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546-2014淡水小龙虾(克氏原鳌虾)养殖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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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 546—2014
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足、保水能力较强、排灌方便、周围没有污染源的田块, 面积以(3~10) ×667m2为宜。 4.2.2 田间工程建设 4.2.2.1 虾沟、田埂
加固稻田田埂,使田埂顶部宽1m以上,坡度1:3。沿稻田内侧四周应开挖环形沟,沟宽(1~1.5)m, 深(0.8~1.2)m; 根据田块大小在稻田中央开挖田间沟,呈“田”字、“回”字或“井”字形,沟宽(0.5~ 0.8)m,深(0.5~0.6)m,整个虾沟占稻田面积的(20~30)%。 4.2.2.2 进排水设施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T 18407.4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 505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DB41/T 546—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41/T 546-2008《淡水小龙虾(克氏螯虾)养殖技术规范》,与DB41/T 546-2008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养殖场所的有关要求(见 4.1.2.1、4.1.2.3.1、4.1.2.4,2008 版 4.1.2.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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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 546—2014 4 养殖场所
4.1 池塘养殖 4.1.1 场址选择 4.1.1.1 选择施工方便、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灌方便、土壤保水性能良好的地方建塘,场地环境 应符合 GB/T 18407.4 的规定。 4.1.1.2 水源应符合 GB 11607 的规定。 4.1.1.3 水质应符合 NY 5051 的规定。 4.1.1.4 养殖场附近应有丰富饵料资源。 4.1.2 养殖场设计 4.1.2.1 虾池形状和大小
长、宽之比为5:3或3:2的长方形、面积(2~5)×667m2为宜。池底平坦并略向排水一端倾斜。 4.1.2.2 虾塘朝向
以东西朝向为宜。 4.1.2.3 虾池结构 4.1.2.3.1 池埂
池埂顶宽度(2.0~3.0)m,坡度1:3,池埂高(2.0~3.0)m。 4.1.2.3.2 水闸
应建于底质坚硬、流水畅通之处,进水闸与排水闸一般分设于虾池两端。水闸数量及其宽度视虾池 大小而定。闸孔、闸槽、闸板、闸框设计以控制水位、调节水质、放水收虾、阻拦敌害为目的。 4.1.2.3.3 滩面
4.1.2.4); ──删除了其他建筑物设计(见 2008 版 4.1.2.5); ──修改了养殖技术要求(见 5.1.1.2、5.1.1.3、5.1.1.5、5.1.2.1.2、5.2.1.4、5.2.1.5、5.2.2.2、
5.2.2.3、5.3.3,见 2008 版 5.1.1.2、5.1.1.3、5.1.1.5、5.1.2.1.2、5.2.1.4、5.2.1.5、 5.2.2.2、5.2.2.3、5.3.3); ──修改了饲养管理要求(见 6.1.1、6.1.2、6.2.2,2008 年版的 6.1.1、6.1.2、6.2.2)。 本标准由河南省质量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信阳宏润冷冻加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运兵、曹运宏、李树育、朱芳、易志霞。 本标准于2008年9月首次发布,2014年3月第一次修订。
稻田面积超过8×667m2的,宜开挖进排水渠道;稻田面积低于8×667 m2,宜设进排水口。按照高灌 低排的格局,进水渠(口)建在田埂上,排水渠(口)建在虾沟的最低处,保证排灌畅通。 4.2.3 稻田养虾防逃网
按4.1.2.4的要求设置。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淡水小龙虾 淡水小龙虾学名为克氏原螯虾(Procambarus clarkii)俗名小龙虾、淡水龙虾、红色沼泽螯虾, 在 动 物 分 类 学 上 录 属 节 肢 动 物 门 (Arthropoda) 、 甲 壳 纲 (Crustacea) 、 十 足 目 (Decapoda) 、 螯 虾 科 (Cambaridae)、原螯虾属(Procambarus)。 3.2 稚虾 体长(0.7~1.2)cm的个体。 3.3 幼虾 体长3cm左右的个体。 3.4 成虾 体重达到15g以上的个体。 3.5 亲虾 性成熟、体重(30~50)g,用来繁殖后代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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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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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41/T 546—2014
代替 DB41/T 546-2008
淡水小龙虾(克氏原螯虾)养殖技术规范
2014 - 03 - 2源自文库 发布
2014 - 05 - 26 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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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小龙虾(克氏原螯虾)养殖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淡水小龙虾(克氏螯虾)养殖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养殖场所、养殖技术、饲养管理、 虾病防治以及捕捞、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境内的淡水小龙虾养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滩面应平坦,略斜向于底沟,以宽度(2~4)m,水深(0.3~0.5)m为宜。 4.1.2.3.4 底沟
沟壁坡度1:2为宜。沟底平整,并朝排水方向倾斜,沟底到水面深度以2m为宜,沟宽(1~2)m,沟深 (0.5~0.7)m。 4.1.2.4 防逃网
