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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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的行动方案

关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的行动方案

电动汽车作为一种新兴的交通方式,正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青睐。

然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是制约电动汽车推广和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推动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加快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出了以下三年的行动方案。

一、第一年:规划与布局1.制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各地电动汽车的普及情况和需求预测,制定详细的充电基础设施规划。

包括各地充电桩的安装数量及布局、充电桩类型、公共充电站和居民小区充电设施等的规划。

2.建设充电桩智能互联平台:建设统一的充电桩智能互联平台,实现充电桩的远程监控、能源管理和充电桩与用户的信息交互。

提供智能预约、支付、充电桩查询等服务,方便用户使用电动汽车充电桩。

3.投资政策支持:制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

包括给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税收减免、补贴和贷款支持等优惠政策。

二、第二年:基础设施建设1.充电桩建设:按照规划,加快充电桩的建设。

优先建设公共充电站,提供长时间停车充电服务,满足城市道路的需求。

同时,积极推进在居民小区、商业区和办公区域设置充电设施,满足广大电动汽车用户的日常出行需求。

2.加强充电设施的升级改造:对已建设的老旧充电桩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充电速度和充电效率。

引进更加先进的充电设备和技术,提升用户体验,增加充电桩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建设充电桩充电屋顶板:在城市交通枢纽、重要景区、商业中心等密集人流场所,建设充电桩充电屋顶板。

在满足用户用车需求的同时,也能发挥充电设施的太阳能发电功能,提供清洁能源。

三、第三年:服务与扶持1.提供多样化充电服务:建设充电设施的同时,提供多样化的充电服务。

推广并建设快充站,满足急需充电的用户需求。

设置异地充电服务点,在高速公路沿线和重要出行节点设置充电桩,方便远距离出行的用户。

2.完善充电技术支持:建立充电技术支持体系,提供电动汽车的充电技术支持。

设置24小时充电技术热线,解决用户在充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1.28•【字号】陕发改煤电〔2018〕1512号•【施行日期】2018.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发改煤电〔2018〕151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原《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废止。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11月28日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促进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委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充电设施是指充电站或充电桩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包括:(一)自用充电设施,指专为私人用户提供服务的充电设施;(二)专用充电设施,指专为某个法人单位及其职工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在住宅小区内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的充电设施;(三)公用充(换)电设施,指服务于各类社会电动车辆的充电设施,包括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

第三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充电设施标准和规范,确保充电设施安全运行且不妨碍其他设施安全。

第四条陕西省电力行业协会充电设施分会(以下简称陕西充电设施分会)是充电基础设施相关企业本着共同的意愿,建立的非营利的社团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

