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出口退税类税收征管档案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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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出口退税类税收征管档案管理的通知【标 签】规范出口退税类
【颁布单位】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大国税函﹝2009﹞156号
【发文日期】2009-06-26
【实施时间】2009-06-2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出口退税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国税
发﹝2007﹞71号)、《关于下发<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点及解释的通知》(大国税发﹝2007﹞115号)和《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企业退(免)税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大国税发﹝2009﹞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出口企业退(免)税资料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出口退税类税收征管档案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出口退税类税收征管档案管理范围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资料,是指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时提供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无误且需要留存归档的资料,包括各种退(免)税纸质凭证和申报表。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涉税证明的申报资料,是指出口企业提供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无误且需要留存归档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涉税证明申请资料,包括各种纸质凭证和申请表(报告)。
(三)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提出的其他有关出口退(免)税业务的各种申请、报告及需要留存归档的相关资料。
(四)税务机关退(免)税审核、审批资料,是指税务机关在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审批和其他退(免)税管理过程中产生的需留存归档的书面资料。
(五)出口退(免)税计会统资料。
(六)文书资料,是指税务机关日常出口退税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书。
(七)审核系统退(免)税电子数据备份资料。
二、出口退税类税收征管资料的分类与立档
出口退税类税收征管资料由各级出口退税管理部门按职责范围负责收集,并在规定的归档时限内及时移交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出口退税类税收征管档案采取分类和分户管理相结合的立卷原则。
(一)按分类原则整理归档的出口退税类税收征管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出口退(免)税认定类
市局进出口处(以下简称“进出口处”)将出口退(免)税认定业务办结后,征收局应于每季度末将辖区内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类资料领回,整理归档。归档资料有:
(1)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时,其报送的盖有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及相关认定申请资料;
(2)对外贸易经营者认定内容发生变更时,其报送的盖有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的
新《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及相关变更申请资料;
(3)对外贸易经营者依法或依政策规定注销退(免)税认定资格时,应留存注明“注销”字样的原《出口货物退(免)税登记证》、《税务机关确认管理办法明细表》、《出口企业退(免)税清算表》及其他需要备查的相关资料。
2.出口货物退(免)税涉税证明类:
征收局负责按照出口货物退(免)税涉税证明业务种类以分类立卷方式对其相关资料进行立档。归档时,《出口货物退(免)税涉税事项受理单》放于首页,后附应归档的出口退(免)税涉税证明类资料,具体有:
(1)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类的归档资料:
①《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
②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
③委托方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类的归档资料:
①征收局签章的《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留存联;
②代理进口协议复印件;
③委托方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外贸企业申请的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类的归档资料:
①征收局签章的《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留存联;
②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③海关代征进口料件增值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4)外贸企业申请的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类的归档资料:
开具环节:
①征收局签章的《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留存联;
②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普通发票复印件。
核销环节:
①海关签章的《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申请表》;
②《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申请表》留存联。
(5)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类的归档资料:
①征收局签章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留存联;
②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补缴税款企业提供)。
(6)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类的归档资料:
①《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表》;
②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补缴税款企业提供)。
(7)出口转内销证明类的归档资料:
①征收局签章的《出口转内销证明》留存联;
②销售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③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进货分批申报单》(一部分出口、另一部分内销的情况需留存归档);
④《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退运情况需留存归档)。
(8)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类的归档资料:
《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申请表》
(9)出口企业出口含金产品免税证明类的归档资料:
征收局签章的《出口企业出口含金产品免税证明》留存联
(10)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类的归档资料:
①征收局签章的《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的报告》留存联;
②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或电子口岸打印的报关单证明信息。
(11)外贸企业申请的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类的归档资料:
①《认证结果通知书》复印件;
②《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第一联。
(12)《出口商品退赔已办结税务证明》的归档资料:
①退赔商品出口合同复印件;
②退赔协议复印件;
③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需补税企业提供);
④征收局签章的《出口商品退赔已办结税务证明》留存联。
3.统计报表类:
进出口处负责对出口退税类统计报表按时序留存归档,具体有:
(1)税收电旬报;
(2)税收会计统计月报表;
(3)出口货物退(免)税进度月报表;
(4)税收票证季报表;
(5)特殊政策退(免)税统计季报表;
(6)其他须统计上报的出口退税相关各类报表。
征收局根据进出口处要求统计上报的各类报表,本局可酌情留存归档相关报表复件。
4.其他出口退(免)税资料类:
(1)出口退(免)税相关的文件、会议记录、日常文书资料:各单位自行分类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