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在农民工文化权益保障中的职责
农民工权益保护中的政府责任——以山西黑砖窑事件为视角
农民工权益保护中的政府责任——以山西黑砖窑事件为视角韩香
【期刊名称】《党政干部论坛》
【年(卷),期】2007(000)011
【摘要】近年来,山西非法黑砖窑存在着拐骗农民工、强制劳动、雇佣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甚至致人死亡等严重违法犯罪问题.经报道后,“山西黑砖窑事件”引起了中央以及全社会的关注。
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司法机关已对“黑砖窑事件”责任人追究了法律责任。
其实,山西“黑砖窑事件”只是农民工问题的一个焦点.根据2003年国家统计局的资料,
【总页数】2页(P11-12)
【作者】韩香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
【相关文献】
1.大众媒体对弱势群体的声援作用——以山西黑砖窑事件为例
2.黑砖窑事件中的
媒体力量与政府责任3.从"黑砖窑"事件看"进村农民工"的权益保障4.地市报在典型事件报道中也能大有作为——《十堰晚报》的独家报道《山西黑砖窑B级通缉犯
我市落网》轰动全国5.山西严肃查处“黑砖窑”事件中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人员:9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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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广大职工农民工权益方案
维护广大职工农民工权益方案一、背景介绍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职工和农民工群体在整体劳动力中占据重要地位。
然而,在市场经济的快速转型过程中,职工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一直存在着一定的困扰,包括工资拖欠、劳动条件不良、社会保障不完善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制定一套维护广大职工农民工权益的方案。
二、加强法律保护1. 完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职工农民工的权益和义务,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实施性。
2.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裁员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使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3. 加强执法力度:增加劳动监察机构和人员数量,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非法雇佣、无证劳动和违法用工的打击力度。
三、改善劳动条件1. 加强职业安全和健康保护: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和健康保护体系,加强对劳动环境的监控和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率,确保职工农民工的安全和健康。
2. 提高工资水平: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适时调整,确保职工农民工能够获得合理的报酬。
3. 加强教育培训:为职工农民工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劳动者的能力和竞争力,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1.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对职工农民工的社会保险覆盖,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确保他们在面对风险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赔偿。
2. 减少社会保险费用负担:调整社会保险费率,减少职工农民工的社保费用负担,提高他们的实际收入水平。
3. 加强社会救助: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体系,为处于困境中的职工农民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 加强社会组织参与:鼓励和支持工会、非政府组织等社会组织的参与,有效发挥社会组织在维权和舆论监督方面的作用。
2. 加强舆论引导: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宣传职工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成果,激发广大劳动者的参与热情,增强社会关注度。
政府责任下的农民工权益保障研究
年 以下有 期徒 刑 , 并 处 罚金 。 ” , 这说 明恶 意 欠薪 属 于 违法, 必将 受 到法 律 的制 裁 。从 此 , 农 民工 薪酬 问题 得 到 了法 律 的保 障 , 同时 说 明 了我 国对 农 民工这 一
特殊 社会 群体 的关 爱 , 是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的一 大 进
作者简介 : 牛朝 晖( 1 9 6 8 一 ) , 女, 山东济南 人, 法 学硕士 , 山东大学继续 教育学 院 自考部主任 , 助 理研究员 ; 姜其沅 ( 1 9 8 9 一 ) ,
【 中图分类号] D 4 1 2 . 6 【 文献标识码1 A 【 文章编号】 1 O O 8 —6 1 5 3 ( 2 0 1 3 ) 0 2 —0 0 0 9 _ _ 0 2
一
、
问题 的提 出
认, 合 法 权益 更得 不 到保 障 , 主要表 现 在 : 第一 , 双 重 歧 视 。双 重歧 视 指 群 体 性 歧 视和 个 体性 歧 视 。群 体 性 歧视 又 可 称 为 制度 性 歧 视 , 我 国 现 行 的 城 市 管 理 制 度 存 在 着 相 当严 重 的 群 体 性 歧 视, 尤 其 在教 育 制度 、 人 事制 度 、 医疗 制度 、 社 会 保障
