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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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会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院党委在学院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地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保证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学院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党委形成的决议交院长组织执行,并支持院长的工作;院长要对党委会负责,接受党委的监督。

第三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及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学院建设以及党务工作、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四条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重要决定、指示和决议,结合学院的实际,作出相应的决定,提出执行意见。

第五条审议通过党委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

第六条审议通过党委制订的工作条例、规章、制度。

第七条讨论和研究有关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校园稳定等重大工作事项,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第八条讨论决定院长提出的学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学院其他应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1)教学、科研、人事、后勤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改革措施。

(2)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学院长远发展规划、校园总体规划方案。

(3)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4)学院招生计划及毕业生就业方案。

(5)学院财务预、决算方案,重大项目开支和新的基建项目。

(6)重大投资项目和信贷项目。

(7)学院重要机构设置、编制变动、专业设置的调整。

(8)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和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各类职称评审和聘任。

(9)院长或院长办公会议认为应该提交党委讨论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九条讨论研究有关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统战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就有关问题作出相应的决定。

党委会议事制度

党委会议事制度

公司党委会会议制度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委集体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党委会工作暂行规定》,特制定党委会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有重要事情或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二、与会人员:党委委员和工作需要指定的其他1人员列席参加会议。

三、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不在又有必要召开会议时,可由党委副书记主持;四、会议内容:1、研究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经营工作为中心、围绕公司改革与发展、促进施工生产、推进科技进步、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综合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内容;2、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组织2自身建设,研究开展党建工作、基层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任免、考察以及党员队伍建设的内容;3、参与公司“三重一大”的决策,研究需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落实。

4、研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5、研究组织发展,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等事项;6、党委各工作部门提出的需要研究的事项;37、其他事项。

五、会议议题党委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会前提出,征求各委员意见后由党委书记确定,并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印发给与会人员阅。

六、决策程序1、决策必须民主、科学,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人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

42、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会议之前提出。

3、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党委会必须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参加会议的领导成员必须本着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必要时可实行投票表决。

4、会议应由党委指定专人作记录。

5。

芜湖市教育局党委会议制度

芜湖市教育局党委会议制度

芜湖市教育局党委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制度,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和政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会议事原则(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定和部署,加强党委领导,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教育工作实际,发挥党委委员的主动性、创造性,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充分体现党委的集体力量。

党委委员要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党委会上各委员应当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研究的问题要有鲜明的态度和明确的意见。

(三)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党委会内部,委员人人平等,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

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会议事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

对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要坚持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

(四)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凡属党委会议事范围内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或少数人均无权作出决定。

党委委员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加强团结、紧密协作。

党委委员对分管的工作和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切实履行职责,敢于负责,狠抓落实;对全局工作和中心工作要主动关心,适时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党委委员在调查研究、检查工作时,可根据党委会决策精神和决议提出指导工作意见。

二、党委会议事形式和程序(一)党委会原则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党委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党委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也可根据需要增加学习次数。

党委会议制度

党委会议制度

****局党委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局党委集体领导制度,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党委是对局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党组织,在局机关和局系统各项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条党委会议不定期召开,遇有紧急或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第四条参加党委会的成员是全体党委委员。

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不是党委委员的,可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内容,经会议主持人同意,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第二章主要议事范围第五条局党委会议的主要议事范围包括:(一)学习、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文件、会议精神,讨论和决定局机关、局系统对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局党委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措施。

(二)讨论通过局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报告。

(三)研究决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措施,研究通过重要的党务工作规章制度。

研究决定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四)研究决定局机关和局系统党组织的建立和调整。

定期听取、讨论局系统各党总支(支部)工作报告,分析其工作状况,检查对局党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意见的落实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组织建设的具体意见。

分析局机关、局系统党员、职工和雇员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五)研究拟定局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局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计划或方案;研究决定局机关中层干部和局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的任免、录用(聘任)、奖惩、考核、教育和监督意见;研究审定局系统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引进人才计划或方案。

