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机构在中国(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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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现在主要有以下几家外资银行

国内现在主要有以下几家外资银行

国内现在主要有以下几家外资银行: ·花旗银行 花旗银行作为第一家美资银行于1902年来到中国上海,开立了在华的第一家分行,也是花旗银行开始在亚洲营运的第一家海外分行。

今天,花旗银行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外资银行之一,面向最广泛的客户群体提供多样的金融产品及服务。

·东亚银行 东亚银行自从1918年以来,一直致力服务于香港客户,并于内地及海外提供企业及个人银行服务。

七间内地分行获准为外国人、内地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人民币银行服务。

·恒生银行 1985年,恒生银行在深圳设立首间代表处。

1997年香港回归,恒生是首家获批将上海代表处升格为分行的香港银行。

1998年底,恒生在北京成立代表处。

2004年5月,恒生银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

恒生拥有丰富经验和财务实力,加上优质的专业服务,是你进军内地市场的理想顾问。

·渣打银行 渣打银行1858年在上海成立第一间分行,近150年来从未间断营业。

今天,渣打银行中国区总部座落上海,下辖十家分行,一家支行,四家代表处和770多名员工。

渣打银行对中国有着长期的承诺,并致力于更强有力的发展。

·美国银行 美国银行源自1912年在香港成立的广东银行,由华籍商人创办。

1998年,美国银行集团与众国银行集团合并成为新的美国银行。

现在,本行在香港及澳门共有十六间分行。

内地的上海南京西路支行提供广泛的商业及个人银行服务,包括人民币及外币存款、人民币、港币及美元房地产抵押贷款、财富管理、电子银行、商业信贷及融资等服务。

·汇丰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于1865年在香港和上海成立。

2000年5月,汇丰将其中国业务总部移至上海的浦东,成立“汇丰驻中国总代表处”,统筹业务发展。

目前, 我们在中国内地的10间分行设于:北京、大连、广州、青岛、上海、深圳、苏州、天津、武汉和厦门,在北京、广州和上海设有四间支行,在成都和重庆设有代表处。

中国哪些行业被外资控制

中国哪些行业被外资控制

13,新华人寿
新华人寿即将上市,现在苏黎世保险持有新华人寿22800万股,每股5.25元,
持股比例为19%,已成为新华人寿的最大单一股东。但实际上,目前新华人寿的实际控制者是东方集团,由于东方实业和东方集团分别持有新华人寿5%和8.02%的股权,再加上东方集团持有新华人寿其他股东的股权,东方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新华人寿的股权肯定超过20%。(据说,苏黎世通过中国公司暗中控股已超过56%,投资34亿,一旦上市,市值至少600亿)
12,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也是第一家引进外资的保险公司,汇丰集团
是平安最大外资股东,汇丰是2002年投资6亿美元,50亿人民币投资平安;平安集团04年6月24日在香港成功上市,发行价11.88港元,目前已上升到40元港币。今年2月又募集A股资金388亿。截至2006年6月30日,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3,587.18亿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381.04亿元。目前,公司市值近2000亿港元,A股5500亿人民币。
பைடு நூலகம்
有人说,银行股贱买是为了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善银行法人治理结构,这个理由
听上去好像有道理,仔细一看就荒唐了,其一,无论控股深发展银行的美国新桥集团,还是参股中国工商银行的美国高盛公司,它们本身都不是商业银行,它们本身就是投资公司就是炒做的庄家,如何能改善中国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其二,像深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已经落入外资手中,成为了外资银行,即便是能够改善法人治理结构,也是"为他人做嫁衣裳",与我国已经没有了任何关系。你整个银行都被人拿走了,改善不改善结构和我们还有什么关系,如同你媳妇都被人领走了,衣服漂亮不漂亮还有什么关系!特别是是广东发展银行的买卖方式,最让国人难以接受。我们国家为了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专门规定,外资单独参股中国银行不能超过20%,联合参股中国银行不能超过50%,这本来是保护我们利益的一个法规,结果反而害了我们,为了绕过这个法律,美国花旗以联合收购的名义,联合中国移动、国家电网和中国信托各掏60亿收购广州发展银行,并且收购协议明文规定,中国移动、国家电网、中国信托只是"陪太子读书",不得参与任何经营活动,包括人事权在内的银行全部经营管理权,统统交给美国花旗银行。就这样,把中国老百姓辛辛苦苦创办的一个大银行送给了美国人。