第五条陕西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智慧车联网平台(以下简称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由陕西电力行业协会充电设施分会建设管理,应当坚持公益性、非盈利的原则,实现各类充电服务平台统一接入,有效整合全省充电信息资源,开放相应的查询和管理权限,为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企业、用户提供充电信息服务。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延安市人民政府政报》
【年(卷),期】2016(000)007
【摘要】<正>陕政办发[2016]5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20日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促进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委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总页数】3页(P18-19,2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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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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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第一章总体规划 (3)1.1 项目背景 (3)1.2 项目目标 (3)1.3 规划原则 (4)第二章充电基础设施现状分析 (4)2.1 充电基础设施现状 (4)2.1.1 建设规模与分布 (4)2.1.2 技术水平 (4)2.1.3 运营模式 (5)2.2 存在问题与挑战 (5)2.2.1 建设资金不足 (5)2.2.2 充电桩利用率低 (5)2.2.3 充电接口标准不统一 (5)2.3 发展趋势 (5)2.3.1 政策扶持力度加大 (5)2.3.2 技术创新不断推进 (5)2.3.3 市场竞争加剧 (5)第三章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 (6)3.1 城市布局规划 (6)3.1.1 城市充电基础设施总体布局原则 (6)3.1.2 城市充电基础设施具体布局 (6)3.2 乡村布局规划 (6)3.2.1 乡村充电基础设施总体布局原则 (6)3.2.2 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具体布局 (7)3.3 交通枢纽布局规划 (7)3.3.1 交通枢纽充电基础设施总体布局原则 (7)3.3.2 交通枢纽充电基础设施具体布局 (7)第四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7)4.1 技术标准 (7)4.1.1 充电接口标准 (7)4.1.2 充电桩技术标准 (7)4.1.3 充电网络技术标准 (8)4.2 安全标准 (8)4.2.1 设备安全标准 (8)4.2.2 电气安全标准 (8)4.2.3 环境安全标准 (8)4.3 服务标准 (8)4.3.1 服务流程标准 (8)4.3.2 服务质量标准 (8)4.3.3 服务响应标准 (8)第五章充电基础设施投资与融资 (9)5.1 投资模式 (9)5.1.1 投资 (9)5.1.2 企业投资 (9)5.1.3 公私合营(PPP)模式 (9)5.2 融资渠道 (9)5.2.1 银行贷款 (9)5.2.2 债券发行 (10)5.2.3 股权融资 (10)5.2.4 融资租赁 (10)5.3 政策支持 (10)5.3.1 财政资金支持 (10)5.3.2 税收优惠 (10)5.3.3 土地政策支持 (10)5.3.4 电价优惠 (10)5.3.5 金融服务支持 (10)第六章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 (10)6.1 运营模式 (11)6.1.1 概述 (11)6.1.2 运营模式分类 (11)6.1.3 运营模式选择 (11)6.2 维护与管理 (11)6.2.1 概述 (11)6.2.2 维护策略 (11)6.2.3 管理策略 (12)6.3 服务质量提升 (12)6.3.1 概述 (12)6.3.2 服务质量提升策略 (12)第七章充电基础设施政策法规 (12)7.1 政策法规体系 (12)7.1.1 概述 (12)7.1.2 法律法规 (13)7.1.3 政策文件 (13)7.1.4 地方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13)7.2 政策法规实施 (13)7.2.1 政策法规宣传与培训 (13)7.2.2 政策法规落实 (13)7.2.3 政策法规评估与调整 (13)7.3 政策法规监督 (13)7.3.1 监督体系 (13)7.3.2 监督措施 (14)第八章充电基础设施技术创新 (14)8.1 充电技术发展 (14)8.2 充电设备创新 (14)8.3 充电网络优化 (15)第九章充电基础设施国际合作 (15)9.1 合作现状 (15)9.2 合作模式 (16)9.3 合作前景 (16)第十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与评估 (17)10.1 实施步骤 (17)10.1.1 项目启动与前期调研 (17)10.1.2 制定实施方案 (17)10.1.3 筹集资金与政策支持 (17)10.1.4 施工建设与质量控制 (17)10.1.5 建立运维体系 (17)10.2 评估指标 (17)10.2.1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覆盖率 (17)10.2.2 充电设施利用率 (17)10.2.3 充电服务满意度 (17)10.2.4 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回报期 (17)10.2.5 环境效益 (18)10.3 持续改进 (18)10.3.1 数据收集与分析 (18)10.3.2 优化运维管理 (18)10.3.3 技术创新与升级 (18)10.3.4 政策调整与宣传 (18)10.3.5 建立长效评估机制 (18)第一章总体规划1.1 项目背景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传统燃油汽车对环境的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23•【字号】市政办发〔2017〕80号•【施行日期】2017.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7〕8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和《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陕政办发〔2016〕5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积极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的奋斗目标,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力推进我市大气污染治理,促进品质西安建设。

二、建设原则(一)坚持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选址分布。

(二)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激发市场活力,通过社会融资、政府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充(换)电设施体系建设。

采用充电为主、换电补充;公用快速补电、自用慢充等多种供给模式,满足市场需求。

(三)以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专用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面辐射,保障新能源汽车用电需求。