研究编制、内设机构、职责、干部交流、轮岗等事项。

(六)研究决定受局党委表彰和区委要求局党委审核或推荐的重要奖励的集体、个人名单;研究决定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名单。

(七)讨论决定局机关和局系统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和措施。

医药集团党委会会议制度

医药集团党委会会议制度

医药集团党委会会议制度
一、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二、主持人:党委书记或副书记。

三、参加人:党委委员,与会议内容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会议人容:
1.制定党委年度工作计划;
2.研究决定公司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
3.研究决定向上级组织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及报告;
4.研究公司两级班子建设和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的措施、办法和意见;
5.研究解决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中需提请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6.研究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重大问题;
7.研究离退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讨论批准入党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9.支持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听取经理的工作报告,,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
10.讨论其它需要党委作出决定的重大问题。

五、会议准备和记录:总经理办公室。

六、督办: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和会议纪要并形成文件,
由总经理办公室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党委会制度

党委会制度

党委会制度
一、党委会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议题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委员提出。

召开会议的时间、议题连同需带的情况、材料,一般应在会前一至两天通知与会人员。

二、党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参加方可开会,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系正式党员)列席会议。

三、党委会的职责是:讨论并决策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工作部署;讨论并决策全镇两个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讨论并决策事关群众利益的关键问题;讨论并决策全局性的活动方案;讨论并决策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有关问题。

四、党委会必须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制度。

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事先要安排专人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和听取基层及党内外多方面的意见、建议后提出方案。

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人员就方案进行分析论证和修改,然后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

五、党委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在充分酝酿、协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表决可分别采取口头、举手、记名投票、无记名投票等方式。

对已作出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人,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

六、党委会要严肃会议纪律,对无故或借故迟到和缺席者,一是要记入本次会议考勤记录;二是迟到和缺席者要在本次会议或下次会议上说明原因。

党委会要由负责党务工作负责人专人记录,会议所决定的事项在必要时应编发会议纪要,由书记签发。

学校党委会议制度格式版(3篇)

学校党委会议制度格式版(3篇)

学校党委会议制度格式版为了更好地执行__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会议质量,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根据《_____章程》、《_____普通高等学校基层____工作条例》、《____加强高等学校__建设____》和《____高等教育法》等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党委召开的会议分为党委会、党委办公会、党委扩大会三种。

一、议事原则(一)坚持以____、____和____为指导,坚持____办学方向,认真贯彻__路线、方针、政策,保证__教育方针及上级有关规定在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二)坚持议大事、抓大事,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议事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并解决学校的实际问题,使党委决策符合客观实际,增强领导工作的原则性和科学性。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防止个人说了算和____民主化两种倾向。

党委会需对提交的议题做出决定时,应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如在重大问题上发生意见分歧,应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

党委形成的决议、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别同志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按党章规定向上级党委反映,但行动上必须认真执行。

(四)坚持____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经党委会充分酝酿协调,____研究决定。

如有特殊事项,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研究,经主持党委工作的领导同意后,可以先行办理,事后要及时向党委会汇报。

根据____决定和个人分工,党委委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扯皮、不推诿,敢于负责,创造性地做好分管工作。

工作中要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互相配合,团结协作。

(五)坚持务实高效。

少开会,开短会。

会前准备要充分,会中讨论要集中。

既要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又要注意议事效率,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

(六)坚持党务公开、校务公开。

学院党委会议制度

学院党委会议制度

学院党委会会议制度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党委决策水平,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一、会议的召开(一)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必要时可增加。

(二)党委会议由书记或受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召开。

(三)党委会议需有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四)党委会议每次召开的时间、日期和议题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集外,由综合办提前1至2天通知与会人员。

(五)党委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如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请假,会议记录要注明缺席原因。

(六)党委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可请相关系、科负责通知列席参加。

(七)综合办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起草会议纪要,由书记签发。

年末将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按时间顺序整理归档。

(八)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议事的范围(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指示和工作部署。

