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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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心得体会

“校企合作”是经济发展对高职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高职院校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然而,许多高职院校仅仅把校企合作当成解决学生实习的一个途径,把建立实践教学基地作为合作的全部内容,“校企合作”的形式至今仍停留在浅层次的初级阶段或中层次的起步阶段,其深度和范围离深层次的合作相距甚远;产业部门尚未尝到合作教育带来的甜头,把培训学生视为额外负担;国家出台的政策依据并不缺乏,但缺乏配套的可操作的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搞

好“校企合作”,值得广大职教同行思考和探索。我院开展的“校企合作”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做法,也取得了不少体会。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围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实践和开拓创新,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针对当前国内职业教育普遍存在的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不深、企业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学院以合作共赢为出发点,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新机制。借鉴德国职业教育的成功做法,学院主动与世界和国内知名企业加强合作,探索形成了“引企入校”、“进企办学”、“订单培养”等比较成熟且切实可行的校企合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开辟了校企合作、产学结合、校企共赢的新途径。一是引企入校,共建生产性实习工厂(校中厂)。二是进企办学,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厂中校)。 三是订单培养,共同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订单式)。

只有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构建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体系,才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此,学院开展了一系列的改革创新实践。

一是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院长赵学通说:“学院各专业根据自身特点,按照企业岗位要求确定培养目标,量体打造人才培养规格,校企共同制订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探索形成了符合本专业发展的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2012年,学院以校企合作为突破口,率先在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等机电类专业中,开展了以多学期、分段式为主要内容的教学模式改革,由传统的“2+1”教学模式(前两年学习基础课和专业课,第三年集中顶岗实习),改革为分段式、工学交替模式:一年级学习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二年级第一学期学习专业课程,第二学期进入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习工厂进行为期半年的顶岗实习,三年级第一学期根据顶岗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加强的技能再进行有针对性专业学习,三年级第二学期再到实习工厂进行半年的顶岗生产,从而将学校的教学过程和

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校企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半工半读、工学交替。二是构建“三层次、五环节”实践教学体系。

 加大投入,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实践教学条件是职业院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和前提。学院把改善教学条件,打造一流的实训中心,作为办好职业教育重要突破口。一是建设了国家一级图书馆。二是建设了省内一流的职业技能实训中心。三是建设了高标准的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四是建设了职业教育园区。突出于“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

在办好人民满意高职教育的同时,学院主动融入中原经济区建设,积极服务济源“三化”协调发展先行区建设,以校企合作为平台,抢抓机遇,穿针引线,成功助推世界500强企业富士康投资项目落户济源,包括富士康产业园、校企合作共建生产性校办工厂和培训中心项目。

尽管我院在“校企合作办学”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努力,但距离所期望的目标还相差甚远,其中的重要原因在于目前在学校、企业、社会以及政府之间还没有形成推动“校企合作办学”发展的动力机制。建立动力机制,政府是关键。政府应该通过法规文件等明确引导、支持和鼓励高职院校、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一定特色的、有利于推动产学研结合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如通过制定和实施“双师型”教师职称评聘制度,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通过全面推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调动学生参与合作的主动性。另一方面,要在有关法律文件中明确规定企业有为教育服务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政府职能的发挥,逐步建立起一种能主动适应、自我调节的校企合作办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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