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周_集中公墓制_到秦汉_独立陵园制_的演化轨迹(《文物》,2006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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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周时期,王及诸侯方国国君(或包括夫人、宗族成员在内)死后普遍实行多代集中埋葬于同一公共墓地的公墓制度。这种“集中公墓制”是阶级、国家产生之初级阶段君权确立但还带有氏族遗痕的一种墓地形态。“集中公墓制”作为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必然发生变化,这就是春秋战国时期以每代国君为中心的“独立陵园制”的出现。但春秋战国时期的“独立陵园制”尚处在创立与发展阶段,而到了秦汉时期,由于大一统帝国的建立及君主集权的高度强化,“独立陵园制”最终确立并进一步完善,从而奠定了尔后中国近两千年专制社会帝王陵园制度的基础。

一商周“集中公墓制”的类型及特点

《周礼・春官・冢人》:“(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为之图。”何为“公墓”?按照东汉郑玄的说法,“公墓”就是国君(或包括亲族)的墓地。这种公墓制度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多代国君集中埋葬于同一墓地,我们称其为“集中公墓制”。集中公墓制发达于周代,但其源头至少可上溯至商代。

商周时期的“集中公墓制”主要有三种类型。

第一类:多代王墓集中埋葬的公墓墓地。这种类型目前只见于安阳殷墟侯家庄西北岗的商代后期王陵。西北岗王陵可分为东西两区:西区发现7座亚字形大墓;东区发现亚字形墓1座、中字形墓3座、甲字形墓1座。此外,在靠近东区的大墓附近,还有少量的小型陪葬墓和为数极多的祭祀坑[1](图一)。西北岗大墓由于已遭严重盗扰,墓主无法确知,但可以肯定的是8座亚字形大墓皆属王墓,而3座中字形墓和1座甲字形墓或属王墓或属王室成员之墓尚难断定。退一步讲,假定这4座墓均属于后妃之类,那也只与东区那座亚字形王墓有关。也就是说,西北岗墓地主要埋葬历代商王,而后妃一般并不与王埋在同一墓地,这可从著名的武丁配偶“妇好”墓单独葬在洹水以南小屯村西北处就可知一般情况[2]。

第二类:多代诸侯国君及其夫人并穴而葬的公墓墓地。典型例证是山西省曲沃县北赵村晋侯墓地。北赵晋侯墓地所在及其周围地势较为平坦,墓地周围没有发现环壕、城垣或是其他标志墓地范围的建筑设施,墓地与位于其西的大片中小型墓地(邦墓)相距1000余米,中间

从商周“集中公墓制”到秦汉“独立陵园制”的演化轨迹

赵化成(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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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居住区域相隔,从而形成独立的茔域。该墓地共发掘出9组19座晋侯及其夫人的大墓,大致分为三排:北排四组8座,中排两组4座,南排三组7座(图二)。墓位排列大体上是以时代先后为序从东向西依次展开的[3]。北赵晋侯墓地所代表的这种类型的公墓地,与前述商代王陵相比,国君与夫人并穴而葬是其特点。晋侯墓地的时代属于西周时期,而春秋战国时期像洛阳金村东周王室公墓地、河北易县燕下都九女台—虚粮冢燕国公墓地也属于这种类型。

第三类:国君及夫人、宗族成员共同埋葬的公墓地。此类较多,兹以北京琉璃河镇黄土坡西周燕国公墓地为例[4]。黄土坡西周燕国公墓地,即黄土坡第Ⅱ墓区的西群,孙华先生曾将其分为3组:第1组已探明的大墓有7座(个别可能是车马坑),发掘了2座,其中M1193为燕侯克之墓,另一座(M202)墓主不明,两墓年代皆属西周早期。这7座大墓,除M1193四角有墓道外,其余的为甲字形、长方形或不规则形,形制各不相同,因而难以判断究竟包括了几代燕侯在内。此外,在M1193的南边,还有几座同时期的小型墓。第2组:在其北边有3座较大的甲字形墓和1座车马坑,年代属西周早期,南边则分布有数十座小型墓,年代可晚至西周中晚期。第3组:皆为小型墓,年代多属于西周晚期[5](图三)。从该墓地大、中、小型墓葬共存的情况看,是为燕国之燕侯、燕侯夫人及其宗

族成员的共同墓地。

这一类型的公墓地属于西周

时期的还有河南浚县辛村卫国公

族墓地,属于西周晚期春秋初的有

河南三门峡市上村岭虢国墓地,属

于春秋时期的有山东临淄齐故城

河崖头村姜齐公墓区、山东滕州市

薛国公墓地等。

商周“集中公墓制”三种类型

中,商代王墓集中埋葬、而后妃另

择墓地的现象颇值得关注。如所周

知,在以血缘为纽带的原始氏族社会“族外婚”制条件下,互为婚姻的不同氏族成员死后须归葬于自己的氏族公共墓地,并且,氏族成员生前的平等地位决定了死后墓葬大小、随葬品差别不是很大,这种埋葬方式已为民族学和考古学资料所证实。但商代的情形已有了很大的不同,商部族已经建立了地缘政治的国家,王权确立并日益强化,所以王墓的规模、葬制不仅大大高于一般墓葬,而且集中埋葬于一处,以突显商王的神圣及权力的至上。

然而,商部族由于脱胎于原始氏族社会还不是

很久,其内部还保留着某种类氏族组织形态

(商代铜器铭文中众多的“族徽”或可说明),王

之配偶后妃之类尽管生前地位很高,但因属于

另外的部族,死后一般并不与王葬于同一墓

地。总之,这种类型的公墓制是商部族进入阶

级、国家之后,王权确立但还带有氏族遗痕的

一种墓地形态。

周代的公墓制,从多代集中埋葬这一点来

讲,仍然尚未完全摆脱氏族葬制的影响,但总

体上与商王室那种公墓制已有了较大的不同。

首先,国君与国君夫人一般都埋葬在一起。这

种普遍存在的夫妇并穴而葬的习俗,不仅反映

了周代氏族组织走向解体的史实,同时也表明

周代对家族关系的重视程度,这或许与周人灭

商立国是在姜姓姻亲集团协助下完成的有关。

其次,周代国君和宗室贵族埋葬在同一墓地也

比较多见,我们注意到,在整个周代,这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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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墓制所占比重是相当高的,除去北赵晋侯墓地、秦国雍城墓地外,其余的多属于这一类型,显然,这是周代宗法制度在公墓墓地上的一种体现。从这一层面上讲,《周礼》所描述的那种“聚族而葬”的葬制,当有一定的根据,但有关墓位的排列方式,从目前的发现还很难看

出所谓昭穆制度的痕迹来,这有待新的发现和进一步的研究。

商周时代的“集中公墓制”,有如下几个特点:

(1)多代国君集中埋葬于同一墓地,但因迁

都或重大事变

,同一国家可以有几处这样的公

从商周“集中公墓制”到秦汉“独立陵园制”的演化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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