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祜族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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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祜族是中国古老的民族之一,现有人口约41万(1990年统计),主要分布在澜沧江两岸思茅、临沧两个地区。

其中78%分布在澜沧江以西,北起临沧、耿马,南至澜沧孟连。

此外,在澜沧江以东的景东、镇沅、景谷、金平、江城等县以及澜沧江以西的景洪和勐海等县也有少量拉祜族人民居住。

拉祜族主要分为两大支系,即拉祜纳支系和拉祜西支系,两个支系均有着共同信仰和习俗、共同的文化传统,大体同步的社会发展进程,只是在方言、服饰等方面有一些差异。

云南省是拉祜族的故乡,省内拉祜族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县(市)共计22个,分别隶属云南省思茅地区、临沧地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和玉溪地区。

拉祜族的服饰美观、宽松、大方,极富民族特色。

拉祜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它是与彝语、僳僳语、纳西语、哈尼语并列的一种独立语言,分为拉祜西、拉祜纳两种方言。

民族简介
拉祜族是云南特有民族,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南部的澜沧、孟连、双江、勐海、西盟等县。

拉祜族先民属于古代羌人系统,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

“拉祜”一词是这个民族语言中的一个词汇,“拉”为虎,“祜”为将肉烤香的意思。

因此,在历史上拉祜族被称做“猎虎的民族”。

拉祜族地区属于亚热带山区,以农业为主,1950年以前,拉祜族社会的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

有的地区已发展到地方经济;有的保存着土司制度的残余;澜沧西南部,孟连、沧源,耿马和西双版纳等地的拉祜族都是被傣族封建领主所统治,保留原始公社制的残余。

拉祜族有自己的语言,拉祜族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

由于同汉族、傣族交往密切,多能兼用汉语和傣语,过去部分拉祜族曾使用过西方传教士创制的拉丁字母形式的文字。

1957年在原有的基础上创制了拼音文字。

历史
拉祜族——历史
拉祜族源于原分于甘、青地区的古羌人,后不断向南迁徒。

至迟到战国时代已活动在云南境内。

根据考古发现分析,战国时期的拉祜族先民已脱离原始时代,他们男女均头梳双辫、身着及膝长袍,从事迁徙农业和畜牧业。

但狩猎和采集仍占有较大比重。

自三国、两晋至唐,拉祜、彝等族先民共同组“乌蛮”集团。

“乌蛮”集团是靠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形成的,拉祜族部落即以贡纳形式隶属于彝族主盟部落。

社会性质处于奴隶制。

政治制度是一种政教合一的“鬼主”制。

即部落首领称“鬼王”,主盟部落首领为“大鬼主”,隶属的部落首领则为“小鬼主”。

“鬼王”之间根据其势力大小强弱相互制约、统治。

从两晋到明、清,拉祜族部落先后以贡纳形式隶属于彝族主盟部落、南中大姓、南诏、大理国及傣族土司,在贡赋增重时往往进行军事反抗,并不惜举族迁徙。

而拉祜族部落首领为满足扩张需要,也不断向外展开军事掠夺活动,当军事活动失败后,则举族迁离故地。

自唐代起,拉祜族的迁徙活动一直没有中断过。

宋末,拉祜族至少有三次大规模的迁徙活动。

直到清代,拉祜族基本上定居于今分布地区,但仍有局部迁徙,部分甚至迁入缅甸、泰国、老挝、越南等国。

由于不断迁徙,拉祜族形成了以澜沧江为界的东、西这样两部分,同时也产生了东、西两个地区不同的历史发展状况。

澜沧江以东的拉祜族自元、明以来隶属于傣族土司,经济体制亦实行封建领主经济。

1724年,清政府推行改土归流政策,部分拉祜族逐步由领主经济过渡到地主经济。

澜沧江以西的拉祜族,也以贡纳形式分别隶属于当地傣族土司,经明、清两代,社会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历史上长期存在的双系大家庭公社开始解体,个体生产占据了主导地位。

在傣族领主经济的影响下,拉祜族社会也产生了封建主义萌芽。

清代中叶,拉祜族封建势力日趋强盛,与傣族土司成对抗之势,清王朝为达到羁縻统治的目的,委任拉祜族首领为土都司。

土司制度的推行进一步促进了拉祜族封建领主经济的发展。

然而,在云南近代地主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影响下,拉祜族的封建领主经济还未发展成熟就逐步解体为地主经济。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地拉祜族的社会发展极不平衡,总体看来,可分为两类地区。