(四)单位和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按“一车一桩”、“桩随车走”的原则,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机构(4S店)负责全程服务。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体系。

全市新增集中式充电站167座,充电设施超过4.28万个。

四、充(换)电设施建设管理(一)充电设施基本分类。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设计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设计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设计一、概述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以及对传统燃油车排放问题的关注,电动汽车作为一种清洁能源交通工具逐渐成为人们的选择。

然而,随着电动汽车数量的增加,如何合理规划和设计电动汽车的充电基础设施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规划和设计的角度,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进行探讨。

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1. 充电站布局规划根据城市规模、道路网密度和电动汽车使用情况等因素,合理规划充电站的位置分布。

通常充电站的布局应满足以下要求:覆盖面广、布局合理、便利性强和维护成本低。

根据不同的用途,可以将充电站分为高速路充电站、城市充电站和停车场充电桩等。

同时,充电站之间也需要合理的距离,以便电动汽车可以方便地在不同的充电站之间进行充电。

2. 充电配套容量规划根据预计的电动汽车数量和使用情况,合理规划充电设施的配套容量,确保满足用户需求并兼顾供电能力。

充电设施的配套容量应根据电动汽车类型、充电速度和用电设备等因素进行考虑。

3. 充电设备选型规划选择合适的充电设备是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重要环节。

根据用户需求和市场情况,可以选择交流充电桩或直流快充桩。

交流充电桩适用于长时间停车场等场所,而直流快充桩则适用于快速充电需求较高的场所。

在选型过程中,还需要考虑设备的功率、充电效率和安全性等因素。

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计1. 设备配置设计根据充电站的规模和用途,合理配置充电设备,包括充电桩、充电桩支架、充电线缆和充电接口等。

在设计过程中,还需要考虑设备的安装方式、布线方式和通风散热等因素。

2. 充电站整体布局设计充电站的整体布局设计需要考虑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土地资源,同时确保充电设备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需要合理划分工作区域、设备区域和充电区域,在保证工作效率的前提下提供充电服务。

3. 安全措施设计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对用户和设备都至关重要。

设计充电设备时,需要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合理设置过载保护、漏电保护和防雷措施等。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和管理策略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和管理策略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和管理策略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和对传统燃油车污染和能源限制的担忧,电动汽车的销售和普及率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然而,电动汽车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支持电动汽车发展的关键环节之一。

本文将探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和管理策略,以满足用户需求并促进电动汽车市场的发展。

一、基础设施规划1. 充电站布局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布局应充分考虑用户使用需求和城市交通网络的特点。

首先,充电站应在市中心、商业区、居住区和交通枢纽等核心区域进行布置,以便用户能够方便地充电。

其次,应根据需求进行扩容,确保充电站数量和能力能够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数量。

最后,充电站的布局还需要考虑可再生能源供应和智能充电设备的应用,以提高充电效率和节能环保。

2. 充电桩标准化为了提高充电服务的便捷性和稳定性,充电桩的标准化是必要的。

建立统一规范的充电桩系统,包括统一的接口标准、通信协议和安全要求,以确保充电桩能够适配大部分电动汽车并实现互联互通。

此外,还需要建立充电桩运维和监测系统,实时监控充电桩的状态,提高故障排查和维护效率。

3. 配套设施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还需要考虑到配套设施的建设。

例如,为用户提供停车位、休息区、便利店等附加服务,以满足用户在充电过程中的需求,提升用户体验。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可持续发展,采用智能能源管理系统和可再生能源供应,以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二、管理策略1. 充电桩运营与管理为了保障充电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充电桩的运营与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建立完善的充电桩运营公司,负责充电桩的建设、维护和运行。

其次,运营公司需要建立全天候的故障报修和应急响应机制,及时解决充电桩故障,确保用户能够随时随地方便地充电。

此外,还需要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和充电套餐,鼓励用户使用电动汽车和电动汽车充电服务。

