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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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建设标准

血液透析室建设标准

血液透析室建设标准血液透析室的建设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分区布局:血液透析室应遵循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的原则,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

清洁区应包括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清洁库房、配液间、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及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潜在感染风险区域应包括透析治疗室、专用手术室/操作室、接诊室/区及患者更衣室;污染区应包括透析器复用间、污物处理室及洁具间。

进入潜在感染风险区域和/或污染区域的被污染物品,未经消毒不得返回清洁区域。

2. 人员配置:每个血液透析班次至少应有2名执业医师在岗,每位医师管理病情稳定的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每班次不超过30例。

此外,还应根据血液透析机和患者数量以及透析室布局等,合理配备护士数量。

每名护士每班次负责治疗和护理的患者应相对集中,数量不超过5名透析患者。

3. 设备设施:血液透析室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血液透析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配备10台以上,其他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

同时,还应配备相应的水处理设备、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等。

每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透析废液排水接口等。

4. 通风和采光:透析治疗室应具备通风设施和/或空气消毒装置,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Ⅲ类环境要求。

5. 感染控制:应制定严格的接诊制度,实行患者实名制管理。

同时,应建立并落实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检测制度、设备维修和保养制度等,以预防和控制医源性感染。

6. 废弃物处理:医疗废弃物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此外,对于开展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的血液透析室,还应根据实际需要配置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同时,血液透析室还应定期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和感染控制指标的检测,以确保透析治疗的安全和质量。

最新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最新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一、血液透析室分区布局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应设置①功能区:透析治疗室(设立普通治疗区和/或隔离治疗区)和治疗准备室;②辅助功能区:水处理间、清洁库房、污物间、洁具间以及接诊室/区、患者更衣室等;③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

有条件可在功能区设置专用手术室/操作室,使用集中供液系统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配液间,开展透析器复用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透析器复用间和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

布局和流程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洁污分区明确、标识清晰、流程合理。

其中,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清洁库房、配液间、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及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为清洁区域,透析治疗室、专用手术室/操作室、接诊室/区及患者更衣室为潜在感染风险区域,透析器复用间、污物处理室及洁具间为污染区域,不同洁净度区域内的功能用房遵循相对集中安置的原则。

二、人员(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有肾脏病学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配置1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至少配备6名执业护士。

不足10台透析机的,每台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应至少配备1名工程师/技师。

(四)医师、护士和工程师/技师都应具有3个月及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医疗和护理组负责人必须具备肾脏病学和透析专业知识,具备1年以上血液透析工作经历。

(五)应根据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应经规范化培训后上岗,并定期培训考核。

三、房屋、设施(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床(椅)间距不少于1.0米;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及其安全装置、反渗水供给接口、透析废液排水接口。

(二)透析治疗区内,根据规模及布局应设置1个或多个能够观察覆盖全部患者的医护工作站。

(三)水处理间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

(四)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及配液间通风条件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血液透析室(中心)应按照实际需要合理布局。

通常,血液透析室(中心)应划分出以下三大区域:一、污染区;二、半污染区;三、非污染区。

三大区域内又分别划分出治疗、储存、休息、办公等区域。

下面就各区域的布局进行详细划分及做相关的标准要求。

一、污染区污染区为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布局重点,在污染区内,须设置普通病人HBsAg (-)血液透析治疗间(区)、隔离病人HBsAg(+)血液透析治疗间(区)、配药配剂室、污物/废弃物/洁具储存清洗间、以及HBsAg(-)病人使用可重复使用透析器的复用冲洗间等。

(一)普通病人透析治疗间1、透析治疗间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

见表-1表1项目合格标准物品表面消毒效果<10cfu/cm2空气消毒要求<500cfu/cm2医务人员手<10cfu/cm2透析治疗间应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

要保证室内光线充足。

保持安静,空气清新,做到良好的通风或设新风装置,必要时应当使用换气扇。

透析治疗间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2、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

透析单元间距计算不能小于0.8米。

实际占用面积不小于3.2平方米。

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透析机的废液管不可直接与污水管道接触,中间应有空气间隔,避免污水管道的细菌逆向生长造成污染),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移动负压抽吸装置。