歧 视 。在 一 些雇 用 农 民工 的 家庭 中 , 对农 民工 的歧 视 不 仅表 现在 报 酬和 态度 上 , 有 时候 甚至 发生 打 骂 、 羞 辱 农 民工 的现象 以及家 庭 男主 人对 年轻 女性 农 民 工( 小保 姆 ) 的性骚 扰和 性侵 害事 件 。
第 二 ,“ 三 同三 不 同” 问题 , 即“ 同工不 同 时 , 同 工不同酬, 同工 不 同权 ” 。用 工 单 位 、 个 人 给 予 农 民
浅谈对新进城农民工权益的保障
浅谈对新进城农民工权益的保障通过工业和服务业的增长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农业劳动力提高收入的主要途径。
这里,我要反驳那种认为农业劳动力的出路在于把农业搞好的观点。
一个国家的现代化是不可能在农业劳动力占整个人口50%以上的情况下实现的。
农民为什么要进城?基本的原因当然是提高收入。
中国经济结构是典型的发展中的二元经济,即同时存在落后的农业部门和以工业、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部门。
农业部门生产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其投入数量是很难改变的(拓荒或者填海对土地数量的增加影响并不大)。
在土地给定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劳动力必然是过剩的。
而在城市经济中,特别是工业和服务业,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是资本而非土地,资本的增长是无限的。
这就决定了通过工业和服务业的增长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农业劳动力提高收入的主要途径。
这里,我要反驳那种认为农业劳动力的出路在于把农业搞好的观点。
一个国家的现代化是不可能在农业劳动力占整个人口50%以上的情况下实现的。
农民进城的第二个原因是为公共服务。
大量的公共服务提供(包括医疗、教育等)是建立在地方财政基础上的,这就造成公共服务在城乡和地区之间有非常大的不均等。
到大城市以后,农民工可以部分地分享这种服务。
现在中国公共服务的享受有一部分是与户籍挂钩的,比如教育和医疗;但也有很多公共服务无法与户籍挂钩,比如说地铁、城市绿地、文化设施等。
在大城市,公共服务的分享也可以提高生活质量。
宪法不应当仅仅停留在文字上;它还应当变成具体的存在;这是因为,只有能够变成社会具体存在的宪法才具有实际的价值。
因此,国家机关作为宪法实施的主体,宪法应当通过各级、各种国家机关将宪法以及宪法精神具体到社会存在中去。
根据宪法的规定,构成我国的主体系公民而非城市人与农民,城市是国家的城市而不是城市人的城市,因此,笔者认为,每一个公民应当在每一个城市具有相同的权利与义务。
城市的政府作为城市的管理者,管理好城市是其应当具有的责任与义务;但同时,城市的政府作为国家的一级机关,其还应当具有履行好宪法中规定的国家义务的责任。
保障文化权益是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路径
场馆要对新生代农 民工免费或优 惠开放 , 有关文化活动要将他们纳入其 中, 提升其文化欣赏水平 , 促进城 市文化
认 同。( ) 6 参与文化 艺术创作 。支持和鼓励新生代农 民工参与文化艺术创作 , 并享受创造的成果。
第三 , 文化权益的实现需要条件和机会。 要发挥政府 的主导作用 , 把丰富农 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纳入城 市公共 服务范畴, 构建保 障新生代农 民工文化权 益的长效机制 , 涵括资源配置、 机制保 障、 活动设计和 内容等方面, 通过 政府公共服务、 社会公益服务、 市场服务 、 社会组织( 自组织) 自我服务等, 丰富和提高新生代农 民工 的精神文化 生活; 鼓励和支持用工单位和社 区根据新生代农民工 的需求 , 增加文化娱乐及体育设施 , 组织丰富多彩的业余 文 化活动; 积极发挥社会组织 的作用, 工会 、 共青 团、 妇联及其他有关社会组织要经 常为新生代农 民工开展形 式多 样 的群众性文体 活动, 满足他们多层次 、 多方面的需求; 强舆论呼吁 , 加 宣传农 民工 的贡献和价值 , 导平等 、 倡 和 谐理念 , 减少和消除城 市生活 中对农 民工的排斥和歧视 。 第四, 文化权益也是逐步实现的权益。 在新生代农 民工文化权益的实现过程 中, 既需要法律保 障、 政府主导、
第二 , 文化权益是集合权益 , 涵括文化发展权、 文化创造权、 文化成果享有权和文化认 同权。 障新生代农 民 保
工的文化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信仰 引导。信仰是人性 中最深层 次的精神追求 , () 是个性倾 向和心
理成熟的表现 , 不是 与生俱来的, 有着丰富的社会文化内涵。信仰作为一种社会心理 , 其传承和生成需要正确 的
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政府责任宋晓方
第9卷第11期2012年11月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Nov.2012Vol.9No.11农民工市民化是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地流动转移而提出的,而今,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农民工市民化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民工的措施方针,从政策上引领了农民工市民化的发展方向,极大地推动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但是,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应处于主导地位的政府,却存在着责任的缺失,因此,为了农民工市民化的快速发展,确保普遍服务的实现,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推进公正文明的和谐社会构建,政府必须明确自己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应尽的责任,准确定位自己的角色。
一、政府责任缺失的主要表现(一)制度供给不完善农民工市民化非常复杂,可以看作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这其中包括几个联系紧密的环节,从农村退出到城市进入再到城市融合,这些环节想要顺利推进都要求有相应的制度支持,有完备健全的法律制度做保障。