2. 预约与排队系统随着电动汽车数量的增加,充电桩的紧缺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在高峰时段。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筑 物 配 建 停 车 场 社会 公 共 停 车 场 建 设 充 电 基 础 第 九 条

物 业 服 务 企 业 应 当 及 时 提供 相关 建
设 施 或 预 留 建设 安 装 条件 包 括 电 力 管 线 和 配 电

筑 和 设 施设 备 的 工 程 竣 工 图 或 指 认 停 车 区 域 内 电



委 文 件精 神 制 定本 办 法 合 分类 管 理 实施 的 原 则 以 用 户 居 住 区 停 车 位





第二 条
本 办法 所 称充 电 设 施是 指 充 电 站 或 单 位 停车 场 公 交及 出 租 车 场 站 配 建 的

, : ,
自用
和专
充 电 桩及 其接 人上 级 电 源 的相 关设 施 包 括 用 充 电 设施 为 主 体 以 公 共建 筑 物 停 车 场 社 会公
第六 条


个 人在
自 有 停 车库

停 车位 各 居住
,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经 省 内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登 记 注册 且

单 位 在 既有 停 车 位 建设 充 电 设施 的 不 需 办 理

注 册登 记 的 经 营 范 围 含 有 电 动 汽 车 充 电 设 施 运 营
陕西 省 电 动 汽 车 充 电 基 础 设 施 建设 运 营 管理 暂行 办 法



为 规范 促 进我省 电动 汽车 充电基


车 辆 的 充 电 设 施 包括 经 营 性 集 中 式 充 电 设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21〕46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21〕46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21〕4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是落实党中央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的有效途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工信部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工信部联通装〔2020〕159号)、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发改产业〔2020〕202号)等文件精神,抢抓机遇,加快构筑汽车产业发展新优势,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思路深入贯彻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紧扣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方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自主培育和引进合作并重,强化整车整机带动、创新引领、应用牵引,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化、产业基础高端化;依托龙头企业,持续补链、强链、延链、增链、稳链,培育聚集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链关键零部件配套企业,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的产业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将西安打造成全国一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产业发展实现“一跃升四突破”:(一)产业规模实现新跃升。

到2025年,力争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占全市汽车制造业的40%以上,产销规模稳居全国前列。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实施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实施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实施(一)实施组织市县政府是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责任主体,应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作为政府专项工作,建立起由市县发展改革(能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并抓好组织实施。

充电设施统筹推进中省级部门任务分工如下:1、省发改委:负责本省充电设施建设的综合协调与推进工作。

2、省财政厅:负责制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财政政策,并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落实省级配套资金并会同省有关部门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保障充电设施土地供应。

4、省物价局:负责监督执行国家已出台的相关电价政策,督促各地市出台充电服务费标准。

5、省科技厅:负责监督充电设施的标准化建设和科普宣传工作,组织完成省级充电设施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6、省住建厅:组织编制各类城市规划应全面落实和完善充电设施规划要求,严格新城新区和新建居住(小)区充电设施规划标准,切实加强老旧居住(小)区充电设施建设。

7、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和维护充电设施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提供安全可靠的用电服务,查处私拉电线、违规用电等行为。

8、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配合做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相关建设及保障工作。

各地市负责本区域内充电设施的选址、建设和管理,负责确定充电设施投资及建设主体,在积极落实国家和陕西省出台的相关政策基础上,可在本区域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优惠措施,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宣传工作。

(二)保障措施1、加强规划落地各地市要将规划的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条件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指导文件要求。

2、加大用地支持力度要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根据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土地供应。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9.25•【字号】市政办发〔2020〕33号•【施行日期】2020.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9月25日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新基建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着力培育我市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

全市计划新建成投运集中式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其中2020年完成3900个,2021年完成3290个,2022年完成2810个。

