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府领导分工进行调整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周昌海等职务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周昌海等职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9.15
•【字号】泸市府人〔2022〕14号
•【施行日期】2022.09.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周昌海等职务的通知
泸市府人〔2022〕1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泸州市第九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周昌海为泸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兼);
饶纲为泸州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陈虹为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周权为泸州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
方谨为泸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许学清为四川古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免去:
龚绪的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职务。
周权的原泸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方谨的原泸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因机构更名自然免除;舒世华的原泸州航空航天产业园区(泸州军
民融合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撤销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泸州市清洁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泸州市清洁汽车工作协调领
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泸市府办函[2010]228号
【发布部门】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1.04
【实施日期】2010.1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泸州市清洁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0〕2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由于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清洁汽车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加强清洁汽车行业管理,保证清洁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对清洁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杨松柏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伍福钊市政府秘书长
税光跃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李霄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淑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陈永权市公安局副局长。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西南商贸城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成员并明确责任分工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西南商贸城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成员并明确责任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12.21•【字号】泸市府办函〔2012〕364号•【施行日期】2012.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西南商贸城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成员并明确责任分工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2〕364号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加快推进西南商贸城建设发展,打造川滇黔渝结合部商贸物流中心,根据西南商贸城建设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对西南商贸城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成员进行调整,并明确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员名单组长曹俊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张显富副市长刘云副市长成员黄意奎市政府副秘书长李锋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刘杰市财政局局长黄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付希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王志刚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梁中元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王洪波市商务局局长唐杰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李思能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林海市国税局局长李冬市地税局局长何平市工商局局长代华龙市人防办主任杜国仁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力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袁小宏市房管局局长郑蓉龙马潭区委书记曾平龙马潭区区长穆林龙马潭区委副书记、泸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工作组的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由黄意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洪波和郑蓉同志兼任。
二、工作任务(一)负责西南商贸城运营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二)负责西南商贸城二期项目规划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三)负责出台各项扶持政策,落实保障措施;(四)负责完善周边配套基础设施;(五)负责统筹规划城北片区商贸物流工作。
三、责任分工(一)加强对西南商贸城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
1.指导西南商贸城明确市场定位和发展方向,完善市场功能,加大招商力度,建立科学完善、健康持续的管理模式。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范永友等职务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范永友等职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2.17
•【字号】泸市府人〔2021〕17号
•【施行日期】2021.12.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范永友等职务的通知
泸市府人〔2021〕1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泸州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范永友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
胡汉兵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
李凌为泸州市文物局局长(兼);
林乃昌为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永兴为泸州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袁璇为泸州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胡晓玲的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雷安平的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毅的泸州市文物局局长职务;
杨康宁的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杨开春的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亚强的泸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向章明的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张余的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勇的泸州市公路局副局长职务;
蒋平的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李波等职务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李波等职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2.31
•【字号】泸市府人〔2021〕19号
•【施行日期】2021.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李波等职务的通知
泸市府人〔2021〕1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泸州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129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李波为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钟武的泸州市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龚勋的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李其林的泸州长江环境科学研究中心(市环境应急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陈光明等职务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陈光明等职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19•【字号】泸市府人〔2021〕12号•【施行日期】2021.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陈光明等职务的通知泸市府人〔2021〕1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泸州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决定:任命:陈光明为泸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张毅贤为泸州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主任;刘本国为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郑传辉为泸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胡宁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赵晓琼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胥剑为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牟晓婷为泸州市惠民帮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方谨为泸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明俊为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曾辉为泸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曾涛为泸州市应急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王剑为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泸州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泸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主任(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郑传辉的泸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职务;高朝平的泸州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主任职务;沈怀荣的泸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职务;陈光明的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曹丽萍的泸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何睦的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泸州综合保税区、中国〈泸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罗波的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王丽的泸州市惠民帮扶中心副主任职务;李岭的泸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胥剑的泸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职务;赵治力的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9月19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蔡宗炜等职务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蔡宗炜等职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2.26
•【字号】泸市府人〔2021〕4号
•【施行日期】2021.0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蔡宗炜等职务的通知
泸市府人〔2021〕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泸州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蔡宗炜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泸州综合保税区、中国〈泸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管委会主任;