(二)研究决定学院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及阶段性工作要点。

(三)研究决定院党委难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问题请示、重要情况汇报。

(四)制订实现年度绩效工作目标和保证重大决策的实施措施。

(五)审批基层党支部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及党员发展工作。

(六)研究制定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干部培养、教育、考核、监督、管理等重要举措。

(七)学院纪检、工会、团委、职工代表大会、统战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八)其他需要党委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三、议题的提出(一)党委会会议的议题由党委委员按照各自的分工提出,会议的议题应符合议事范围的规定。

(二)党委会会议的议题由综合办汇总后报书记审批。

四、会议的进行(一)党委会议应按照预先确定的程序和内容进行,临时提出的议题除紧急情况经书记批准外,一律不予讨论。

党委会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煤业有限公司

党委会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煤业有限公司

党委会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一、议事决策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

2、讨论事关公司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包括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项目,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和有关全公司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3、研究公司机构设置,确定两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调整,以及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用、调整、奖惩、返聘等问题。

4、制定整体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本单位敏感事项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

6、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7、其它需要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决策程序1、会议时限:召开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组织: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书记较长时间离开公司,会议由副书记主持,会后向党委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党办负责将开会的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准备工作。

党办主任或干事作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3、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的建议事先拟定,无议题不开。

重要议题事先要有预案,应提前通知党委成员做好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

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4、参会人员:会议由党委委员参加,人数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根据会议内容,经党委书记同意,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5、议程要求:党委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人员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6、会议表决:遵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重大事项要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形成决议,待充分交换意见或向上级请示后,进行复议,再形成决议。

党委会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

公司党委会会议制度
第一条公司党委是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毕会期间同级党组织的领导机关,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

到会委员需超过应到会委员的2/3 方能召开党的委员会会议,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第三条公司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四条公司党委会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与同级行政主要负责人确定,并提前通知全体委员。

委员应在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在会上参与讨论、发表明确意见。

第五条根据会议议题,经党委书记同意,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第六条公司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第七条公司党委会会议应有必要的书面记录。

凡做出重要决策的会议,会议记录须由党委书记审阅签字,会议记录应由党群工作部存档。

第八条参会人员须严守会议纪律,对需保密的事项,严禁对外谈论,对暂时还不便公开或未做出决定的事项,不得对外传播,对有争议的问题,不得将争议各方面的意见对外泄露。

第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公司党委
年月日。

党委会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党委会会议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的集体决策机构,是党委集体讨论、决策和领导党的工作的重要形式。

党委会会议制度是党的基本组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党委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议事规则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党委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党委会会议的召开程序一般分为三个环节:准备、召开和总结。

首先,会前准备是召开党委会会议的必要环节。

党委书记应提前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并将会议通知发给党委会全体成员。

同时,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准备会议所需的文件、材料,并提前向与会人员发放,以确保与会人员充分了解会议议题和背景。

其次,会议召开是党委会会议的核心环节。

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一般情况下,党委会全体成员都应到会,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党委书记请示。

会议应按照议程有序进行,重大事项需进行投票表决。

在会议上,与会人员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通过充分讨论形成共识。

最后,会议总结是党委会会议的必要环节。

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对会议进行总结和分析,记录会议决定的重要内容,并将会议记录和决定通知发给与会人员和相关部门,以便后续的工作贯彻执行。

二、党委会会议的参会人员党委会会议的参会人员一般由党委会全体成员组成,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

党委书记是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和议程的安排。

副书记在党委书记缺席时,可代行主持党委会会议的职责。

在特定情况下,党委会会议可以邀请其他党外人士或专家学者参加,以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这些党外人士在会议上享有发言权,但不能参与党委会的决策和投票。

三、党委会会议的议事规则党委会会议的议事规则有助于保证会议的秩序和高效进行。

首先,会议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进行,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保证各项议题的讨论和决策。