外国银行在华的发展与演变

外国银行在华的发展与演变

外国银行在华的发展与演变自1845年第一家进入中国的外国银行英国丽如银行在香港设立分行,其后160多年中,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经历了巨大的变化,外国银行在中国的活动也随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本文以中国社会政治制度的变迁为基础,按清政府时期(1845-1911年)、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7年)、民国政府时期(1928-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1949-2006年)几个阶段分析外国银行在中国经济活动的演变情况。

关键词:外国银行银团贷款外资银行策略2006年,随着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颁布,大量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内地。

这距离新中国成立后批准进入第一家外资银行—日本输出入银行进入中国过去了27年。

回顾近现代中国历史,考察外国在华银行业的活动,可以间接地看到中国经济活动的演变情况。

清政府时期的外国银行中国出现最早的外资金融机构,是英国的东方丽如银行。

1845年,鸦片战争后英国占领香港仅3年,英商丽如银行就在香港设立了分行,在广州设立了分理处。

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1897年在上海成立时,距这家英商外国银行在上海的成立已经落后了52年。

按照外国银行进入家数的时间分布和外资银行在中国市场地位与作用的变化,可将此时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845-1864年):该时期虽然新设了不少外资银行,但其业务和作用还处于低级阶段。

该银行的资本规模也较小,大体上在50万到100万镑之间;业务上发钞很少,不积极揽储,最主要业务是贸易汇兑。

第二阶段(1865-1894年):1864年总部在香港的汇丰银行成立后,外资银行在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汇丰银行从成立的1864年开始到中日甲午战争以前仅20多年的时间内,急剧扩张、形成了全国性的金融网络。

与前一阶段英国银行独占的局势相比,英国银行虽仍占绝对优势,但呈现出其他国家力图挤进中国扩张金融势力的新迹象。

第三阶段(1895-1911年)。

在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控制21个!

在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控制21个!

在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控制21个!在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控制21个!这事实说明,中国经济不仅不是私有化的问题,而是经济殖民化的问题。

在中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中,排名前 5 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 21 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

从行业上看,银行、保险、电信、汽车、物流、零售、机械制造、能源、钢铁、IT、网络、房地产等,凡此种种,这些热门行业都已经有外资进入。

并购方阵营中,来自美国的跨国公司最多,占比超过30%,欧盟企业次之,约占27%,其余来自东盟和日本等。

从资金来源看,国外收购资金主要包括两种:跨国企业、QFII 及各种私募基金,而且,近年来国际私募基金逐渐成为并购的主角。

“精英”喜欢说,开放国门,与狼共舞.可是现实是残酷的.我们不是与狼共舞,是以身噬狼.《士兵突击》里老A和702团的演习较量,702团长自己评价这次演习说,攻不成攻,守不成守.号称攻方的三五三团全过程中就无隙发动像样的攻势.守的蓝军打一开始倒以劣势兵力四面出击,三五三团重装部队的数量优势和火力优势完全无法发挥,至今连蓝军指挥部位置都没能确定.不过换成"精英"来评价这次演习,他们会厚着脸皮说,谁说我们输了.我们还俘虏了一名中校.还是让我们看看各行各业被外资掌控的情况把:1.矿产贵州烂泥沟金矿远景储量在150吨以上,云南播卡金矿探明储量为150吨,辽宁营口市猫岭金矿远景储量达300吨,这三个世界级大型金矿都被境外资本轻易拿走了控制权,外资控股分别为85%,90%,79%.2.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2006年,美国高盛集团、德国安联集团及美国运通公司出资37.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95亿)入股工商银行,收购工行10%的股份,收购价格1.16元。

上市后,按照2007年1月4日盘中价格6.77元计算,市值最高达到2755亿元,三家外资公司净赚2460亿元人民币,不到一年时间投资收益9.3倍,世界罕见。

中国银行及在华外资银行名录

中国银行及在华外资银行名录
全世界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1995 年 10 月 18 日
中国商业银行排行(后附)
政策性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
国有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信银行 恒丰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 光大银行 兴业银行 交通银行 民生银行 华夏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浙商银行 招商银行 渤海银行
衡阳市商业银行 司前街 38 号 421001
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 50 号 10020
湖州市商业银行 湖州市观凤路 25 号 313000
葫芦岛市商业银行 连山大街 22 号 120001
黄石市商业银行 湖北省黄石市延安路 28 号 435000
徽商银行
(原合肥市商业银行,吸收合并了安庆市商业银行、芜湖市商业银行、蚌埠市商业银行、淮北市商业银行、马鞍山市商
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外资银行 宁波协和银行 华商银行 华一银行 上海商业发展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合作社) 杭州联合银行 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
Confident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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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江阴农村商业银行 常熟农村商业银行 吴江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 太仓农村商业银行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 武进农村商业银行 锡州农村商业银行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
赣州市商业银行 江西省赣州市八一四大道 31 号 341000
广州市商业银行 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195 号 510075
贵阳市商业银行 贵阳市中华北路 77 号 25 层
桂林市商业银行 桂林市商业银行 541002

