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体输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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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阳古镇正骨医院
关于实施自体输血的规定
各临床科室:
近年来,血源紧缺一直制约着临床医疗业务的正常发展,为最大限度缓解血源紧缺,更好保证临床用血安全,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临床用血现状及安全输血的需要,经医院办公会研究决定自7月份开展自体输血业务。具体实施如下:
一、 自体输血简介
自体输血是自体输血的一种形式, 是指对患者血液和血液 成分进行有计划分阶段的采集、保存,当患者在择期手术的术中需要时,再进行回输的一种输血方式。
二、 自体输血申请
1、对符合储存式自体输血适应症、无自体输血禁忌症的患者,相关临床科室必须积极动员其进行储存式自体输血。
2、申请储存式自体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储存式自体输血申请单》,由科主任核准签字,送输血科预约采血。
3、申请储存式自体输血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储存式自体输血的采血量及采血时间、优点、风险等,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储存式自体输血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三、 血液采集、储存
1、血液采集及储存由输血科负责。
2、输血科根据自体血采集原则,结合患者状况决定采血量及 次
数。
3、无菌操作采集患者自身血液。采血前配备献血不良反应的急救药品和器材。血液采集过程中,须由经治医师及责任护士陪同,遇不良反应进行紧急处理。
4、采集完毕,在血袋贴上患者主要信息标签(含姓名、科室、 病案号、血型、血量、采血时间、有效期),储存于有明显标识的自体血冰箱。填写自体输血回执单交与经治医师,作为领血凭据。
5、检测 ABO 血型和 Rh( D)血型,做好入库登记。
四、发血和输血
自体输血发血、输血依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及我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五、注意事项
1、临床科室、输血科须结合患者实际情况制定储存式自体输血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密切配合,保证血液采集顺利进行。
2、采血过程可出现一些不良反应,应尽早诊断,及时处理。
六、管理措施
自体输血是一项十分重要和意义深远的工作。希望医务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掌握自身输血适应症,动员、鼓励符合自体输血条件的病人进行自体输血。自体输血工作开展的好坏将作为评价临床、麻醉、输血科工作业绩的考核内容,对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此项工作的日常监管及技术指导,定期对我院自体输血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以行政管理的形式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和促进该项业务的开展。
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