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逐步建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市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二、重点工作(一)完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1.编制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2.做好新建、配建停车场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审批工作,保障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供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5.11
•【字号】陕发改能〔2021〕635号
•【施行日期】2021.05.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发展改革局,神木市、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各相关企业:
为推进省内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加快发展,我委牵头编制了《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并已与国家能源局对接,现印发你们,请贯彻落实,并依据此规划制定本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为电动汽车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助力我省绿色低碳发展。

附件: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5.17•【字号】陕发改能电力〔2024〕952号•【施行日期】2024.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其他规定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落实国家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促进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我委编制了《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5月17日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等文件精神及我省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各类设施的总称。

按照不同的应用对象,分为自用、专用及公用充电设施。

专用及公用充电设施统称公共充电设施。

具体如下:(一)自用充电设施,指在个人用户所有或长期租赁的固定停车位安装的,专为其停放的车辆充电的设施。

(二)专用充电设施,指专为单位、居住区等特定范围的车辆提供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专为公交、环卫等特定领域的车辆提供服务的充电设施。

(三)公用充电设施,指面向社会车辆开放经营、提供服务的充电设施。

第三条陕西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智慧车联网平台(以下简称“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是国家、省、市三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接入省内公用、专用充电设施运营数据,面向政府、协会、企业、公众提供充电设施运营服务监测、行业报告与政策查询、技术与科普宣传、车网互动支撑等服务。

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

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

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为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和《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陕政办发〔2016〕5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积极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的奋斗目标,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力推进我市大气污染治理,促进品质西安建设。

二、建设原则(一)坚持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选址分布。

(二)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激发市场活力,通过社会融资、政府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充(换)电设施体系建设。

采用充电为主、换电补充;公用快速补电、自用慢充等多种供给模式,满足市场需求。

(三)以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专用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面辐射,保障新能源汽车用电需求。

(四)单位和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按“一车一桩”、“桩随车走”的原则,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机构(4S店)负责全程服务。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体系。

全市新增集中式充电站167座,充电设施超过4.28万个。

四、充(换)电设施建设管理(一)充电设施基本分类。

按照不同服务对象,充电设施可分为三类:1.自用充电设施:指专为私人用户提供服务的充电设施;2.专用充电设施:指专为某个法人单位及其职工以及在住宅小区内为全体业主提供充电服务的公共充电设施;3.公用充电设施:指服务于各类社会电动车辆的充电设施,包括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分散式充电设施。

(二)技术标准。

充(换)电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充(换)电设施安全运行,满足在我市注册登记并行驶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方案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方案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方案随着电动汽车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成为推动电动汽车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为了满足电动汽车用户的充电需求,并促进电动汽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合理的规划和建设方案。

本文将探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方案的重要性、方法和策略。

一、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重要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对于推动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能够解决电动汽车用户的充电难题,提高电动汽车的使用便利性和用户体验,使更多的人选择购买电动汽车。

其次,规划有利于合理安排充电设施的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充电效率和利用率,减少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最后,规划还能够引导企业投资建设充电设施,促进电动汽车产业链的协调发展。

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方法制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城市规划、交通状况、电网容量、用户需求等。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规划方法。

1. 数据分析:通过对历史数据和用户调研数据的分析,了解用户的出行习惯、充电需求等,为规划提供准确的依据。

2. 现地调研:对不同区域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民众需求等进行现地调研,为规划提供实际情况的参考。

3. 技术评估:对各种不同类型的充电桩技术、电力设备情况等进行评估,选择适合的充电设备。

4. 协调规划:与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规划充电设施与其他设施之间的共生关系,避免资源浪费和冲突。

5. 风险评估:对规划方案中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电网承载能力、设备维护保养等。

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策略制定有效的建设方案是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关键环节。