近年来,我国对于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视,使得政策体系逐步完整,比如逐步取消了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限制,取消了损害其劳动权益的政策规定,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和社会保障已经越来越受各级政府的重视,城市政府开始将农民工看作市民的一部分。
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的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制度供给都是不完善的,无论是“解除束缚”的二元户籍制度,还是社会保障、就业、医疗、教育等一系列制度的供给都显得不足。
(二)管理理念偏差、思想认识错位城市政府对农民工现行的管理体制、方式以及管理水平,从总体上看,都未能与时代的发展同步。
而且,对于农民工市民化有关政策的制定,城市政府也存在着思想认识上的错位,导致其施政行为存在不公正性。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和政府一直将农民进城务工看作是个人的短期行为,认为农民工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也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给城市带来了不安定。
【精品】论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障
【关键字】精品论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障摘要农民工作为一个群体,在为城市的发展以及整个国家的各项事业做出巨大贡献和牺牲的同时,其自身利益却遭受来自用人单位的侵害,遭受国家政策的不公正对待,所有这些都违背了自然正义,是不公平的。
在当前形势下,探寻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障不仅关系农民工群体的切身利益,更关系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具有重大的法律及政治意义。
关键词农民工法律权益法律保护随着改革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入以及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形成一个新的阶层——农民工。
这一现象产生了很多积极的影响:一方面,农民进城务工就业,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经济和社会的繁荣。
但与农民工贡献极不相称的是他们的权益不断受到侵害,不断出现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事件为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拉响警钟。
随着改革的推进,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特别是随着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客观上极不平衡之发展态势的出现,中国农民工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问题。
农民工问题的核心问题在于农民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具体到法学语境考察,农民工权益则指向农民工依法应享有的各项法定权益。
农民工权益的保护是一项亟待解决而又相当艰巨的任务。
从同为一个国家的公民来看,对农民工的差别对待是于法不容的,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持续地发展。
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民工规模巨大的国度里,农民工是否能安居乐业,不仅能体现现代法治社会对农民工的关爱,而且是切实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基本要求。
一、我国农民工权益保护现状2003 年底,温家宝总理为农村熊德明讨工资一事一经报道,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迅速浮现在人们面前,这个群体的利益首次引起广泛的重视,熊德明也因此成为那一年度的CCTV“十大经济人物”之一。
随之而来的是各级政府态度的转变,加大了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重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为例,2003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2004 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
浅析农民工社保制度建立过程中的政府责任
找 到工作。 ”1 9 8 9 年, 国际劳工局编著 《 社会保障导论》一书,
一
是以广东、 河北、 甘 肃等省为代表 的直接扩面模 式, 通 过推
将“ 社会保 障” 界定为 :“ 社会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公共措施来 行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统一 的社会保障政 策, 扩 大城镇社会保
向 其成 员提 供 保 护 , 以便 他们 与 因 疾病 、 生育 、 工伤 、 失 业、 伤 险制度 的覆盖范 围, 将农民工直接纳入城镇社会保 障体系之 以广 东省 为 例 , 省政府于1 9 9 8  ̄2 0 0 2 年 间 先 后 出台 《 广 东 残、 年老和死亡等原因造成停薪或大幅度减少工资而引起 的经 中 。
济和社会贫困进行斗争, 并提供医疗和对有子女的家庭实行补 省 社会 保 险 管 理条 例 》、《 广 东省 社会 养 老 保 险 条例 》 、《 广 东
贴法。 ” 我 国 的 《 中 国 民政 词 典 》 将“ 社会保障 ” 解释为 “ 国 省工伤 保 险 条 例 》 、《 广 东省 失业 保 险条 例 》 和《 广 东省职 工 生
制度 层面。 纵 观我国各省、 市 推 行 的 农 民工 社 会 保 障 制
的组织对这个组织 的成员所面 临的某种风险提供保 障, 为公 度 , 在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基础 上, 按照经费来源方
民提 供 保 险金 、 预 防或 治 疗疾 病 , 失 业 时 资助 并 帮助 他 们 重 新 式 、 覆 盖 人 员 范 围和 保 障 标准 , 可 以分 为 以下三 种 制 度 设 计 。
