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最新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4101(二)202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4101(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条例,促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态安全、健康权益,推动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遵循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与审批,推进清洁生产,完善环境监测与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环境修复与恢复,强化环境管理与监察,构建全过程全要素环境保护机制。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与审批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明确评价程序、内容、要求,并公开透明。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做到真实、完整、准确,评价结论应基于科学、客观的依据,确保具有说服力。
第五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评估,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评估结果作为环境影响审批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通过大众媒体和其他途径向公众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建议。
第三章清洁生产第七条建设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应采取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资源消耗,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第八条建设项目企业应制定清洁生产方案,明确清洁生产的目标、责任和具体措施,并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确保清洁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建设项目涉及的工艺、设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淘汰设备和工艺。
第四章环境监测与监管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监测应覆盖项目建设前、建设期和运营期,并制定相应的监测方案,对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噪音、振动等因素进行监测。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企业应按照规定的监测频次、点位进行环境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环境监测数据的管理和审核,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可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二)(202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二)引言概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尤其在新时期,各国都在加强环境保护力度。
为了解决建设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我国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进行了管理,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本文将对新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详细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实施。
正文内容一、加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1.建立健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版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2.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新版条例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
3.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新版条例明确了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的要求,建立监督执法机构,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二、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1.简化审批手续:新版条例要求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合理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2.加强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新版条例强调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全面贯彻。
3.推行联合审批机制:新版条例鼓励不同部门之间加强协作,推行联合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
三、强化环境保护技术措施1.建立环境保护技术标准:新版条例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环境保护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
2.加强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新版条例鼓励建设单位采用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和资源利用技术,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加强环境监测和预警:新版条例要求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环境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四、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新版条例强调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并建立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2.加强社会监督机制建设:新版条例鼓励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监督,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增强项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版条例要求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环境犯罪要依法严惩,形成震慑效应。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二)202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和公众利益,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提高环保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活动,包括项目准入、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运营期的环境管理以及项目结束后的环境修复等。
第四条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鼓励各地区建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同工作,推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和管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全过程管理,以及环境修复和监测等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和管理体系,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升环境意识和环境管理能力,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项目准入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建设项目准入的重要环节,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符合科学性、严谨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全面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公众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时,应当认真审核,防止虚假材料和不实信息的提交,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内容,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按期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施工与运营第十二条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扬尘、降噪音、保护水源、防污染等措施,确保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4修订(一)202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4修订(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4修订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项目规模和数量不断增加,建设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也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管理,我国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并于2024年进行了首次修订。
一、修订背景与目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自2003年颁布以来,为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环保意识的增强,原有的条例已经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为此,2024年,我国对该条例进行了持续的修订工作,旨在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加强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力度,提高建设项目的环境可持续性。
二、修订内容2024年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修订条例将更加强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评估和预测,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测和事后评估,确保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强化环保措施的执行修订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并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于那些不按照环保措施进行施工的单位,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3. 完善环保督察体系新修订条例将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加大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
建设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环境保护人员,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4. 强化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新修订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同时,加强对环保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和推广,鼓励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新技术和装备。
三、修订实施与监督为了确保修订条例的实施效果,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修订后的条例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如不符合要求将会受到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三方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目录一、前言二、总则1. 目的与依据2. 适用范围3. 定义与术语4. 管理体系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1. 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2. 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3. 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4.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与审批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1. 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与施工2. 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与运行3. 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1. 环境保护措施的种类与要求2. 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与管理3. 环境保护措施的效果评估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与监督1. 环境保护监测的原则与要求2. 环境保护监测的程序与方法3. 环境保护监测的数据处理与分析4. 环境保护监督的内容与方式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故处理1. 环境保护事故的报告与调查2. 环境保护事故的处理与赔偿3. 环境保护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八、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责任1. 法律责任的原则与依据2. 法律责任的种类与适用3. 法律责任的追究与执行九、附则1. 解释权2. 生效时间3. 附件说明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标准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效果评估指南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与监督规定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故处理与赔偿办法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责任追究办法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汇编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培训教材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宣传资料1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咨询与服务指南说明:1. 附件1-6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验收标准、效果评估指南、监测与监督规定、事故处理与赔偿办法以及法律责任追究办法,供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执行。
