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在制品盘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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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在制品管理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流程在制品盘点管理及相关过程。

2 目的及意义

2.1了解公司原料库库存及系统在制品情况。

2.2掌握库存量,为管理提供各种科学数据。

2.3通过在制品的盘点确定公司这段时间的生产状况、生产效率等方面的情况。

2.4掌握损耗,发掘管理漏洞,加强管理同时遏阻不轨行为。

3 职责与权限

3.1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原料及流程在制品盘点工作,按时通知相关部门,对参加部门及人员进行考核;协调盘点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

3.2质量检验部负责盘点过程的样品采集,制样,盘库时质检部要组织好样品的采集工作。

3.3中心化验室负责样品的化验及化验结果的报出。

3.4一分厂提供原料库存情况汇总表,并现场对库存原料牌号及堆存情况进行说明。负责盘点过程安排的其他工作。

3.5其他参与部门做好盘库现场安排的各项工作,并对盘点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

4 具体内容

4.1 原料库存盘点

4.1.1 盘存时间:每月20日早9:00各单位必须到达现场。

4.1.2 参加部门:

生产技术部牵头、企业管理部、质量检验部、资产财务部、各分厂参加。

4.1.3 堆存在原料库、未进入配矿仓的存量以账面数据为准,现场对账面数据进行核查,入厂后未使用的原料以一道样结果为准。库存原料包含现场所有库存含金物料(筛上物、沉淀池余矿、袋子余矿等)。

4.1.4 进入配矿仓的原料存量以实际测量为准(要求月末必须将配矿仓原料清理干净,不得堆积大量原料);品位以现场采样化验结果为准。

4.1.5 每月盘点前,分厂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做好库存原料的预盘存。

4.1.6 一分厂按照生产技术部要求,制定统一格式盘点表。现场对盘点表上数据进行核对,参与人员签字确认。

4.1.7 一分厂确保现场牌号字迹清晰、位置准确,账面数量与现场堆存数量一致。

4.2流程在制品盘点

4.2.1 盘存时间:一、二、三分厂每月20日开始;四分厂在当月最后一批金泥全部产出后盘点。

4.2.2 参加部门:

生产技术部、企业管理部、质量检验部、资产财务部、相关分厂参加。

4.2.3 流程的物料量在盘点的过程中应以实际测量的数据为计算依

据。

4.2.4 流程在制品的品位以盘点取样化验为准,所有的含金物料必须按照采制样规范采样,做到含金物料量和品位一一对应。不得以相似物料品位替代。对于无法取样的位置的存量需进行估算,并在月末金属平衡会议时作为特殊事宜进行讨论。

4.2.5 生产技术部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统一格式的流程盘点表,严格按照盘点表中的项目详细盘点,不得漏项。

4.2.6每月流程在制品盘点前,各分厂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地沟、沉淀池需定期(不超过1个月)清理干净,不得有大量积矿。

4.3 以上过程涉及样品由质量检验部统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制样,样品21日中午前需全部送中心化验室化验。

4.4 中心化验室接到样品后需及时进行化验,每月23日前报出化验结果。

5.考核与奖惩。。

5.1生产技术部每月对各单位工作参与情况进行统计,违反以上规定进行通报,并在当月各部门绩效考核表中进行考核。违反规定超过3次项,生产技术部出具处罚意见,报金属平衡委员会批准。

5.2 凡由于未按时报出相关报表,影响公司金属平衡工作的给予单位负责人100元/次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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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技术部

20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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