自于 美 国 1 9 3 5年 颁布 的 《 社 会保 障 法 》 , 其 中明确 使 用社 会 保 最终 实 现 “ 守 住 底线 , 卫 生保 健 ; 强化 服 务 , 就 业优 先; 依 托 社
促进农民工安居乐业政府应承担主要责任
全文共计5727字促进农民工安居乐业政府应承担主要责任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60多年前,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就预言:“农民——这是中国工人的前身。
将来还要有几千万农民进入城市,进入工厂。
如果中国需要建设强大的民族工业,建设很多的近代的大城市,就要有一个变农村人口为城市人口的长过程。
”目前,全国已有2.1亿的农民从农村走出来,成为城市工业的产业工人,而且每年还以500—700万左右的人数递增,已经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阶层。
促进农民工安居乐业,对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一、小康社会、现代化建设一样都离不开农民工
农民工为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农民工分布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已占从业人员半数以上,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农民外出务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形式,也为改善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
城市林立的高楼、宽阔的道路、发达的工业、繁荣的商业、旺盛的人气,都凝聚着广大农民工的心血和汗水、智慧和情感。
据测算,目前全国每个农民工每年创造的GDP是2.5万元,2.1亿农民工创造的GDP就是3
1。
新生代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保障的相关机制与实现路径
深刻认识新生代农 民工 基本文化权益保障的重要性和 紧迫性
伴 随 我 国 改 革 开 放 和 现 代 化 、 工 业 化 、 城 镇 化 的 发 展 进 程 ,新 生 代 农 民工 不仅 成 为 我 国新 兴 的 现 代 产 业 工 人 ,也 成 为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的重 要 力 量 。新 生 代 农 民 工 作 为 新 时期 流 动 的 劳 动 大 军 , 对 统 筹 城 乡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和 中 国
3新 生代农民工业余 生活单调枯 燥 ,文化 活动 内容比较 .
亘 一
发展压力 ,尽情享 受社会文化生活 。鉴于上述种种 原因, 目 前 ,新生代农 民工对于其文化生活现 状和精神文化 需求 的满
意 程 度 并 不 十 分满 意 。
改 革 开 放 以来 ,随 着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提 高 ,城 市 居 民的 文 化 活 动 也 日益 丰 富 。但 新 生 代 农 民 工 迫 于 生 活 压 力 , 抑 制
娱 乐设施很少接纳新 生代 农 民工 的城 市融入,社 区公共服务
建 设成 果不 能真 正惠 及 新 生 代 农 民工 群 体 。 2 新 生 代 农 民工 生 活 较 封 闭 ,文化 活 动 范 围较 小 .
精神文化需求 差异不大。大部分新生代农 民工 的工作 时间很 长 ,且多是重体 力劳动,因而 ,更加 喜欢 舒适的 、消遣 性的
事 实上 ,我 们应 当看 到 大量 新生 代农 民工缺 乏精 神慰
藉 , 因 此 关 注 新 生代 农 民工 的精 神 文 化 生 活 ,加 强 新 生 代 农 民 工 的 精 神 家 园 建 设 ,促 进 新 生 代 农 民工 的 “ 理 融 入 ”就 心 显 得 尤 为 重 要 。 只 有 充 分 发 挥 文 化 潜 移 默 化 的影 响 力 , 才 能 促 使 新 生 代 农 民 工 接 受 现 代 化 文 明 、 城 市 文 明 、城 市 生 活 习 俗 等 多 元 文 化 的 影 响 与 熏 陶 ,加 快 新 生 代 农 民 工 文 化 、 思 想 和 习俗 的 城 市 化 。 新 生 代 农 民 工 只 有 积 极 参 与 城 市 文 化 生 活 , 才 能 从 精 神 文 化 层 面 上 不 断增 强 其 对 城 市 生 活 的 认 同感 与 归 属 感 。进 而 , 不 断 激 励 新 生 代 农 民工 自强 不 息 、 奋 发 进
论农民工就业扶持中的政府角色
总第1 3 1期 第 2期
科学 ・ 经济 ・ 社会
S CI ENCE ・ ECoNoM Y ・S oCm TY
Vo 1 . 3 1,S u m No . 1 3 1 No . 2, 2 0 1 3
论 农 民工就 业 扶 持 中 的政 府 角 色
顾 微 微
之 处。政府应正确 定位 自身角 色, 为农 民工就业提供公 共政 策支持 , 深化 户籍 制度改革 , 建立城 乡一体 的劳动力 市
场, 完善社会保障体 系, 加 大对农民工人 力资本的投入 , 从被 动管理走向主动服务。 关键词 : 农 民工 ; 就业扶持 ; 政府责任 ; 角 色定位 中图分 类号 : F 4 0 3 文献标 志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6 - 2 8 1 5 ( 2 0 1 3 ) 0 2 - 0 0 7 6 — 0 5
b a r r i e r f o r mi ra g n t wo r k e r s .T h e g o v e r n me n t ,a s t h e h o l d e r o f t h e p u b l i c p o w e r nd a t h e d o mi n a t o r o f t h e s o c i a l ma n a g e — me n t ,s t i l l h a s n t f u l f i l l e d i t s d u t y i n s u p p o r t e mp l o y me n t o f mi ra g n t w o r k e s. T r h e g o v e n me r n t s h o u l d c o r r e c t l y p o s i t i o n i t s r o l e, p r o v i d e r u r l a mi ra g nt w o r k e r s w i t h s u p p o r t o f t h e p u b l i c p o l i c i e s ,i n t e n