根据环境条件,可配备网络接口,耳机或呼叫系统等。

3、透析治疗间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在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允许将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病人体内。

4、护士站设在便于观察和处理病情及设备运营的地方。

备有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物品及药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

最新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最新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一、血液透析室分区布局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应设置①功能区:透析治疗室(设立普通治疗区和/或隔离治疗区)和治疗准备室;②辅助功能区:水处理间、清洁库房、污物间、洁具间以及接诊室/区、患者更衣室等;③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

有条件可在功能区设置专用手术室/操作室,使用集中供液系统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配液间,开展透析器复用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透析器复用间和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

布局和流程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洁污分区明确、标识清晰、流程合理。

其中,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清洁库房、配液间、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及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为清洁区域,透析治疗室、专用手术室/操作室、接诊室/区及患者更衣室为潜在感染风险区域,透析器复用间、污物处理室及洁具间为污染区域,不同洁净度区域内的功能用房遵循相对集中安置的原则。

二、人员(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有肾脏病学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配置1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至少配备6名执业护士。

不足10 台透析机的,每台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应至少配备1名工程师/技师。

(四)医师、护士和工程师/技师都应具有3个月及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医疗和护理组负责人必须具备肾脏病学和透析专业知识,具备1年以上血液透析工作经历。

(五)应根据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应经规范化培训后上岗,并定期培训考核。

三、房屋、设施(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床(椅)间距不少于1.0米;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及其安全装置、反渗水供给接口、透析废液排水接口。

(二)透析治疗区内,根据规模及布局应设置1个或多个能够观察覆盖全部患者的医护工作站。

(三)水处理间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

(四)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及配液间通风条件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

最新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汇编

最新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汇编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血液透析室(中心)应按照实际需要合理布局。

通常,血液透析室(中心)应划分出以下三大区域:一、污染区;二、半污染区;三、非污染区。

三大区域内又分别划分出治疗、储存、休息、办公等区域。

下面就各区域的布局进行详细划分及做相关的标准要求。

一、污染区污染区为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布局重点,在污染区内,须设置普通病人HBsAg (-)血液透析治疗间(区)、隔离病人HBsAg(+)血液透析治疗间(区)、配药配剂室、污物/废弃物/洁具储存清洗间、以及HBsAg(-)病人使用可重复使用透析器的复用冲洗间等。

(一)普通病人透析治疗间1、透析治疗间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

见表-1表1项目合格标准物品表面消毒效果<10cfu/cm2空气消毒要求<500cfu/cm2医务人员手<10cfu/cm2透析治疗间应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

要保证室内光线充足。

保持安静,空气清新,做到良好的通风或设新风装置,必要时应当使用换气扇。

透析治疗间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2、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

透析单元间距计算不能小于0.8米。

实际占用面积不小于3.2平方米。

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透析机的废液管不可直接与污水管道接触,中间应有空气间隔,避免污水管道的细菌逆向生长造成污染),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移动负压抽吸装置。

根据环境条件,可配备网络接口,耳机或呼叫系统等。

3、透析治疗间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在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允许将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病人体内。

4、护士站设在便于观察和处理病情及设备运营的地方。

备有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物品及药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

透析室技术规范

透析室技术规范

血液透析技术管理规范为了规范本省血液透析医治的管理,保证医治的质量和病人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血液透析医治的大体要求。

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等技术参照本规范执行。

一、医疗机构大体要求(一)开展血液透析医治的单位必需是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

(二)血液透析长期血管通路(包括长期性中心静脉导管和各类动静脉内瘘)成立手术必需在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内科、外科、放射科、查验科等大体功能科室,能够独立完成大体诊疗项目,具有处置内外科常见病和内外科急症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

(三)血液透析室( 中心)应具有透析医治间、水处置间、医治室、候诊室等大体功能区域;应有符合规格的透析机、水处置装置及抢救的大体设备;必需成立并执行感染控制办法、透析液及透析用水的质量检测制度、技术操作规范、设备检查及维修制度及病历档案管理制度。

1.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血液透析室(中心)按实际需要合理布局,必需具有大体功能区,区分清洁区与污染区。

(1)透析医治间①透析医治间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III类环境(附件1),并维持安静,光线充沛。

具有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

维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利用换气扇。

地面应利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②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