云南澜沧县东北部、临沧县、双江县、景谷县、镇沅县、元江县、墨江县等地的拉祜族,
已处于封建地主经济阶段,生产水平与当地汉、傣族大体相当,但生产技术落后。

云南澜沧县西南部、孟连县、西盟县、耿马县、沧源县及西双版纳等地的拉祜族,由于历史原因被纳入傣族封建领主经济体制下,生产力水平低下,带有浓厚的原始经济残余。

这类地区的拉祜族主要从事山地农业,兼营狩猎、采集和养蜂。

另外,在云南金平县长约300公里,宽约3 0公里的森林中,还活动着拉祜族的一支“苦聪人”,其社会性质尚处于原始社会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拉祜族地区发生了巨大变化。

1953年4月7日,成立澜沧拉祜族自治县,1954年6月16日成立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

按不同地区社会发展的情况,于1952—1956年分别实行土地改革或和平协商土地改革。

于1958年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

金平县组织工作组深入森林地区寻找居无常处的拉祜族的苦聪人,帮助他们在平坝定居下来。

建国近半世纪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拉祜族人民的艰苦奋斗,使拉祜族农村、城镇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迅速发展,拉祜族的社会历史已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礼仪
拉祜族——礼仪
一、婚姻
拉祜族实行一夫一妻制。

不同氏族的男女,只要年龄相近、双方情投意合都可通婚,不受辈份的限制。

男女婚前社交极为自由,每到夜晚,或在田野或在村寨中的空屋内,围着火塘,吹着“巴乌”或口弦,彼此表达恋情。

若是不同氏族的人聚会,双方都彬彬有礼。

男女定情后,男方请媒人携2~4对松鼠干巴和1公斤酒到女方家求婚。

如女方父母同意,男方再送聘礼并彼此商订婚期和成婚方式(从夫居或从妻居)。

从夫居者,婚日由男方家宴请亲友并派人(新郎亦在内)去迎新娘,女方则请人陪送至男方家。

从妻居者,由女方家备酒请客,新郎在媒人陪同下到女方家行婚礼后即在女方家居住,时间1年至三、五年不等,也有长期居住的,在女方家劳动生产,享受儿子待遇而不受歧视。

按约定时间从妻居期满者,请亲友一餐酒筵,夫妇向老人表示一番谢意后,男方便可带领妻子回家或就在妻子家村寨内另立门户。

无论哪种成婚方式,婚后第一个春节,杀猪时要砍下一条腿送给舅子,舅于则要连续3年
将年猪或猎物的脖项和4块糯米粑粑送给妹子,妹子收礼后再回赠6公斤酒。

离婚很少见。

恋爱经父母同意后,无论哪方变卦,都要由媒人出面罚处33两银子给对方,现在普遍改以人民币为罚金、婚后感情不好而提出离婚者,提出的一方同样按前述规定交罚金。

夫死,妻可改嫁,但原来家要索回6~8元半开的身价,由新夫支付;如有孩子,大的必须归原夫家,年幼的可随母去,但新夫须再付一笔身价费。

婚礼流程
分合“猪头”祝婚
举行婚礼当天,男女双方家里都要杀一头猪。

男方首先将猪头送到女方家,将猪头砍成两半后,一半留在女方家,一半由男方又带回去。

接着,女方家也按照同样的方法,杀一头,并将猪头送到男方家。

切成两半后,留一半在男方家,另一半自己带回。

之后,双方将各自的两半猪头合在一起,以表示骨肉之亲和新婚和睦之意。

“背水、砍柴”示婚
这天,新郎和新娘还要一同下山背水、砍柴,然后将新背的水和新砍的柴送到女方家,然后献饭给岳父岳母。

接着,新郎新娘再回到男方家里献水献饭,再到寨庙里磕头并供奉礼肉。

“鸡肉稀饭”设宴
接着,由村寨老人主持祭寨神仪式。

祭礼完结新郎新娘再到男女双方家里祭祖和敬拜父母亲戚。

上述这些仪式完成后,新郎新娘便和宾客一起吃鸡肉稀饭,接着便进入婚礼的高潮——大规模的对歌活动。

“新人洗脚”闹房
婚礼当天晚上则要闹新房。

届时宾客们,特别是年轻人会挤满新房,尽情地闹房。

其传统的闹新房过程主要为:
1)“火灰”泡脚
新娘端来一盆热水,亲切而甜密地喊丈夫洗脚,丈夫把脚伸进盆里,妻子便帮他把脚洗干净。

这时候,闹新房的人们故意用火塘灰把新郎的脚弄脏,让新娘重洗,或在热水里撒火塘灰,让新娘重去打洗脚水,如此反复多次,新娘机警麻利地把新郎的脚洗好,把从娘家带来的一双新鞋给新郎穿上。