程少华为泸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智勇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许平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何敏莉为泸州市公务员局局长(兼);
张雷为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
黄祖鑫为泸州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龚晓波为泸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懿为泸州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徐兵的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泸州综合保税区、中国〈泸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陈进的泸州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许平的泸州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秋霖的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天俊的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利军的泸州两江新城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1.11•【字号】泸市府办发[2014]51号•【施行日期】2014.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4]5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1月11日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泸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泸委发〔2014〕11号),设立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称市城管执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泸州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川府函〔2013〕263号),将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的全部或部分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划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将原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承担的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职责划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将原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承担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划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四)将原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承担的牵头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划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五)将原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承担的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城市照明管理职责划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罗了威等职务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罗了威等职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1.27
•【字号】泸市府人〔2021〕2号
•【施行日期】2021.01.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罗了威等职务的通知
泸市府人〔2021〕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泸州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罗了威为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唐小玉为泸州市老年大学常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罗庆华为泸州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蔡浩为泸州市审计局副局长;
叶俊能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泸州综合保税区、中国〈泸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张涛为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光友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汪世平为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健为泸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邱玫为泸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罗了威的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唐浩然的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蔡浩的泸州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局长职务。
因机构更名,罗庆华的泸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职务自然终止。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泸委发〔2005〕26号文件的补充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泸委发〔2005〕26号文件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5.08.26•【字号】泸市府办发〔2005〕91号•【施行日期】2005.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泸委发〔2005〕26号文件的补充通知泸市府办发〔2005〕9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和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的意见》(泸委发〔2005〕26号),进一步明确责任,现就落实我市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和城镇房屋拆迁工作任务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政府必须站在前台,切实做好住房安置工作抓好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和城镇房拆迁安置遗留问题工作是关系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更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因此,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务必走到工作前台,认真抓好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和城镇房屋拆迁安置工作。
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督办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2005〕26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对落实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和城镇房屋拆迁安置目标任务作了责任分解,并决定: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庭继岗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同时具体负责合江县的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和城镇房屋拆迁督查督办工作;副市长李小端具体负责泸县的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和城镇房屋拆迁的督查督办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茂华具体负责纳溪区的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和城镇房屋拆迁督查督办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古蔺、叙永县的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和城镇房屋拆迁督查督办工作;市规划建设局负责江阳、龙马潭区的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和城镇房屋拆迁的督查督办工作。
各区、县政府对本辖区内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和城镇房屋拆迁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各区县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此项工作,并对该项工作负总责,务必保证在今年年底前让失地农民搬入安置房。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曾妍等职务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曾妍等职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08•【字号】泸市府人〔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曾妍等职务的通知泸市府人〔202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泸州市第九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决定:任命:曾妍为泸州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兼);陈敏为泸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泸州市新闻出版局(泸州市版权局)局长(兼);周琴为泸州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刘喜讯为泸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李蜀博为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朱晓群为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杨庆为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副局长;田杨为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罗宁为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吴念霞为泸州市审计局副局长;陈颖为泸州市统计局副局长;熊莉为泸州市统计局副局长;刘思宇为泸州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陈云强为泸州市乡村振兴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王勇为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副局长;王锡君为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陈智坚为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姚远为泸州市航务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谢宇为泸州市博览事务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钟涛为泸州市中医医院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涂曲平的泸州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职务;杨庆的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总经济师职务;宋革会的泸州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陈颖的泸州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熊莉的泸州市统计局总经济师职务;李蜀博的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朱晓群的泸州市航务管理局局长职务;伍声军的泸州市文化馆馆长职务。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4月8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分工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分
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2.08.28
•【字号】泸市府室发〔2012〕34号
•【施行日期】2012.08.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分工的通
知
泸市府室发〔2012〕34号各科室:
现将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党组书记张文军
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工作。
负责督查、人事工作。
分管市政府督查室、人事科。
党组副书记、主任刘鹏
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工作。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张文军负责督查、人事工作。
分管机关党委、监察室、市政府应急办。
副主任高长万
负责政策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分管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副主任魏春
负责文秘工作。
分管综合秘书科、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
纪检组长周德富协助党组副书记、主任刘鹏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副主任徐光华