2. 附件7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汇编,供相关部门和单位查阅。
3. 附件8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培训教材,供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培训使用。
4. 附件9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宣传资料,供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宣传普及。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4修订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4修订版引言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的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4修订版进行介绍,包括修订内容、实施目标和具体措施等。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最新要求。
修订内容管理范围扩大修订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在原有的管理范围基础上进行了扩大。
除了传统的工业项目外,还新增了建设、运营和拆除等各个阶段的项目都纳入了管理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修订版进一步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在规划阶段就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审批和管理的依据。
同时,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了相关规定,加强了评价过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生态补偿制度加强修订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强了生态补偿制度。
对于给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破坏的建设项目,要求相应的开发商必须进行生态补偿,以恢复和保护生态环境。
实施目标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修订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首要目标是保护生态环境和进行生态修复。
通过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减少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并通过相应的措施和资金进行生态修复和保护,以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污染控制修订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另一个目标是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
通过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污染排放标准和治理要求,强制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减少或消除环境污染,保护大气、水体和土壤的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修订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还提出了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目标。
要求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和施工等各个阶段,充分考虑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
推广和应用环保技术和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具体措施完善管理机制修订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明确了相关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确保管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境内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
第二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条审批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必须经过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建设。
第四条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建设项目应符合所在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要求,不得超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范围进行建设。
第五条技术措施建设项目应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建设单位应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三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第六条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监测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监测机构,并对环境数据进行监测和分析。
第七条环境污染控制建设项目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排放标准。
第八条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应保护生态环境,保留生态系统完整性,不得破坏生态平衡。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九条违法行为的处罚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建设项目,将依法进行处罚,罚款、停产整治等行政处罚措施将予以采取。
第十条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将予以吊销相关执照,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本条例未尽事宜,可参照其他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生效日期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废止原有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以上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由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和发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引言约束和规范建设项目对环境的保护与管理是现代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任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环境保护体系,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制定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
本条例旨在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监管和管理,促进绿色发展,确保可持续的社会经济发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为,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符合规定的各类建设项目,包括工业、住宅、农业等各个领域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项目是指依法批准的、在一定时限内经过设计、施工、竣工等程序建设的项目。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四条在进行建设项目之前,项目申报人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第五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估等内容,以及其他由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求的内容。
第六条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结果,项目批准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批准、审核或者决策。
第三章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第七条建设项目的环境监测应当包括施工前、施工期和竣工后的环境状况的监测。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监测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确保环境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在建设项目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确保环境保护目标得到实现。
第十条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环境监测和排放监控,确保环境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四章环境保护责任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的申报人应当承担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环境保护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的申报人应当制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方案,并按照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依法依规开展,遵守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污染治理、资源合理利用、综合防治”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采取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管控的措施,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建设项目开展前对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系统预测、评估和控制的过程,是保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
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法定程序,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基础情况、环境敏感性、可能出现的环境影响等进行调查研究。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间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可能的应对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准确、真实、全面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预警措施。
第九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经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开展建设。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其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控制措施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控制措施包括预防污染、减少排放和治理污染三个方面。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治理。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应建立环境保护设施,配备环境保护设备,做到污染分类收集、妥善处置。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应加强环境监测,定期进行环境数据的采集、分析和报告,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附件: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模板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控制措施指南附件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规范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对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具有指导性作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最新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最新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最新版引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是国家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管理的法规。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引导和规范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最新版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于年月日经国家政府批准并发布。
本文将对该最新版进行介绍和解读。
内容概述该最新版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总则:阐明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明确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2. 规划和立项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明确了建设项目在规划和立项阶段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定了评价的程序和要求。
3. 建设阶段的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建设项目在建设阶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4. 运营阶段的环境监测和评估:规定了建设项目在运营阶段必须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估,要求建设项目对环境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5. 环境保护责任和监管:明确了建设项目责任主体的环境保护责任,要求各级政府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和执法。
6. 法律责任: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程序。
主要特点1. 突出了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该最新版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在规划和立项阶段,需进行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价,以确保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并达到国家标准。
2. 强调全过程的环境保护管理该最新版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将环境保护管理贯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不仅要求在建设阶段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还要求在运营阶段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估。
