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井提升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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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井提升系统管理制度

1、主、副井提升系统巡查、检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主、副井提升系统的管理,保证主、副井提升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望遵照执行。

1.1、严格执行主、副井提升系统运行许可证制度,运行许可证由机电科安全评估后发放。

1.2、主副井提升系统各环节的运行和维护必须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提升系统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追究责任。

1.3、严格执行干部上岗制度。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必须每月对提升系统巡回检查1次,机电科长、运转工区区长每月对提升系统巡回检查不得少于2次,机电科分管人员、区队分管副职、主管技术员及安监人员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要重点对井筒及井筒装备、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天轮、电动机、主轴装置、电控系统、液压站、安全设施、保护、信号系统及绞车房内的牌板制度、记录等进行详细检查,并在检修记录上签字。

1.4、运转工区每天必须有不少于2小时的检查检修时间,严格按照检修计划表完成对提升容器、钢丝绳及连接装置、井口井底辅助设施、操车系统、液压站,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电动机、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传动装置、电控系统、高低压供电系统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进行检查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无特殊情况任何人无权取消提升系统的日检工作。检修计划表由运转工区主管技术员制定。

1.5、主、副井井口井底均设有急停开关,井口检修、首尾绳注油、查全绳时应设专人看护,车房停电检修或滚筒锁闸后可不设专人看护。

1.6、井口供暖设施完善,冬季期间提升容器、井筒应预防结冰,井口温度低于0℃时,由运转工区进行巡查井筒。

1.7、运转工区每周必须对闸门开闭曲轨、防撞梁、防撞木固定情况、井底分绳木以及稳罐管道磨损情况检查一次。

1.8、运转工区每旬必须对井筒磁开关、伸缩罐道检查一次。

1.9、每月由运转工区对首尾挂连接装置检查一次,每月紧固一次尾挂板卡。每季对天轮轴承检查一次。

1.10、每月由运转工区组织机电科、安监科、运转工区区长、技术员及相关机电维修人员对首尾绳、保护装置、井筒及井筒装备做一次全面鉴定,形成鉴定意见并存档。鉴定过程中安监员必须在现场监督并签字认可鉴定结果。

1.11、每月对立井提升容器及提升容器与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间的间隙和井壁的状况检查测量1次,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必须留有记录。

1.12、由于季节交换,温差变化,由运转工区每年不得少于2次对主、副井罐道紧固螺栓、背板焊点进行全面检查,并做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

1.13、每年对金属井架、井筒罐道梁、梯子间和其它装备及井筒内管线的固定和锈蚀情况由机电科组织检查一次,若发现防腐层剥落,及时补刷防腐剂。井架或井筒装备有缺陷的要列入整改计划按期整改。

2、主提升钢丝绳、平衡尾绳使用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提升钢丝绳的管理,保证主副井及西翼提升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望遵照执行。

2.1、建立主、副井提升钢丝绳与平衡尾绳、西翼提升钢丝绳管理技术档案,内容包括钢丝绳的试验报告、查绳记录及鉴定记录等。

2.2、运转工区应配备专门的人员对钢丝绳进行日常的检查和维护,钢丝绳检查工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对钢丝绳的有关规定,生产厂家技术文件要求和我矿主提升钢丝绳、平衡尾绳实际情况。

2.3、提升钢丝绳(包括主、副井提升钢丝绳及西翼提升钢丝绳,下同)、平衡尾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其中首、尾段应作为重点检查部位。

2.4、提升钢丝绳、尾绳检查方法

2.4.1、查绳时应采用不大于0.3~0.5m/s的速度,以目测观察和用手捋摸相互配合的方式进行。

2.4.2、应利用深度指示器或其它提前确定的起始标志,确定断丝、锈蚀或其它损伤的具体部位,并及时记录。对断丝的突出部位应立即剪下、修平。

2.4.3、对容器停车位置的主要受力段、多层缠绕的上、下层换层临界段和断丝严重等其他异常的区段,均应详细检查。

2.4.4、查绳结束后,将检查内容、检查结果详细填入钢丝绳检查维护记录本。

2.5、提升钢丝绳、尾绳的涂(注)油

2.5.1、使用中的钢丝绳、尾绳必须涂(注)油,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原则上每月全绳至少涂(注)油一次,尾绳两头30米段每周注油一次。

2.5.2、主、副井提升钢丝绳只准涂(注)专用的增摩脂,但对不绕过摩擦轮部分的钢丝绳必须涂(注)防腐油,尾绳涂(注)戈培油;西翼提升钢丝绳涂(注)普通防腐油。

2.5.3、根据气温和所涂油脂的粘稠度,可采用不同的方法将油脂均匀涂(注)在绳上,涂油时绳速最大不得大于2米/秒。

2.5.4、涂(注)油结束后,将涂(注)油区段、油量等情况填入钢丝绳检查维护记录本中。

2.6、提升钢丝绳、平衡尾绳的检查要求

2.6.1、提升钢丝绳、平衡尾绳每周至少详细检查一次,原则上周一为主井首、尾绳全绳检查日,周二为副井首、尾绳全绳检查日,周五为西翼钢丝绳全绳检查日。钢丝绳检查日日检修时间为

3.5小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执行时,由调度室另行安排时间检查。

2.6.2、提升钢丝绳、平衡尾绳的检查内容包括:断丝、径缩率、锈蚀、散股、断股、折弯、扭曲、翻转等损伤情况。检查时,对易损伤、易锈蚀及断丝较多的部位应重点检查,对悬挂装置紧固情况、井底托罐梁及分绳木工作情况等一并检查。

2.6.3、检查中,发现明显缺陷或超规程等异常情况时,应停止运行,汇报调度室、信息办、工区区长、机电科长、机电副总、机电矿长等领导,待鉴定并采取相关措施后,方可运行。

2.7、提升钢丝绳、尾绳检查维护记录由检查人填写、签字,机电安监员每天签字认可。2.8、工区区长或技术员、安监科分管科长每月不少于4次现场检查,并在检查维护记录上签字。

2.9、机电科长、机电副总、机电矿长(助理)每月不少于1次抽查检查维护记录并签字。

2.10、每月由机电科组织公司分管领导、机电矿长、安全矿长、机电副总、机电科长、安监科长、安监科分管科长对提升钢丝绳、尾绳进行一次鉴定,形成鉴定意见并存档。

2.11、以上各条,如有违反,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各级管理人员监督。

3、副井罐笼乘人规定

3.1、每天由运转工区对提升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确保提升安全。

3.2、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入井:

3.2.1、未戴安全帽、自救器、矿灯和定位卡者。

3.2.2、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

3.2.3、穿化纤衣物者。

3.2.4、入井前喝酒者。

3.2.5、携带炸药、雷管等禁止下井的物品、材料者。

3.2.6、携带无措施的电气焊器具;不防爆或不符合入井要求的照相、摄像器材;“三证”不全的电气设备;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可能危及他人及携带者本人安全的工具材料等。

3.3、入井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严禁无证者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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