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中心供液系统要有透析液接口。

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

③透析医治间应当具有双路电力供给。

若是没有双路电力供给,在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有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病人体内。

④有操作用的医治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大体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简易呼吸器)。

(2)医治室医治室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对III类环境的要求。

血透室三区划分要求

血透室三区划分要求

血透室三区划分要求
血透室三区划分主要包括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

以下是各区的具体要求:
1. 污染区:污染区是血液透析室中最重要的区域之一,包括普通病人HBsAg(-)血液透析治疗间(区)、隔离病人HBsAg(+)血液透析治疗间(区)、配药配剂室、污物/废弃物/洁具储存清洗间等。

这个区域主要负责接收、处理和净化血液中的毒素和废物,因此是血液透析室中最重要的区域之一。

2. 半污染区:半污染区是指介于污染区和清洁区之间的区域,包括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储物室等。

这个区域主要负责一些中间环节的工作,例如配药、准备工作等。

这个区域需要注意清洁和消毒,以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3. 清洁区:清洁区是血液透析室中最为重要的区域之一,包括普通病人HBsAg(-)血液透析治疗间(区)、隔离病人HBsAg(+)血液透析治疗间(医务人员使用可重复使用透析器的复用冲洗间等。

这个区域是医护人员和病人接触最为频繁的区域之一,因此需要特别注意清洁和消毒工作,以保障病人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

在血透室的三个区域中,每个区域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要求。

合理划分这些区域有助于保证病人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如有需要,可以请教资深的血液透析医生或者护士,了解更
详细的信息。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血液透析室(中心)按实际需要合理布局。

(1)透析治疗间1、透析治疗间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

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

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换气扇。

透析治疗间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2、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位,透析单元间距按床间距计算不能小于0.8米,实际占用面积不小于3.2平方米。

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

根据环境条件,可配备网络接口、耳机或呼叫系统等。

3、透析治疗间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

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在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允许将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病人体内。

4、护士站设在便于观察和处理病情及设备运营的地方。

备有治疗车(内含血透操作必备物品及药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

(2)治疗室治疗室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透析中需要使用的药品如促红细胞生成素、肝素盐水、鱼精蛋白、抗生素等应当在治疗室配制。

备用的消毒物品(缝合包、静脉切开包、无菌纱布等)应当在治疗室储存备用;存量较多的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耗材可以在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其它Ⅲ类环境中存放。

(3)水处理间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机占地面积的1.5倍以上;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置地漏。

水处理间应维持合适的室温,并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

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放置处应有水槽,防止水外漏。

水处理机的自来水供给量应满足要求,入口处安装压力表,入口压力应符合设备要求。

透析机供水管路和排水系统应选用无毒材料制备,保证管路通畅不逆流,避免死区滋生细菌。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布局及要求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布局及要求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 分区布局及要求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 布局及要求
血液透析室(中心)按实际需要合理布 局,必需具备基本功能区,区分清洁区 与污染区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布局及要求
透析治疗间:
1)环境要求 2)单元面积配置 3) 应急供电 4) 护士站配置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布局及要求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布局及要求
透析治疗间: 3) 应急供电 透析治疗间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 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在停电时, 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 允许将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病人 体内。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布局及要求
透析治疗间: 4) 护士站配置
护士站设在便于观察和处理病情及设备 运营的地方。备有治疗车(内含血透操 作必备物品及药品)、抢救车(抢救物 品及药品)及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 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
(四 )工作人员和病人更衣区:
1)各自独立的更衣区
工作人员和病人更衣区要分开,病人更衣区的大 小应根据透析室(中心)的实际病人数量决定, 以不拥挤、舒适为度。工作人员在更衣区更换工 作服、工作帽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间和 治(沙发)和更衣柜,病人更 换透析室(中心)为其准备的病号服和拖鞋后方 能进入透析治疗间。病号服和拖鞋专人专用。
(二)治疗室:
1)环境要求
治疗室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对III类环境的要求。
2)治疗用品的配制与存放
透析中需要使用的药品如促红细胞生成素、肝素 盐水、鱼精蛋白、抗生素等应当在治疗室配制。 备用的消毒物品(缝合包、静脉切开包、无菌纱 布等)应当在治疗室储存备用;存量较多的透析 器、管路、穿刺针等耗材可以在符合《医院消毒 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其它III类 环境中存放。