这一特点能够全面保护环境,提高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 强化环境保护责任和监管该最新版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强调了建设项目责任主体的环境保护责任,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和执法。
这一特点能够促使建设项目方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和治理,有效避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的发生。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污染控制、综合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当依法、科学管理,强化责任追究,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公示程序公示评价结果。
第六条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包括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实施效果等内容,评价结果应当做为建设项目批准或者审批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环境保护措施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制定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建设方案,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保护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采取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选取具有环保资质的公司来管理建设垃圾,合理分类、转运和处置建设垃圾。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并确定相应的配套经费,用于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境质量。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监测结果应当向公众公开。
第十三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管理的建设项目赋予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者通过虚假环境影响评价骗取批准或者审批文件的,应当撤销批准或者审批文件,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污染环境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接受行政处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4修订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4修订版目录一、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定义与术语二、环境保护责任2.1建设单位环境保护责任2.2设计单位环境保护责任2.3施工单位环境保护责任2.4监理单位环境保护责任2.5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职责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3.1环境影响评价程序3.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3.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3.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变更四、环境保护措施4.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4.2环境保护设施施工4.3环境保护设施验收4.4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与维护五、环境保护监测5.1监测计划制定5.2监测设施安装与验收5.3监测数据收集与报送5.4监测数据公开与披露六、环境保护应急预案6.1应急预案编制6.2应急预案审批6.3应急预案演练6.4应急预案修订七、环境保护培训与宣传7.1环境保护培训7.2环境保护宣传八、法律责任与纠纷解决8.1法律责任8.2纠纷解决九、附则9.1名词解释9.2文件解释权9.3文件实施与修订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图2.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流程图3.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4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和减少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编制依据(一)《环境保护法》;(二)《环境影响评价法》;(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管理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活动。
第四条定义与术语(一)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活动;(二)环境影响评价:指对建设项目实施前、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预防或减轻措施的活动;(三)环境保护设施:指为防治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设施;(四)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指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国家、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活动。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条依法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基础。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提交相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五条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第三章环境监测与监督检查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监测。
第七条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督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环境监测人员,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状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环境违法行为。
第四章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治理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保设施建设要求,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并确保设施良好运行。
第十条环境保护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技术规范,保证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效果。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应当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对环境造成其他污染或破坏。
第五章环境应急与事故处置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环境应急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发生环境事故时,建设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应当及时、准确,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罚,并要求整改。
第十六条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一)202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数量不断增加。
与此同时,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解决当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拟定了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
二、范围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涉及建设单位、环境保护部门以及相关的社会机构和个人。
三、主要内容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在进行具体工程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评价包括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以及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不对环境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2. 环境管理计划: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管理计划,明确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分工、监测和评估等内容,并按计划实施。
对于有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还需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3. 环境监测和评估:建设项目的环境监测和评估是保证环境质量达标的重要手段。
建设单位应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并按规定频率对环境进行监测。
监测结果应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环境污染防治: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建设项目对环境的污染。
对于可能产生大气、水、土壤污染的项目,建设单位需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排放达标。
5. 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项目应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
对于已破坏的生态环境,建设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修复,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6. 环境监管和执法: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四、责任和处罚建设单位应加强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对于不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单位,环境保护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宣传和教育为了提高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宣传的力度,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一)202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预防和减少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源头控制、综合治理、责任明确、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效益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依法进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容、程序和报告的编制、审查以及公众参与的具体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并予以公布。
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包括:项目建设需求分析、环境基线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环境风险评估、环境保护措施等。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可能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参与。
第九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并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核,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审查结果。
第三章环境许可第十一条对于环境影响较大、可能导致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建设项目,应当取得环境许可才能进行建设。
第十二条环境许可的范围、程序和具体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并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取得环境许可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许可条件和期限进行建设,并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许可的审核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核,并及时向申请人公布审核结果。
第四章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第十五条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并按照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管理和维护。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4修订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4修订版引言为加强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可持续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我国政府于2024年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修订版的内容和主要变化。
1. 背景随着建设项目的迅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日益加剧。
现行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修订,以更好地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2. 修订内容2.1 环境影响评价修订版明确规定,在进行建设项目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将其作为项目审批、决策的重要依据。
同时,修订版增加了对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的公开和监督要求,以提高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2.2 生态保护修订版在生态保护方面做出了一系列改进。
首先,加强对生态敏感区的保护,明确规定在生态敏感区禁止进行高污染、高排放的建设项目。
其次,修订版强调对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要求建设项目不得破坏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
2.3 污染防治修订版重视污染防治工作,强化了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控责任。
修订版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制定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其有效实施,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此外,修订版还加大了对违反污染防治规定的处罚力度,以强化执行力。
2.4 资源利用修订版关注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