以下是一些策略和措施。

1. 优化布局:根据充电需求和用户分布情况,合理安排充电设施的布局,充分利用已有的电网资源,最大限度地覆盖城市和主要交通路线。

2. 多元化设施:建设多种类型的充电设施,包括快充、智能充电桩、家庭充电桩等,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促进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委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充电设施是指充电站或充电桩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包括:(一) 自用充电设施,指专为私人用户提供服务的充电设施;(二) 专用充电设施,指专为某个法人单位及其职工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在住宅小区内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的充电设施;(三) 公用充电设施,指服务于各类社会电动车辆的充电设施,包括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

第三条各市(区)应当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根据规划确定的规模和布局,按照自用专用公用并进、快充慢充结合、分类管理实施的原则,以用户居住区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配建的自用和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第四条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和配电容量预留)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鼓励在已建住宅停车场、停车库配建充电基础设施。

第五条充电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确保充电设施安全运行且不妨碍其他安全设施。

第六条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的,不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自用充电设施建设不需备案,与物业管理方或电力部门协商落实接入条件后即可建设。

专用充电设施建设需在设区的市级或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备案,同时提交供用电协议和建筑物产权方或物业管理方的意见。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范 第1部分:规划-2023最新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范 第1部分:规划-2023最新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范第1部分:规划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原则、基本要求、布局、选址和配套建设指标。

本文件适用于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电动汽车 electric vehicle (EV)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电动机的动力电源源于可充电电池或其他易携带能量存储的设备,不包括室内电动车、有轨及无轨电车和工业载重电动车等特种车辆。

3.2充电基础设施 charging infrastructure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充换电设施,包括供电系统、电能质量和计量系统、充电系统、监控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

3.3充电设备 charging equipment与电动汽车或动力蓄电池相连接,并为其提供电能的设备,包括车载充电机,非车载充电机、交流充电桩等设备。

4 原则4.1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的区域规划的要求,与电动汽车发展规划相适应、与各层级规划相协调,与电动汽车行业发展协调配套推进。

4.2统一规划、适度超前、合理布局、方便实用,快充与慢充相结合。

4.3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新建建筑物、高速公路停车场宜同步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4.45 基本要求5.1公共建筑的充电基础设施宜采用快充和慢充相结合的方式。

居住建筑的充电基础设施宜以慢充为主,并设置适当比例的快充设备。

5.21经营性场所的充电基础设施宜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

5.35.4专用场站的充电基础设施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确定。

6 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宜按以下要素进行布局:a)点状要素:城市重点地区、重要交通枢纽、热门旅游景点、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园、工业园、科创园等车流量、人流量较大的区域,按点站结合进行规划;b)线状要素:主要结合规划和现状高快速路、主干道长度进行布置,根据相关专项规划中的高快速路、主干道等干线性道路的规划里程,宜按照不超过50km一对进行规划,并结合现状高速服务区和有条件的加油站布局;c)面状要素: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情况和要求,结合城乡特点按服务半径进行规划。

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华州区2019-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华州区2019-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华州区2019-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5.21•【字号】渭华政发〔2019〕16号•【施行日期】2019.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华州区2019-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渭华政发〔2019〕16号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将《渭南市华州区2019-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2019年5月21日渭南市华州区2019-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9-2022 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

一、推广原则认真贯彻省、市加快形成300万辆整车规划,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地一中心”建设要求,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2019-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渭政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重点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把公交车、出租车作为突破口,加快公务、物流、环卫、农村客运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步伐。

条件成熟后,按市场运作方式,逐步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

二、总体目标2019-2022年,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到461辆,力争突破500辆。