s i f y t h e r e f o r m o f h o u s e h o l d r e g i s t r a t i o n s y s t e m ,e s — t a b l i s h t h e u r b a n — r u r l a l a b o r ma r k e t ,i mp r o v e t h e s o c i a l s e c u r i t y s y s t e m ,i n c r e a s e i n v e s t me n t i n h u ma n r e s o u r c e s f mi o g r a n t wo r k e r s ,a n d t r a n s f o r m p a s s i v e ma n a g e me n t t o a g re g s s i v e s e r v i c e . Ke y wo r d s :r u r a l w o r k e r ;e mp l o y me n t s u p p o  ̄;g o v e r n me n t r e s p o n s i b i l i t y;r o l e p o s i t i o n i n g
试论政府公共服务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
例不胜枚举 , 足 以说 明农 民工 的劳动报酬权得不到 这 基本 的保 障。 ( ) 四 社会权 益受到 严重侵 害 农 民工这一 称谓不 仅仅 是对农 民工 身份 与职业 分 离的现 象描述 , 对农 民工 的管理 方面 , 也存 在着 明 显 的政策性 和观念 性歧视 。一些地 方把 农 民工视为 “ 盲流 ” “ 响社 会治安 的因素 ” 另外 , 民工子女就 、影 。 农 学难成为 目前一大难题 , 由于正 规学校需要缴纳高额 的借读 费 , 民工往往只有将子 女送到师资力量较差 农 的学校就读 , 教学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 同时 , 民工 的 农 住宿、 医疗 等条件 也极为恶 劣 , 大地影 响 了他们 的 极 身心 健康 , 等等 。 些都表 明农 民工 的社 会权益 没有 这 得到应有 的维护 。 二 、 民工权益缺 失的原 因 农 ( ) 一 体制 因素 造成农 民工 权益得不到保 障的不 是单项制度 , 而 是一整套制度设计 和安排 , 包括 以下几个方 面 :
( ) 二 劳动合 同签订率极低 , 且存在 非法合 同 在实际用人 中 , 多农 民工 由于未 与用人单位签 许
订劳动 合 同 , 而得不 到相关部 门的工 伤认定 , 不被 也 劳动仲裁机构受理 , 在寻求法律救助 的途 径上一再受 挫。 这是 农 民工进城 务工最 常遇到 的事情 。 用人 单位 为 了规避《 动法》 定 的应 对劳动 者承 担 的各 项义 劳 规 务, 降低 用工 成本 , 总是想方 设法逃避 与农 民工 签订 劳动合同 , 还有 的企业 、 主要农 民工签订 内容 为 “ 雇 工 伤概 不负责 ” 之类 的“ 生死合 同 ”这些 都是 严重 侵 害 , 农 民工合法 权益 的非法 合 同。 据调查 显示 ,0 0年签 21 订 劳动合 同的农 民工人数 仅 占农 民工总数 的 2 .%。 8 7 由于合 同的缺失 ,一旦农 民工合法权益受 到侵害 , 在 维权过程中便难以取证 , 合法权益就会严重受损 。
政府在农民工就业中的职能定位
的正常运转提供基本政策和制度 , 要为农民工就业在政 治制度
和经济制度上提供平台并制定规则 , 确保市场调解在人 力资源
配置中基础作用的发挥 , 进农民工的合理流动和分布 。要 以促
加以政 策性指导和引导 , 为农民工提供社会公共服务。
经 济 生 活
■■■广
【 摘要】 农民工就业问题关乎我国农民的经济收入, 关乎
农 村的和谐稳 定, 关乎 农 业 的 协 调 发 展 , 乎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关
融 危机 的条件下 , 当一部分农 民工由于社会 需求下 降 、 乏 相 缺
技能 、 疾病或年老等原因而被迫徘徊于市场经 济边缘 。保障农 民 工的合法权益 , 维护社 会正义 、 秩序 和稳定是 我国政府 的基
城 务工是其 中的重要途径之一 。勿庸置疑 , 政府对 此应担 负引 导、 组织 、 协调 、 保障等作用 , 中国特 色市场 经济条件下 , 府 在 政
在农民工就 业中应有 的职能主要包括 以下三个方面 。
1 为 农 民 工就 业 提 供 必 要 的 制度 安 排 、
现代经济社会同时也是政治社会 , 脱离了政治体 制制定 的
经济规则是无法运行的 。为此 , 我国政府必须为现代市场体 系
物 ,就业 问题 是生产力水平 提高过程 中必然 要出现 的社 会矛 盾 。但 当前 , 由于政府在农民 工问题 上基本制度的建立严重滞
后, 行政 干预太多 , 策引导太少 , 政 扶持与保 障更 少 , 能作用 职 本末倒置 , 进一步加重了农民工就业难 的现象。
农村经济发展。
二 、 民工 就 业 中政 府 的职 能 责 任 农
文化 权责清单情况汇报
文化权责清单情况汇报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和根基,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动力源泉。
文化权责清单是指文化工作的权利和责任清单,是文化工作的基本依据和指导原则。
下面将对文化权责清单情况进行汇报。
一、文化权责清单的制定。
文化权责清单是国家对文化工作的权利和责任进行明确和规范的文件,是文化工作的基本依据和指导原则。
我国的文化权责清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的,明确了国家、地方和社会各方对文化工作的权利和责任,为文化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文化权责清单的内容。
1. 国家的权利和责任,国家在文化工作中拥有领导、规划、管理、监督等权利,同时也承担着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优秀文化传统等责任。
2. 地方政府的权利和责任,地方政府在文化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推动、监督等责任,同时也享有制定地方性文化政策、推动地方文化产业发展、保护地方文化遗产等权利。
3. 社会各界的权利和责任,社会各界在文化工作中有参与、支持、监督、评价等权利,同时也承担着传承文化传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等责任。
三、文化权责清单的落实情况。
