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的法化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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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伯馬斯的合法化危機對

九年一貫課程的啟示

蔡文正

博士班研究生

哈伯馬斯為法蘭克福學派著名的社會哲學家,將馬克斯主義的傳統做更新的解釋與運用,在討論後期資本主義社會的合法性(Legitimation)問題,強調

社會系統危機。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系統存有四種危機:經

濟、合理、合法、動機的危機,並強調管理和控制是危機的根源。雖說其立論

有其社會發展脈絡,但對於我國課程的改革,正處於新的起點,面臨新課程設

計、決策與實施的疑惑。本文採文獻探究的研究方法,旨在分析哈伯馬斯在合

法化危機一文中的觀點,發現該文中系統危機、互為主體、普遍性的規範價值

等概念對我國課程改革的啟示有:一、學習者為教育的主體的課程設計觀;二、

課程的設計與決策的普遍性與代表性;三、新課程實施資源的輸入應予以滿足;

四、參與課程改革的成員應互為主體。

依據上述啟示對課程設計與實施提出下列建議:一、以學習者為教育的主體做課程設計與發展應受重視;二、課程設計與實施期間的課程層次問題的銜

接應加以強化;三、課程的資源輸入與配套措施應滿足課程改革的需求;四、

課程改革的參與者應獲得互為主體與對等的尊重。

關鍵詞:哈伯馬斯、合法化危機、九年一貫課程

壹、緒論

一、法蘭克福學派

法蘭克福學派(Frankfurt School)為當代西方的一種社會哲學流派,以批判的社會理論為人著稱。由法蘭克福社會研究所在1923年代初發展起來,其社會政治觀點集中反映在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阿多諾(Theodor W. Adorno)、馬庫塞(Herbert Marcuse)、哈伯馬斯(Jurgen Habermas)等人的著作中。

在法蘭克福學派的理論家們看來,批判理論超越一切哲學之上,這種批判否定一切事物,同時又把關於一切事物的真理包含在自身之中(蘇國勛)。在批判的意識形態下,法蘭克福學派走向對意識形態批判的否定層面,到了後法蘭克福學派(Post Frankfurt School)的階段,哈伯馬斯開始對馬克思的理論進行系統性的批判,作為法蘭克福學派後期領導人的哈伯馬斯在政治上從原來較為激進立場轉為緩和與馬克思主義的關係日漸疏遠。

同時,在批判理論晚進的發展上,仍然對社會科學的哲學與意識型態的批判投以更多的關注,哈伯馬斯批判實證論將事實(fact)與決定(decisions)區分開來(廖仁義1998)。在<知識與人類趣向>(Knowledge and Human Interests)一書中,提出新的知識論,權力運作所造成扭曲的行動與言談,構成自我反省與批判的知識領域(the domain of self-reflective or critical knowledge)。其知識的有效性必須藉由理性論證加以檢驗,但後來哈伯馬斯大幅修正知識論,取而代之以與言語溝通的理論,認為一個真理的理論,也是一個解放的學說。哈伯馬斯引用一段馬卡錫(Thomas McCarthy)的一段文字:真理的主張與正確的主張,一旦受到激烈的挑戰,唯有透過導向理性激發出來之共識論證的討論(argumentative discourse),方能獲得挽救(廖仁義1998)。所論證的對話,憑藉是一個「理想的言談情境」(ideal speech situation)。

因此,在教育學的研究中,哈伯馬斯的批判理論,在德國及歐美地區已逐漸發生影響力,此等對教育理論的建立或方法論的批判,均有莫大之助益(邱秀娥1999)。本文將從哈伯馬斯的社會系統中的危機的論點,做分析、探討,希望對九年一貫課程(以下簡稱新課程)改革方向有所啟示。

二、研究背景

台灣社會自政治上解嚴以後,社會結構改變迅速,社會系統頓失平衡,在經濟發展與科技上一日千里,政治系統無法滿足社會系統在教育的需求,教育改革呼聲不斷(黃惠汝2001)。回應民間教改意見,促成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的成立,而課程的改革也是教改的重要環節。黃姬芬(2000)指出台灣社會發展具有許多後現代特徵,包括有:(一)變動快速;(二)資訊的經濟產業型態;(三)多元、渾沌的信念及理論;(四)後塑的學習方式;(五)模糊的社會現象;(六)重科際整合;(七)重視個別的、感覺的、感官的;(八)追求生命的自我實現的人生境界。這些社會發展特徵對於新課程的改革,從政策的制定到落實在社會系統中發展其狀態為何?新課程的實

施在否有足夠的合法性基礎?新課程實施面臨的困境為何?希冀藉由哈伯馬斯「合法化危機」一文的觀念主軸,探究新課程改革應有的方向。

三、研究目的、方法與限制

哈伯馬斯為西方當代著名思想家,其理論淵博,如要對其著作一一深入探討,實非研究者能力所及。因此,本文僅就「合法性危機」概念為主軸,探究課程改革的合法性基礎,從系統的組織原則,分析系統的危機,歸納提出我國課程改革的可能方向與建議。

為達成此目的,本研究擬採文獻探究(Literature survey)的研究方法,就研究者所蒐集相關文獻,經研讀後,以個人對新課程改革的實務經驗,加以整理、分析、歸納,進而據以完成本文所述。

哈伯馬斯為當代知名批判理論學者,其理論仍發展中。因此,本研究進行時有以下幾點限制:

(一)哈伯馬斯,其相關著作甚多,難以一一兼顧,故在探究時,僅能就蒐集之合

法化危機一文之相關文獻做資料分析,較難兼顧其完整性。

(二)哈伯馬斯的著作皆以德文撰寫,限於研究者者的語文能力,僅能就中、英文

譯作部分做閱讀,閱讀過程難免因翻譯用語的艱深,而有誤植原意的可能,導致片面化解釋的誤解。

(三)哈伯馬斯的觀點建構有其特殊社會脈絡。因此,本文僅就其提出的哲學觀點,

反思我國在課程改革方向的啟示。

貳、哈伯馬斯的合法化危機理論精義

哈伯馬斯在許多研究領域中都有傑出的著作,對工具理性的批判(instrumental rationality)的批判,以及對現階段資本主義社會危機進行創造性批判與分析都有極為深刻的描述。但他的學說最大的意義卻是在於發展社會批判理論的基礎(邱秀娥1999)。哈伯馬斯的觀點,認為資本主義的社會,對技術與工具理性過度依賴,以致於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中存有四種型態的危機傾向:經濟危機、合理性危機、合法化危機、動機機制危機(劉北成1994)。後工業社會下的國家是由社會、行政與經濟等三大體系所組成,三大體系由位於中心的行政部門所主導,社會與經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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