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命名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的决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政部关于命名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的决定

【法规类别】社团管理

【发文字号】民发[2002]140号

【发布部门】民政部

【发布日期】2002.08.29

【实施日期】2002.08.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民政部关于命名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的决定

(民发[2002]140号)

民政部决定命名河北省保定市等27个市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北京市西城区等148个区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

二00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河北省保定市

山西省太原市

山西省长治市

山西省孝义市

辽宁省沈阳市

辽宁省大连市

吉林省四平市

吉林省珲春市

黑龙江省大庆市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苏州市

江苏省江阴市

浙江省杭州市

浙江省宁波市

浙江省义乌市

浙江省诸暨市

浙江省江山市

福建省福州市

山东省济南市

山东省青岛市

山东省青州市

湖北省武汉市

湖北省黄石市

湖南省长沙市

四川省彭州市

四川省峨眉山市

云南省个旧市

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名单

北京市西城区

北京市朝阳区

北京市宣武区

北京市东城区

北京市石景山区

北京市海淀区

天津市和平区

天津市河西区

天津市塘沽区

天津市河东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

山西省长治市城区

山西省阳泉市矿区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辽宁省沈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