1. 国家的权利和责任,国家通过加大文化产业投入、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等措施,积极落实文化权责清单,推动文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 地方政府的权利和责任,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出台地方性文化政策、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强文化产业扶持等举措,积极落实文化权责清单,推动地方文化事业蓬勃发展。
3. 社会各界的权利和责任,社会各界通过举办文化活动、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传统等行动,积极落实文化权责清单,为文化事业的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四、文化权责清单的完善和落实。
为了更好地落实文化权责清单,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加强对文化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推动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
同时,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要加大对文化工作的投入,提高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农民工尊严保障的政府责任
的生存环境和精神健康状况令人堪忧 ,他们更渴求
() 3 任何人不得将 自己仅仅作为他人 的工具 , 任何
过上有尊严的生活。2 1 年富士康连续发生 的震惊 主体 ( 00 包括 政府 )亦 不 得将 人作 为工 具 ,人是 社会 海 内外 的跳楼 事件 ,反映 了农 民工 的生存 状 况依 然 生 活 的 目的。( 尊严不 只 意味着 物质 生活 的满 足 , 4) 十分恶劣。毫无疑问 ,用工单位在改善农 民工生存 更是 人 的 自我 实现 与超 越 。 状况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我们更应当认识
“ 尊严”在 《 辞海 》中有两种解释: 一是指 “ 庄 任 ,而且还应当通过积极的行动让人人都能有尊严 重而有威严 ,使人敬畏 ”;二是指 “ 对个人或社会 地 、体 面地生 活 。”
收 稿 日期 :2 1— 3 1 0 10—7
作者简介 :曾鹏 ( 9 7 男 ,湖北宜 昌人 ,三峡大学法学院讲 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 0 17 一) 0 9级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 究 生 。张劲松 ( 9 7 17 一)男 ,湖北宜 昌人 ,宜 昌市伍家 岗区人 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一
因为 它是一切权力 运作 的 目的和评价 的标 准 ”。 ‘ 相 对 于人 的尊 严 而言 ,国家 和社会 更 多地 以 ‘ 义务 主
、Hale Waihona Puke 政府保 障语境 下的人 的尊严界定
体 ’的形式出现。”㈣ “ 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
国家不 仅应 承 担起 护卫 公 民人格 尊严 不受 侵犯 的责
农 民工尊严保 障 的政府责任
曾 鹏 张劲松
( .三峡大学 法学 院 ,湖北 宜 昌 4 30 ; 2 1 402 .宜昌市伍家 岗区人 民法 院 政治部 ,湖北 " n 4 0 0 - 4 30 ) i f 摘 要 :有 尊严 的生活是人类社会发展 的必然追 求,也是人本执政理念的应有之 意。尊严是属 于全人类 的, 任何一 类群体 生活得 没有 尊严 ,便是对整个人类尊严的漠视 。公 民平等地 享有有尊严生活的权利 , 这也意味 着政 府要认 真对待公 民的尊严 ,关怀、尊重和保护每一类人、每 一个人 的尊严 。现代政府应秉承以人 为本 的理念 ,尊
文化部、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
文化部、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16.03.17•【文号】文公共发〔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3.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农民工工作正文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文公共发〔20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工会,文化部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以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为主线,着力保障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着力强化为农民工文化服务能力,着力发挥文化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作用,有序推进、逐步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让文化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农民工。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确导向,发挥引领作用。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促进农民工群体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明确政府主导,注重以人为本。
将为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作为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常住地政府的主体责任,保障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论文 (转)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摘要:我国二元的社会结构导致了城乡分隔的二元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工作为新的社会群体,却被排斥在这个保障体系之外,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却一直无人问津。