其次,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按照主持人的要求发言,尊重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在讨论中保持积极参与的态度。

再次,会议进行过程中,应及时记录重要讨论和决策内容。

党委会议制度

党委会议制度

党委会议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保证局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性质党委重大问题必须由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二、会议的组织(一)局党委会由局党委领导召集并主持,局党委委员出席。

(二)局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三)局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局党委委员到会方可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重大奖惩及其他重要事项,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局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四)局党委会及局党委扩大会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包括议题的征集、会议通知、会议服务等。

会议时间及会议议题一般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

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重大事项的研究情况及会议决议要形成纪要。

三、议事规则(一)局党委会研究问题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般先由会议主持人介绍议题情况,然后按照拟定的议题顺序,由提出议题的局党委委员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和备选方案,并对有关事项提供咨询意见和说明。

(二)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局党委委员的意见或经局党委委员表决做出明确决定。

暂时不能做出决定的事项,会议主持人应做出明确说明。

(三)会议的决议或决定须经应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的委员通过方为有效,讨论干部任免、重大奖惩及其他重要事项时须经应到局党委委员数的三分之二通过。

四、会议纪律(一)与会人员应集中精力参加会议,按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与会,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局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除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外,要于会前对会议所议事项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会议期间,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会场。

(二)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决议、决定按有关规定传达执行。

对尚未做出决定的问题,或对已经做出的决定,在没有正式传达之前,与会人员不得与任何人议论或泄露会议内容,否则按有关纪律追究责任。

小学党委会议管理制度

小学党委会议管理制度
小学党委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小学党委会议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党委会议的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管理,确保会议的权威性、严肃性及实效性,以下为小学党委会议管理制度总则:
一、会议性质
党委会议是小学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研究重大事项的主要形式,是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
二、会议原则
1.党委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集中统一。
2.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遵守安全规定,如发生紧急情况,按照应急预案有序疏散。
本章对会议室管理规定进行了详细阐述,旨在为党委会议提供良好的硬件环境和会务保障。后续章节将继续说明附则等相关内容。
第五章附则
本章作为小学党委会议管理制度的补充规定,明确以下附则内容:
一、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小学党委办公室。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2.党委办公室根据会议室使用情况,统筹安排并告知预订人。
二、会议室布置
1.会议室布置应简洁、大方、实用,符合会议主题。
2.根据会议需求,提前调试好音响、投影仪等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会议室使用
1.会议室内禁止吸烟、进食,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2.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
2.会议议题应按照重要性和紧急程度排序,重要议题优先讨论。
五、会议讨论
1.会议成员围绕议题展开充分讨论,各抒己见,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2.会议主持人应引导讨论,确保讨论不偏离主题,避免重复发言。
六、会议决策
1.讨论结束后,会议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组织会议成员进行表决。
2.表决方式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制度指的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会议制度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希望对你有帮助。

会议制度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第一章总述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中共重庆大学机关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党委)议事和决策水平,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党委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二章会议的举行第三条党委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为每月工作日的第一周周三下午,党委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如有特殊情况或急需决定的重要问题,可随时召开。

党委会的学习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一般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特殊情况可以增加集中学习次数。

第四条党委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才能举行。

会议根据议题内容可扩大列席人员,具体列席人员由党委委员会集体决定,列席会议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党委成员因事因病不能到会的,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五条党委委员会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前两天通知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第六条机关党委秘书负责党委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整理和制发,负责会议准备以及会议议决事项的督促、落实等工作。

第三章会议的内容第七条党委委员会议题的主要内容(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机关党员代表大会决议,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研究决定机关党委党的建设、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文化建设等重要事项;(三)研究决定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党务公开、建立健全机关党内工作运行机制等重大问题;(四)研究加强机关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党委支部的设置、党员发展计划和积极分子培训计划;(五)研究审议支部向机关党委的重要请示和报告;(六)研究决定纪律检查、群众团体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七)研究审议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等有关问题;(八)研究决定机关党委职责范围内需要讨论的其它问题。

