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佳完小全员聘任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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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佳完小全员聘任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全县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江办发[2009]22号文件精神,和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在全县中小学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人才政策,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合理科学地分配使用教育人力资源,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县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使我校教育教学成绩更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1、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学校教师结构,做到人尽其才,发挥最大的优势。

2、引入竞争机制,以公平竞争、双向选择为手段,竞聘上岗,建立符合时代要求和我校实际的教育人事管理运行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教师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沈江林

副组长:伍梦玲吴荣谦

成员:卜志萍徐勇虞庆华黄梦洁邓成香吴耀庭黄忠贵盘菊英吴雪莲

(二)、教育内部编制核定

根据教育局有关编制配备标准,我校编制为30人。

(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

1、实施聘任制原则

(1)、按需设岗、公开竞聘的原则。工作岗位确定后,提前向广大教职工公开,教职工可自愿申报两到三个工作岗位。聘任过程要公开,应聘名单

和聘任名单要公布。

(2)、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在聘任过程中,教师与学校之间地位平等,实行双向选择,教师与教师之间地位平等,公平竞争。

(3)、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实行聘任制后,学校将建立健全教职工的考核机制,对教职工在聘期内的师德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学生评价等方面进行严格地考核,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办法,科学合理地评价教师。实行聘任制后,教师与学校校长要签订聘任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满后要进行再次竞聘。

(4)、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要充分体现教职工在聘任制中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要维持学校大局的稳定,在和谐中竞争,在竞争中促进和谐。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师德表现好,工作认真负责的教职工和在妊娠期内或哺乳期内(生育后一年以内)的女教职工以及因公负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教职工在聘任中要优先聘任。

2、明确聘任对象和基本条件

(1)、对象:除下列人员暂不实行聘任制外,所有在编在岗人员都实行聘任制:

①到次年8月31日之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直接列入学校附加编。

②因病请假一个学年以上的,含精神病和绝症患者。

③组织安排外借半年以上的。

④组织安排脱产学习半年以上的。

(2)、教职工参加聘任的基本条件:

①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②教师综合素质考评60分以上。

③教师应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后勤岗位除外)。

④能胜任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

(三)按程序做好教职工的聘任工作

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各中小学校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工作的基本流程是:

1、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对本校全体教职工(含所有行政管理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考评”。并公布考评结果。

2、公布编制数和岗位职数(含支教职数)。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编制总数和有关要求,在实施聘任教职工之前,用书面形式和公示形式提前向广大教职工公布本校的编制总数和管理、教学、教辅、后勤等各类岗位职数。特别是要公布各类岗位的性质、条件、职责、工作任务和主要待遇等。同时公布单列编制的人数、具体人员名单。

3、教职工申报应聘岗位。学校向教职工发放应聘申请表,教职工按要求填报应聘申请表,可申报多个岗位申明是否服从学校调配。

4、聘任班主任。根据教职工应聘申请和教职工综合素质考评结果,由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聘任班主任,经校长审定后,向全校公布。聘任班主任时,被聘者的综合素质考评得分排名必须在相应学科教师应该聘任的职数以内,否则不能聘任。如果综合素质考评得分排名在相应学科教师应该聘任的职数以内的所有教师没有主动应聘的,则由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人员中选聘,被选中者仍不愿意应聘的,则作拒聘处理,可以直接落聘分流,然后采取往后顺延的办法,根据综合素质考评得分从相应学科教师中替补。原则上参加非教学人员综合素质评价的教职工不能聘任为下学年的年级组长,但公假(含女教师产假)可以除外。

班主任是基层管理者,被聘者要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师德表现好,师生评价好,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师德表现和师生评价得分均要达到80分(按百分制折算)以上,即“师德表现”得分在16分以上,“师生评价”得分在12分以上;

(2)班主任要具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年级组长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教研教改能力;

(3)年龄上要求以青年教师为主,中年教师为辅。原则上男不超过52岁,女不超过47岁。

(4)生理心理健康。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教师当中择优聘任,也可以采取组织志愿者公开竞聘的方式进行。同时在聘任年级组长和班主任时要特别注意考虑学科结构的平衡性、合理性,不能出现某一学科的任课教师担任年级组长和班主任过多过少现象。

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班主任的聘任人选后,及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下同)。

5、聘任学科教师。根据教职工的应聘申请和教职工综合素质考评结果,先由年级组长和班主任拟定任课教师初聘人选,拟聘名单报校长综合平衡后,再提交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将正式聘任名单张榜公示。

6、签订聘任合同书

校长与受聘者签订聘任合同书,明确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职责以及违约责任等。

(四)做好教师聘任纠纷的调处工作

1、成立纠纷调解机构

学校成立教职工聘任纠纷调解委员会。教职工聘任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吴荣谦副主任:伍梦玲成员:工会委员

2、纠纷调处程序按县教育局《关于全县中小学校教职工实行全员聘任制的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201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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