意见,取得发行初步意见
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发行材料 与主管机关沟通;根据反馈修改、补充材料
确定主承销商、选择律师事务所、会计师 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进行 尽职调查;确定信用增级方案
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业务管理办法 模版
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满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企业客户融资需求,进一步拓宽本行企业客户融资渠道,并规范本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业务,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商业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业务创新试点操作细则》,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指一种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设立、直接以单一企业的债权融资为资金投向、在指定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统一托管、在合格的投资者之间公开交易、在指定渠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投资载体。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行理财管理计划,是指商业银行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方式和投资范围等对客户委托的资金进行投资、运作、管理的特殊目的载体。
第四条本行发起设立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应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单独建账管理和风险隔离、资金投向明确、风险可控、信息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业务组织与职责分工第五条总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全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审批决策机构,根据总行授予的权限履行审批职责。
第六条总行投资银行部是全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业务的牵头管理部室,负责牵头开展营销开发推动、项目操作组织、簿记建档操作、后续管理督导、员工业务培训等工作,并负责与银监会等主管机构的业务汇报和日常联系对接。
第七条总行资产管理部是全行与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对应的理财管理计划的管理部室,并负责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销售工作。
第八条分支机构(指分行,下同)是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业务的具体承办机构,负责开展本分行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的客户开发、项目营销和后续管理等工作,根据总行投资银行部的指导安排和项目选择标准等有关要求,推荐合适的企业客户作为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备选融资企业,并积极配合总行投资银行部对备选融资企业开展项目评议、尽职调查、报审文件制作等工作。
第九条业务经办人员具体实施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业务的项目营销、尽职调查、后续管理等各项工作,主要是指分支机构客户营销部门(含支行)的管户客户经理。
14种直接融资工具和间接融资工具的比较
投融界:14种直接融资工具和间接融资工具的比较直接融资是指拥有暂时闲置资金的单位(包括企业、机构和个人)与资金短缺需要补充资金的单位,相互之间直接进行协议,或者在金融市场上前者购买后者发行的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所需要补充资金的单位使用,从而完成资金融通的过程,整个过程不经过任何中介环节。
"间接融资是指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者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先行提供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
一、吸收投资吸收投资的方式融资是指非股份制企业以协议等形式吸收国家、企业、个人和外商等的直接投入的资本,形成企业投入资本的一种筹资方式。
投入资本不以股票为媒介,适用于非股份制企业。
是非股份制企业筹集股权资本的一种基本方式。
在合伙企业中,两个及以上的人员共同出资可以看作为吸收投资而成立。
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成立,亦可看作是吸收中方或外方的投资,获得相应的股权,或者协商的股权。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吸收投资便成为吸收股东,但局限于50人以下。
对于股份公司来说,发起设立人只能作为共同的投资方,一旦吸收投资,则吸收的投资性质将改变,直接成为发起人;对于募集设立,发起人只认购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特定对象募集吸收投资,从而成立股份公司。
当然,以上的合伙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以上形式吸收的直接投资也可以是非股权参与,具体由协议来确定。
二、发行股票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
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和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发展及意义
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和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发展及意义首先,银行理财管理计划是一种由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旨在帮助客户实现资产增值和财富保值。
该计划基于银行的专业理财团队,通过综合运用资产配置、风险管理和投资组合管理等技术,为客户提供多样化、安全稳健的投资选择。
