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对柳宗元《封建论》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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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围绕着“封建”与“郡县”之优劣利弊,自秦以降就多有讨论。至唐代,柳宗元著《封建论》,影响巨大。苏轼曾评论道:“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矣。”然而,有清一代,柳宗元的《封建论》却招致诸多批评,其间实有加以探究之必要。
一、“柳子之论封建,辨矣,惜其未知道也”
袁枚是柳氏《封建论》的批评者之一。袁枚并非认为封建可行于当世,他和柳宗元的分歧在于:柳宗元认为封建不仅势不可行,道也不宜行。袁枚则认为,封建是“道可行而势不可行”,故批评说:“柳子之论封建,辨矣,惜其未知道也。”那么,袁枚说的“道”究竟是什么?他说:“先王有公天下之心而封建……故封建行而天下治。后世有私天下之心而封建……故封建行而天下乱。无先王之心,行先王之法,是谓徒政。”可见,“公天下之心”就是袁枚意识中的封建之“道”。他认为,封建虽然不可行于今日,但封建之“道”,亦即先王的“公天下之心”,仍然是可行于今日的。
有清一代,像袁枚这样从“公私之辨”的立场来批评柳氏《封建论》者颇有其人。在儒家话语中,公代表公平、正义与多数人的利益,私则代表非正义与少数人(或统治者个人)的利益。柳宗元说:汤、武之不革封建,是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换言之,柳宗元认为,虽然秦始皇实行郡县制的主观意图是为私,但郡县制作为一种制度,是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所以,“公天下之端自秦始”。王夫之也赞成这个观点。他说: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有学者评论说,夫之此论,颇类似黑格尔“最大的罪孽反而最有益于人类”的警句。批评柳氏《封建论》的清代人多以君主的动机与行为是否合乎儒家仁义、爱民的根本原则作为公、私的标准。如颜元就是从这一角度来批评柳宗元的。他主张“非封建不能尽天下人民之治,尽天下人材之用”,谴责“后世人臣不敢建言封建,人主亦乐其自私天下也,又幸郡县易制也,而甘于孤立,使生民社稷交受其祸,乱亡而不悔,可谓愚矣”。他说,“秦人任智力以自雄,收万方以自私,敢于变百圣之大法,自速其年世,以遗生民气运世世无穷之大祸,祖龙之罪上通于天矣!”在颜元看来,郡县制是君主自私天下的器具,实行的结果则是生民社稷受祸,因此,“文人如柳子厚者,乃反为‘公天下自秦始’之论,是又与于不仁之甚者也,可胜叹哉!”李福孙在驳柳宗元“秦之失在政不在制”之说时指出:“秦始以宇内自私,废封建,置郡县,使不得世其土地爵禄,而为一己之私,有守宰之任,骤更数易,繁冗难行,至于二世遂以灭亡。不特失在于政,亦其制之未善也”。“而柳子反以为公”,乃“一偏之见”。从君主“自私”的动机来否定郡县制的合法性,实际上亦是用儒家的内圣道德准则,来凸现对专制君主的批判。
二、“柳子之论……徒知前世之害,而不知前世之为利者大”
柳宗元在《封建论》中力陈封建之害:周代实行封建制,诸侯强盛,尾大不掉,“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从而埋下“周之败端”。“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导致数年之间,叛乱四起,且“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他在论郡县制之合理时说,秦朝实行郡县制,“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尽管“秦郡邑而促”,但咎在人怨,失在于政,不在于制。汉代诸侯国叛乱时,“有叛国而无叛郡”,后来由于实行了郡县制,地方得到有效治理,“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唐代时,“桀猾时起,虐害方域”,但也是“有叛将而无叛州”,因此,“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