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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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上报市政府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湖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扎实推进我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大气污染防治现状与问题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12年长沙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2天,其中优68天,良好264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71%。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分别为0.028毫克/立方米、0.044毫克/立方米、0.089毫克/立方米,均达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全年超标天数为36天,其中轻微污染33天,轻度污染1天,未出现中度污染、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2013年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后,长沙市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197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54%,其中优44天,良好153天;超标天数为168天,其中轻度污染81天,中度污染33天,重度污染50天,严重污染4天。超标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PM2.5的有163天,为PM10的有1天,为臭氧(O3)的有4天。

(二)主要大气污染源排放状况

我市主要大气污染源由工业污染、施工扬尘、生活污染、机动排气污染等组成。其中,工业污染源主要集中在县域范围和工业园区的火电、水泥、汽车、化工等行业,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为主。施工扬尘污染源主要集中在建成区房地产、道路等建设项目周边区域,点多、线长、面广、污染影响可见性高,以可吸入颗粒物为主。生活污染源主要集中在城区和城乡结合部餐饮油烟、燃煤污染、垃圾焚烧、秸秆焚烧等领域,以可吸入颗粒物为主。机动排气污染源成分复杂,机动车数量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迅猛增长,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150万辆,排气污染逐年加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沙市处于湘江谷地,开口朝北的马蹄形地形结构,是典型的内陆城市,从地形、地貌上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的迁移扩散。长沙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年均风速较小(2.7m/s),静风、逆温频率较高,秋冬季节易形成雾天,排放到空气中的污染物得不到稀释,在光化学作用下,易产生二次污染。且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处于建设高峰期,局部道路扬尘和基建扬尘污染总量有增无减,城郊结合部的扬尘控制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不断增加,尤其全市约有5万辆黄标车尚未淘汰退出,加重了PM2.5的污染程度。同时,工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尚未全部完成和稳定运行,清洁能源有待

进一步推广。长沙市空气污染呈现复合型污染特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段治理、多管齐下的原则,深入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执行《湖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不断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清霾”行动,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大力推进长沙“全面小康之市、两型引领之市、秀美幸福之市”建设,着力实现城乡品质倍升。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有序实施。从当前最突出、市民最关注的大气环境入手,突出扬尘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工业污染治理,分年度实施治理项目,确保治理效果。

2、统筹兼顾、综合防治。在狠抓当前大气污染治理的基础上,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逐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3、责任落实,惩奖并举。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责任和义务,并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

(三)目标指标

1、总体目标。长沙市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经过全市共同努力,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到2017年空气优良率在2013年的基础上提升11-15%,空气优良天数增加40天以上。

2、具体指标。到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0%左右;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下降3%左右,排放总量下降8%;氮氧化物年均浓度下降2%左右,排放总量下降3.3%;烟尘排放总量下降12%。

长沙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一览表

2.5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综合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

1、全面推广清洁能源,整治燃煤锅炉。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加快燃煤锅炉的整治。到2017年底,建成区基本淘汰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力争所有工业园区采用清洁能源改烧、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采取周边电厂余热集中供热等方式,淘汰分散燃煤锅炉,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2、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一是加快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推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氮氧化物脱硝工程建设,2014年底前坪塘南方水泥、浏阳南方水泥、宁乡南方水泥、印山台水泥及河田白石水泥等五家新型干法水泥厂全面建成脱硝治理设施并完成验收工作,实现稳定正常运行。推动火电企业的脱硫脱硝设施的升级改造工作,2014年7月前华电长沙电厂等电厂完成现有脱硫脱硝设施的改造升级;2016年底完成电力行业改造升级,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排放标准。二是开展工业粉尘治理。全面推进各类工业锅炉升级改造,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2014年7月前华电长沙电厂等电厂完成粉尘污染防治措施提质改造;2016年底前菲达宏宇、天宁热电等电厂完成除尘设施提质改造,提高除尘效率,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烟尘特别排放限值。开展水泥行业粉尘治理,2014年底前,完成全市立窑水泥生产线的淘汰退出工作;2015年底前,完成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粉尘污染防治措施提质改造,确保粉尘稳定达标排放。加大煤场、料场、渣场、混凝土搅拌站等整治力度,减少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污染。三是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油气回收,新建加油站和储油库、新购油罐车一律安装油气回收装置;2014年底,完成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有序推进有机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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