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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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管理控制通则”以《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为依据,参照《上海城市道路人行道公共设施设置准则》、《上海市中心城部分重点地区户外广告设施规划》、“上海市政府2008/3号文《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及非商业广告设施管理的实施意见》”、《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户外广告管理控制通则包括“禁止性条款”和“控制性条款”两部分。
(一)禁止性条款
1.禁止设置影响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户外广告
(1)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具体包括: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指路牌;交通标志牌;交通执勤岗设施;人行道隔离栏;车行道分离栏、分隔带、绿化隔离带;高架道路、高架轨道交通护栏(内侧);道路、桥梁、隧道管理口(含收费口)、防撞墙;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
(2)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具体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5米范围内;除设公交候车亭外的公交站牌、轨道交通标志、路名牌、消防栓、邮筒、电话亭等设施5米范围内;地下管线,高压电力架空线安全保护范围内;人行天桥落地扶梯、过街地道、过江隧道、公路管理口(含收费口)、高架道路落地匝道和轨道交通等人和车流出入口5米范围内;其他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情形。
(3)跨越道路或延伸至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方空间设置的;(见图3)(4)在大量车流集散的公共建筑出入口两侧各5米范围内设置的独立式广告;
(5)在道路红线范围内的人行道上设置的独立式广告;
(6)在20层或60米以上的建筑物顶部设置的;
(7)在建筑外墙设置广告,影响采光通风和消防安全的;
(8)在道路交叉口圆弧切线外15米范围内设置的;(见图4)
(9)在高架道路本体(包括桥墩、桥身、桥荫绿化带)上设置的。
2.禁止设置妨碍居民正常生活的户外广告
(1)利用行道树的;
(2)未经得物权所有人和相关利益人全体同意,在住宅建筑、商住建筑的住宅部分或其它具有相应功能的建筑(如企事业单位的宿舍)上设置的;
(3)影响相邻建筑现有日照要求的。
(见图5)
(4)利用居住小区绿地等公共区域(含居住区围墙上)的。
3.禁止设置损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户外广告
(1)透空围墙上;(见图6)
1)广告设施高度不得超过屋顶高度。
(见图14)
2)广告设施底部离室外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3米。
3)连续广告设施宜统一牌面尺寸、位置高度、出挑距离。
4)展示区的商业零售建筑的玻璃幕墙上允许设置墙面广告。
5)平行式墙面广告
∙广告设施突出墙面的距离不得超过0.5米,其突出墙面的部分不得妨碍行人的安全;
∙广告设施总面积宜小于设置墙面(扣除窗户)面积的40%。
(见图15) 6)垂直式墙面广告
∙广告设施高度不得大于9米;(见图16)
∙沿路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3米的,可设置垂直式墙面广告;
∙沿路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大于5米的,广告设施外挑距离不得大于3米;沿路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小于5米的,广告设施外挑距离不得大于1.5米。
(见图17)
7)在批准的建筑物设计方案中,对其墙面广告设置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围墙广告
1)广告设施突出墙面的距离不应超过0.2米。
2)广告设施高度不应超出围墙顶部。
(见图18)
3)广告设施宽度不得大于围墙柱墩之间的实墙面。
4)同一路段围墙广告设施应统一位置、尺寸和间距。
(4)灯电杆广告
1)城市快速路灯电杆上只允许设置用于宣传重大活动的临时性广告。
2)广告不得影响信号灯、指示路牌以及灯光照明。
3)广告底部离人行道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3米。
4)城市快速路灯电杆广告幅面(单面)宽度不得大于0.9米,长度不得大于1.8米;其他道路灯电杆广告幅面(单面)宽度不得大于0.6米,长度不得大于1.5米。
(见图19)
5)城市快速路灯电杆广告间距不得小于50米;其他道路灯电杆广告间距不得小于25米。
6)同一路段灯电杆广告设施应统一底部高度、形式和尺寸。
(5)街道家具设施附属广告
1)公交候车亭广告牌面单面面积不得大于2.5平方米。
2)电话亭广告不得遮盖透明窗门。
三、附则
(一)规划变更
1、本规划需要局部调整时,应当由规划管理部门依法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在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后,报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批准。
2、本规划需要进行修编时,应当由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依法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在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后,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世博会控制区户外广告管理
在世博会期间,世博会控制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置以《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园区户外广告设置控制性专项规划》为准。
四、附件
(一)市域
(二)中心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