银行理财管理计划的发展对于满足投资者多样化需求、提高投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也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的一种融资方式。
传统上,企业在融资时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则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更加方便灵活的直接融资方式。
银行作为中介机构,通过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向社会吸收资金,并将这些资金转移给需要融资的企业。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发展对于促进企业的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拓宽金融市场的融资渠道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对于投资者而言,银行理财管理计划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选择,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与此同时,银行理财管理计划还能够通过专业的风险管理和投资组合管理,帮助投资者降低风险、提高收益。
这有助于满足投资者的财富管理需求,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效率和收益水平。
另一方面,对于企业而言,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提供了一种更加便捷的融资方式。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和融资成本选择适合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通过银行作为中介机构进行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与此同时,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发展还能够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提高金融市场的融资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
总的来说,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和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发展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可以满足投资者的财富管理需求,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效率和收益水平;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可以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促进企业的直接融资。
这些都有助于提升金融市场的效率和稳定性,推动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2篇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第一篇: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概述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一种金融工具,可以帮助投资者实现资金增值和财务增长的目标。
它是通过直接投资于各种金融产品,如股票、债券、基金等,来实现资金增值的方式。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通常由金融机构提供,投资者可以选择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和财务目标进行投资。
在市场上,有许多类型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可供投资者选择。
其中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
股票是一种代表对公司所有权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股票即成为公司的股东,享有公司利润分配的权益。
债券是一种借款工具,发行人向投资者发行债券作为筹资方式,投资者购买债券即为债权人,可以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获得利息和本金回报。
基金是一种由专业投资经理管理的投资工具,通过将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购买多种金融产品,以分散风险和实现资金增值。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具有一定的优势。
首先,通过投资于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投资者可以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
不同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选择适合的投资组合。
其次,理财直接融资工具通常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投资者可以在需要资金时进行买卖操作。
此外,通过投资于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投资者可以参与到经济发展中去,为企业和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然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也存在一些风险和不足。
首先,投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存在市场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资金损失的风险。
其次,理财直接融资工具通常需要投资者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和投资经验,对于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的投资者来说,可能面临投资决策困难和错误判断的风险。
此外,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收益和回报并不是固定的,可能会受到市场变化、公司业绩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总的来说,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一种有效的资金增值和财务增长方式。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和财务目标选择合适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进行投资。