其中,新能源公交车40辆,新能源出租车96辆,新能源公务用车50辆,环卫、救护车、校车等新能源专用车50辆,私人新能源车150辆,新能源网约车和客运车75辆。

三、应用领域(一)发挥公共交通领域示范作用。

建设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自2019年起,全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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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4月目录一、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现状 (1)(一)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 (2)(二)充电设施建设现状 (3)(三)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相关政策 (4)(四)问题与挑战 (7)二、充电设施发展需求预测 (10)(一)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需求预测 (10)(二)充电设施的配置原则 (11)(三)充电设施需求预测 (12)三、发展目标 (14)(一)总体目标 (14)(二)分区域建设目标 (15)(三)分场所建设目标 (18)(四)分阶段建设目标 (19)四、重点任务 (20)(一)着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20)(二)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 (24)(三)开展示范工作 (25)(四)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 (26)五、规划实施 (28)(一)实施组织 (28)(二)保障措施 (30)(三)规划投资 (27)(四)实施效果 (36)前言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集中式充电站、分散式充电桩以及相应的服务网络,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

进一步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可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低碳发展。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提纲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447号)要求,为加快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陕西省新能源汽车发展,结合陕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一、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现状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十二五”期间陕西省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2015年实现生产总值1.82万亿元、人均7721美元,五年经济年均增长达到11%。

“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陕西稳步迈入中等发达省份行列。

截至2015年底,全省常住人口为3792.87万人,全社会发电量达到1594亿千瓦时。

“十二五”期间,陕西不断完善全省公路路网,有力地支撑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截至2015年底陕西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5000公里,省内“7918”国家高速公路网基本建成通车,覆盖全省97个县(市、区)。

(一)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陕西省电动汽车与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基本同步,近年发展步伐加快,比亚迪汽车公司、陕汽控股集团等企业电动汽车研发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2014-2015年,省内总计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4.75万辆,实现产值约90亿元。

截至2015年底,陕西省电动汽车保有量达到6676辆,应用于公交、出租及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等诸多领域。

表1-1 陕西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西安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6476辆,其中:公交车1354辆,出租车300辆,物流车609辆,团体客车725辆,轿车3488辆。

渭南市投运了80辆电动公交车,宝鸡市投运50辆比亚迪纯电动出租车,延安市推广应用70辆混合动力公交车。

(二)充电设施建设现状截止2015年底,陕西省共建成集中充电站17座、交直流充电桩共约3500个。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在西安市建成3座公交车充电站、2座城市公共充电站和1座出租车充电站;西安多个出租车公司共建有出租车充电站5座,西咸新区建有公交充电站1座。

宝鸡市大丰出租车公司建有2个出租车充电站,渭南公交公司建有2个公交车充电站,铜川公交公司建有1个公交车充电站。

表1-2 陕西省充电设施现状(座、个)(三)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相关政策1、陕西省相关政策2013年5月,陕西省出台《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提出立足陕西汽车产业发展基础,以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为主攻方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速推进产业化步伐,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量累计达到10万辆,省内大中城市积极规划和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满足公共服务领域运用和推广电动出租车和电动大客车的需要,逐步达到满足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2013年12月,陕西省公布《“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快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落实《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力度。

抓住西安市被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的机遇,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辆等车辆中推广普及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

西安、咸阳等中心城市每年新增的出租车、公交车必须使用清洁燃料。

在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使用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采取财政补贴等综合措施,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

明确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全省节能、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推广政策并组织实施,省财政厅负责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2015年6月,陕西省印发《“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5年工作方案》,提出要加快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逐步提高在公交、出租、客运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等领域比重,完善充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西安市新、改、扩建停车场须配建设充电设施。

2016年2月,出台《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初步提出省内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所需相关条件。

2、省内各地市相关政策(1)2014年,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4—2015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5年)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等一系列相关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西安市政府相关部门于2014年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土地使用、电价优惠、税费减免、新能源汽车挂牌服务措施等相关政策、法规,构建城市新能源汽车应用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健全保障措施和产业扶持政策。

至2015年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达到11000辆。

二是研究新能源汽车商业化推广模式,新建公共停车场按照一定比例配套建设充电桩。

制定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采购实施办法,将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鼓励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和专用车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和更新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制定新能源汽车挂牌、年审等服务措施。