独立透析中心设置规范(独立血液透析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

独立透析中心设置规范(独立血液透析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

独立透析中心设置规范(独立血液透析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规范透析中心的设立和管理,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6年12月下发了《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下称“67号文”)。

“67号文”的出台标示着独立透析中心有了国家统一的规范,且在全国放开独立透析中心的设置和服务。

透析中心是独立设置的对慢性肾衰竭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治疗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透析部门。

独立设置,不属于其他医疗机构,表明透析中心需要独立拥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2017年2月最新修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十三项规定,“血液透析中心”属于医疗机构的类别,所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同样适用于对独立透析中心的设立、登记和执业监管。

第1节中国独立透析中心的发展历程一、血液透析的发展和规范1. 血液透析技术的引进和发展近代医学意义上的血液净化始于1850年对清除毒素和净化水的研究。

1854年,苏格兰化学家Thomas Graham 首先提出“透析”(dialysis)概念。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现代透析机之父William Kollf开展一系列透析技术研究。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华盛顿Georgetown 大学医院的George Schreiner医生开始为慢性肾衰竭患者提供长期透析治疗。

我国的透析发展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1957年上海夏其昌医师在我国首次报道Skegg leonard型人工肾的临床应用。

1958年天津马腾骧教授用法国Kolff人工肾治疗急性肾衰竭患者。

1966年,北京于惠元教授用英国Lucus型人工肾治疗慢性肾衰竭病人,从此我国血液透析治疗尿毒症拉开了序幕。

1989年底,全国血透机约762台,患者约为19,325例,2000年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分会统计:全国血透机4967台,患者约41,755人。

2008年底,中国医院管理协会统计共有102,863例慢性透析患者。

血液透析中心导管室医院感染管理

血液透析中心导管室医院感染管理

13.导管室医院感染管理(一)建筑布局1、应设置在相对独立、安静与清洁的区域,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分医疗区和辅助区,医疗区包括手术间,辅助区包括洗手间、办公室、候诊区、污物间。

2、手术间内部设施、温控、湿控要求应当符合环境卫生学管理和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

3、地面、墙面、天花板等应光滑、无孔隙、防潮、耐清洁消毒。

(二)人员管理1、科室应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监控小组,由科室负责人、手术医师、监控技师、监控护士组成,督促落实各项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2、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所有人员入室前应做手卫生。

(三)手术管理1、患有皮肤化脓性感染及其他传染病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手术。

2、手术前应按照手术人员要求进行外科手消毒、戴医用外科口罩和帽子、穿无菌手术衣、戴外科手套。

3、手术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

手术部位消毒时由从内向外的方式涂擦至少2遍,待其自然干燥以后,再铺设从头到脚的大无菌巾。

4、应有效控制患者血糖、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患者在手术过程中注意保温等。

5、进入人体无菌组织、无菌器官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6、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不得重复使用;非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手术器械等由消毒供应中心集中回收、清洗、灭菌。

7、医务人员应遵守标准预防原则,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减少职业暴露的发生。

8、手术床上用品一人一用一更换。

(四)消毒隔离1、保持手术间空气清洁,层流洁净手术间术前30分钟开机,术后达到自净时间;普通介入室无人情况下紫外线照射消毒,有人情况下按要求开启空气消毒机。

2、窗台、墙面、地面保持清洁干燥,定期湿式擦拭,有明显污染时使用清洁剂或消毒剂擦拭。

3、手频繁接触的物体表面,如各种仪器表面、手术床、门把手、洗手池、平车等每日湿擦拭,有明显污染时使用清洁剂或消毒剂擦拭。

连台手术之间、当天手术全部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4、清洁用具专室专用,标识清楚,使用后分开清洗消毒,晾干备用。

