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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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水利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暂行规定

(送审稿)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2006年12月

目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总则 (3)

4 概述 (4)

5 建设征地处理范围 (5)

6 实物指标调查成果 (6)

7 规划依据和原则 (7)

8 安置任务 (8)

9 安置标准 (9)

10 移民环境容量 (10)

11 规划方案 (11)

12 后期扶持方案 (12)

13 移民生产生活水平预测评价 (13)

14 补偿费用 (14)

15 组织分工与工作计划 (15)

16 附件 (1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遵循的原则、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深度以及大纲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编制。抽水蓄能电站和小型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3 总则

3.1为贯彻落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的依据、内容和要求,制定本暂行规定。

3.2在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前,应按照《条例》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征地范围的认定和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并根据移民区、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情况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编制完成移民安置总体规划。

3.3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包括需要提请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阶段性成果和移民安置规划依据、原则、任务、标准、内容、方法,以及移民安置规划编制的组织实施等要求。

3.4已经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电工程,由项目法人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没有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电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3.5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当广泛听取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民的意见:必要时,应当采取听证的方式,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是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的基本依据,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者修改;确需调整或者修改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3.6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3.7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按照本标准第4章~第16章进行编制,将“概述”列为第一章,依次编排。

4 概述

4.1 简述水电站概况及主要工程特性。

4.2 简述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总体规划工作过程;反映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时,听取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民意见的方式、方法和结果。

5 建设征地处理范围

5.1简述水库淹没处理范围的确定方法和结果。

5.2简述滑坡、塌岸等影响区范围的确定方法和结果。

5.3简述枢纽工程建设区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范围的确定方法和结果。

5.4简述城集镇新址占地范围的确定方法和结果。

5.5提出扩迁、远迁移民的征地范围外的个人财产处理原则,明确相应的处理范围。

6 实物指标调查成果

6.1简述实物指标调查的依据、方法、过程、公示和确认程序。

6.2提出经公示确认的实物指标汇总成果,并分别反映水库淹没影响区、枢纽工程建设区、城集镇新址占地区各部分实物指标统计成果。

6.3简述扩迁、远迁移民的征地范围外实物指标的分析计算方法和结果。

7 规划依据和原则

7.1提出移民安置规划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征地涉及的省级人民政府颁布或制定的有关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程、规范,移民安置总体规划以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成果和审查意见等。

7.2明确移民安置规划的原则。

8 安置任务

8.1简述移民安置规划基准年和规划水平年的确定方法与结果。

8.2简述确定人口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率的方法与结果。

8.3简述移民生产安置人口和搬迁人口的分析计算原则、方法和结果。

8.4简述需处理的淹没影响城集镇情况。

8.5简述需处理的淹没影响专业项目(包含铁路、公路、水运、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水利水电、企业事业单位、文物古迹、防护工程以及其他专用设施)情况。

9 安置标准

9.1 简述农村移民安置目标和标准的确定方法和结果。

9.2 明确城集镇迁建规划设计应执行的技术标准和采用的技术指标。

9.3 明确各类专业项目复(改)建工程设计应执行的技术标准和采用的技术指标。

10 移民环境容量

10.1简述移民安置环境容量分析范围的确定方法和结果。

10.2简述采用的移民安置环境容量分析方法及其理由。

10.3简述移民环境容量分析成果。

10.4论述所选移民安置区的移民安置环境容量对本工程移民安置需要的满足程度。

11 规划方案

11.1简述形成移民安置总体规划方案的方法、过程和结果,必要时提出下一步进行移民安置总体规划方案复核、补充论证和比选的内容和方法。

11.2简述形成农村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的方法、过程和结果,并提出下一步农村移民安置规划的依据、内容、方法与深度要求等,内容包括移民生产安置规划设计、搬迁安置规划设计、占补平衡和临时用地恢复规划设计等。

11.3简述确定农村大规模集中居民点规划方案的方法、过程和结果,并提出下一步集中居民点规划设计的依据、内容、方法与深度要求等。

11.4简述确定城集镇处理方案的方法、过程和结果,并提出下一步城集镇迁建规划设计的依据、内容、方法与深度要求等。

11.5简述确定专业项目处理方案的方法,过程和结果,并提出下一步专业项目复(改)建规划设计的原则、依据、内容、方法与深度要求等。

11.6简述水库水域开发利用规划的原则、依据、内容、方法与深度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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