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整车设计和开发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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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修订状态:0/B1 密级:
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编号:GW/体c-7.3-01-2006
2006--发布2006--实施
前言
本程序根据长城公司精益促进部2006.6.22下发的《ISO/TS16949程序文件目录》的要求,研究院承担编制《汽车整车(产品)设计和开发程序》(GW/体c-7.3-01-2006),对2006年02月20实施的《产品设计和开发管理办法》(GZ7.3-01)进行了修订。
主要内容变化如下:
1、增加了总师办的有关职责。
2、把参考样车的采购和试验从“开发决策”阶段分出,单列为“设计开发准备”
阶段,指出该阶段可根据开发车型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
3、《产品设计和开发指令》中增加了对样车车型、产品定位、造型风格、开发周
期、成本、生产纲领等目标要求。
4、增加了:商品部组织对参考样车的评价,以确定对参考样车的参考程度。
5、样车拆解后增加了:商品部编制参考样车系列报告。
6、取消了对商品部编制《质量计划》的要求。
7、原来的“方案设计输入”改为“设计开发输入”。
8、设计输入:“以前类似的设计信息”细化为“商品部确定的信息的利用―以往设
计项目的信息、竞争对手的分析、供方反馈、内部输入、售后服务反馈等”。
9、在设计准备阶段增加了对主要总成供应商选择的要求。
10、在方案设计阶段增加了“商品部整车科提出各系统设计要求,明确系统质
量(重量)、可靠性、耐久性和可维修目标、时间性、成本目标”的要求。
11、合并“技术设计”和“工作图设计”为“技术设计”。
12、技术设计阶段增加了对产品结构进行工艺性审查的工作依据:《产品结构工
艺性审查办法》。
13、明确了“谁设计,谁做DFMEA分析”。
14、增加了(拟)出口国对供应商产品认证的要求。
15、明确了设计鉴定的主持为股份公司总经理。
汽车整车(产品)设计和开发程序
1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整车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工作程序、资料管理及控制、相关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本程序适用于整车设计和开发的全过程;总成的设计和开发可参考执行。
长城公司中下属各分公司可参考执行。
2 职责和权限
2.1 营销公司组织市场调研活动,提出产品开发设想。
2.2 研究院总师办组织新产品开发可行性分析。
2.3 公司决策层负责产品项目开发的决策,签署产品开发指令。
2.4 配套管理部负责供应商的确定,外购件成本的确定。
2.5 研究院参与新产品开发全过程,负责产品设计开发、产品实现策划与实施,实现设计目标。
2.5.1 商品部负责产品设计开发的策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确定供方,评价供方的技术能力,与合格供方签订技术协议;
2.5.2 试验部负责开发及试制过程中造型、样车(包括参考样车、材料、零部件)试制、试验;
2.5.3 CAE部负责产品的CAE分析。
2.5.4 技术支持部负责产品设计开发过程的负责办理汽车产品公告、国家(地方)环保目录申请、3C认证;负责企业标准的管理、专利管理。
2.5.5 综合部负责开发人员的能力保障。
3 工作程序
3.1 开发决策
3.1.1 营销公司组织进行市场调研,编制《市场调研报告》,明确顾客要求。
3.1.2 研究院总师办组织编制《产品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
3.1.3 决策层对《市场调研报告》和《产品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决策,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负责产品设计开发的副总经理)签署《产品设计和开发指令》,任命项目负责人,确定样车车型、产品定位、造型风格、开发周期、成本、生产纲领等目标。3.1.4 总师办编制《项目小组成员职责分配表》。要求项目小组成员做到:在设计开发过程中了解上一阶段的信息,在前一阶段工作完成之前开始本部门负责的工作,实施并行开发。
3.1.5 开发决策输出文件:
●《市场调研报告》
●《产品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
●《产品设计和开发指令》
●《项目小组成员职责分配表》
3.2 设计开发准备(各商品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此准备阶段,如无可省略) 3.2.1 商品部编制样车采购报告,公司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3.2.2 技术支持部专利组对参考样车的外观设计进行专利检索。
3.2.3 商品部组织对参考样车的评价:
●评价目的:确定对参考样车的参考程度。
●参加人员:商品部组织,研究院院长主持,研究院、营销公司、工程院、事
业部等部门参加。
3.2.4 试验部根据《整车开发各阶段样车试验项目和程序》的要求,进行参考样车试验,编制《参考样车试验报告》。
3.2.5 商品部根据《样车检测拆解管理办法》组织参考样车的检测、拆解,编制参考样车拆解系列报告。
3.2.6 设计开发准备输出文件:
●《参考样车试验报告》
●参考样车拆解系列报告
●专利检索结果
3.3 设计和开发策划
3.3.1 商品部组织编制《产品设计开发资源配置计划》,并报研究院院长批准;综合部负责产品设计开发资源的配置。
3.3.2 商品部编制《产品设计开发工作计划》,明确产品设计开发工作阶段及各阶段工作内容、进度;各阶段的责任者职责、权限;各阶段内部、外部技术接口;适合于各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活动的安排。
3.3.3 研究院内部各部门之间通过会议、《技术信息流程卡》等形式进行技术和信息的沟通,技术信息流程卡的使用按照《技术信息流程卡使用规定》执行;研究院与外部各部门之间通过《业务联络单》的形式进行技术和信息的沟通。
3.3.4 《产品设计开发工作计划》(包括变更计划)由总师办审核,院长批准。《产品设计开发工作计划》需要变更时,商品部写出变更计划申请,总师办组织审查、院长批准后下发。
3.3.5 商品部组织确定车型型谱和整车开发配置。
3.3.6 技术支持部根据整车开发配置,编制《整车型号和源码》。
3.3.7 产品设计和开发策划的输出文件:
●《产品设计开发资源配置计划》
●《产品设计开发工作计划》
●《整车型号和源码》
3.4 产品设计开发输入
3.4.1 输入:
●《参考样车试验报告》;
●参考样车拆解系列报告;
●专利检索结果;
●《产品设计开发工作计划》;
●《市场调研报告-顾客要求》;
●商品部确定的车型系列原则;
●造型科提出车型造型方案-《造型任务书》(草案);
●技术支持部提出的《标准化综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