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形成了制度性的缺失,正视问题存在并积极求索化解之道势在必行。
本文对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和介绍,并对研究状况作了简要评析,根据农民工的实际状况,主要从制度和制度操作两个方面分析了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 加强该领域研究,最后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探索,并提出了可行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保障机制社会结构目录1前言................................................. - 4 -1.1研究背景........................................ - 4 -2、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其滞后的隐患和原因............ - 5 -2.1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和体系发育滞后 ................ - 5 -2.2、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 - 6 -2.3农民工社会保障隐患及问题 ........................ - 6 -3.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 7 -3.1.农民工建设社会保障的原因....................... - 7 -3.3,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 - 8 -3.4.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可以产生一定的经济意义........ - 8 -3.4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对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具有积极意义.- 9 -3.5.社会保障建设对农民工自身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 9 -3.5.1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弊端 .................. - 10 -3.5.2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有利条件 .............. - 10 -4.1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障碍因素 ...................... - 11 -4.2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制方面的因素: ............. - 11 -4.3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客观方面的因素: ........... - 12 -5.1、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框架体系与基本思路........... - 12 -5.1.1,社会保障体系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人口......... - 13 -5.1.2农民工实行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
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
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农民工作为城市化进程中最重要的劳动力来源之一,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农民工的特殊身份和劳动环境,他们的权益保障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中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劳动权益保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是保障其权益的重要基础。
为了加强劳动权益保护,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政策,包括建立工资支付担保制度、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等。
工资支付担保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通过政府的担保机构提供相应的财务担保。
劳动合同制度要求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约定工资、工时、工作内容等。
此外,政府还建立了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为农民工提供了一种有效的争议解决途径,以维护其劳动权益。
二、提高工作条件和社会保障水平农民工作为城市化进程中重要劳动力的来源,为了吸引和留住农民工,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其工作条件和社会保障水平。
政府鼓励企业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同时,政府也加大了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力度,包括建立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等,为农民工提供了相应的社会保障。
三、加强监督执法和舆论监督为了确保农民工权益保护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中国政府加强了对相关政策的监督执法和舆论监督。