研究出台鼓励社会采购新能源汽车政策,对试运行期间采购的汽车建立一站式窗口服务,在挂牌、使用、检测、年审等方面优先办理。

三是对于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费用,地方财政补贴参照中央财政补贴按照1:1进行配套。

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贴,用于电费、充电桩安装、停车费、过路过桥费、年审费用等方面的补贴。

四是每年设置不少于5000万元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比例不高于充电站总投资的30%。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用地按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供给。

(2)渭南市制订《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年)》,提出了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推广应用的工作目标以及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为渭南市电动汽车发展奠定基础。

(3)宝鸡市对已推广电动出租车免除了牌照有偿使用费。

(四)问题与挑战目前,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国内外均处于起步阶段,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建筑物及配电网改造、居住地安装条件、投资运营模式等方方面面,使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难度不断增大。

近年来,陕西省市各级政府虽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并在逐步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和经验,但仍然存在充电设施建设的政策性风险、技术性风险和经营性风险,规划、土地、财税等配套支持政策未成体系、充电服务价格未明确等现实问题客观存在。

政策性方面,省、市层面贯通有力的配套支持政策体系尚待完善。

近年来国家对电动汽车产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但省级层面规划、土地、财税等配套支持政策未成体系,省内除西安市外尚未在用地、建设、运营等方面出台配套的支持政策,需尽早制定。

由于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建设互为依存、互为前提,在当前电动汽车发展起步阶段,由于充电设施建设投资效益低甚至亏损的局面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难以调动各类资本投资建设积极性,造成目前充电服务网络建设滞后的局面,迫切需要尽早出台充电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和充电服务费政策。

另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处于探索实践阶段,涉及规划、选址、用地、电力和道路管线改造等方面,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相关企业的紧密配合。

技术性方面,充电基础设施标准规范体系有待完善。

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产业正处于技术蓬勃发展时期,存在直流与交流、快充与慢充、充电与换电等不同充电方式,各类型电动汽车充电接口与充电电压不相同、充电标准不统一,动力电池及充电接口等关键技术更新换代较快,导致投资决策难度加大、投资风险加大以及充电设施的公共属性被弱化。

另外,需要解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电动汽车发展不协调、不平衡问题,一方面充电设施建设总量少,尚未形成完善的充电网络,制约了电动汽车发展。

另一方面,部分已建充电设施得不到充分、有效利用,造成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较低、投资回收率低,影响了充电网络的发展。

在运营模式方面,充电服务未建立可持续商业模式。

与传统燃油汽车相比,电动汽车不具备价格优势,公众对电动汽车认可度不高,虽然在电动汽车购置、充电、运行等环节实行了补贴、燃油对价、峰谷电价等鼓励措施,目前陕西省电动汽车保有量较低,距离电动汽车在全省范围内大面积推广应用仍相差甚远。

由于电动汽车数量少、充电设施利用率低、充电服务费未明确等原因,导致充电服务企业普遍亏损。

二、充电设施发展需求预测(一)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需求预测电动汽车的应用已涉及公交车、出租车、物流环卫等专用车以及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等各个领域,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预测采用替代比例法,根据各类型车辆的增长趋势,在预测陕西省公交、出租车等车型在2016年至2020年总体增长趋势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及陕西省实际情况,预测提出各年度电动汽车在车辆更新替代中所占的比例,得到省内各年度各类型电动汽车的预计增量。

图2-1陕西省电动汽车“十三五”保有量预测经测算,预测至“十三五”末陕西省电动汽车保有量达到10万辆,其中:公交车0.56万辆、出租车0.98万辆、物流车0.56万辆、公务与私人车7.9万辆。

各类型电动汽车发展情况如表2-1所示。

表2-1 陕西省各型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万辆)(二)充电设施的配置原则按照充电设施用途,主要可分为专用充电设施和公用充电设施。

专用充电设施包括公交车充电站、出租车充电站、环卫物流等专用充电站及公务与私人乘用车专用充电桩;公共充电设施包括城市公共充电站、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和城际充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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