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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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的若干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原则及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培养目标

(一)努力学习和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德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掌握坚实的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1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文献资料和撰写论文外文摘要,并有一定的听说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具备应用开发能力;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专业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能适应本专业工作需要。

第二章学习年限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为二至三年,因特殊情况可向研究生教育学院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延长期限内学校收取管理费每人每年2000元,由硕士生本人支付,住宿费自理。申请延长在读年限时,需要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硕士生学习年限延长申请表》。

(二)在职硕士研究生可延长到四年。最多不得超过五年。超过四年后,学校收取管理费每人每年2000元,由研究生本人支付,住宿费自理。申请延长在读年限时,需要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硕士生学习年限延长申请表》。

(三)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一般各为1.5年。

(四)以上学习年限规定同时适用于我校与国内外其它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的研究生。

第三章培养方案

第一节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是本学科、专业内的几个主要的自然分支,是具有一定学术覆盖面的本学科、专业内的重点研究领域。培养方案中应明确列出本学科、专业可以培养硕士生的研究方向,设置研究方向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研究方向的设置既要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结合现有条件,要有利于科技进步、学科发展和新技术的开发应用。

(二)研究方向要体现本专业的特色和优势,应有相对稳定的研究领域。

(三)研究方向应突出重点,相对集中,不可过于分散,数量不宜过多,一般以3~ 5个为宜。

(四)研究方向的划分不能过细过窄,不能和研究课题等同起来,应为本学科、专业中相当于三级学科的学术领域。不设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其研究方向既要适当拓宽领域,又要跟专业拓宽的含义相一致。提倡学科之间相互渗透与交叉,以便发展前沿学科和新兴边缘学科。

(五)研究方向应具备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和优化配置的教育资源。一般不宜因单人设置研究方向。

(六)研究方向应注重培养研究生对本专业领域及其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工作的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二节培养方式

(一)研究生的学习强调以自学为主,在完成必要的课程学习的同时,应自觉地注重计算机应用基本技能的训练和外语应用水平的提高。

(二)在发挥导师的专长和主导作用的同时,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发掘研究生个人的才能和智慧。

(三)鼓励同国内外重点院校及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研究生在论文阶段可参与联合培养单位的科研工作。

第三节课程设置

(一)课程类型及学分分配

硕士研究生课程类别分为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考试形式分为考试课和考查课。学位课为必修、考试课。在非学位必修课中,除体育课为考查课外,其余均为考试课。必修环节均为考查课。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每学分一般为18学时左右,研究生至少应修满33分,其中学位课18~22学分,非学位课8~12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

在学时安排上,学位课除第一外国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外,其余学位课课内学时一般为45~50学时,非学位课课内学时一般为36~40学时。

(二)学位课程

学位课须按《新专业目录》的二级学科设置,不分设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则按一级学科设置。学位课应设5~6门,其中除公共必修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第一外国语外,设3~4门专业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中,开设《自然辩证法》54学时,计3学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6学时,计2学分。课程学习由研究生教育学院统一安排,在第一学年分两学期开齐。

第一外国语学习包括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两部分。基础外语开设144~216学时,计4学分,在第一学年开出。专业外语40学时,计1学分,在第三学期开出。

专业基础理论课一般设置2~3门(含数学类、力学类、计算机类),计6~8学分,其中至少1门是数学课。

专业课程一般设置1~3门,计2~4学分。

(三)非学位课

非学位课须修满8~12学分(其中指定专业必修课3~4学分)。必修课由各专业所在院(系)确定。非学位课程是为研究生拓宽知识面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可按研究方向设置。研究生需要选修哪些非学位课程,由指导教师和本人根据培养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确定。

(四)必修环节

1、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要求研究生在正式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前,写出不少于5000字的书面报告,内容由文献综述和选题报告两部分组成。文献综述部分由导师负责考核;选题报告部分由所在学院组织考核。考核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成绩合格,计1学分。文献综述和选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完成。

2、教学实践

要求研究生在读期间完成1学分的教学实践。教学实践可选择下列具体形式之一。

(1)主讲本科生课程至少20学时。

(2)辅导本科生课程教学至少40学时。

(3)协助指导1名以上的本科生课程设计或毕业论文。

(4)指导10名以上的本科生实习至少4周。

(5)文科类的研究生可以完成一次社会调查,写出5000字以上的社会调查报告。

(6)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可以用工程实践代替教学实践,工程实践不得少于2个月。

(7)入学前已在高等学校担任过一年以上本科课程主讲任务者,由原单位证明教学效果良好,经导师和所在院(所)同意,在研究生教育学院备案,可认定其已完成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一般应在前2年内完成,时间可集中也可以分散。教学实践应在指定的教师指导下进行。教学实践完成后,研究生本人写出不少于800字的书面小结,指导教学实践的教师要对研究生教学实践情况作出评定,并填写“教学实践考核表”,由研究生秘书汇总后交研究生教育学院,合格者登记成绩记1学分。

(五)学术活动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每位硕士生在校期间至少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做一次学术报告及听取10次以上学术报告,并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由指导教师审查签署意见,在申请答辩前2个月交所在学院,由研究生秘书汇总后统一交研究生教育学院。符合要求者,记1学分。

(六)体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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