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及持证管理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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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及持证管理制度文件
1.目的:贯彻国家及机械行业对岗位资质、资格的要求,加强岗位取证的培训管理,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2.适用范围:所有需持证操作或安装、维修机械的人员。
2.1外部培训适用于:行业要求的特殊工种培训9种证件。(塔式吊车司机、流动式吊车司机、桥式吊车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厂内机动车司机、起重机安装维修工、电梯安装维修工、起重机检验员、电梯检验员)。
2.2内部培训适用于:木工机械、钢筋机械、搅拌机及卷扬机的操作人员,要求该类人员持证上岗。
3.制度
3.1外部培训取证程序
3.1.1外部培训操作证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复检,过期失效。
3.1.2各专业公司或项目部机械管理工程师在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度《年度需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名单》(附表93)报公司工程部。
3.1.3工程部根据需要编制《年度机械专业人员培训计划》(附表94)。
3.1.4工程部根据《年度机械专业人员培训计划》(附表94)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国家或行业的培训,并办理相关培训手续。
3.1.5专业公司或项目部负责及时通知参加培训取证人员到指定地点。
3.1.6培训结束,证件交公司人事部,未取得作业证人员费用自理。
3.1.7要求专业公司或项目部保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复印件。
3.2内部培训取证程序
3.2.1证件有效期从证件下发生效,工程结束时自动失效。
3.2.2机械租用单位负责对上述机械的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的上岗培训。
3.2.3机械租用单位机械管理工程师按照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该机械的应知应会负责对
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根据操作工种不同开展笔试、实际操作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及相关的培训记录报公司人事部。
3.2.4人事部负责核查并发放证件,工程部负责监督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3.3台帐的建立:
3.3.1工程部和机械公司建立《特殊工种培训人员台帐》(附表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