外资银行排名2篇

外资银行排名2篇

外资银行排名第一篇:外资银行排名外资银行在中国银行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规模、业务范围和服务质量受到广大客户的认可。

以下是根据市值、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等指标,对外资银行在中国的排名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1. 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法国巴黎银行是全球最大的银行之一,在中国设有多家分支机构。

该银行凭借其广泛的产品线和多样化的服务,在中国市场取得了良好的业绩表现。

2. 德国商业银行(Deutsche Bank)作为世界领先的金融机构之一,德国商业银行在中国市场拥有坚实的业务基础。

该银行的服务范围广泛,覆盖了投资银行、财富管理、风险管理等多个领域。

3. 美国花旗银行(Citigroup)花旗银行是美国最大的银行之一,其在中国拥有多家分支机构。

该银行以其全球网络和丰富的产品组合,为中国客户提供了广泛的金融服务。

4. 英国汇丰银行(HSBC)作为全球最大的国际银行之一,汇丰银行在中国市场具有广泛的业务覆盖和实力。

该银行在中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解决方案。

5. 瑞士信贷集团(Credit Suisse)瑞士信贷集团是全球领先的金融服务提供商之一,在中国市场也占有一席之地。

该银行凭借其专业的投资银行业务和准确的市场判断,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

6. 摩根大通银行(J.P. Morgan)作为美国最大的银行之一,摩根大通银行在中国市场也具备较高的竞争力。

该银行在中国拥有多家分支机构,并提供广泛的金融服务,包括投资银行、财富管理和风险管理等领域。

7. 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美国银行是全球最大的银行之一,在中国市场拥有一定的影响力。

该银行通过其全球网络和专业团队,为中国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8. 瑞银集团(UBS)瑞银集团是全球领先的金融服务提供商之一,其在中国市场也具有一定的竞争实力。

该银行在中国拥有多家分支机构,主要从事投资银行、财富管理和风险管理等业务。

9. 英国渣打银行(Standard Chartered)渣打银行在中国市场发展悠久,建立了坚实的业务基础。

外资旅行社在中国的发展

外资旅行社在中国的发展

请就以下材料发表你的看法(下节课课堂回答)一、总量北京地区共有旅行社700家,其中外商独资和外商控股旅行社共7家,占北京地区旅行社总数的1%;占全国外商独资和外商控股旅行社总数(10家––根据国家旅游局统计)的70%,数量位居全国之首。

尤为可喜的是,全国首家外商独资旅行社和全国首家外商控股旅行社均涎生在北京。

由于其中2家外商独资旅行社(均为日资独资社)和1家外商控股旅行社(港资控股社)于近期刚刚成立,尚未开展业务,因此本文对已开展业务的4家外商旅行社进行分析。

二、基本情况已开展业务的4家外商独资和外商控股旅行社均为国际旅行社,其中外商独资旅行社3家,外商控股旅行社1家。

(一)3家外商独资旅行社日航国际旅行社(中国)有限公司––全国首家外商独资旅行社:成立于2003年11月,2004年末员工总数为12人,投资方为日本“株式会社日航旅行”。

全日空国际旅行社(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2004年末员工总数为15人,投资方为日本“全日空旅行公司”。

格里菲旅行社(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2004年末员工总数为47人,投资方为英国“格里菲旅游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二)1家外商控股旅行社中旅途易旅游有限公司––全国首家外商控股旅行社:成立于2003年11月,2004年末员工总数为51人,投资方为3家:德国TUI股份公司(控股方),占股51%;中国旅行社总社,占股25%;MB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占股24%。

三、2004年度主要经济指标4家外商独资和外商控股旅行社合计:资产总额:7675万元,占北京地区旅行社资产总额的0.9%;收入总额:1.64亿元,占北京地区旅行社收入总额的0.8%;利润总额:-2926万元,而北京地区旅行社利润总额为1.57亿元;入境旅游外联和组织人天:272386人天,占北京地区国际旅行社入境旅游外联和组织人天总数的2.5%;入境旅游接待人天:26220人天,占北京地区国际旅行社入境旅游接待人天总数的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2006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8号公布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4年11月2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9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外资银行的监督管理,促进银行业的稳健运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外资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下列机构:(一)1家外国银行单独出资或者1家外国银行与其他外国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二)外国金融机构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银行;(三)外国银行分行;(四)外国银行代表处。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机构,以下统称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外国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并经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批准或者许可的金融机构。