血液透析室建设基本条件

血液透析室建设基本条件

血液透析室建设基本条件一、分区布局1、血液透析室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等条件;2、血液透析室应当包括透析治疗区、水处理区、治疗区、候诊区、接诊区、库房和患者更衣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各功能区域应当合理布局,区分清洁区与污染区,清洁区包括透析治疗区、治疗区、水处理区和库房等;3、透析治疗区由若干透析单元组成;每个透析单元由一台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每个透析单元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床椅间距不小于0.8米;4、血液透析室应当设置4个以上透析单元;5、水处理区面积应为水处理机占地面积的倍以上,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6、血液透析室应当设置护士站,护士站应当便于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技术操作;二、设备基本设备:至少配备10台血液透析机、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装置、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配备相应的设备急救设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信息化设备:至少具备一台能过上网的电脑三、人员配备1、血液透析室应当满足透析患者,配备足够数量、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不少于6个月的透析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护人员;2、独立建制的血液透析室应当至少配备3名执业医师,并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设置在相关科室内的血液透析室,其医师可由相关科室统一安排,应当有至少1名主治医师负责血液透析室的日常工作;3、血液透析室医师负责制定和调整患者透析方案、处理急慢性并发症、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等,并做好相关记录;4、二级医院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一定血液透析工作经验的执业医师担任;5、血液透析室护士的配备应当根据透析机和患者的数量以及透析环境等合理安排,每名护士负责操作及观察的患者应相对集中且数量不得超过4个;6、血液透析室护士应当熟练掌握血液透析机及各种血液透析通路的护理、操作,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定期巡视患者及机器运作情况,做好相关护理记录;7、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二级医院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师担任;8、设置1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1名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具有技师或工程师资质的专职技师;9、血液透析室技师负责透析设备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定期进行透析用水及透析液的检测,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10、血液透析室根据工作需要,可配置其他工作人员;。

血液透析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血液透析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血液透析技术管理规范为了规范本省血液透析治疗的管理,保证治疗的质量和病人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基本要求。

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等技术参照本规范执行。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单位必须是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

(二)血液透析长期血管通路(包括长期性中心静脉导管和各种动静脉内瘘)建立手术必须在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内科、外科、放射科、检验科等基本功能科室,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具有处理内外科常见疾病和内外科急症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

(三)血液透析室(中心)应具备透析治疗间、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应有符合规格的透析机、水处理装置及抢救的基本设备;必须建立并执行感染控制措施、透析液及透析用水的质量检测制度、技术操作规范、设备检查及维修制度及病历档案管理制度。

1.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血液透析室(中心)按实际需要合理布局,必需具备基本功能区,区分清洁区与污染区。

(1)透析治疗间①透析治疗间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 )中规定的III 类环境(附件1 ),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

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

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换气扇。

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②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

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中心供液系统要有透析液接口。

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

③透析治疗间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

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在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病人体内。

④有操作用的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基本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简易呼吸器)。

(2)治疗室治疗室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 )中规定的对III 类环境的要求。

独立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

独立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

独立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一)医师:至少有1名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2名主治医师或住院医师。

二)护理人员:至少有1名主管护师、2名护师、2名护士。

三)医技人员:至少有1名血液透析技师、1名药剂师、1名检验师。

四)管理人员:至少有1名中层管理人员、1名后勤人员。

四、房屋和设施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二)透析室:应当符合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

三)药剂室:应当符合药品管理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药品和药剂管理设备。

四)检验室:应当符合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和药品。

五)消毒供应室:应当符合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毒设备和消毒药品。

五、分区布局一)透析室:应当设置为单独的区域,避免与其他区域交叉污染。

二)药剂室和检验室:应当设置为单独的区域,避免与其他区域交叉污染。

六、设备一)透析机: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透析治疗的安全和有效。

二)药品和药剂管理设备:应当符合药品管理相关规定,保证药品使用的安全和有效。

三)检验设备:应当符合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和有效。

七、规章制度一)应当制定完善的治疗方案和操作规程,包括血液透析治疗的各项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对血液透析治疗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和管理。

八、医疗机构级别独立血液透析中心应当达到二级或以上医疗机构的标准。

九、注册资金独立血液透析中心的注册资金应当不少于100万元。

一、医疗人员要求为了保证血液透析中心的质量和安全,至少需要有两名执业医师,其中一名必须是在本机构固定执业且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另外,还需要至少有一名固定或多点执业的肾脏病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定期巡查。

在血液透析机数量超过20台时,每增加10台血液透析机,就需要增加一名在本血液透析中心固定执业的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二、护理人员要求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需要配备0.5名护士,每名护士最多同时负责5台透析机的操作和观察。

