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奖简介(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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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奖简介

联合国人居奖

“联合国人居奖”,由联合国人居中心于1989年创立,用以表彰世界各国为人类住区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的政府、组织、个人和项目。是全球人居领域最高规格的奖励,每年评选一次,名额一般不超过10个。

“联合国人居奖”自创立以来,一直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每年联合国人居中心都收到大量各国政府推荐的参加人居奖评选的项目材料。为保证人居奖的权威性,联合国人居中心聘请了一批资深的官员和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候选者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评审和筛选,最后选出获奖者。在每年的世界人居日期间,人居中心在一个选定的城市举行该奖的颁奖仪式。

“联合国人居奖”被推荐的候选者可以是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或项目;内容可涉及人类住区的各个方面,如住房、基础设施、卫生、保健、教育、交通、通讯、能源、供水、环境卫生、旧城改造、可持续人类住区发展、灾后重建、城市管理和公众参与等方面。还涉及减少城市贫困与创造就业,防止犯罪与社会正义,男女平等以及在决策、资源分配、计划设计以及实施中的公平,社会融合、减少排外,保护历史遗迹等方面。

我国从1990年开始申报联合国人居奖,到目前为止,我国已9次荣获此奖,这9位获奖者及获奖时间分别是:唐山市政府(1990),深圳市住宅局(1992),上海市住房解困项目(1995),建设部侯捷部长(1996“人居特别荣誉奖”),中山市市长黄子强(1997),成都府南河综合整治项目(1998),沈阳市市长慕绥新(1998),大连市市长薄熙来(1999),杭州市政府(2001)。

中国人居环境奖

中国由建设部设立了“中国人居环境奖”。设立“中国人居环境奖”的目的,是为了表彰在城乡建设和管理中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高城镇总体功能,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城市、村镇、单位和个人。建设部也将从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的项目中选择部分优秀项目,向联合国人居中心推荐申报“联合国人居奖”。

“中国人居环境奖”采取自愿申报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自愿申报申报对象提出申请,逐级上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办公室根据特殊需要可直接推荐备选项目。

“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具体评选范围包括:

1、城市、村镇规划的编制、实施与管理;

2、城市和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功能完善;

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4、城市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建设;

5、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

6、大气、污水、垃圾等污染的治理;

7、城市河道、水系的综合整治;

8、完善的城市道路及排水系统;

9、高效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10、高效有序的城市管理;

11、可持续能源利用与建筑节能资源保护;

12、古城镇、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规划;

13、灾害预防及灾后重建;

14、改善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人居环境;

15、社区管理与服务及公众参与;

16、住房建设和住房政策设计及实施;

17、住宅科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住宅产业发展;

18、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举措。

江苏人居环境奖

江苏省委、省政府在2000年城市工作会议上决定设立“江苏人居环境奖”,以鼓励在我省城乡建设中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高城镇总体功能,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对作出突出成绩的城市、村镇、单位、团体和个人予以表彰,推动全社会与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努力把我省城市做优、做美。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组织落实。

省建设厅参照建设部《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制定了《“江苏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苏建城[2001]116号),对“江苏人居环境奖”的评选范围、评选对象、评选内容、评选条件、申报程序、评选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江苏人居环境奖”采取申报制,凡省内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并取得显著效果的城市、村镇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评选对象有政府(或其有关部门)、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项目等三类。评选内容包括:城乡规划,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环境建设与生态改善,城乡住房建设,城市管理等五个方面。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自愿申报由申报对象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省里根据特殊需要可直接推荐备选项目。各省辖市由建设局(建委)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申报受理工作;省建设厅成立“江苏人居环境奖”办公室,设在城建处,负责全省申报爱理和组织评选工作。

评选程序包括组建专家评审组、资格初选、现场考察、正式评选、公示等步骤,获奖项目经建设厅审查后报省政府批准予以公布,授予“江苏人居环境然”奖牌(奖怀)、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为规范和统一“江苏人居环境奖”报送格式,省建设厅制定了《“江苏人居环境奖”报送格式》(苏建函城[2001]153号),拟订了申报单位陈述材料的格式文本,同时明确了各市上报的时间、资料要求和名额。同时,确定每年的11月30日为“江苏人居环境奖”办公室接受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申报材料包括:文字材料、照片或图片资料、音像资料以及刊登在专业的或相关出版物上的有关文章。每个省辖市申报综合奖(包括城市、乡镇)原则上不超过1个;申报单项奖(包括项目、单位、个人)原则上不超过2个;不符合条件的可以不申报。

“江苏人居环境奖”是全省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特别是城乡人居环境方面的最高奖项,每年评选一次,年度评比后,还将从获奖对象中选择部分优秀者,向建设部推荐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并争取向联合国推荐申报“联合国人居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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