本条例所称外国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并经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批准或者许可的商业银行。

第四条外资银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外资银行的正当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外资银行及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机构对外资银行及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制定有关鼓励和引导的措施,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设立与登记第七条设立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第八条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完整版)论外资银行在华发展特点及影响

(完整版)论外资银行在华发展特点及影响

论外资银行在华发展特点及影响分析摘要:通过回顾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发展历史及特点,观察分析外资银行在中国的业务和机构发展情况及影响,展望外资银行在中国未来发展的前景.关键词:外资银行发展特点现状及影响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国际贸易总额不断扩大,中国成了外资银行业务拓展的重要目标。

2001年加入WTO后,我国政府遵守入世承诺,逐步放开外资银行业务、客户和地域方面的限制,外资银行加快了进入中国的脚步。

一、外资银行发展特点、现状及趋势:1、外资银行在华发展获得政策支持2006年,中国银监会发布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细则》全面体现了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取消非审慎性规定、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的原则;明确了外资银行设立机构、开展业务包括从事人民币业务的条件、申请程序和审批时限。

《细则》对实施改制的外资银行给予相应激励。

在履行世贸承诺基础上,除对外资法人银行实行国民待遇外,同时也为外国银行分行提供了更加有利于发展的制度安排,外国银行分行目前的经营成本、业务范围均不受任何影响,而且简化了其业务许可层级。

在现有业务范围基础上,允许外国银行分行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

这项业务扩大不需审批,也不再要求增加营运资金。

外国银行分行随时可根据自身发展战略,改制为当地注册的法人银行。

2、外资银行机构总量稳步增长,法人注册机构所占比例将逐步增加在外资银行不同类型的机构中,代表处的数量一直多于营业性机构的数量,但是可以预计,未来营业性机构的数量将超过代表处数量.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出台后,外资银行关注的问题除了在监管指标的宽限期内,更多的是对于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当地注册法人银行的具体操作性程序的关注。

《细则》明确了改制程序,并为改制银行设立高效绿色通道。

对于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当地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中国银监会已经与相关政府部门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将为外国银行分行改制提供便利。

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带来的影响

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带来的影响

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带来的影响【摘要】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备受关注。

他们的进入不仅增加了市场的竞争力,提高了金融服务水平,还促进了金融创新和技术升级。

这种竞争激励了国内金融机构不断提升自身实力,提高服务质量。

外资机构的进入也为中国金融市场带来更多的资本和人才,推动了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

在监管和风险管理方面,外资机构的参与也有助于加强中国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进入为中国金融市场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为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打开了更多的可能性,展示了合作共赢的未来前景。

【关键词】关键词: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金融市场开放、市场竞争力、金融服务水平、金融创新、技术升级、监管、风险管理、发展前景、合作与共赢。

1. 引言1.1 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背景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背景可以追溯到上世纪末,中国政府开始逐步放开金融市场,吸引外资进入。

1992年,中国启动了开放银行业的试点工作,随后陆续开放了保险、证券等领域。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承诺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

这一系列举措为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金融市场体系日益完善、消费能力不断提升等因素也为外资金融机构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背景不仅为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带来了商机,也为中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将进一步促进中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程度,增加市场竞争,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推动金融创新和技术升级,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为中国金融市场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2 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中国的意义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他们的进入将增加中国金融市场的竞争力。

竞争可以促进市场活力和效率,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和降低成本,从而使得金融市场更加健康、稳定和透明。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清理整顿保险中介市场方案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清理整顿保险中介市场方案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清理整顿保险中介市场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1999.03.02•【文号】保监发[1999]31号•【施行日期】1999.03.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关于印发清理整顿保险中介市场方案的通知(保监发〔1999〕31号)各保险公司:现将《清理整顿保险中介市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保险公司要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及方案要求,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一九九九年三月二日清理整顿保险中介市场方案一、清理整顿的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整顿保险中介市场秩序,规范保险中介人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和个人,通过清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促进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对象清理整顿对象为国内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人。

三、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清理整顿工作的《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以规范保险中介经营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为重点,规范保险中介市场行为,取缔非法保险中介机构,查处国外保险机构违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整顿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严禁保险代理人哄抬手续费、误导客户、截留挪用保险费、代保险公司定损、理赔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加强对农村保险代办站(所)和寿险营销部的管理,为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规范保险中介行为1、保险公司应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保险代理管理规章制度。