血液透析室(中心)感染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血液透析室(中心)感染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血液透析室(中心)感染控制标准操作规程血液透析室(中心)是各种感染的高发场所。

感染是血液透析患者重要的并发症和死亡原因之一。

防治血液透析患者传染病播散和感染性疾病是血液透析中心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最为重要的工作。

一、血液透析室(中心)感染控制的基本设施(一)基本设施1.血液透析室(中心)的结构和布局血液透析室(中心)应遵循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的原则,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功能流程合理,满足工作需要;区域划分应符合医疗机构相关感染控制要求。

清洁区域: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清洁库房、配液间、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及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潜在感染区域:透析治疗室、专用手术室/操作室、接诊室/区及患者更衣室;污染区域:透析器复用间、污物处理室及洁具间。

进入潜在感染区域和/或污染区域的被污染物品,未经消毒不得返回清洁区域。

2.血液透析治疗室应合理设置医务人员手卫生设施每个分隔透析治疗区域均应配置洗手池、非手触式水龙头、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干手物品或设备。

手卫生设施的位置和数量应满足工作和感染控制的需要。

3.透析治疗室每个血液透析床/椅间距不小于1米。

每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透析废液排水接口等。

4.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设备手套、口罩、工作服、护目镜/防护面罩等。

5.透析治疗室应具备通风设施和/或空气消毒装置,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的Ⅲ类环境。

(二)传染病隔离治疗室/区1.具有传染性的乙型病毒性肝炎、丙型病毒性肝炎、梅毒及艾滋病等血源性传染疾病患者,应在隔离透析治疗室/区进行专机血液透析,也可进行居家透析治疗。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患者,应在隔离透析治疗室/区进行血液透析:1)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Bvirus,HBV):HBsAg(+)或HBV-DNA(+)。

2)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Cvirus,HCV):HCV-R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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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
血液透析室(中心)应按照实际需要合理布局。

通常,血液透析室(中心)应划分出以下三大区域:
一、污染区;二、半污染区;三、非污染区。

三大区域内又分别划分出治疗、储存、休息、办公等区域。

下面就各区域的布局进行详细划分及做相关的标准要求。

一、污染区
污染区为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布局重点,在污染区内,须设置普通病人HBsAg (-)血液透析治疗间(区)、隔离病人HBsAg(+)血液透析治疗间(区)、配药配剂室、污物/废弃物/洁具储存清洗间、以及HBsAg(-)病人使用可重复使用透析器的复用冲洗间等。

(一)普通病人透析治疗间
1、透析治疗间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

见表-1
表1
项目合格标准
物品表面消毒效果<10cfu/cm2
空气消毒要求<500cfu/cm2
医务人员手<10cfu/cm2
透析治疗间应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

要保证室内光线充足。

保持安静,空气清新,做到良好的通风或设新风装置,必要时应当使用换气扇。

透析治疗间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2、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

透析单元间距计算不能小于0.8米。

实际占用面积不小于3.2平方米。

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透析机的废液管不可直接与污水管道接触,中间应有空气间隔,避免污水管道的细菌逆向生长造成污染),供氧装置,中心
负压接口或移动负压抽吸装置。

根据环境条件,可配备网络接口,耳机或呼叫系统等。

3、透析治疗间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在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允许将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病人体内。

4、护士站设在便于观察和处理病情及设备运营的地方。

备有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物品及药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

(二)隔离病人血液透析治疗间(区)
隔离病人血液透析治疗间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

根据隔离病人的数量设置透析单元。

布局要求同普通病人治疗间。

(三)污物/废弃物/洁具储存清洗间
污物/废弃物/洁具储存清洗间用于暂时存放医疗废弃品,可回收的治疗包以及病人使用的洁具和生活垃圾。

要保证房间的通风和干燥并做到各类物品分区存放、分区清洗。

医疗废弃品包括使用过的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纱布,注射器,医用手套等。

(四)透析器复用冲洗间
透析器复用冲洗间用于对HBsAg(-)病人使用的可重复使用透析器进行复用冲洗,复用冲洗间要求通风,有反渗水供水接口和复用机(应有国家药监管理部门注册证),以及存放复用透析器的冷藏柜。