党委十项制度

党委十项制度

党委十项制度一、党委会议制度1、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委会讨论决定。

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两次,一般上旬初和中旬末召开。

如需提前、延期或遇紧急事项需临时召开的,由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视情况决定。

党委会议由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主持。

2、党委会议议事范围(1)贯彻上级党委的指导及重要会议精神,部署和总结检查一个时期的工作。

(2)讨论研究全乡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3)研究制定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4)研究决定党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奖惩。

(5)对场管委、纪委、人武部等部门,提请讨论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或提出指导意见。

(6)审议通过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报告。

(7)研究处理本场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县委报告情况。

(8)研究决定重大财务开支,审议场财政收支安排等其他需要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3、议事规则(1)党委会议议题由场党委委员或其他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提出,经场党政办公室综合后由书记办公会议或书记确定。

(2)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

需要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进行全面系统地调查研究,进行科学论证,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或建议。

对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和准备不充分的决策方案,一般不讨论。

(3)党委会议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投票方式(有记名或无记名),也可采取口头或举手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表决以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赞成为通过。

(4)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

如仍不能作出决定,应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5)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时,至少应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到会,决议才能有效。

乡镇党委会议制度

乡镇党委会议制度

乡镇党委会议制度乡镇党委会会议制度一、召开时间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镇镇党委书记召集主持。

如果果镇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议,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集主持。

二、参加人员党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席会议。

党委会议必须有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能召开。

出席会议人员因故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请假假情况由镇党政办公室汇总总后向会议主持人报告。

三、议事范围1、研究制制定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经技区工委、工工业滤布管委决议、决定的的措施;2、党委领导班班子成员汇报本周工作完成成情况和下周工作打算。

3、讨论通过镇党委、政府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4、研究决定各部门提提报的涉及全镇的重大事项项。

5、研究决定干部人人事任免事项。

6、研究究部署每周信访稳定、安全全生产及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作。

7、通报上周督查落落实事项,研究下周需督查查落实事项。

8、通报近近期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下阶段工作。

四、议题提提报各分管领导提报党委委会议研究的议题事先需经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征求各方面意见。

党委会会议议题主要来源:党委主主要领导批示需要党委会议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滤布各各分管领导提报的重大问题题。

会议议题确定后,由由各部门提报会议材料,经经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于于党委会议前一个工作日报报送党政办公室。

涉及多个个部门的议题,由主办单位位就议题内容事先征求相关关部门意见并取得共识;意意见不一致的,提请党委分分管领导协调,经协调后仍仍然保留不同意见的,主办办单位要在汇报材料中加以以说明,供党委会议决策参参考。

五、会议汇报和讨讨论会议议题由分管领导导按材料进行简明扼要汇报报,汇报完毕后,与会人员员要充分讨论、发表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议议定相关事项。

六、会议议纪要党委会议研究的问问题和决议应形成会议纪要要。

会议纪要经党政办公室室主任审核后,由会议主持持人签发。

会议形成的决议议,由镇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考核办公室列入相关部门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党委会办公会会议制度

党委会办公会会议制度

党委会办公会会议制度会议制度一、例会制度党委会议:1、会议议题:(1)研究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提出工作思路,确定工作目标。

(2)审议以党委名义上报的重要文件等。

(3)审议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4)研究确定委管干部的有关问题。

(5)审定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决定委机关自身建设问题。

(6)其他重要事宜。

2、党委会议不定期召开;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3、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并由办公室提前发出会议通知单,有关单位或科室提请党委会议的事项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送交办公室。

4、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成员参加;机关党委副书记和办公室主任列席;也可根据会议内容吸收有关人员列席。

5、党委会议必须在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以上才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问题时,到会成员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6、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7、对因事未能参加会议的党委成员,会后,办公室主任负责将党委会议记录送达。