虾池埂四周用(0.6~0.8)m高的网片围成防逃网,网片底部成90度弯折,向池内埋于土中(0.1~ 0.2)。网片上端再缝合(0.20~0.25)m的塑料膜,或者池埂四周围0.6m高的石棉瓦或钙塑板做防逃墙, 用竹、木桩做支撑,进排水口内层用(40~60)目的纱网,外层用(40~50)目的铁丝网封好。 4.2 稻田养殖 4.2.1 稻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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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足、保水能力较强、排灌方便、周围没有污染源的田块, 面积以(3~10) ×667m2为宜。 4.2.2 田间工程建设 4.2.2.1 虾沟、田埂
加固稻田田埂,使田埂顶部宽1m以上,坡度1:3。沿稻田内侧四周应开挖环形沟,沟宽(1~1.5)m, 深(0.8~1.2)m; 根据田块大小在稻田中央开挖田间沟,呈“田”字、“回”字或“井”字形,沟宽(0.5~ 0.8)m,深(0.5~0.6)m,整个虾沟占稻田面积的(20~30)%。 4.2.2.2 进排水设施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T 18407.4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 505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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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41/T 546-2008《淡水小龙虾(克氏螯虾)养殖技术规范》,与DB41/T 546-2008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养殖场所的有关要求(见 4.1.2.1、4.1.2.3.1、4.1.2.4,2008 版 4.1.2.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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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池塘养殖 4.1.1 场址选择 4.1.1.1 选择施工方便、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灌方便、土壤保水性能良好的地方建塘,场地环境 应符合 GB/T 18407.4 的规定。 4.1.1.2 水源应符合 GB 11607 的规定。 4.1.1.3 水质应符合 NY 5051 的规定。 4.1.1.4 养殖场附近应有丰富饵料资源。 4.1.2 养殖场设计 4.1.2.1 虾池形状和大小
长、宽之比为5:3或3:2的长方形、面积(2~5)×667m2为宜。池底平坦并略向排水一端倾斜。 4.1.2.2 虾塘朝向
以东西朝向为宜。 4.1.2.3 虾池结构 4.1.2.3.1 池埂
池埂顶宽度(2.0~3.0)m,坡度1:3,池埂高(2.0~3.0)m。 4.1.2.3.2 水闸
应建于底质坚硬、流水畅通之处,进水闸与排水闸一般分设于虾池两端。水闸数量及其宽度视虾池 大小而定。闸孔、闸槽、闸板、闸框设计以控制水位、调节水质、放水收虾、阻拦敌害为目的。 4.1.2.3.3 滩面
4.1.2.4); ──删除了其他建筑物设计(见 2008 版 4.1.2.5); ──修改了养殖技术要求(见 5.1.1.2、5.1.1.3、5.1.1.5、5.1.2.1.2、5.2.1.4、5.2.1.5、5.2.2.2、
5.2.2.3、5.3.3,见 2008 版 5.1.1.2、5.1.1.3、5.1.1.5、5.1.2.1.2、5.2.1.4、5.2.1.5、 5.2.2.2、5.2.2.3、5.3.3); ──修改了饲养管理要求(见 6.1.1、6.1.2、6.2.2,2008 年版的 6.1.1、6.1.2、6.2.2)。 本标准由河南省质量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信阳宏润冷冻加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运兵、曹运宏、李树育、朱芳、易志霞。 本标准于2008年9月首次发布,2014年3月第一次修订。
稻田面积超过8×667m2的,宜开挖进排水渠道;稻田面积低于8×667 m2,宜设进排水口。按照高灌 低排的格局,进水渠(口)建在田埂上,排水渠(口)建在虾沟的最低处,保证排灌畅通。 4.2.3 稻田养虾防逃网
按4.1.2.4的要求设置。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淡水小龙虾 淡水小龙虾学名为克氏原螯虾(Procambarus clarkii)俗名小龙虾、淡水龙虾、红色沼泽螯虾, 在 动 物 分 类 学 上 录 属 节 肢 动 物 门 (Arthropoda) 、 甲 壳 纲 (Crustacea) 、 十 足 目 (Decapoda) 、 螯 虾 科 (Cambaridae)、原螯虾属(Procambarus)。 3.2 稚虾 体长(0.7~1.2)cm的个体。 3.3 幼虾 体长3cm左右的个体。 3.4 成虾 体重达到15g以上的个体。 3.5 亲虾 性成熟、体重(30~50)g,用来繁殖后代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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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 DB41/T 546-2008
淡水小龙虾(克氏原螯虾)养殖技术规范
2014 - 03 - 2源自文库 发布
2014 - 05 - 26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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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小龙虾(克氏原螯虾)养殖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淡水小龙虾(克氏螯虾)养殖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养殖场所、养殖技术、饲养管理、 虾病防治以及捕捞、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境内的淡水小龙虾养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滩面应平坦,略斜向于底沟,以宽度(2~4)m,水深(0.3~0.5)m为宜。 4.1.2.3.4 底沟
沟壁坡度1:2为宜。沟底平整,并朝排水方向倾斜,沟底到水面深度以2m为宜,沟宽(1~2)m,沟深 (0.5~0.7)m。 4.1.2.4 防逃网
虾池埂四周用(0.6~0.8)m高的网片围成防逃网,网片底部成90度弯折,向池内埋于土中(0.1~ 0.2)。网片上端再缝合(0.20~0.25)m的塑料膜,或者池埂四周围0.6m高的石棉瓦或钙塑板做防逃墙, 用竹、木桩做支撑,进排水口内层用(40~60)目的纱网,外层用(40~50)目的铁丝网封好。 4.2 稻田养殖 4.2.1 稻田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