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女官制度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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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女官制度探析

王云撰

《齐鲁学刊》,1997/01,101-107页

内容提要

女官之制是中原王朝一项传统的宫廷制度,本文耙梳正史、类书及笔记资料,认为明代女官制度之机构完备、职掌明确、系统独立等均超佚前代。明太祖朱元璋力图用设置女官严阃围之政、杜阉宦之祸,将女官制度作为强化君权的措施之一。明代女官制度对于禁女宠、贬外戚起到了显著的作用,而对宦官势力的阻遏却成效甚微。

中国古代社会,女性的参政权力被剥夺殆尽,“官吏”与“妇女”似乎成了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社会群体。然而,翻检史籍,又可发现不少有关“女官”的记载,这些女官与传统意义的官吏既有某些相通之处,又有本质的区别。由于她们身份特殊,其活动仅限于宫禁秘地,故史料记载多隐幽不清,后人难窥其详。本文拟以明代的女官制度为标的,对其渊源兴革,机构职掌、铨选管理及其得失作一初步探析。

1.中国古代的女官,从广义上理解应指皇帝的后妃嫔嫱(即内命妇)和司掌宫中各项事务的宫人。从狭义理解,则单指内宫中与夫子无配偶名分而掌管着上起后妃教育、下至衣食供给的各级女性管理人员。本文所探讨的明代女官属于后者。

女官的建置最早始于周代,“周制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其内则九嫔、世妇、女御、女祝、女史供宫中之职,外又有典妇功、典丝、典枲掌女工之事;内有司服、缝人掌王后之服,外又有染人、追师、屦人供服饰之物。皆统于天官冢宰。”①按照《礼记》的说法:天子立后、夫人、嫔、世妇、御妻等是为了“听天下之内治,以明章妇顺”,从而达到“内和而家理”。此种内廷规制与外廷的官僚系统是一一对应的,故在外廷,“天子立六宫、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听天下之外治,以明章天下之男教”,达到“外和而国治。”如此“天子听男教,后听女顺”,一外一内,则家国天下便可大治而安了。②可见,后妃嫔御既为天子匹偶,亦是君主专制机构中的职务,具有“女官”的某些属性;至于女祝女史之类,因有极为明确的职事权限则更是毫无疑义的宫廷女官了。

秦汉以降,各朝定制率多参酌周礼,女官制度便自然被承袭下来。当然,在不同朝代亦有不同的兴革损益。秦始皇吞并六国,后宫妻妾“爵列八品”。西汉武帝妃嫔如云,各有爵位;元帝时将其比照外朝百官,分列爵秩十四等。③其后,南朝宋明帝亦拟外官备置内职,细分职掌,共为七品。④北朝孝文帝首次将宫内女职与嫔御区分开来,另立系统,其职掌与外官品位一一等对。⑤隋朝炀帝则更加“认真”,竟严格按照《周礼》行事,女官的设置如同外廷的尚书省,极为完备,并由此确立了“六局二十四司”的机构规制⑥,这一规则为唐宋两代所遵依。

到明代,女官及其制度受到明太祖朱元璋的高度重视,进而将其纳入君主专制的政治体制,成为皇权高度强化过程中不容忽视的一环。

早在明帝国定鼎前的1364年,江南甫定,朱元璋在南京即吴王位,设置百宫,建中书省,同时也仿唐宋旧制在内廷设置了六尚局⑦,此为明代女官制度之最初萌生。四年后,朱元璋终于削平群雄,登基称帝,创建了明王朝。开国伊始,便命群臣参革前代,创辟制度。为了“首严内教”,洪武元年,命朱升等人编录《女诫》,颁于内宫。⑧洪武五年,正式将女官建置提上日程,六月,命礼臣议宫官女职,礼臣上言:“周制,后宫设内官以赞内治。汉设内官一十四等,凡数百人。唐设六局二十四司,官凡190人,女史50余人,皆选良家女充。”明太祖以为汉唐之制过于繁琐,命重加裁定,“于是折衷曩制,立六局一司。局曰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司曰宫正,秩皆正六品。每局领四司,其属二十有四,而尚宫总行六局之事。戒令责罚,则宫正掌之。官75人,女史18人。视唐减百四十余人,凡以服劳宫寝、只勤典守而已。”⑨由此,明代女官制度基本确定。应当说这一规制是相当简约扼要的,因为洪武初期国内统一战争还未彻底结束,百业待举,不可能在内廷制度上顾及太细。洪武中期以后,随着帝国统治的逐步稳定,国家机器运转渐入正轨,朱元璋得以有更多的精力关注各项典章制度的完善,女官制度也随之得到发展。洪武十七年,更定女官品秩,六尚皆升正五品,二十四司正六品;同时增设二十四掌,正七品;宫正司增设司正,正六品。⑩洪武二十二年,正式颁授女官敕书,规定女官“现任职者家给与禄”,任职数年后,可归于父母听婚嫁。(11)二十七年诏命铸六尚局印;再次更定女官品秩,增设二十四典,秩正七品;改二十四掌为正八品;尚仪局增设彤史,秩正六品;宫正司增设典正,正七品;女官总数达283人(宫官187人,女史96人)。

(12)经过近30年的增损厘革,女官制度在洪武末年臻于完备。建文永乐两朝基本沿用无改,洪熙宣德之后,随着宦官势力的日益膨胀,女官职掌渐为宦者取代,女官制度亦随之渐趋倾度,但明中期的隆庆年间,穆宗仍有诏令遵循祖制,“设六尚以备内治”(13),直至明末的天启年间,也还有女秀才、女史、宫正六局之设(14)。

明代女官制度的创辟和兴盛,主要是在洪武朝,明太祖之所以重视此项规制,不外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朱元璋起自垄亩,微贱的出身使他自卑;但苦战十数载,荣登大宝,又使他极为自尊。此种矛盾的心态使他比一般帝王更加看重皇权皇位,因而不遗余力地塑造自己的正统形象,尽可能多地承袭传统的帝王规范及典章制度。而女官之制从周秦到唐宋,一直是中原正统王朝的一项重要宫廷制度,明太祖岂有不继承之理。第二,是为了整肃内廷、严阃闱之政。史称:“明太祖鉴前代女祸、立纲陈记,首严内教。”(15)这一方面是防备汉唐女主干政现象重现,另一方面则是有鉴于元末宫廷之混乱:“宫嫔女谒私通外臣,而纳其贿赂,或施金帛于僧道,或番僧入宫中摄持受戒,而大臣命妇亦往来禁掖,淫渎邪乱,礼法荡然,以至于亡。”(16)所以设置女官,导引中宫各事,使后妃行止有度,不得违礼越制,乃至结交外臣,干预政事。第三,是为了贬抑宦官,以女官分割其事权。明太祖定国以后,便有诏宫监不得识字,更不得预言政事。他曾说:“自汉邓太后,以女主称制,不接公卿,乃以阉人为小黄门通命,自此以来,内侍权倾人主,吾故防之极严。”(17)宦官不识字,那么宫中诸如财帛登录、宝玺图籍、宫人名籍、书记功过、以及嫔妃进卿次序排记等项事务便不能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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