然而,投资者在选择和使用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时应该注意风险,确保风险可控,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营销推介.
以规模5亿,期限三年的工具为例,企业需承担的费率仅为: 0.016% — 0.026% 12
目录
1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概述 业务特点和优势 业务流程及材料要求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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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流程及材料要求-业务流程
步骤一 (达成意向)
融资企业与我行达成 意向,签署《请求书 》,我行反馈《确认 函》达成初步意向
步骤二 (前期准备)
工具
投资者较为确定
核心认购团仅需两名投资者即 可,我行作为发起管理人的项 目,我行理财资金可认购不超 过80%的份额,发行成功率高。
1
短融中票
投资者不确定性大
认购团成员较多,且存在 较大不确定性。
2
标准相对低
目前对企业资质、融资 项目以及申请材料的要 求相较发债相对较低
标准相对高
对企业的资质和申请材料 等要求较高,容易出现无 法通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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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流程及材料要求-工具注册登记相关材料
理财直接融资请求书 理财直接融资请求确认函 理财直接融资合同 保证、抵质押合同(如有)
分行盖章
企业盖章
我行 按照 在指 定时 间内 发送 评估 组办 公室 指定 邮箱
资金使用及帐户监管协议 XX银行关于申请注册登记xx企业直接融资工具的请求书 XX企业201X年度第X期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行内风险审批结果确认函 工具注册登记材料摘要 募集说明书(企业提供素材) 法律意见书 主体信用评级报告
按照目前的交易结构设计、监管部门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债 登”)的相关要求,融资企业委托商业银行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融资成本和费用包括 如下两部分:
融资 成本 发 行 一 次 性 费 用
企业与我行提前协商确定 综合融资成本,其包含了:
什么是融资工具
什么是融资工具融资工具是指在融资过程中产生的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
早期的信用是利用口头承诺的方式进行的,这种口头承诺局限性很大,毁约风险也大,于是人们通过书面证明来确认双方的信用关系。
它记载着融资活动的金额、期限、价格(或利息)等,对债权债务双方具有法律约束效力。
这种书面凭证反映了一定的信用关系,融通了贷借双方的货币余缺,因此融资工具也可称为“信用工具”或“金融工具”。
融资工具的特点第一、偿还期偿还期是指债务人必须全部偿还债务所经历的时间。
各种信用工具在发行时都有不同的偿还期。
偿还期的不同可以满足不同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借贷期限的要求。
由于信用工具是可以流通转让的,所以偿还期的计算,只有相对于目前来考虑才有实际意义。
比如1995年发行的10年期公债,从2002年来看,偿还期还有3年。
在融资工具的偿还期中有两种情况比较特殊,一是永久性公债,即公债发行人同意今后无期限地支付利息,但不偿还本金,股票的偿还期也是无限的;二是银行的活期存款,可以随时兑现,偿还期实际为零。
第二、流动性流动性是指融资工具迅速变现而不致遭受损失的能力。
除了现金和活期存款,各种融资工具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完全流动性。
一般来说,流动性与偿还期成反比,偿还期越长,流动性越小,而流动性与债务人的信用成正比,债务人信誉越高,流动性越大。
第三、安全性安全性是指收回购买融资工具的本金的保障程度。
融资工具可能会遭受到两类风险,一是信用风险,即债务人不履行合约,不按期归还本金的风险,二是市场风险,即信用工具的市场价格下跌的风险。
信用要受债务人的信誉和经营能力的影响,市场风险主要受市场利率变化的影响。
一般来说,安全性与偿还期成反比,偿还期越长,可变性因素越多,风险越大,安全性越小。
安全性与流动性成正比,与债务人信誉成正比。
第四、收益性收益性是指信用工具能定期或不定期给持有人带来收益的特性。
信用工具有时就被称为“金融资产”。
信用工具的收益性大小用收益率来衡量。
关于投资理财工具的说法
关于投资理财工具的说法一、银行储蓄银行储蓄是最常见的投资理财工具啦。
把钱存到银行里,就像把东西放在一个超级安全的小盒子里。
它的收益比较稳定,风险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不过呢,它的收益也不会特别高,就像是细水长流。
比如活期储蓄,你可以随时把钱取出来,很方便,但是利率就低得可怜啦,可能只有零点几。
定期储蓄呢,利率会高一些,如果你能存个三年、五年的,收益还是可以的。
但是一旦你在定期没到期的时候就想把钱拿出来,那可就亏啦,只能按照活期的利率来计算利息了。
二、债券债券这东西就像是你把钱借给别人,然后别人给你写个借条,还答应给你利息。
债券有国债、企业债等等。
国债可是很靠谱的,毕竟是国家发行的嘛。
它的收益比银行储蓄要高一点,而且风险也很低。
企业债呢,收益可能会更高,但是风险也相对大一些,因为你得看这个企业的经营状况好不好。
如果企业经营不善,可能就还不上钱啦。
三、股票股票可就刺激多了。
就像是你买了一家公司的一部分,这家公司要是赚钱了,你就跟着赚钱;要是亏了,你也跟着亏。
股票的收益可能超级高,你要是运气好,买了个潜力股,可能一下子就赚好多倍。
但是风险也超级大呀,好多人在股票市场里亏得血本无归呢。
股票市场就像个大赌场,不过也需要你有一定的知识和分析能力,不能盲目跟风。
四、基金基金呢,就是把很多人的钱集中起来,然后由专业的基金经理去投资。
基金有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股票基金等等。
货币基金就比较稳定,和银行储蓄差不多,但是收益可能会比活期储蓄高一些。
债券基金呢,主要是投资债券,风险也不是很大。
股票基金就比较冒险了,因为它大部分的钱是投资在股票上的。
不过,对于那些不太懂投资,又想参与股票市场的人来说,股票基金是个不错的选择,因为有专业的人帮你管理嘛。
五、保险理财保险理财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投资理财工具。
它既有保险的功能,又有理财的功能。
比如说你买了一份分红险,一方面如果发生了保险合同里规定的事情,比如生病、意外之类的,保险公司会给你赔偿;另一方面,它还会根据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给你分红。
什么是直接融资工具?直接融资工具究竟有哪些?