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在设计和运行中充分考虑资源利用效率,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资源的浪费。
修订版还鼓励建设单位使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2.5 监督管理为保证条例的有效实施,修订版加强了监督管理机制。
明确了环保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要求其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修订版还鼓励公众参与,建立了举报机制,对遇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以促进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监督。
3. 修订的意义与影响修订版的发布对于加强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将更加严格的要求引入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增加了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完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版)
(完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当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属地监管、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当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六条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价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送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审批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告书后,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第九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
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在批准后,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环境保护设施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满足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需要。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保护设施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环境保护设施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组织环境保护设施调试。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后,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监测、维护,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第四章环境保护验收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保护验收,并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一)202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当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力度。
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作用,推动环境监测、评价和管理手段的创新与发展。
第七条对于重大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在公众参与的基础上进行决策。
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应当注重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全社会的环保参与和支持。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九条任何建设项目在实施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明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技术要求。
第十条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价报告应真实、客观、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在公众参与的基础上进行公示,公众对报告内容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应当遵守程序规定,审批机关应及时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决定结果公告。
第三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应当采取预防控制为主的原则,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轻环境污染。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噪声、粉尘、废气等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运营期间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应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相关责任单位应当根据情况,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和刑事责任。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行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1.依法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管理。
2.综合治理:采取综合措施,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3.预防为主:强化事前预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谁污染,谁治理:建设项目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要承担治理责任。
5.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条建设单位在确定建设项目前,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项目的环境背景和区域特点;2.项目对自然生态、自然资源、环境质量和人类健康的影响;3.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排放物、废弃物和污染物的种类、性质、产生量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4.环境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5.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管理要求;6.其他涉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内容。
第四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开,并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机制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包括以下内容:1.环境保护责任的划分与落实;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3.环境监测与评估的实施;4.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营;5.环境敏感源的管理;6.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7.环境监管机构的组织与管理;8.环境保护培训与宣教;9.其他涉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内容。
第四章环境监测与评估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进行环境监测与评估。
第八条环境监测与评估应包括以下方面:1.大气环境质量监测;2.水环境质量监测;3.土壤环境质量监测;4.噪声环境质量监测;5.固体废弃物排放与处置监测;6.其他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的监测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4修订)(2024)
引言: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2024年,我国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展开讨论,包括修订背景与目的、主要内容和措施、监督与执法、法律责任与处罚、展望与总结。
1.修订背景与目的1.1修订背景: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给环境保护带来了许多挑战,现行环境法律条例相对滞后,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
1.2修订目的: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提高环境保护的能力,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主要内容和措施2.1强化审批程序:修订条例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增加了第三方评估的要求,确保项目审批过程的公正公开。
2.2确立环境保护责任:明确了建设单位对环境的保护责任,强调了建设项目生命周期内的环境保护要求,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
2.3加强环境监测与治理:规定了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监测的要求,明确了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和标准,强化了环境治理的效果。
2.4推进绿色建筑与可持续发展:引入绿色建筑概念,鼓励使用低碳材料和能源,促进资源的节约与再利用,推动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2.5加强社会参与和公众监督:鼓励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进行监督,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增加公众权益的保障。
3.监督与执法3.1建立监督机制:修订条例要求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监督机制,包括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的联动监督。
3.2完善执法手段:条例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法的监察、调查、处罚等具体手段与流程,保障执法的科学公正。
3.3强化违法违规惩罚: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威慑,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效落实。
4.法律责任与处罚4.1法律责任细化:修订条例对具体违法行为和责任进行细化,明确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形成综合治理。
4.2罚则从重: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罚款金额,增加刑事责任追究,形成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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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1年最新整理统一版
环境保护最新法律法规,由recorder2011年1月最新编辑整理,以后会不断更新
2011年最新整理统一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986年3月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发布)
第一条为了坚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加快治理原有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工业、交通、水利、农林、商业、卫生、文
教、科研、旅游、市政等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
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引进的建设项目(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的建设项目)除执行本办法外,
还应当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执行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凡改建、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工程,都必须对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在经济合理
的条件下同时进行治理。
建设项目建成后,其污染物的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
法规。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经济合同中有关环境保护内容的审查;负责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
响报告表的审批;负责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的审查及建设施工的检查;负责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负责环境保护设施运转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各级计划、土地管理、基建、技改、银行、物资、工商行政部门都应结合本规定将
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纳入工作计划。
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计划部门不办理设计任务书的审
批手续,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征地手续、银行不予贷款;凡环境
保护设计篇章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办理施工执照,物资部门不
供应材料设备凡没有取得“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的建设项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办理
营业执照。
第七条建设项目与的住负责建设项目的建设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环境保护设施的落实,监督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八条建设单位负责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落实初步设计中的环境保护
措施;负责项目竣工后房事污染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九条凡引进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是有关个方面必须遵守环境保护规
定,合同中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公益的内容。
第十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根据拟建项目的性质、规模、厂址、环境现状等有关资料,对建设项目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简要说明。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提要报告表格式附后)。
第十二条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经省级环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