负责行政后勤、计划生育、爱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分管行政科、保卫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机关党委书记李贤湘
协助党组副书记、主任刘鹏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8月28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泸市府办发[2009]1号【发布部门】泸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1.08【实施日期】2009.01.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09〕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泸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09年1月7日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在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是推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建立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重要基础,也是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
这项工作关系到事业单位广大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各区县、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管理。
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九年一月八日泸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和对象1.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本实施细则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和定点联系单位的通知-泸市府发[2007]16号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和定点联系单位的通知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和定点联系单位的通知(泸市府发〔2007〕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省政府关于各级领导“一岗双责”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泸委发〔2003〕21号),按照新一届市政府领导的分工,现将市政府领导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和定点联系单位明确如下:市长朱以庄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副市长杨文杰负责重点建设工程和其它分管行业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对分管行业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联系江阳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副市长李小端负责城市公共安全及公用设施事故防范的领导和重特大事故的牵头处理工作;负责公共交通、城市燃气、工程建设、旅游、人防安全领导工作;对分管行业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联系纳溪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副市长张显富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的领导工作。
负责道路交通、消防、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行业重特大事故防范的领导和牵头处理工作;负责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领导工作;对分管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联系古蔺县的安全生产工作。
副市长梁伟华负责学校和文化娱乐场所事故防范的领导和重特大事故的牵头处理工作;对分管行业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联系龙马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副市长李继郁负责水上交通、工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的领导和重特大事故处理的牵头工作;负责道路客运源头管理安全领导工作;对分管行业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林健等职务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林健等职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3.02
•【字号】泸市府人〔2022〕4号
•【施行日期】2022.03.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林健等职务的通知
泸市府人〔2022〕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泸州市第九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林健为泸州两江新城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萍为泸州市博览事务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鲍学东为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杜雪峰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泸州综合保税区、中国〈泸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波为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林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昌燕为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张伟为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磊为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桂秋英为泸州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尹德良的泸州两江新城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苏世毅的泸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陈柯剑的泸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林健的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曾萍的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副局长职务;
梅秀莲的泸州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郑刚的泸州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熊剑等职务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熊剑等职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7.02
•【字号】泸市府人〔2021〕9号
•【施行日期】2021.07.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熊剑等职务的通知
泸市府人〔2021〕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泸州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熊剑为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银盈为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季高峰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三年;
卢山为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申波为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周利平为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常敏为泸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胡启晗为泸州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程杰为泸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吴代彬的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佘克明的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黄先华等职务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黄先华等职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4.02.01
•【字号】泸市府人〔2024〕1号
•【施行日期】2024.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黄先华等职务的通知
泸市府人〔202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泸州市第九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黄先华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副总督学;
蒋浏为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
向阳为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邱清平为泸州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智伟为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覃尧的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2月1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班子部分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班子部分成员分工调
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11.05
•【字号】泸市府函〔2020〕228号
•【施行日期】2020.1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班子部分成员分工调整的通
知
泸市府函〔2020〕22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领导班子部分成员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副市长徐利负责工业经济、科学技术和人才、商务会展、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酒业发展、数字经济、经济合作和外事、口岸与物流等工作。
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和人才局、市商务会展局、市酒业发展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口岸物流办、泸州国家高新区、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等单位。
联系泸州海关、市总工会、市科协、市社科联、国网泸州供电公司、市工商联等单位。
封安同志不再代管以上工作。
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工不变。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王琪等职务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王琪等职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1.15
•【字号】泸市府人〔2021〕15号
•【施行日期】2021.1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王琪等职务的通知
泸市府人〔2021〕1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泸州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王琪为泸州市公安局督察长;
刘瑶为泸州市惠民帮扶中心主任(兼);
王光伟为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
徐弟波的泸州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钟华贵的泸州市惠民帮扶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5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何绍明、徐弟波职务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何绍明、徐弟波职务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12.14
•【字号】泸市府人〔2020〕17号
•【施行日期】2020.1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何绍明、徐弟波职务的通知
泸市府人〔2020〕1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泸州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徐弟波为泸州市公安局督察长。
免去:
何绍明的泸州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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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府领导分工进行调整的通
知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泸市府办函[2010]34号
【发布部门】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2.26
【实施日期】2010.0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府领导分工进行调整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0〕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因李小端副市长工作变动,原分管联系的工作由杨松柏常务副市长、石海龙副市长、张显富副市长和陈万春副市长临时代管,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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