投融界:什么是直接融资工具?直接融资工具究竟有哪些?金融工具按照融资方式划分,分为直接融资工具和间接融资工具。
直接融资工具包括政府的国库券、企业债券、商业票据,公司股票等。
而间接融资工具包括银行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可转让大额存单、人寿保险单等。
什么是直接融资工具?所谓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即指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设立、直接以单一企业的债权融资为资金投向、在指定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统一托管、由合格的投资者进行投资交易、在指定渠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投资载体。
那么,直接融资工具究竟有哪些呢?【融资工具-票据】1、票据是证明持有人对不在其实际占有情况下的商品或货币的所有权的债务凭证,一般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
2、票据的特点:(1)可以流通转让。
一般票据都可通过背书(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字以表现其转让票据权利的意图,并可多次转让,无须事先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2)只要票据记载合格,票据的受让人就可取得票据上载明的权利。
(3)票据要有明确的、合乎法规的书面形式。
(4)只要票据要式齐备,并非伪造,债务人都应无条件付款,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否则持票人可依法追索。
3、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是商业信用的融资工具,它是在信用买卖时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商业票据有商业汇票和商业本票两种。
(1)商业汇票这种融资方式是由债权人发给债务人,命令他在一定时期内向指定的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款项的支付命令书。
它一般有三个当事人:一是出票人(即债权人),二是付款人(债务人),三是持票人或收款人(债权人或债权人的债权人)。
商业汇票必须经过付款人承兑才能生效。
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在汇票上签名,用以表示到期付款的意愿的行为。
凡是由商业企业承兑的称为商业汇票,凡是由银行承兑的称为银行承兑汇票。
(2)商业本票又称商业期票,是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的,承诺在一定时期内支付一定款项的债务凭证。
它有两个当事人,一是出票人(即债务人),二是收款人(即债权人)。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概念和优势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概念和优势首先,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具有灵活性和高回报率。
传统的融资方式通常会面临较严格的监管制约,而理财直接融资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及投资者自身风险偏好进行灵活的设计。
同时,由于这些工具往往与企业或项目的盈利能力挂钩,所以理财直接融资的回报率通常更高。
其次,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有助于提高企业融资的效率。
相比于传统的融资渠道,理财直接融资能够更快速地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直接融资工具直接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减少了中间环节和成本;另一方面,理财直接融资工具通常较为简单灵活,无需像发行债券或股票那样需要考虑许多法律、会计和监管问题。
第三,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有助于降低投资者的风险。
与股票或债券等传统融资工具相比,理财直接融资工具通常会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披露要求,让投资者更加了解和理解所投资的企业或项目。
同时,由于这些工具很多是基于特定项目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进行选择,降低了风险。
此外,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还有助于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
由于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灵活性,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买卖交易,而不需要像股票或债券那样有较高的流通性要求。
这也使得市场更加活跃,更容易形成良性的投资生态。
最后,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对于满足金融市场多元化的需求也很重要。
传统的融资渠道往往局限于一些特定的企业或项目,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可以针对不同的投资者和需求进行灵活的设计,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这也有助于增加金融市场的多样性和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具有灵活性高、回报率高、提高融资效率、降低风险、提高市场流动性和活跃度、满足多元化需求等优势。
这些优势对于企业融资和个人投资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有助于推动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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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理解
备注:(1)银行通过理财计划认购理财直融工具的份额,并在中央结算公司登记该份额,就能在其提供的业务平台上进行双边报价及转让(2)单个理财计划只能对应单个企业债权融资
(3)单家银行管理的所有理财计划持有任一直融工具份额比例不超过该直融工具总份额的80%
一、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定义及背景
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设立、直接以单一企业的债权融资为资金投向、在指定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统一托管、由合格的投资者进行投资交易、在指定渠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投资载体。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试点提出的背景是银监会理财8 号文(见后文附件)对非标资产的约束引发银行争议,而银行为突破非标限制的创新层出不穷,让银监会应接不暇,因此,希望推出该工具为理财资金对接直接融资开辟一条“高速公路”,不再需要依靠信托、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羊肠小道”。
最简单的理解就是,银行将理财资金直接借给了单一企业,是银行突破信贷体现表内的表外业务。
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设立采取注册登记制度,各家商业银行只能通过银行理财管理计划认购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份额,该份额在经过登记之后,能在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综合业务平台上进行双边报价及转让。
单个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必须与单个企业的债权融资相对应,单家银行管理的所有理财管理计划持有任一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份额比例不得超过该工具总份额的80%。
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在中央结算公司完成登记及其他操作后,相关信息将通过此前上线的中国理财网完成信息披露。
创新试点阶段,银行理财管理计划若投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份额,必须在中央结算公司单独发起设立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托管账户,并在该机构完成登记,一个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只能开立一个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账户。