二、半污染区
半污染区作为血液透析室(中心)相关功能和职能的重要衔接部分,而且也要起到防止污染扩散,交叉感染的重要功能。

通常情况下,水处理间,配液供液间,治疗室、小储物室、技师办公室,检验室,病人更衣室,病人卫生间,接诊区和病人家属休息室均划分在半污染区。

(一)水处理间
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机占地面积的1.5倍以上。

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

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置地漏。

水处理间应维持合适的室温,并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

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放置处应有水槽或排水管道,防止水
外漏。

水处理机的自来水供给量应满足要求,入口处应安装压力表。

入口压力应符合设备要求。

透析机供水管路、管件应选用无毒和非金属(不锈钢除外)材料制备,保证管路通畅不逆流,没有死角和死循环,避免死区滋生细菌。

(二)配液供液间
如需要设置此房间则应避免与水处理间同室,且地面承重应符合配液罐、桶的容积要求,地面除做防水处理外还要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保持通风,透析粉应分别码放在托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可以直接摆放地面。

(三)治疗室
治疗室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的要求。

治疗室应配有:治疗台、冰箱、器械柜。

柜内应存放备用的消毒物品(缝合包、静脉切开包、无菌纱布和少量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

冰箱内应储存促红素,肝素,鱼精蛋白等。

各种药物的配制应在治疗室完成,做到现配现用,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小储物室
小储物室用于存放每日治疗需要的消耗品和药品,消耗品应有货架,药品应有药品柜和冰箱。

(五)技师办公室
技师办公室应配有电源、反渗水供水口、废透析液排水口等装置,方便设备的检修。

(六)检验室
检验室应配有电源,放置血球记数仪、渗透压计等装置。

(七)病人更衣区
病人更衣区的大小应根据透析室(中心)的实际病人数量决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

病人更衣区设置椅子(沙发)和更衣柜。

病人更换透析室(中心)为其准备的病号服和拖鞋,专人专用。

(八)病人卫生间
病人卫生间应区分HBsAg(-)与HBsAg(+),如采用座便器,应配有一次性的卫生垫纸。

(九)接诊区
病人更换病号服和拖鞋后在接诊区称量体重,测血压和脉搏等,由医务人员确定病人本次透析治疗方案及开具药品处方,化验单等。

(十)病人家属休息室
病人家属休息室设在透析室(中心)入口处。

应配有坐椅(沙发),有条件的应配有茶桌、书报架、电视、棋牌等,还要有摆放病人轮椅的空间,保持通风和空气清新。

三、非污染区
非污染区包括医务人员办公室,储藏室,病历资料室,会议室/教室,医务人员休息用餐室,医务人员更衣室,医务人员卫生间和浴室等。

(一)医务人员办公室
根据医务人员的数量配备办公桌,电脑,病历柜等办公用品。

有条件的可分设主任办公室,护士长办公室,医生办公室等。

(二)储藏室
储藏室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

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条例的规定,存放较多的透析一次性物品时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

物品存放应有消毒标记,中文标识,出厂日期,消毒日期,消毒有效期等。

(三)病历资料室
病历资料室配有病历柜,血液透析室(中心)必须建立血液透析病人登记及病历管理制度。

(四)会议室/教室
会议室/教室视中心规模而定,一侧留有白色墙壁方便投影,并保持通风和空气清新。

(五)医务人员休息用餐室
医务人员休息用餐室应宽敞明亮,通风,员工用餐前须将工作服换掉,并认真洗手(洗脸),保证自身的健康和安全。

(六)医务人员更衣室
医务人员更衣室要在靠近半污染区的非污染区一侧,最好做到两侧均有出入口,医务人员在这里更换工作服,工作帽和工作鞋,进入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必须穿工
作鞋,戴工作帽。

(七)医务人员卫生间和浴室
医务人员卫生间和浴室,靠近员工更衣室。

要保持清洁,要严禁病人家属和病人使用。

除以上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外,各医疗单位还要在布局安排时充分考虑三个区的衔接部分的污染控制,以及保留适当的单、双人小治疗间(并配独立的空调或通风系统)以应对突发事件,充分做到合理布局,合理利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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