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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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概况

黄浦区是上海的经济、行政、文化中心所在地,是上海的心脏、窗口和名片。黄浦地处黄浦江和苏州河合流处的西南端。北起苏州河,与虹口、闸北两区相望;东、南濒黄浦江,与浦东新区一江之隔;西至成都北路、延安中路、陕西南路、肇嘉浜路、瑞金南路,与静安区、徐汇区为邻。全区面积为20.52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8.71平方公里,水域面积1.81平方公里。

全区户籍人口90.63万人,常住人口67.87万人,人均期望寿命为83岁。区境内辖南京东路、外滩、瑞金二路、淮海中路、豫园、打浦桥、老西门、小东门、五里桥、半淞园路10个街道,共192个居委会和1个社工站(新天地社工站)。

作为上海的城市原点、交通枢纽中心,黄浦区拥有十分便捷的立体交通网络,区内交通呈立体网络状,辐射区内外。

黄浦区区境自唐天宝十年至宋代属华亭县,至元代隶属上海县。1843年上海开埠,境内地区被英、法等国强辟为租界。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以黄浦江名建立了最早的黄浦区。1993年原黄浦区、南市区境内浦东地区全部划归浦东新区,2000年原黄浦区、南市区撤销,建立新的黄浦区,2011年撤销原黄浦区、卢湾区建制,建立现在的黄浦区。

新黄浦区的建立,将全面放大两区原有的优势和特色,形成“1+1>2”的整体效应,有力推进新一轮的发展。特别是1.35平方公

里的世博会园区的后续开发,为城区未来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载体。

旧区改造

黄浦区把旧区改造作为最大的发展和最大的民生,加快推进旧区特别是成片二级旧里的动迁改造。积极实施“阳光动迁”,在全市率先试行“征询制”和“数砖头加套型保底”的动迁新机制,进一步增强动迁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得到中央巡视组、国家部委和市委、市政府肯定。“十一五”期间,全区累计拆除旧房242.33万平方米,近3.7万户居民彻底解决了居住困难。

城区管理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城区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拓展完善网格化管理功能,建立全区联席会议、街道联席会议、责任区、岗区的四级网格化管理体制,并将防汛防台、交通实时流量监控和公安视频监控等信息接入网格化管理平台,推动城市管理多部门网络监控资源共建共享,有效提升网格化管理的智能化水平,网格化管理的立案率、结案率、及时结案率和“12319”城建热线居民投诉率保持“三高一低”。

市容环境

健全市容环境质量检查评价机制,实施“天天查、突击查、重点查”相结合的第三方测评,在全市率先开展渣土专营试点,并进一步规范跨门营业、无证设摊、店招店牌、非机动车停放难点顽症整治。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始终保持全市较高水平。加强固体废弃物、医疗废物以及特殊垃圾收集、转运和处臵的管

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臵率保持全市优良水平。对人民广场、外滩、田子坊、新天地等重点地区开展绿化景观、市容市貌整治,保持城区环境整洁美观。全区绿地面积达到260公顷。

区市政委(区城管执法局)内设机构设臵

区市政委(区城管执法局)机关内设机构:党工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科、行政办公室、综合财务科、市容管理科、灯光广告管理科、业务监管科、运行管理科、法制科等9个科室。根据本区工作实际,设立6个由区市政委管理的重点地区管理办公室: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人民广场地区管理办公室、南京路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豫园商业旅游区管理办公室、新天地地区管理办公室、田子坊地区管理办公室。

黄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区市容市貌综合管理和城管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本区市容市貌综合管理和城管执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区域内市容市貌的综合管理和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市容环境责任区工作;负责“门责”管理工作;配合区文明办做好文明城区、文明单位等经常性的检查、评比工作。

(四)负责区域内户外广告的总体规划、开发、建设和设臵等管

理、协调工作;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开展景观灯光建设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引进;负责景观灯光的规划、建设、协调和管理。

(五)负责外滩风景区、人民广场地区、南京路步行街、豫园商业旅游区、新天地地区、田子坊地区等重要地区的综合管理;协调、督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各自的管理职责。负责区域内苏州河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依据上海市人大决定和授权,在区域内相对集中行使本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规定,并依法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

(七)负责牵头推进豫园地区功能开发,统筹协调豫园地区重大活动、重要调整、重点项目的全面推进。

(八)负责区域内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工作,一口受理市12319热线转到黄浦区的违章搭建投诉和区疑难搭建及难以界定的违法建筑的投诉问题,按工作流程处臵流转;配合全区重大工程、动迁基地拆除遗留疑难违章搭建。

(九)负责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的网格化监督与管理,承担区级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与市级平台之间的信息交换。

(十)负责有关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黄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市政委今年的工作目标是: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一带”、“两街”和“五个功能区”建设,聚焦城市名片和重点区域,注重完善常态长效管理模式,促进管理效能的提升;注重加强难点问题治理和日常基础管理,促进管理水平的提升;注重打造市容环境精品,促进城区形象的提升。

二、工作安排

(一)立足长效,完善机制,全力提升管理效能

工作机制上重点将抓好管理、执法、服务三个关键环节。

1、管理机制上坚持差别化管理和门责自律管理

——差别化管理机制。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是细化标准、科学分级,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差别化管理。要对“撤二建一”后的新黄浦区道路情况进行重新梳理,按照重点、管控、面上区域设立从高到低相应的统一管理标准,进行差别化管理,切实加强重点地区、重要时段管理,保持一般地区、平常时段可控状态。六个风景区作为重点管理区域,按照“全天候、全方位、零容忍”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常态长效。全区24条主要道路要做到基本无乱设摊、跨门经营、“三乱”等现象,发现此类情况,力争20分钟内到场,30分钟处臵完毕。在此基础上,切实改善面上中小道路特别是菜场周边中小道路的市容环境面貌,加强早晚时段乱设摊、跨门营业等市容顽症的管控,按照“有序可控,疏堵结合,逐步化解”的要求,持续予以整治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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