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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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国际税收,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2、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
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3、居民是与参观者或游客相对应的概念。某人是一国的居民,意味着他已在该国居住
长的时间或打算在该国长期居住,而不是以过境客的身份对该国做短暂的访问或逗留。居民:“按照该国法律,由于住所、居所、管理场所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标准,负有纳税义务的人。”
4、国际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在同一时期内,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收。
5、国际避税一般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的税制差异以及各国涉外税收法规和国际税法中的漏洞,在从事跨越国境的活动中,通过种种合法手段,规避或减小有关国家纳税义务的行为。
6、转让定价(transfer pricing),是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通过转让定价所确定的价格称为转让价格(transfer price)。
7、资本弱化(thin Capitalization)是指在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的比重大大超过了股权融资比重。目前,资本弱化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跨国公司在高税国投资往往要利用这个手段进行税务筹划。
8、预约定价协议就是指有关各方事先就跨国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方法达成的协议,它分为单边预约定价协议和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协议。
9、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指国与国之间签订的避免对所得和资本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税的协定
10、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指一个第三国居民利用其他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获取其本不应得到的税收利益。
11、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
12、国民
二、简答与论述
1.税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有哪些?
答:税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考察:
(1)商品课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1)关税与国际贸易
关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影响贸易量;二是影响贸易条件。由于各国关税主要为进口关税,加之出口关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与进口关税类似,所以下面结合进口关税分析关税对国际贸易的两大影响。
①关税的壁垒作用。对于进口商而言,关税如同运输费一样,是进口商品的成本。只有把关税加到商品的价格中去,才能取得预期的利润。由于课征关税,进口商品的价格就要比不征关税时高一些。又因关税只对进口商品课征,所以课征关税将改变本国商品与进口商品的相对价格。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将减少进口商品的消费,增加国产进口竞争品的消费。由于关税具有抑制进口的作用,人们经常把它喻为国际贸易的“壁垒”。
②关税对国际贸易条件的影响。所谓国际贸易条件,是指在国际交换中一国以出口交换
进口的条件。贸易条件用实物形态来表示,就是每出口一个单位的商品可以换回多少单位的进口商品。换回的进口商品越多,说明贸易条件越有利,贸易利益也就越大;反之,则说明贸易条件越差,贸易利益越小。贸易条件还可以用价格来表示,这时贸易条件等于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之比。国际贸易条件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关税也是其中之一。一国课征关税,会削减本国对进口商品的需求。这时如果征税国的进口量占世界进口量的比重较大,或者进口商品的供给弹性较小(即出口国不能大量减产或找不到其他出口市场),进口国征收关税就可以压低进口商品的进口价格,从而使贸易条件得到改善。
2)国内商品税与国际贸易
由于国内商品税不像关税那样只对进口商品课征,它对国产商品与进口商品一视同仁,因而一般不会产生对国内外商品的差异性影响。但如果国内商品税的征税范围规定得很窄,以至于它只对或主要对依靠进口的商品课征,或者对国内大量生产的产品规定较低的税率,而对国内很少生产、主要来自进口的产品规定较高的税率,在这两种情况下,国内商品税对进口都含有一定的限制作用,这时它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与关税基本上是相同的。另外,国内商品税也存在国际重复课税问题。如果国际流通的商品在出口国和进口国都被课税,它的税负显然要重于进口国的产品(仅就国内商品税而言),这对商品的国际公平竞争以及国际贸易都是不利的。
(2)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
1)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首先来看东道国的所得课税对跨国直接投资的影响。一国的投资者到海外投资办企业首先面临着东道国的公司所得税,企业缴纳了公司所得税以后将税后利润作为股息、红利支付给国外的投资者时,东道国还要对这部分分配利润课征股息预提税。这样,一国的投资者跨国进行投资实际上要负担东道国的两笔所得税税款,其最终从东道国得到的只是扣除了这两笔所得税税款以后的投资利润。如果东道国的公司所得税和股
息预提税的税率较高,两税的整体税负水平超过了投资者居住国的税负水平,则投资者在东道国投资的税后净收益率就会低于其在居住国的投资。这时即使投资者的居住国允许外国税收抵免,但由于各国一般都规定有税收抵免限额,外国税款冲减本国应纳税款的数额不能超过这笔外国来源的所得按本国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因此外国直接投资的流入仍会受到东道国所得课税制度的阻碍。其次再看居住国的所得课税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居住国依据居民管辖权有权对本国纳税人的国外所得课税,但如果在征税时不考虑本国纳税人已在东道国缴纳的税款,就很可能造成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所以,为了不阻碍本国纳税人的跨国直接投资,居住国在对其国外来源的所得征税时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以避免双重征税问题的发生。
2)对国际间接投资的影响。从东道国来进行分析。前面已经谈到,国际间接投资大体上可以分为小股权比重的股票国际投资和债券国际投资。东道国的所得税制度对于前者的影响与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方式基本上是相同的,在这里,公司所得税和股息预提税都对股票的国际投资起着一定的阻碍作用。在东道国所得税制度中对债券的国际投资能起一定影响作用的主要是利息预提税。由于债券筹资所支付的利息可以打人东道国企业的成本,冲减公司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因此,投资者从东道国企业取得债券利息并没有负担当地的公司所得税,唯一要负担的是东道国对利息支付课征的利息预提税。从投资者居住国的所得课税制度来看,是否允许纳税人进行外国税收抵免也直接关系到其跨国间接投资的总体税负水平。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居住国对本国投资者因从事股票跨国投资而负担的东道国公司所得税一般不允许税收抵免。另外,对于本国投资者负担的东道国利息预提税,各国一般也都允许税收抵免,但这两种预提税的抵免都要受抵免限额的限制,这样,东道国课征的股息和利息预提税税率的高低对投资者来说就显得十分重要。
(3)财产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