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管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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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 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
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 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
• 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对我国中央ຫໍສະໝຸດ Baidu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本外币债 权的风险权重均为0%。
•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对企业、个人的债权及其他资产的风 险权重均为100%。
C C*
R R*
• 二、资本充足性的衡量 • 1、资本与存款的比率 • 2、资本与总资产的比率 • 3、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率 • 4、纽约公式 • 5、综合分析的方法 • 6、巴塞尔协议的方法 • 三、资本充足与资产增长的关系
• 银行的资产增长会受到资本的约束,同样资本的 补充方式与结构也会相应的影响资产的增长。
• 三、 《巴塞尔协议》对银行的影响 • 1、提高资本比率 • 2、调整经营战略 • 3、加强银行与国际接轨 • 四、《补充协议》与其发展 • 1、1996年通过的《结合市场风险的资本协议修正案》作为《巴塞尔协议》的
补充。
• (1)资本保险金:市场风险的测量值由标准测量与内部测量为主。 • (2)资本要求:增加了三级资本的概念,由短期次级债务组成
• 第二十四条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为50%。 • 第三十八条 根据资本充足率的状况,银监会将商业银行分
为三类:
(一)资本充足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百分之八, 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百分之四;
(二)资本不足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百分之八, 或核心资本充足率不足百分之四;
(三)资本严重不足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百分之 四,或核心资本充足率不足百分之二。
• 2、风险权数系统
• (1)表内的资产风险权重:分为0%、10%、20%、 50%、100%五种。
• (2)表外业务的信用转换及风险加权:提出用“信用 转换系数”对表外业务的风险进行衡量,转化为相 应的表内业务。
表内风险资产
=
表内资产额
× 风险权数
表外风险资产
=
表外资产额
× 表内相应的风险权数
× 信用转换系数
• 2、1997年9月《有效银行的监管的核心原则》 • 3、2004年6月《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
议:修订框架》
三大支柱
外部监管
最低资本
市场约束
资本充足率 风险加权资产
资本定义
信用风险
操作风险
市场风险
新资本协议的主要框架
第三节:资本充足度
• 一、资本充足性的意义 • 资本不足与资本过多都不好,要保证银行的资本适度。下图反映了这一关系:
• 2004年《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又按国际标 准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进行了规定。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 商业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 资银行。
•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 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 产之间的比率。
第三章:商业银行资本管理
• 第一节:商业银行资本及其构成 • 第二节:《巴塞尔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 第三节:资本充足度 • 第四节:银行资本规模与资本筹措
第一节:商业银行资本及其构成
• 一、资本的概念与意义 • 银行资本是银行股东为赚取利润而投入银行的货币
与保留在银行的收益。分为核心资本与次级资本。 • 二、商业银行资本的作用 • 1、商业银行注册所需要的资金 • 2、商业银行实力的体现 • 3、限制银行信贷扩张的主要约束 • 4、商业银行风险承受力的重要基础
第四节:银行资本规模与资本筹措
• 一、资本需求量的确定 • 二、内源融资 • 股东分红与留存盈余之间存在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因而,主要要考虑股东
的权益与利益。 • 三、外源融资 • 发行普通股、优先股与长期债券的形式取得,注意的是公司的控制权问题。
• 四、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 1、我国资本充足率的规定
• 1993年人民银行第一次规定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 并将其列入监管。
• 1994年《关于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 规定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 。
• 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 进一步明确了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的标准。
• 三、资本的构成 • 商业银行资本分为两类:一类为核心资本,一类为附属资本。 • 1、核心资本:A、权益资本:优先股、普通股;B、公开储备 • 2、附属资本:未公开储备、普通贷款损失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重估储备、长
期次级债务。
• 3、资本的衡量标准:资本充足率 • 衡量商业银行经营稳健性与风险的重要指标,也是国际银行监管的主要原则。
中国建设银行资本一览
第二节:《巴塞尔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
• 一、《巴塞尔协议》的产生 • 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构成与防范银行风险的要求。
1988年西方十二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在巴塞尔通过 了《关于统一国际资本衡量与标准的协议》称为 《巴塞尔协议》。 • 二、 《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 • 1、资本的构成:分为核心资本,由永久的股东权 益、公开储备组成;附属资本,由非公开储备、重 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或普通呆账准备金、带有债务 性质的资本工具、次级长期债务组成。 • 计算时从核心资本中扣除商誉,扣除没有综合反映 到银行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中的,对从事银行业务和 金融活动的附属机构的投资。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 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