2、保险公司要对保险单证进行全面清理,加强对保险单证发放、登记、回收的管理,已发放给保险代理人的业务用章、单据、电脑软件程序等必须限期收回,不留隐患。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2.10•【文号】工商外企字[2010]31号•【施行日期】2010.0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10〕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09年11月25日以国务院第567号令公布,将于2010年3月1日起实施。

为确保《管理办法》顺利实施,切实做好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设立合伙企业(以下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监督管理,服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健康发展,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现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贯彻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管理办法》是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等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之后我国颁布的又一部重要法规。

《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继续推进我国改革开放,稳定和扩大吸收外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是继续推进改革开放,稳定和扩大吸收外资的重要步骤。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吸收外商投资,促进了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外商投资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积极引导外商投资,我国陆续通过立法,允许外国投资者通过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方式来华直接投资,有效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

《管理办法》允许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是我国在对外开放新的形势下,通过立法吸收外商投资的一种新的方式,是我国继续推进改革开放,稳定和扩大吸收外资的重要步骤,将有助于进一步丰富我国利用外资方式,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办法【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1.06.04【实施日期】1991.06.04【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办法(1991年6月4日发布)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为规范对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资金融机构系指外国资本的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信用卡公司、金融性租赁公司。

第三条常驻代表机构是其总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称为“×××代表处”。

代表处的主要负责人称首席代表,其他人员称代表、顾问、助理、秘书。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是常驻代表机构的审批、管理机关。

外资金融机构可按本办法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在中国境内开放城市设立常驻代表机构。

第五条外资金融机构申请在中国境内开放城市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须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申请单位总管理机构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申请书;二、申请单位所在国或地区有关当局出具的开业合法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副本(或影印件);三、申请单位总管理机构的组织章程、董事会或类似组织的名单;四、申请单位最近3年的年报;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前款所列除第四项外,凡用外文书写的,都须附具中文译本。

外资金融机构在北京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须将申请材料提交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申请在北京以外的其他城市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须将申请材料提交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由其审核后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收到外资金融机构的申请材料后,在3个月内确认是否接受其申请,若接受其申请,则发给《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申请表》;超过3个月未得到中国人民银行确认的,申请自行失效。

外资金融机构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发给的《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申请表》后,须在两个月内将填写好的该表连同由其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的授权书、首席代表和代表的简历,一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批。

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在中国

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在中国

卖 位 。 土 化募 资 、本土 化管 理 的 人 民币 能 够 吸 引 优 秀 的投 资 管 理 者 , 也 能 为 用 回 购股 权 的条 款 ,即所 谓 的 “ 出 期 本
基 金 的 兴 起 ,意 味 着 外 资 私 募 的投 资 投 资 者 的进 入 退 出提 供 了便 利 的载 体 。 视 角 再 次 发 生 转 变 ,开 始 由 特 大 型 企 加 上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不 是 所 得 税 纳 税 义
业 向 中 国 本 土 的 无 数 有 发 展 潜 力 的 中 务 人 , 能 够 避 免 公 司 制 模 式 下 的 双 重
权 ” — — 认 真 考 察 企 业 几 年 内 能 达 到
上 市 要 求 ,要 求 被 投 资 企 业 如 果 未 在
约 定 时 间 内 上 市 , 必 须 以 约 定 价 格 回
立 的外 商 独 资 投 资 管 理企 业 进 行 管 理 ;
中方 需 以溢 价 2 %的价 格 赎 回 外方 0 任 承 担 上 , 普 通 合 伙 的 报 酬 与 经 营 业 元 ,
2 1 年 3 ,美 国 凯 雷集 团 ( a ll) 绩 。密 相 连 ( 际通 行 的方 式 为 2 管 所 持 股 份 。 与 此 类 似 的 对 赌 条 款 知 名 00 月 C r e y 紧 国 %
国 际 国 内 某 ~ 特 殊 阶段 的 经 济 特 征 有
密 切 关 联 性 。 其 第 一 次 投 资 活 跃 始 于
2 0世 纪 9 0年 代 初 的 互 联 网 泡 沫 ,当 时
出 )的 双 重 诱 惑 下 , 募 行 业 也 出现 了 私
新 的 变 化 ,外 资 私 募 段 权 基 金 逐 渐 以

X 养老——在华外资养老企业盘点(精品)

X 养老——在华外资养老企业盘点(精品)
• 占地面积近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800平方米,由主楼、东辅楼和 辅楼三栋楼组成,总体呈U字型,内部共有65个居住单元,126张养 老 理床位,分为单人、小双人、大双人和四人间四种房间规格。
日医 MCS

