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内固定材料贵重器材的管理制度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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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中医医院护理工作制度 HLGZ—ZD 即墨市中医医院手术室2017年5月修订
骨科内固定材料/贵重器材的管理制度
1、规范管理器械商提供的骨科内固定器械和材料,使之工作流程通畅,质量安全可靠。
2、生产厂家器械代理商的“三证”在设备科有备案,并建立编码表,设备科将招标成功的器械代理商名单告知手术科医生及手术室。
3、手术医生根据手术需要及病人的意愿选择合适的内固定器材,通知相应的器械代理商准备器械。
4、总务护士根据手术通知单确认核对器械代理商器械是否及时送到。
5、取出的植入物由家属确认后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6、手术结束巡回护士在“植入物耗材使用验收登记本”四联单上及时登记手术日期、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产品名称、型号、注册证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经销单位、经办人等内容。
7、总务护士根据手术安排表、手术记录单、收费单以及骨科内固定收货单核对全天内固定材料的使用情况,如名称、规格、数量、金额是否一致,将费用输入电脑收费栏,并在单子上打“√”。
8、厂家术后一周内必须凭“植入物耗材使用验收登记本”与库房和财务科结算费用,总务护士与设备处库房出库单核对后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