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 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
• 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对我国中央ຫໍສະໝຸດ Baidu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本外币债 权的风险权重均为0%。
•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对企业、个人的债权及其他资产的风 险权重均为100%。
C C*
R R*
• 二、资本充足性的衡量 • 1、资本与存款的比率 • 2、资本与总资产的比率 • 3、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率 • 4、纽约公式 • 5、综合分析的方法 • 6、巴塞尔协议的方法 • 三、资本充足与资产增长的关系
• 银行的资产增长会受到资本的约束,同样资本的 补充方式与结构也会相应的影响资产的增长。
• 三、 《巴塞尔协议》对银行的影响 • 1、提高资本比率 • 2、调整经营战略 • 3、加强银行与国际接轨 • 四、《补充协议》与其发展 • 1、1996年通过的《结合市场风险的资本协议修正案》作为《巴塞尔协议》的
补充。
• (1)资本保险金:市场风险的测量值由标准测量与内部测量为主。 • (2)资本要求:增加了三级资本的概念,由短期次级债务组成
• 第二十四条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为50%。 • 第三十八条 根据资本充足率的状况,银监会将商业银行分
为三类:
(一)资本充足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百分之八, 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百分之四;
(二)资本不足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百分之八, 或核心资本充足率不足百分之四;
(三)资本严重不足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百分之 四,或核心资本充足率不足百分之二。
• 2、风险权数系统
• (1)表内的资产风险权重:分为0%、10%、20%、 50%、100%五种。
• (2)表外业务的信用转换及风险加权:提出用“信用 转换系数”对表外业务的风险进行衡量,转化为相 应的表内业务。
表内风险资产
=
表内资产额
× 风险权数
表外风险资产
=
表外资产额
× 表内相应的风险权数
× 信用转换系数
• 2、1997年9月《有效银行的监管的核心原则》 • 3、2004年6月《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
议:修订框架》
三大支柱
外部监管
最低资本
市场约束
资本充足率 风险加权资产
资本定义
信用风险
操作风险
市场风险
新资本协议的主要框架
第三节:资本充足度
• 一、资本充足性的意义 • 资本不足与资本过多都不好,要保证银行的资本适度。下图反映了这一关系:
• 2004年《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又按国际标 准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进行了规定。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 商业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 资银行。
•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 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 产之间的比率。
第三章:商业银行资本管理
• 第一节:商业银行资本及其构成 • 第二节:《巴塞尔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 第三节:资本充足度 • 第四节:银行资本规模与资本筹措
第一节:商业银行资本及其构成
• 一、资本的概念与意义 • 银行资本是银行股东为赚取利润而投入银行的货币
与保留在银行的收益。分为核心资本与次级资本。 • 二、商业银行资本的作用 • 1、商业银行注册所需要的资金 • 2、商业银行实力的体现 • 3、限制银行信贷扩张的主要约束 • 4、商业银行风险承受力的重要基础
第四节:银行资本规模与资本筹措
• 一、资本需求量的确定 • 二、内源融资 • 股东分红与留存盈余之间存在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因而,主要要考虑股东
的权益与利益。 • 三、外源融资 • 发行普通股、优先股与长期债券的形式取得,注意的是公司的控制权问题。
• 四、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 1、我国资本充足率的规定
• 1993年人民银行第一次规定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 并将其列入监管。
• 1994年《关于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 规定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 。
• 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 进一步明确了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的标准。
• 三、资本的构成 • 商业银行资本分为两类:一类为核心资本,一类为附属资本。 • 1、核心资本:A、权益资本:优先股、普通股;B、公开储备 • 2、附属资本:未公开储备、普通贷款损失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重估储备、长
期次级债务。
• 3、资本的衡量标准:资本充足率 • 衡量商业银行经营稳健性与风险的重要指标,也是国际银行监管的主要原则。
中国建设银行资本一览
第二节:《巴塞尔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
• 一、《巴塞尔协议》的产生 • 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构成与防范银行风险的要求。
1988年西方十二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在巴塞尔通过 了《关于统一国际资本衡量与标准的协议》称为 《巴塞尔协议》。 • 二、 《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 • 1、资本的构成:分为核心资本,由永久的股东权 益、公开储备组成;附属资本,由非公开储备、重 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或普通呆账准备金、带有债务 性质的资本工具、次级长期债务组成。 • 计算时从核心资本中扣除商誉,扣除没有综合反映 到银行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中的,对从事银行业务和 金融活动的附属机构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