• 资本金 :119亿3,300万日元(2018年3月末时点) • 上市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第1部(9792) • 员工人数(合并报表公司):员工21,091名(2018年3
日医 MCS
日医承接委托运营业务范围包含:从员工录用、入职前培训,到机构的运营管理、服务提供和家人接待等多种 业务。运用在日本积累的机构运营和人才培养的独有知识和经验,解决老年人机构运营的各类难题。
专设楼层的运营委托 承接委托、运营管理,入住介护等级较高和专门护理认知症老年人的专 设楼层。 1. 接收要介护老年人的机构(专设楼层) 2. 认知症机构(专设楼层) *有效利用现有的养老机构,使用机构的部分或全部作为介护机构运营。
• 南通礼爱介护中心,项目面积6600 ㎡,床位数177张,江苏的首家高端 外资运营养老机构,集颐养、医疗 保健、康复护理为一体。
美邸 MCS


日本美邸养老服务公司(简称MCS)
成立于1999年,2001年6月开设第一家认 知症照护之家,经过多年发展,认知症床 位运营数在日本国内排名第一(引自《高 龄者住宅新闻》2017年10月18日版)。
辐射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京津冀地区,积极开展相关业务,为更多的客户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
南通·美邸
国投健康·嘉栖长者公寓
• 瑞慈美邸护理院位于三级医院-南通瑞慈医院内,建筑面积4000㎡, 核定床位106床
• 瑞慈医院无缝对接,实现真正的集专业养老、护理、康复理疗的医 养结合

新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_细则_

新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_细则_

新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外资企业外资企业在我国境内的设立程序、注册资本、出资形式的内容,是规范外资企业在我国境内活动的重要法规。

下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外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国家鼓励外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外资企业。

第四条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第五条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一)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四)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五)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第六条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管理,不受干涉。

第二章设立程序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的;(二)不需要国家调拨原材料,不影响能源、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全国综合平衡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在国务院授权范围内批准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在批准后15天内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审批机关)。

第八条申请设立的外资企业,其产品涉及出口许可证、出口配额、进口许可证或者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应当依照有关管理权限事先征得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的同意。

外资银行在中国发展现状的调查报告范文

外资银行在中国发展现状的调查报告范文

外资银行在中国发展现状的调查报告范文外资银行在中国发展现状的调查报告范文前言从世界经济发展进程来看,银行业的跨国经营行为开始于在20世纪60年代,并在20世纪70年代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这一发展趋势一直延续到1985年的美国银行的国际性收缩而出现停顿。

但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由于东欧和拉美等地区的银行私有化快速发展,外资银行对这些国家的银行进行收购的行为迅速增加,导致国际银行跨国经营行为再次兴起。

2001年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并承诺在五年内逐步开放我国金融市场,在五年过渡期内,我国认真履行承诺,有序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促进了外资银行的加速发展。

2006年12月11日起,我国对外资银行开放了人民币业务,自此我国银行业进入了的全面竞争时期。

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外资银行放缓了在华扩张的速度。

例如,2009年渣打、花旗分别仅新开了一家分行。

而在经历金融危机后的2年沉寂后,2010年,外资行在华扩张势头又开始加速。

渣打中国行长林清德表示,该行计划未来以每年在内地3个城市开设分行的速度扩张,到2010年底,分支机构已经增至60家。

在这种情况下,对外资银行在我国的发展情况进行研究,了解外资银行投资中国的原因,将有利于国内银行应对外资银行的竞争,促进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进而引导国外资金更为有效地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因此,我在假期,按照学校和老师的要求,巧妙利用互联网、文献以及现场调查等各种信息搜索手段,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和搜集了一些有益的资料,整理以后,经过较为全面的思考,提炼出以下这篇社会调查报告。

一、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发展现状(一)外资银行在华主要发展阶段回顾外资银行在中国至今为止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是经历了从起步到快速增长到适度调整再到加速的这样一个发展路径。

1。

1979年至1993年,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和起步发展期。

1979年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了第一家代表处,两年后的1981年中国出来第一家外资投资的银行营业性机构,此后的十二年里,外资银行在中国快速增多,到1993年年底在我国的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已经达到了76家,因此,增速大约平均每年为5家机构,到这一时期,外资银行在中国的资产总额已经达到了89亿美元。

2020年外资银行在华发展研究报告

2020年外资银行在华发展研究报告

外资银行在华发展研究报告作者:郝歆雅(亿欧智库高级分析师)及其研究团队中国改革开放已经历四十余年,在中国经济体系渐进式改革的背景下,银行业的开放成为了中国对外开放的缩影。

1978 年 1 月,中国人民银行从财政部剥离成为独立金融机构,自此中国开始逐渐形成完整的银行体系,其中外资银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为中资银行带来竞争压力的同时,也促进了中资银行的改革创新,为市场的良性竞争提供了动力。