据说这样做是为了考验新娘的脾气是否温和,为人是否可亲,以及做事
是否麻利、机灵等。

2)新娘表演节目
此外,宾客还会让新郎新娘表演节目,然后向新婚夫妇索要喜烟、喜糖、喜酒等。

二、家庭
家庭是构成村社的基本单位。

各个独立家庭以二、三代父系血缘或外婚结成的婚姻集团组成。

父亲是当然的一家之长,父死则以长兄为家长(“抽母”),长兄死,次兄接替。

家长的主要职责是奉献祖先(“卧待”——祖先灵位),安排、调度全家的生产、生活,以独立家庭代表的身份参与村社活动。

“卧待”是维系兄弟团结的纽带,以一块约长10厘米、宽4厘米的竹片挂在家长卧床头的墙上表示,一家人只祭一代。

父辈去世后,兄弟各自建立新家庭和新的“卧待”,无弟兄的,女婿可以替代并享有家长职权。

妇女地位不如男子,其职责只是生儿育女,采集野菜和操持家务;但在产前、产后可以得到照顾,坐月期间,丈夫天天要杀鸡或煮松鼠干巴添加草果给产妇补养身体。

婴儿出生后,通常以出生时间的属相命名,或以最先来家的客人的身份、称谓命名。

上学读书时,则由先生另起学名。

三、节日
过年拉祜语叫“扣扎”或“扣木扎”,是一年中最大的节日。

腊月二十四全村打扫室内外环境,净身沐俗,据说不干净年神不来,年成也就不吉利。

大年三十以前,家家户户忙着宰牛杀猪,舂粑粑。

大年三十晚上,大摆酒筵献“卧待”和诸神,然后吃年饭、唱年歌、跳芦笙舞。

初一鸡鸣,每家都要派人背着竹筒到水沟去背新水(据说是天神赐给人们的“吉祥水”)。

有火药枪的要鸣枪。

同时,用新水、米和酒敬献“火神”和祖宗。

献毕,按男女姓别分开坐在火塘边,听家长致词庆祝和告诫青少年怎样做人。

之后,全家人边吃边喝边唱歌,彻夜不眠。

初二清晨,杀1只公鸡献祭秋千架,祭时还要用荆条、野姜点燃绕秋千二圈以示驱鬼,然后青少年男女荡秋千娱乐。

秋千架过37天后,由无儿无女的人家砍倒。

已成婚的青年男女、婚后3年,每年都要在过年时背4块饼(两大两小,约重30公斤)身向父母兄嫂拜年。

新谷成熟时过“吃新米节”,欢庆丰收。

四、丧葬
人死后停尸于正屋右侧的火塘旁,头朝里脚朝外,灵前供米饭一碗、筷一双、熟鸡一只。

妇女在旁哭泣守灵,并由1个领哭者领唱挽歌,赞颂死者一生的功德。

停尸1日或数日,到选定的吉日良辰出殡,并鸣枪告知亲友前来吊唁。

来吊唁的人都要带猪、鸡、酒来,作为丧礼。

出殡前将丧礼中的猪、鸡用木棍打死,人葬后在坟前供祭。

供品除老人外,任何人都不能吃。

棺材有两种:一是用篾席卷裹,一是普通的木棺。

坟地就在家的附近,只要滚1个鸡蛋于地,在蛋破处或停止处下葬。

人葬时棺材的大头朝向西方,坟垒高堆但不立墓碑。

墓前置放一两件死者生前用过的弓箭、背箩等物,成年人死后连续3年定期扫祭。

若死者系成年男子,人葬后全家原住的房屋要烧毁,另迁新扯重建。

五、禁忌
日常生活中的禁忌有:儿媳不能同分公、弟媳不能同夫兄同桌吃饭,接递东西也不能直接过手,不能随便进人公公和夫兄的“阿泡”。

无论已婚或未婚的女子,在长辈前不能取下头巾,更不能披头散发。

有花斑的马被认为是“神马”,布谷鸟被认为是“天鸡”,秃尾巴的蛇被认为是“龙”,任何人不得打杀伤害。

杀猪杀鸡时一定要看卦,鸡的眼睛明亮、猪的胆汁多为吉卦,意味一切大吉大利,于什么事都可放手,反之则为凶卦,行一切事均须小心谨慎。

生活方式
(一)饮食食物分生食和熟食两种。

熟食主要是烤和煮。

过去和现在均有吃烤肉的习惯,用两根竹棍把涂有盐和香料的肉夹在中间,放在火塘边慢慢烤黄、烤香、烤脆后吃。

玉米和旱谷都用木杵臼舂捣。

1949年前只是个别人家有锅和甑子,煮食物都用竹筒,把大米或玉米面加适量的水放人竹筒内,再用树叶塞紧筒口后放在火上烧,烧熟破开竹筒食用。

现在只是出山用竹筒烧煮,在家都普遍用铁锅、铝锅和木甑子来做饭做菜。

主食玉米还有特殊的吃法,即将玉米舂去表皮,浸泡半天左右,捞出晾干后再捣成面,然后蒸成糕。

男女老少习贯饮酒。