主任办公会议(碰头会议):1、主要任务:(1)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及省有关领导部门的指示,并研究具体落实意见。

(2)沟通工作情况,听取与会成员前一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本周工作安排情况汇报。

(3)协调安排分管主任工作。

(4)议定机关建设与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5)研究确定重大财务支出问题。

2、会议由委主任主持,班子成员参加,综合法规科科长和与会议内容有关的人员列席。

3、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委务会议:1、主要任务:(1)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和省有关领导部门的政策、规定和具体实施意见与办法。

(2)讨论研究中长期计划、年度工作目标安排。

(3)听取各科室全年工作安排、期间工作进展、年终工作总结的汇报以及科室落实党委和主任办公会议决议情况的汇报。

(4)审议全委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

(5)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问题。

2、会议由主任主持,机关副科长以上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一把手参加会议。

3、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或指定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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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会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党委会会议职责,提高会议效能和议事效率,使党委会议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二条研究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在本单位具体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第三条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

第四条研究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第五条研究决定党群干部的任免报批、本单位员工队伍建设规划、党群工作人员职称评定与聘任方案、人事调动、奖惩、离退休工作等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和重要政策。

第六条研究决定本单位党员发展工作,对各基层单位党组织改选结果和分工及换届结果的审批和领导班子的配备,讨论决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讨论决定其它需要党委会研究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会议的举行
第八条党委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党委书记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九条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召集并主持。

第十条党委会会议参加人员为党委委员,根据会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的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党委会会议必须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

第十二条党委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第十三条列席人员在讨论相关议题时进入会场,讨论结束时即退出会场,议题需表决时列席人员不参加表决。

第四章议事程序
第十四条党委会委员可提出党委会讨论的议题。

重大议题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前,应进行充分地沟通和酝酿。

第十五条党委会会议的议题,由党群工作部会前征求党委委员的建议,突出重点、统一安排,由党委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十六条凡提交党委会讨论研究的议题,有关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应提出具体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后,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送交党群工作部,党群工作部汇总议题并征
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后通知与会人员。

第十七条党委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两天通知到各党委委员和有关人员。

第十八条凡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提交单位应事先进行充分准备,情况要清楚,事实要准确,汇报要完整。

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要表明本单位的态度,要提出明确具体、可供会议选择的方案。

第十九条议题提交部门或基层单位参加会议人员应为本部门或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确需其他人员参加,应与党群工作部协商,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二十条凡未列入党委会议题的临时动议,会议一般不进行讨论。

第五章讨论和决定
第二十一条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二条党委委员和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都应积极发表意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要认真听取其他同志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

对要做出决定的问题,应态度明朗,意见明确。

第二十三条党委会在对有关问题做出决定时采取表决制。

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会议决定多个事
项的,应逐项表决,表决视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划票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如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

第二十五条会议所要讨论决定的议题若涉及党委会某一成员或其亲属的有关问题时,应及时回避。

第二十六条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党委委员应及时与党委有关领导沟通后随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第二十七条参加会议人员,除有传达任务外,要严格注意会议内容的保密,凡属应该保密的,不准向外传播。

严禁把党的秘密泄漏给家属、亲友和其他不应该知道这种秘密的人,违者应严肃查处。

第二十八条会议通知、记录、编发纪要等会务工作由党群工作部负责。

第六章议定事项的传达、督促和落实
第二十九条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问题,由党委、行政按其分工,积极负责传达或落实,不得拖延、推诿或另搞一套。

如果对决议持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允许向上级党组织申述自己的意见,但在行动上要按集体决定执行。

第三十条对因故未能出席党委会议的党委委员,由党
委会指定专人负责向其传达。

第三十一条党委委员要督促检查各自分管部门执行党委会决定的情况,并协调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重大问题的落实情况或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第三十二条党委会决定的事项,由党群工作部具体负责催办和督办,并将情况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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