政府通过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确保政策的落地。
同时,政府还鼓励舆论监督,加强媒体对农民工问题的曝光和报道,推动社会舆论对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的关注,并促使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四、加强组织建设和培训工作保障农民工权益,需要加强组织建设和培训工作。
政府鼓励和支持农民工成立工会组织,发挥工会在维权方面的作用。
同时,政府也加大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投入,提供培训课程,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
通过组织建设和培训工作,能够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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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期
长春工业大学学报 ( 会科学版) 社
J u n l a g h n Unie st fTe h o o y S ca ce c s Ed t n) o r a Ch n c u of v r i o c n l g ( o i lS i n e i o y i
能是 提 供 公 共 产 品与 公 共 服 务 , 括基 本公 共 产 品 , 国防 、 律 与 秩 序 、 产 所 有 权 、 观 经 济 管 理 、 共 医 疗 卫 生 、 础 教 包 如 法 财 宏 公 基 育 、 境保 护 、 会 保 险 和 社 会 福 利 等 等 ; 要 提 供 混 合公 共 产 品 , 基 础 设 施 和 公 共 事 业 发 展 等 。1 环 社 还 如 l ] 世 界 银 行 还 将 提 供 五 项 最 基 本 的公 共 产 品作 为 政 府 的 基 础 性 任 务 : 立 法 律 基 础 ; 持 非 扭 曲 性 的政 策 环 境 , 括 宏 观 建 保 包 经济 稳 定 ; 资 于基 本 的社 会 服务 与基 础设 施 ; 护 承 受 力 差 的 阶 层 ; 护 环 境 。1 以说 , 府 有 责 任 保 障 农 民 工 群 体 的 各 投 保 保 l所 ] 政
目前 我 国 有 上 亿 的 农 民 工 , 已经 成 为 成 为 推 动 我 国 城 市 发 展 及 其 现 代 化 进 程 的 一 支 生 力 军 。这 些 年 来 这 一 庞 大 的 群 其
体 合 法 权 益 经 常 受 到 侵 害 , 工 作 环 境 恶 劣 , 全 条 件 差 , 资 被 拖 欠 和 克 扣 等 等 。这 些 问 题 已 引起 了党 中 央 和 国 务 院 和 各 如 安 工 级 政 府 部 门 的 高 度 重 视 , 需 要 指 出的 是 以往 大 家 较 多 地 关 注 的是 农 民工 群 体 物 质 层 面 的 权 益 维 护 , 忽 视 了他 们 精 神 文 化 但 却
[ 摘 要] 保 障 农 民工 文 化 权 益 , 政府 须 承 担 首 要 职 责 。 本 文 着 重 阐述 农 民 工 文 化 权 益 缺 失 的现 状 、 生原 因及 政 产
府 应 如 何 承 担 起 保 障农 民工 文 化 权 益 的 职责 。
[ 关键 词] 农 民工 ; 神 文 化 权 益 ; 府 职 责 精 政 [ 金 项 目] 吉 林 省 社 科 规 划 项 目 “ 国特 色 社 会 主 义 公 共 文 化服 务 体 系建 设 研 究” 编 号 :08 S 2 ) 基 中 ( 2 0 B HX 4 。
Vo1 2 NO. .3 03
M a .2 1 y 01
2 1 0 1年 5月
口 行 政 管 理研 究
论 政 府在 农 民工 文化 权 益 保 障 中 的 职 责
刘 丽娟 李 晓 东
( 春 工业 大 学 政 治 与 行 政 学 院 , 长 吉林 长 春 1 0 1 ) 30 2
[ 者 简 介 ] 刘 丽 娟 ( 9 7 ) 女 , 士 , 春 工 业 大 学 政 治 与行 政 学 院 副 教 授 , 要 从 事 行 政 管 理 研 究 ; 晓 东 作 16 一 , 硕 长 主 李 ( 9 8 , , 士 , 春 工 业 大 学政 治 与行 政 学 院 副教 授 , 要 从 事 行 政 文 化 研 究 。 1 6 一) 男 硕 长 主
种 权 益 , 其 是 他们 的精 神 文 化 权 益 。 尤
一
、
农 民工 的 文 化 生 活 现 状 及 问 题
当前 农 民 工 的 文 化 生 活 普遍 处 于 贫 困 状 态 , 为 “ 市 文 化 的 沙 漠 地 带 ”。据 有 关 部 门 进 行 的调 查 结 果 看 , 民 工 的精 神 成 城 农
二 、 民工精 神文化 生 活贫 乏的原 因 农
( ) 一 工作 时 间长 、 动 强 度 大 、 济 收 人低 劳 经
权 益 的保 障 。
农 民工 群 体 作 为联 结 城 乡 的 特殊 群 体 , 重 和 保 障 他 们 的 文 化 权 益 , 一 项 关 乎 我 国 长 治 久 安 、 续 发 展 的 战 略 举 措 , 尊 是 持 对
提 高 国 民 素质 、 动 现 代 化 城 乡 发 展 和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 具 有 重要 意 义 。 推 都
文 化 生 活 极 度 贫 乏 , 本 上 没 有 什 么 业 余 精 神 文 化 生 活 , 们 打 发 空 闲 时 间 的 主 要 方 式 是 聊 天 、 觉 、 牌 、 逛 。 这 种 状 况 基 他 睡 打 闲 不 仅 使 他 们 无 法 提 升 自我 , 入 城 市 , 且 还 可 能 走 向 反 面 。 因 为 文 化 生 活 匮 乏 , 所 事 事 , 们 完 全 可 能 选 择 其 他 方 式 消 融 而 无 他
遣, 以填 充 精 神 的空 虚 。酗 酒 、 博 、 读 或 观 看 低 俗 、 力 、 情 内容 的 书 刊 影 视 , 别人 还 可 能走 上犯 罪 的道 路 , 城 市 社会 赌 阅 暴 色 个 给 治 安 带来 隐 患 。从 这个 意义 上讲 , 善 和 丰 富 农 民工 的文 化 生 活 就 更 显 必 要 了 。 改 这里 我们 有 必 要对 农 民 工精 神文 化 生 活 贫 乏 的 原 因 进行 分 析 , 以求 解 决 问题 之 策 。
政府 应 承 担 起 切 实 尊 重 和保 障这 个 庞 大农 民工 群 体 精 神 文 化 权 益 的 首 要 职 责 。 因 为 , 代 政 府 活 动 的 主 要 目 的是 为 社 现
会 全体 公 民提 供 充 足 而 优 质 的公 共 产 品 , 社 会 提 供 公 正 公 平 的公 共 服 务 。早 在 1 9 年 的世 界 发 展 报 告 中就 指 出 , 府 的职 为 97 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