每个家庭每年都要用玉米和野果作原料酿酒。

凡遇节庆或亲友相访,必开怀畅饮,大醉方休。

无种植蔬菜的习惯,山野之中的植物,只要无毒无怪味,则随手采来佐餐。

(二)服饰拉祜族会纺织的人很少,在老林生活时,常用猎物向哈尼族换破旧衣服穿。

出林定居后,向哈尼族、傣族学习纺线织布,缝制衣服、现时,男子穿哈尼族武蓝色或青色对襟短衫,下穿宽筒长裤。

妇女衣饰有别,拉祜西是黑色右襟长袍,袖口、衣边均镶有各色布条花边,有的在衣襟上再镶饰贝壳;拉祜纳穿黑蓝色右襟短衫,裤脚镶二、三条色布花边。

无论何支,均普遍将长发编成辫子后盘束于顶。

已婚妇女用色布或染色编藤作发箍,箍上钉有银泡。

未婚姑娘用各色毛线编成发箍勒在头上。

比较富裕者也有戴耳环、项因、戒指、手镯等银器和彩色料珠的。

男子留短发,中老年包黑布包头,年轻的普遍戴有沿的圆形帽。

进人80年代以后,青壮年的穿着大多向市场购买成衣,因此逐渐趋向现代潮流。

(三)居住拉祜族的房屋建筑结构简单,低矮狭窄,阴暗潮湿。

顺山坡开挖地基,以土筑墙,以茅草盖顶,4~6棵木头就盖1间房子。

房子两边的屋檐,一面迎着土坡,一面向着坡脚。

一间房子隔成若于个“阿泡”(小房间),父母住1间,每对已婚儿女各住1间。

左侧的,“阿泡”父母住,右侧的“阿泡”子女住或接等客人。

除正堂屋内有公共火塘外,每个“阿泡”中另有1个火塘,火塘上面吊挂有1块薄石板(个别为铁板)作烧烤食物之用。

每个家
庭还有一个专供烧全家饭食的“周度”(灶塘)。

室内农具或其他用具的摆放,都有固定位置,不能乱置乱放。

拉祜族- 文化
拉祜族——文化
一、语言文字
拉祜族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故不少词汇与哈尼族、彝族相同或近似。

绿春县的拉祜族普遍能讲哈尼话,金平县的拉祜族不少人还能操傣话。

由于历史上的种种原因,拉祜族从来没有文字,至今刻木、结绳记事的情况仍然存在。

1957年,国家为拉祜族创造了一种拉丁字母的拼音文字,但红河州内至今未曾试行。

因此,许多有关创世、迁徙的故事传说、有关人们与大自然斗争的英雄业绩以及谚语、歌谣等,全靠口碑相传。

1985年,拉枯族识字的人很少,成年人中95%以上的是文盲,适龄儿童人学率也不高。

金平县拉祜族924个7~12岁的适龄儿童,实际人学的只有125人,入学率只有13.5%。

全县门名拉祜族教师,中师文化程度的只有3人,初师文化程度的1人,初中文化程度的6人,小学文化程度的2人。

金平县拉祜族地区的6所学校,总建筑面积只有770多平方米,而且有5所是危房。

二、歌舞
歌舞是拉祜族生活中的最大乐趣、婚丧嫁娶、喜庆寿诞、宗教祭祀、农事活动乃至客人相访,都以歌舞表达感情。

歌曲有祖祖辈辈相传下来的古歌,也有见景生情、随口编吟的新歌。

舞蹈除芦笙舞外,还有反映生产、生活或摹拟各种动物动作的三步舞、六步舞,男女老少人人会跳。

常见的乐器有芦笙、巴乌和口弦。

三、工艺
拉祜族至今没有专业匠人,竹、木用具每个成年人都能制作,尤其擅长藤、竹编织。

他们利用山间野生的大竹、龙竹、吊竹、薄竹和藤条,编织篾席、篾垫、背箩、饭盒、箱子、桌子、
椅子等,每件编织品都有不同的花纹图案,深受其他民族欢迎。

一个普通家庭每年都要编织数十件,除自用外还与其他民族交换生产、生活用品或投放市场出售。

拉祜族认为自然界有一种可敬可畏的神秘力量——精灵主宰着,他们把这种精灵称为“内”,存在于天地、日月、星辰、山水和人体之内,天气好坏、谷物收成高低、人畜康宁与否都与“内”有关。

随着“内”观念的形成,产生了一种所谓懂得“内”、能与“内”往来的“毕莫”,为人占卜和举行祭祀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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