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工作流程图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计工作流程图

根据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和依照以人为本的内部管理要求,为提高工作效率,特编制《设计工作流程图》,具体详见附图和下文说明,本分院所有员工均应遵照实行。

一、确定项目负责人

分院接受项目设计任务后,由分院的院长根据项目特点,由分院院长指定到所,确定项目负责人,所长根据特殊情况指定项目执行人,项目负责人职责如下:

1、负责进行项目设计策划,编制设计计划;

2、确定设计阶段、设计评审、进度计划,与顾客、设计各方协调、沟通;

3、负责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完工后归档保存;

项目执行人协助项目负责人执行职责

二、开工动员会

所里接受工程项目设计任务后,根据项目的大小、特点、政治意义及设计阶段,由分院的院长或分院副院长主持召开开工动员会,参加开工动员会的人员一般应包括分管院长、分院的院长、副院长、副总工、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人、专业校审人等。

开工动员会的主要内容有:

1、了解项目的概况、特点和要求

2、指定项目负责人、专业设计人和校审人;

3、确定各专业和设计人的工作内容、深度,预估工作量。

4、确定工作总目标,分解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

(1)分院副院长填写《工程项目编号登记表》,并依照会议内容,经分院院长批准后下达任务,项目负责人接受任务。

(2)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特点和开工动员会会议内容编制《项目设计计划》,经审批后开始实行。

三、资料的收集

项目负责人负责收集地形图、设计委托书、主管部门的批复、规划资料等资料,并整理,归纳、解读资料,内容包括如下:

1、项目概况、特点和要求

2、所处地区的气候条件,气温、光照、季风风向、水文、地质土壤(酸碱性、地下水位)资

3、周围环境,主要道路,车流人流方向资料

4、基地内环境,湖泊、河流、水渠分布状况,各处地形标高、走向等资料

5、基地现状图

6、业主对这个项目的总体框架方向和基本实施内容

现场踏勘场地梳理、地形、现场构筑物、现场景观资源、可见因素、不可见因素及地下隐蔽项目等

四、事前指导会

工作事前指导会一般在开工动员会后召开,较简单和简单项目也可与开工动员会合并召开,单独召开的事前指导会由分院的院长主持,项目负责人准备设计工作图,以PPT演示形式和其它形式汇报构思构架,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应包括分院的院长、副院长、副总工、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专业设计人、专业校审人等,其中,分管院长应尽可能参加。

事前指导会的主要内容有:

1、明确项目设计各阶段的进度目标,确定各专业之间每次提资的内容、深度和时间要求;

2、分析本项目各专业的特点、重点和可能存在的疑难点,初步确定设计技术方案、措施和

注意事项。

3、编写《各专业设计事前指导书》

(1)由项目负责人编写,,由分院院长审批。

(2)《各专业设计事前指导书》,提交项目负责人实行。

五、方案设计阶段

设计工作组通过现场踏勘、解读资料、了解甲方要求后、针对初步构思主题、结构、功能等分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设计碰头会议,设计人员参加,确定构思构架可执行性,制定方案初步构思构架。

通过事前指导会和内审会,进行初步构思调整后,确定初步的方案,提交初步的方案成果,汇报稿以PPT演示形式,进行内审评审通过初步的方案后,定下正式的方案。

六、内审

在向顾客提供作品之前,进行评审,结果应在《评审记录表》中形成结论,交分管院长审查签批。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由项目负责人保存。可根据项目的特点进行分院及总院两个阶段内审

内审会由分院副总工程师主持,项目负责人准备相应的材料,介绍设计及设计过程中需协调,分院内审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应包括分管院长、分院的院长、副院长、总工、副总工、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人、校审人等。院里内审还增加院长、院总工参加。

七、成果自检更正

成果自检更正,严格地讲应属于项目设计中间过程阶段的内容,自检应贯穿项目设计阶段;只是为强调自检的重要性,将其单独列为一个环节,实践证明,搞好自检对提高设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性,每位设计人都必须养成自检的良好习惯。专业互提资料校审前、专业间会审前和成品成果校审前都必须进行自检,另外,设计人应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设计步骤等进行各个阶段或环节的自检。校审前的设计质量体现设计人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是评价设计人专业设计操作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每位设计人均不可等闲视之。

八、校对和审核

对设计过程的中间成果(或半成品)和最后成果(即成品),均必须按规定做好校对和审核工作,校对和审核前,设计人应搞好自检更正工作。一般情况下,应先校对后审核,分清校对和审核工作的不同侧重点,同时避免工作的重复。校审过程中,设计人、校对人和审核人均应认真填写校审单,设计人必须认真对设计进行修改和优化;校审中发现的问题,要与设计人讨论,妥善处理,当与设计人意见分歧时,提交审核人决定。

校对由分院的副院长承担,审核由分院的院长承担。

九、审定

对设计文件的审定,由分管的院长承担。

十、出图阶段

本阶段特指设计最后成果的出图阶段,包括有打图、各分工人员签字、晒图、盖章、交图等,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设计组成员参加。打图必须在完成校审及其更正工作后进行,设计人在打图前应做好相应的出图文件,尽可能减少出图的返工率;打图可由设计人完成,打图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签字,经项目负责人核对已全部签字后,根据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包括时间要求、数量要求、装订要求等)安排晒图,蓝图出来后,应要求晒图单位整理好,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核对、盖章并登记(需要帮忙时,其他分院员工应给予协助)。

最后交图应要求接收人签收(应注明接收单位、接收人姓名、接收日期、接收的设计文件名称和数量等),交图应登记,备查。

九、设计文件归档

项目设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主持并督促设计人员及时收集、整理设计文件(包括刻录电子文件光盘)归档,归档时,由项目负责人和设计员共同核对归档资料,填写《设计文件及刻录盘归档清单》和《设计蓝图归档清单》,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进行编号和保存。

十、施工服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