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组织工作基本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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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织工作基本知识问答
1、什么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是基层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我国基层企事业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

2、职工代表如何产生?
职工代表以班组、车间、科室等为选举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规模较大、管理层次较多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由下一级的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

单位党政负责人和工会主席应为职工代表候选人,但要分配到相应的选举单位参加民主选举。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替补制,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与届期一致。

企业职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怎样确定职工代表名额?
职工100人以下的基层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少于30名。

职工101人至1000人的基层单位,代表名额以40名为基数,职工每增加100人,代表名额增加7名;职工1001人至5000人的基层单位,代表名额以100名为基数,职工每增加1000人,代表名额增加20名;职工5000人以上的单位,代表名额不得少于200名,最多不得超过500名。

4、职工代表由哪些人员组成?
职工代表应当由一线工人、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

其中,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0%(大型企业不超过30%),一线工人代表应占总数的50%以上,女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女职工在本单位职工中所占比例。

5、如何确定职工代表资格?
职工代表调离本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职工代表在单位内转岗,原则上应保留代表资格;保留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可当选为职工代表,但下岗职工代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6、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基层单位职工人数有何要求?
基层单位可以选择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应当召开职工大会;51至100人的,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应不少于30人;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7、职工代表大会届期是几年?
每届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期为3至5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报请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提前或延期换届。

提前或延期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8、职工代表大会的出席人数及表决通过票数有哪些规定?
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全体职工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表决须获得应到代表过半数赞成票才能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方案,具有法律效力,如需修改,必须提请职代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

9、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有哪些?
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包括预备会议、正式会议和大会决议。

(1)预备会议由基层单位工会主持召开,全体正式代表参加。

主要议程: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通过大会议程;选举大会主席团;通过代表资格;确定大会主持人;通过会议的其他有关事项。

(2)正式会议的主要议程:听取单位行政工作报告及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的报告;听取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有关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代表提案处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分组审议有关工作报告的议案,对有关报告和议案进行修改;对有关报告的议案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形成职工代表大会正式决议;民主评议本单位中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工作评价、奖惩等意见和建议;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3)大会决议。

每次职工代表大会都应就本次会议的有关报告和议案形成书面决议;对重要事项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项表决。

10、职代会闭会期间,处理临时重要事项可否临时召开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到涉及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工会应当提议临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联名要求的,可以临时召开职代会。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属于民主管理日常工作问题的,可以召开工会委员会议或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向职工公示该决定。

11、什么是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基层工会的权力机构。

会员人数较多的基层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人数较少的基层工会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参加。

12、会员代表大会由谁召集?
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以后的每次会议均由本届基层工会委员会召集。

13、会员大会的届期和会期有何规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3年或者5年为一届,在届期内,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每届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新一届基层
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其它每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只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基层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不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14、会员代表大会的名额如何确定?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本基层工会会员人数多少确定。

会员在2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须经上级工会批准,代表人数比例不得少于会员总数的30%;会员在200~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25%;会员在501~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20%;会员在1001~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6%~10%;会员在5001~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

会员超万人的大型企事业单位,会员代表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

15、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的人数如何确定?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名;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7名;201~1000人者,设委员7~15名;1001~5000人者,设委员15~21名;5001~10000人者,设委员21~29名;10000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名。

大型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经上级工会批准,可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由9~11人组成。

16、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如何确定?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11名,设主任委员1名。

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由基层工会和同级党组织协商提出,其委员由基层工会提出。

各级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委和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及管钱、管物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17、如何确定候选人是否当选?
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由大会征得多数会员或会员代表的同意减少名额。

18、哪些人员不能作为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
企业行政负责人(含行政副职)、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外籍职工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

19、工会领导干部违法、失职是否可撤换或罢免?如需撤换或罢免应履行什么程序?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会员享有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
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的权利。

由此,对于违法、失职的工会工作人员,包括工会领导干部都是可以撤换和罢免。

在履行程序时,工会应当根据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建议,经全体委员会议表决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20、什么是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
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分别举行,也可以结合举行,按会议议程分段召开。

实行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结合举行的单位,可以试行:会员代表和职工代表同时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可以兼任职工代表,但非会员职工代表不能兼任会员代表;职能相近的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或专门小组,可以合设并承担两个委员会的工作;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期可一致,也可以分设届期。

实行两会结合的单位的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以及工会领导人的民主选举结果,仍按工会章程的规定,报上级工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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