外资银行于中国银行业的意义,已不再是作为机构多元化的补充,而是促进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关键参与者。

一、外资银行在华发展历程1979 年第一家外资银行机构——日本输出入银行(现为国际协力银行)经批准在北京设立代表处,拉开了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序幕。

根据关键节点,外资银行在华发展分为四个阶段。

图 1 外资银行在华发展的四个阶段外资银行业务表现。

在华外资银行资产占比仅为 1.22%,与欧美、日韩及金砖国家相比差距很大。

截至 2019 年 10 月末,外资银行总资产额为 3.37 万亿元。

但是近十年间外资银行总资产的 CAGR 仅为 2.68%,远低于银行业的平均CAGR11.38%,规模增速相对较慢。

同期数据,外资银行总资产占中国银行业总资产仅为 1.22%,相较于十年内最高时期 1.90%,不仅一直处于较低水平,还表现出份额下降的趋势,表明外资银行在华经营一直以低水平的状态稳步发展。

中国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的监管标准为不超过 5%,外资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远低于其他四类商业银行,仅为 0.67%。

外资银行资本充足率 2018 年和 2019 年均维持在 18.40%,高于商业银行的整体表现 14.64%,在几类商业银行中处于最高水平(大型商业银行:16.31%、股份制行业银行:13.42%、城市商业银行:12.70%,农村商业银行:13.13%),总体充足率稳定且远高于监管要求。

但是较高的资本充足率从另一方面表现出外资银行的资本利用率偏低,需要承担的资金成本也相应上涨,在华拓展业务的进程相对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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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机构在中国
1.简介:
从上世纪70年代末起,西方国家开始放松对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限制,允许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于私人股权基金。

到了80年代,私人股权基金逐渐发展为一个成熟产业。

随着90年代网络革命的兴起,私人股权基金进入发展高峰时期,这一时期也是创业投资的高峰期,成就了英特尔(Intel)、网景(Netscape)、雅虎(Yahoo!)、亚马逊(Amazon)等网络巨头,许多风险投资公司也从中获得巨大成功。

也是在这一时期,全球私人股权基金开始把目光投向中国。

第一批进入中国市场的是风险投资基金, 以“科技风险投资”的名义大量涌入中国,对中国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前期投资。

该时期的投资主要集中于IT行业和互联网,曾先后两次掀起投资高潮。

第一次是在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后,太平洋优联、华登风险投资基金、华诚资产等全球著名风险投资公司进入中国。

但该时期同样也是欧美本土网络行业发展的黄金时期,风险投资机构在本国就能找到大量好项目,因此投资中国的项目较少,数额也不大。

境外风险投资第二次大规模涌入中国市场是在1999年。

1999年8月,国务院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该决定成为吸引外国创业投资再次大规模进入的强烈信号。

随后, IDG(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华登国际、赛博基金、霸菱投资、苏伊士亚洲和上实所罗门等国际著名的专业风险投资商纷纷进入中国。

按时间先后顺序,风险投资基金和私人股权基金对中国企业的投资案例包括:
1999年1月,摩托罗拉、英特尔向深圳盛润公司联合投资500万美元;
1999年2月,华登国际投资、高盛集团、华晶网路基金、软银及新加坡政府向新浪网联合投资2500万美元;
2000年1月,软银向阿里巴巴投资2000万美元;
2000年9月,IDG、Peninsul Capital等机构向百度联合投资1000万美元;
2000年11月,上实科技基金、凯雷投资、软库、IDG向携程旅行网投资1200万美元;
2000年12月,霸菱等投资机构向掌中万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500万美元。

从2001年底开始,美国互联网泡沫开始破灭,风险投资者因而遭受巨大损失,很多风险投资撤出中国,中国的私人股权市场也陷入低谷。

经过短时期调整,从 2004年前后起,全球私人股权投资又进入复苏阶段,并形成一股新的投资热潮,这一热潮持续至今。

这一时期的投资,除了延续上世纪90年代的网络热外,还出现了收购基金等新的投资方式。

而且收购基金正日益在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和投资收益等方面超过风险投资,成为中国私人股权市场上的主要投资方式.
2.外资主要机构介绍
自1993 年起,摩根士丹利的直接投资部门就在亚洲地区积极从事私募股权的投资业务,是业内成功的直接投资机构之一,其投资的企业有:eAccess(日本)、HTL International(新加坡)、Landmark ITMC(韩国)、蒙牛乳业(中国)、安
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中国)等。

其中,Morgan Stanley Private Equity Asia对蒙牛乳业和安徽海螺的投资是摩根士丹利在大中华地区进行的两宗大型投资案,一度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

