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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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的2008年第二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情况显示,第二季度,非现金支付工具业务快速增长。其中,银行卡业务笔数增速明显提高;汇兑业务金额增速大幅上升;银行卡业务和汇兑业务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应用中发挥重要作用。
为什么要采取非现金结算?现金结算有哪些不良后果?
第一,大量的现金结算阻碍了先进结算手段的推广和发展。在非现金结算手段日趋电子化之时,现金结算本应大大萎缩,然而在我国却没有十分明显的迹象,这种情况令人深思。
第二,造成大量的社会重复劳动。据了解,近年来现金在银行间搬家的现象时有发生。现金结算的劳动强度与票据结算是难以相提并论的,现金结算的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比票据结算大得多。
第三,现金结算的成本很高,国家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第四,大大降低了银行对市场运作的监测和调控能力,这也不利于反洗钱工作,同时对一些原本可以通过经济手段调控的事件无能为力。
第五,现金结算是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一个重要因素,不仅仅是银行难以监督企业和个人资金的使用情况,税务机关也难以掌握交易双方的真实情况,使税款流失于无形之中。
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制约因素
1、使用主体方面
(1)个体工商户资金运作呈现模糊性。一方面,很多个体户为了逃避银行监督,将经营性的资金混同于自己的储蓄资金,通过储蓄账户频繁地存取现金进行业务交往。另一方面,由于个体户面广量大、经营灵活、运作快速等方面的特殊性,人民银行及金融机构对这类账户尚没有形成规范严格的管理模式,客观上为个体工商户大量使用现金进行交易创造了条件。
(2)企业对现金使用有较强需求。由于现金结算具有钱货两清、避免拖欠的“优越性”,部分企业认为现金结算最为理想。一些企业单位为提高资金回笼的速度和效果,有意识地对现金结算提供了比非现金结算更多的优惠,助长了现金结算的不正之风。个别企业经营不景气,为逃避银行收贷收息或是偷税漏税,人为地使大量资金体外循环,坐收坐支,超库存,限额保留现金。
(3)受电子工具发展的影响。由于计算机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电子结算工具层出不穷,相应冲淡了其他支付工具的应用。加上金融机构宣传不到位,人们对传统工具的拓展认识不足,创新难度较大。另外,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立与在全国的推广应用,使资金汇划速度加快,也相对降低了广大客户对扩大支票使用范围的需求。
2、使用客体方面
(1)现行的支付结算体系不健全,支付系统覆盖面不大,相比现金结算,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和结算方式环节相对较多,在途时间长,难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运作。
(2)一些票据,如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其要式性和文义性较强,填写签章稍有不慎,便会导致票据无效或票据权利丧失。
(3)信用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常常由于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系统的欠缺,在运行中容易出现交易和清算的阻塞现象,给客户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4)支票使用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由于种种条件制约,支票基本上只能在同城范围内使用,个人支票的社会认知度较低,使用较少,还未成为居民的日常支付工具。
3、管理监督方面
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淡化了现金管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开户银行作为现金管理的中心环节,其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有的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支现用途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不把关,登而不审,敞开放行,对开户单位违反现金管理的行为不敢抵制,致使企业坐支、超限额使用现金的现象普遍存在。
同时,为了完成由上至下的存款考核任务,金融机构大多奉行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以松
散的现金管理换取客户和存款的稳定,具体采取允许非基本账户提现,超范围使用现金,大额提现不审批等诸多形式去迎合客户,使现金结算量居高难下。
非现金支付工具体系的建设措施
1、尽快修订现有的现金管理法规制度
现金管理法律法规滞后,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生活的客观实际情况。目前,我国现金管理的基本规章制度是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人民银行相应制定的现金管理实施办法。为了有力地强化现金管理,推广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应尽快修订《现金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重新规定金融机构对企事业单位现金管理的职权、范围及要求,适当降低非现金支付结算金额的起点,同时逐步推行现金结算的收费控制措施,使现金管理规定更加适合推行非现金结算工具发展的需要。
2、严格落实有关现金管理的制度规定
(1)企业单位要落实对现金使用的计划控制。企事业单位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使用和开支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各金融机构应严格实施计划控制,并建立、健全现金收支监测分析制度,对现金收支、存取等情况随时进行调查、统计、分析。
(2)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柜面结算监督工作。金融机构要认真审查现金支出的范围、用途、程序、额度等情况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符合结算标准,对不合法、不合规的情况一律拒绝办理。对大额现金支付要严格执行现金、账户管理和反洗钱的有关规定,现金存入要审查资金来源,现金支取要审查资金用途,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银行和人民银行报告,制止和纠正资金使用上的违规、违纪行为。
(3)人民银行要切实强化现金管理和支付结算管理工作。人民银行作为主管机关,要加强现金管理和支付结算管理工作,加大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现金管理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为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的推广创造良好的环境。
3、积极规范、创新非现金支付工具
(2)积极鼓励支付工具和结算方式的创新。通过深入研究,以电子货币为发展方向,不断创新和规范支付工具,为市场提供更多方便快捷的支付结算工具和支付结算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3)充分发挥个人结算账户的功能效用。鼓励和引导个人通过结算账户进行转账结算,办理汇款,代发工资等转账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