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人员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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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公司一致性控制计划培训培训地点:二楼会议室
时间:2016年1月25日下午15:00—16:00。
培训人员:全体检验员
培训内容:改装汽车产品一致性控制计划
1.目的
对公司批量生产的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确保产品持续满足认证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批量生产改装汽车的认证产品。
3.引用文件
CNCA—C11-01: 2014《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 职责
4.1 质量负责人负责公司产品一致性的总体管理。
4.2 与生产一致性控制有关的各部门职责,见《质量手册》中“管理职责”。
5.工作流程
5.1 结构及技术参数的验证
——内部质量审核时;
——同一型式的产品连续生产200辆时;
——某一型式的产品连续停产六个月及以上,需要恢复生产时;
——当客户或(和)市场对认证产品一致性发生投诉时。
a. 二类底盘、照明及信号装置、反光标识、尾部标志板等3C法规部件CCC有效性的核查与申请认证产品申报资料生产厂家的一致性。
b.整车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使用状况。
c.产品中车辆识别代号、车辆型号、产品标牌、车辆商标、外形结构等是否与型式试验样品及认证产品结构及技术参数一致。
d.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其它规定。
5.2涉及一致性及更改的控制
5.3关键零部件(材料)的控制
由质管部、研发部和采购部共同根据认证机构提供的《CNCA—C11-01: 2014《机动车类(汽车产品)强制认证实施规则》、产品特性要求以及用户特殊要求确定关键零部件。
本工厂生产的产品经识别的关键零部件见附表《外购零部件的控制》。
按照《改装汽车外购物资进货质量检验规范》规定进行检验。强制认证(3C)零部件,在进货检验时,确认其认证标志,并定期对其证书的有效性进行检查,以保证强制认证零部件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认证产品要求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不得入库,做退货处理,并认真填写检验记录,以确保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5.4关键制造过程的控制
由质管部和研发部共同根据认证机构提供的《CNCA—C11-01: 2014《机动车类(汽车产品)强制认证实施规则》、产品特性要求确定关键制造过程。
本工厂生产的产品经识别的关键制造过程见附表《制造过程的控制》。
5.4.3检验员应严格按照《改装汽车过程质量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如发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设备操作保养规程执行。
5.5整车质量控制
5.5.2质管部按照《改装汽车整车质量检验规范》对整车进行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对其保存。
5.6检验仪器和检验设备
5.7关键零部件变更控制
向认证机构进行变更申报,按《生产一致性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5. 7.2在变更获得认证机构批准后,质管部将变更批准文件发放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接到变更批准文件后方可组织调货、检验和生产。
对标志的使用执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5. 7.4对擅自变更认证产品相关影响因素而导致认证产品失去其一致性,甚至造成损失的部门,将追究其责任。
5.8不合格品的控制
5.9产品不一致控制
5.10 CCC标志和生产一致性证书的使用管理控制
5.10.2 检验员对每日认证标志(生产一致性证书)的使用情况如实填写《认证标志领用登记表》和《认证标志和车辆一致性证书使用登记表》,并由标志管理员核查存档。
5.10.3 终检在生产、出库时,不定时地检查认证标志的加贴情况,若发现不合格品或非获证产品必须禁止使用,不予出厂。
5.10.4 认证标志(生产一致性证书)在使用中发生损坏造成报废时,应填写报废单。
5.10.5 CCC标志(生产一致性证书)的使用管理执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车辆一致性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
5.11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控制
在下列情况下进行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
5.12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实施情况总结
编写《改装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控制执行报告》,并按要求提交认证机构。
6.相关文件
6.1受控文件清单
6.2相关的主要记录表单
7.附件
附件1《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附件2《高空作业车》\附件3《平板型清障车》\附件4《自装卸式垃圾车》\附件5《混凝土泵车》等改装汽车产品适用的标准法规\外购零部件的控制\制造过程控制\整车检验试验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