摩根士丹利私人股权亚洲基金(Morgan Stanley Private Equity Asia L.P. Fund)成立于2007年5月,是由世界著名投资银行摩根士丹利募集的专门针对亚太地区投资的私募股权基金,隶属于摩根士丹利机构证券业务的直接投资部。

其投资者包括全球各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包括摩根士丹利本身)以及拥有卓越财富的个人投资者,基金总额达5.15亿美元。

高盛1984年在香港设亚太地区总部,又于1994年分别在北京和上海开设代表处,正式进驻中国内地市场。

美国新桥投资(Newbridge Capital LLC)于1994由德克萨斯太平洋集团(Texas Pacific Group)和美国布兰投资公司(Blum Capital Partners)发起设立,是一家聚焦于亚洲的投资公司。

公司管理着近23亿美元的资本。

新桥公司是中国首家并购国内银行的外资公司,同时也开启了外资并购中国上市金融企业的帷幕。

霸菱亚洲(Baring Private Equity Asia Group)1998年在中国香港成立,该公司原属荷兰国际集团(Internationale Nederlanden Groep N.V.,ING),于2004年完成管理层收购后脱离 ING。

该公司旗下三支基金管理资本合计约10亿美元,主要投资于亚洲地区的通讯、信息技术和服务业。

自其成立以来,总投资金额超过3亿美元,年回报率超过20%。

截至2007年6月,霸菱亚洲已在中国内陆投资18个项目,总值超过1.37亿美元。

英联投资(Actis Capital LLP)前身是一家英国政府的投资机构——英联邦投资集团(CDC Capital Partners)。

于1999年进入中国,2000年在北京成立办事处,目前管理着2.26亿美元的基金。

该公司分别于2000年和2005年融资成立商联-英联中国投资基金和英联中国投资基金II,主要投资于医药保健品、日常消费品、电子通讯产品和汽车零配件等4个行业,投资总额超过1.09亿美元,其投资项目包括中海油、厦门进雄、蒙牛乳业、中国枸杞、国人通信、宁夏红、禹华通信、无锡尚德等国内知名企业。

CCMP亚洲投资基金(CCMP Capital Asia)创建于1999年,公司前身是摩根大通亚洲投资基金(J.P. Morgan Partners Asia),即摩根大通集团的私人股权投资部门。

2005年,该基金从摩根大通集团中独立出来,并更名为CCMP亚洲投资基金。

CCMP 亚洲投资基金主要在五大区域进行投资:大中华地区、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和新加坡。

管理的基金规模已达27亿美元,主要投资人包括摩根大通集团旗下的全球基金、美欧著名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和亚洲富有家族的资金等。

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IFC)于1999年入股上海
银行(原上海商业银行),这是中国政府批准的第一宗面向国内商业银行的大规模国际股权投资。

迄今为止,该公司持股的中国商业银行包括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西安市商业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等。

此外,IFC也向非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除新奥燃气、安徽海螺外,IFC还于2007年6月携同荷兰霸菱(亚洲)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了山东东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是由新加坡财政部投资司于l974年组建而成的控股公司(Temasek Holdings),是新加坡最大的全资国有控股公司。

2004年10月,淡马锡拆资1亿美元购得中国首家私营银行——民生银行4.55%的股权。

2005
年8月,其通过全资子公司亚洲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AFH)投资31亿美元,获得中国银行10%的股权,这是淡马锡迄今为止在中国规模最大的直接投资项目。

同年9月,AFH又以14.66亿美元购得建设银行5.1%的股权。

凯雷投资集团(The Carlyle Group)是一家管理着350亿美元资产的全球性私人资本公司。

该集团旗下有三只亚洲基金——凯洲亚洲合伙人(Carlyle Asia Partners)、凯雷亚洲创投I(Carlyle Asia Venture Partners I) 和凯雷亚洲创投II (Carlyle Asia Venture Partners I),三只基金总额超过10亿美元,投资于泛亚太地区。

2004年4月,凯雷在上海开设办事处,自此正式开始在中国大陆进行投资运作。

花旗集团下属的亚太投资有限公司(Citigroup Venture Capital International,CVCI),这是在2005年成立的、管理资产达到16亿美元的私人股权基金。

CVCI于2005年11月斥资2500万美元入股中国最大的民营担保集团——中科智控股集团,这是CVCI在中国的第一笔投资。

随后,CVCI又相继投资于江苏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蓝韵医疗、中国气体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

2009年4月,资产规模达400亿美元的全球性PE安佰深(Apax Partners)在上海成立了在内地的首家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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