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处于资产端,解决基础资产如何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简称“非标资产”)变成标准化产品的问题;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则处于资金端,一般主要针对高净值客户,实现银行理财风险隔离。
而银行在资金端资产端,分别承担不同角色,在资金端担任理财管理计划管理人,为理财客户管理风险和收益,收取管理费,有些银行根据合同还可以参与超额业绩分成;在资产端担任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发起管理人的银行募集资金后投资于某一融资企业,通过管理融资项目风险和收益,以及连续报价和信息披露服务等,获得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管理费用。
理财直融工具发行过程与目前短融、中票、定向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几乎一致,并且依托相同的市场基础设施。
不同点仅在于监管主体,理财直融由银监会主管,债务融资工具由央行旗下交易商协会主管。
理财直融的发行过程包括:银行完成理财直融注册材料准备工作后上报注册材料,由注册登记专家会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在“中国理财网”有限
披露发行文件,各理财计划查看披露信息并决定是否参与认购;之后,理财直融面向理财计划簿记建档发行;最后披露发行情况公告与缴款。
在此期间,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下称“中债登”)提供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并负责相关交易系统的开发、测试和上线。
这样一来,人们最直接的联想是,理财直融就是标准化的债券产品;由于依托于中债登,更确切的,理财直融就是银行间债券产品。
银行理财业务本质上,是受投资人委托而开展的债权类直接融资业务”,这
一定位来看,理财直融则又类似于融资类信托产品,但是拥有目前信托产品所没有的登记、托管和交易平台。
三、案例
上市公司太极集团2013年11月28日公告,其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
其拟申请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发行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置换流动资金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四、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区别于传统债券
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也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债券品种,原因如下:
其推出的目的是为了实现银行理财投资的非标类融资的标准化,所以它在几个方面不同于一般债券品种:
(1)目前来看它的投资主体仅限于此次试点的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它的交易不能脱离银行理财管理计划独立进行。
目前来看,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至少涉及发起管理人、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作为投资者的银行理财管理计划、融资企业、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主体。
(2)其融资主体和融资投向上可能有较为严格的限制,目前具体的信息披露还不够,但预计监管机构对通过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进行融资的资金投向会进行明确的规范;
(3)期限,一般来讲,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主要是替代原有的通道业务,所以预计工具的期限会以中短期为主。
利率上可能因非标转标准,使得高于一般债券,低于一般非标融资利率。
(4)债权融资工具具有私募性质,类似于没有交易平台的保险债权计划,但由于中央结算公司为其提供一个交易转让平台之后,则类似于为保险债权计划提供一定流动性。
五、关于理财直融工具的争议
银监会单方面的创新推出理财直融工具,带来了国内监管机构的博弈,央行金融市场司不止一次向银监会创新部发函质疑,焦点正是在于理财直融是不是债券,银监会是不是要再造一个债券市场。
目前我国公司信用类债券共有三大发行监管部门——央行、证监会和发改委,分别主管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和企业债;银监会并不在此列,因此央行方面认为理财直融不具备作为金融市场债券产品的法律地位。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称,对于理财直融本身,央行系统内部主要提出了三点质疑:1、如何认识理财直融与金融市场债券产品的关系?2、理财直融这一创新金融产品的核心价值是什么?3、理财直融是我国统一债券监管框架下的积极创新,还是监管竞争导致的重复建设?
针对第一点,央行认为,理财直融不是规范意义上的金融市场债券产品,但其实际上已经被银监会纳入金融市场债券产品。
另外,理财直融被视为可交易、份额化的贷款,通过形式上的标准化、份额化,实现由理财计划作为投资者进行一级市场购买、二级市场交易。
“这样一来,作为间接融资形式的银行贷款,就转化为直接融资形式的债权融资工具。
”
央行方面认为,理财直融通过这样的形式游离于我国统一的债券监管框架之外,创造了区别于银行间、交易所的第三个债券市场。
公开信息显示,银监会与中债登从未就此次改革进行任何公告或说明,作为信息披露平台的“中国理财网”仍然只是传说。
但据报道,银监会已经作出了解释,主要内容包括:1、此次改革主要为了化解银行理财自身的非标资产问题,为了去通道化,回归代客理财本质,不是为了再造一个债券市场;2、理财直融更接近于信托产品,而非债券,其本身是一个特殊目的载体(SPV),旨在将非标资产标准化。
对于本通知印发之前已投资的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于2013年底前完成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
三、商业银行应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充分披露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情况,包括融资客户和项目名称、剩余融资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结构等。
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所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发生变更或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在5日内向投资人披露。
四、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流程,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进行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
五、商业银行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
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六、商业银行应加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明确合作机构准入标准和程序、存续期管理、信息披露义务及退出机制。
商业银行应将合作机构名单于业务开办10日前报告监管部门。
本通知印发前已开展合作的机构名单应于2013年4月底前报告监管部门。
七、商业银行代销代理其他机构发行的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的,必须由商业银行总行审核批准。
八、商业银行不得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融资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或回购承诺。
九、商业银行要持续探索理财业务投资运作的模式和领域,促进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十、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上述各项要求开展相关业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立即停止相关业务,直至达到规定要求。
十一、各级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商业银行违反本通知相关规定的,应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十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的,参照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